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目的地 |
|
1 |
麻醉机 |
3套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
瑞安市妇幼保健院 |
2 |
射频治疗仪 |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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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对上述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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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技术资料 |
全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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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
标段1:麻醉机
序号 |
采购要求 |
一 |
麻醉机:1台 |
1 |
主要功能用途:适用于全身麻醉而且能辅助病人麻醉过程中的呼吸 |
△1.1 |
支持≥10寸的彩色屏幕,双管机械流量计,并具有备用锂电池,支持90分钟以上的工作时间 |
1.2 |
选配四个辅助网电源插口,方便连接其他设备 |
1.3 |
适合内窥镜手术模式:可具备顶光灯,能够在黑暗环境中提供麻醉机工作台面照明 |
1.4 |
标配氧气、空气双气源,可选氧气、笑气、空气三气源 |
1.5 |
具备机械的氧笑联动装置,不受停电影响,保证氧气浓度不低于25% |
▲1.6 |
标配一个原厂同品牌(非OEM)挥发罐,具备压力、流速和温度补偿,可选双麻醉罐位 |
▲1.7 |
回路整体可徒手拆卸,一体化回路,回路部件可以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以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
1.8 |
内置双流量传感器,高精度压差式流量传感器,分别在吸入端,呼出端 |
1.9 |
低回路系统容积,为快速调节新鲜气体流量以及输出麻药浓度提供了保障 |
1.10 |
可选配共同新鲜气体输出口,输出口无需改装可直接连接特殊的开放式回路,如Bain回路、T管等 |
1.11 |
标配回路加温功能,保证回路不受积水影响,保证流量传感器精准及向病人提供温暖气体,避免对呼吸道的刺激 |
1.12 |
可选配自动CO2旁路功能,在机械通气过程中,更换钠石灰罐无需关停机械通气,可方便直接更换。 |
1.13 |
回路标配积水杯,解决回路积水问题 |
1.14 |
提供辅助/控制通气,标配通气模式:容量控制、压力控制,可选配SIMV-VC、SIMV-PC、CPAP/PS |
1.15 |
潮气量设置范围:20ml-1500ml |
1.16 |
吸气压力设置范围: 5-60 cmH2O |
1.17 |
电子PEEP,显示屏设置,范围:OFF,4 -30 cmH2O |
1.18 |
上升式风箱,可以直接观察病人实际呼吸状态,保证安全 |
△1.19 |
支持动态潮气量实时自动补偿功能,补偿新鲜气体变化、气体压缩、回路顺应性变化以及小的回路泄漏造成的吸入潮气量和设置潮气量的误差。具备内置第三基准流量传感器,用户可自行校准吸入和呼出端流量传感器。 |
1.20 |
声光双重三级报警,有独立红黄报警灯显示 |
1.21 |
分钟通气量监测范围:0L/min 到100L/min |
2 |
配置及其他要求 |
2.1 |
设备配置清单 |
2.1.1 |
主机*1台 |
2.1.2 |
挥发罐*1个 |
2.1.3 |
呼吸回路*1套 |
2.1.4 |
二氧化碳吸收罐*1个 |
2.1.5 |
后备电池*1块 |
2.2 |
标书中未提及的某些属标配的功能、软件,必须无条件提供,提供操作手册 |
2.3 |
保修5年 |
二 |
麻醉机:2台 |
1 |
主要功能用途: |
1.1 |
适用于成人、小儿、新生儿的低流量、微流量麻醉及病人的生命体征监测 |
2 |
技术参数要求: |
2.1 |
麻醉呼吸机 |
2.1.1 |
气动电控呼吸机,支持中英文界面,外置彩色触摸屏 |
▲2.1.2 |
原机屏幕≥15英寸彩色可触摸显示屏幕,并可270度平面旋转及可调节倾斜度 |
▲2.1.3 |
提供辅助/控制/支持通气模式,标配: VCV、PCV、压力控制容量保证(PCV-VG)、手动通气、电子PEEP |
2.1.4 |
潮气量范围:20-1500ml |
2.1.5 |
呼吸频率:4-100 次/分钟 |
2.1.6 |
吸呼比:2:1到1:8 |
2.1.7 |
最大吸气流速:≥100 l/min |
2.1.8 |
压力范围(压力模式):5到60 cmH2O |
2.1.9 |
压力限制范围:12到100 cmH2O |
2.1.10 |
PEEP范围:关,4到30 cmH2O |
2.1.11 |
具备流量静态以及动态实时自动补偿功能,补偿新鲜气体变化、气体压缩、回路顺应性变化以及小的回路泄漏造成的吸入潮气量和设置潮气量的误差。 |
2.1.12 |
标配三种工作模式:通气模式、待机模式和心脏手术模式 |
3 |
气源 |
3.1 |
氧气、空气双气源 |
4 |
流量计 |
4.1 |
电子流量计,氧气、空气,流量通过呼吸机屏幕电子显示;流量范围0.1-15 l/min |
4.2 |
具备备用机械流量管,流量范围1-10 l/min,保证在停电时能正常工作 |
5 |
挥发罐 |
5.1 |
配置一个七氟醚挥发罐 |
6 |
呼吸回路 |
6.1 |
所有模块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
6.2 |
标配内置二氧化碳旁路功能,支持术中更换钠石灰 |
7 |
数字和波形监测 |
7.1 |
监测参数:吸入氧、笑气或空气流量、呼吸频率、潮气量、分钟通气量、 气道压(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实时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呼吸波形描记并同屏显示 |
7.2 |
配置回路呼吸环监测功能,可监测描记:压力容量环(P-V)、流量容量环(F-V)和压力流量环(P-F) |
7.3 |
配置气体模块侧插槽,可选配:气体监测模块,可热插拔,无需关机重启,开机状态下即可更换 |
7.4 |
潮气量监测范围:5 到1500ml |
7.5 |
报警参数:氧浓度、低驱动压、气道压、潮气量、分钟通气量、窒息 |
8 |
传感器 |
△8.1 |
高精度韧钢抗变型加热流量传感器, 具有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的明确标识,最小潮气量监测值不大于5ml |
8.2 |
吸入和呼出端双高精度流量传感器,保证流量自动实时补偿,流量补偿范围:100 ml/ min-15 l/min;保证SIMV、PSV功能的实施 |
9 |
工作条件 |
9.1 |
后备电池使用时间:90分钟 |
9.2 |
标配RS232接口,以太网络接口,投影仪分屏接口 |
10 |
配置要求(单套设备配置): |
10.1 |
主机:双罐位2台 |
10.2 |
柒氟醚蒸发罐2个 |
10.3 |
配置压力控制-容量保证模式(PCV-VG):具有 |
10.4 |
二氧化碳吸收罐2个 |
10.5 |
空气、氧气连接管2套 |
10.6 |
具有废气排放装置2个 |
11 |
保修3年 |
1. 保质期
▲1.1保修期≥3年,终身维修。
1.2 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一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 付款方式
2.1 中标人若为中小企业,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银行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后续货款中作相应抵扣。其余合同款项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可不提供预付款保函,合同款项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
中标人若为大型企业,合同款项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
3. 售后服务
3.1 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十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采购人。
3.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
3.3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收费标准,包括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
3.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如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4. 技术支持
4.1 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
5. 培训
5.1 供应商应对1名操作人员国内三甲医院一周内的技术培训并承担所有费用;供应商对用户的1名维修人员进行一周内国内有培训资质的维修机构或三甲医院或厂家组织的维修培训,并向维修人员提供详细的技术维修操作手册并承担所有费用。
5.2供应商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的培训方案中详细说明。
6. 安装调试
6.1 安装地点:瑞安市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6.2 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周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6.3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4 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6.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安装调试方案和安装调试过程中采购人需配合的内容。
6.6 随机资料:提供使用操作手册2份,维修手册1份。
7. 验收
7.1. 供货商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供应商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7.2. 验收费用由产品供应商负担。
8. 交货
▲8.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8.2 交货地点:瑞安市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9. 报价方式
9.1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
标段2:射频治疗仪
序号 |
采购要求 |
1 |
总体要求 |
△1.1 |
产品要求:利用矩阵射频技术,对受损的盆底结构功能及盆腔神经,血液循环,性激素效应性的维护和快速无创修复,从而改善盆底功能。 |
2 |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2.1 |
技术参数 |
2.1.1 |
电源:交流220V ,50HZ±1 HZ; |
2.1.2 |
工作频率:550KHz±40KHz; |
2.1.3 |
整机功耗:≤300W |
2.1.4 |
输出功率:15-50W可调,步进为1W,有输出显示反映输出功率的变化 |
2.1.5 |
阻抗百分比:100~999%,以治疗仪在启动射频输出时的负载阻抗为基准值,显示其后各时刻负载阻抗与起始阻抗的比值,反映治疗组织阻抗的变化; |
2.1.6 |
温度设定范围:0℃-46℃ |
2.1.7 |
治疗时间:1-60分钟连续可调 |
2.2 |
治疗电极要求 |
2.2.1 |
电极具有温度监测功能,能实时监测治疗温度,超过设定温度设备自动停止运行,确保安全 |
2.2.2 |
绝缘层材料必须符合医用要求,使用时不能成块脱落,要有符合国家药监局要求的组织相容性要求。 |
△2.2.3 |
治疗电极具有独立注册证。 |
治疗内阴及外阴疾病可用同一治疗电极,无需选择更换,方便医生操作及病人治疗。 |
|
2.2.5 |
电极头尺寸:≤ 2cm。 |
2.2.6 |
电极诊断功能:具有电极自动检测系统提示功能,诊断电极连接是否正常。 |
2.3 |
治疗参数及显示 |
2.3.1 |
治疗功率:能实时显示和跟踪治疗功率,并且最小治疗功率大于15W。 |
2.3.2 |
治疗计时显示:能自动识别治疗过程,连续累计显示治疗时间。 |
2.3.3 |
阻抗实时显示:能实时显示治疗时的人体阻抗变化值. |
2.4 |
技术性能要求 |
△2.4.1 |
符合中国医药行业标准:YY0650-2008/XG1-2018《妇科射频治疗仪》 |
2.4.2 |
采用单极射频技术,治疗作用可以达到深层组织。 |
2.4.3 |
治疗宫颈炎、尖锐湿疣、子宫肌瘤、功能性子宫出血等宫颈疾病时对肌层无损伤,不形成瘢痕;治疗时无烟、无痂、不出血。 |
2.4.4 |
对盆腔组织修复、阴道松弛、前后壁膨出、尿失禁、性功能障碍、盆底痛、盆腔脏器脱垂等有显著疗效 |
2.4.5 |
內阴治疗时可以进行靶点治疗,针对不同症状可对损伤严重部位进行加强治疗。如修复前盆腔时电极板粘贴在下腹部,电极头沿9-12-3点钟方向纵和横向交替移动,以加强对前盆腔的修复,修复后盆腔时极板粘贴在腰骶部,电极头沿9-6-3点钟方向纵和横向交替移动,以加强对后盆腔的修复。 |
▲2.4.6 |
仪器分体式设计,主机可独立完成治疗,方便医生携带出诊,也可与专属台车组成治疗工作站,台车一体成型,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牢固抗腐蚀,静音方向轮支持360度旋转,支持固定位置锁定。 |
△2.4.7 |
设备自带评估系统,使用可多次反复使用的充气型压力探头对盆底进行评估,方便患者治疗前,治疗后进行效果对比,在设备使用年限内,免费提供软件(包括自带评估系统等已开发及后续开发的功能)升级服务,所有费用均已含在总价内。 |
2.4.8 |
设备端口费用包含在总价内。 |
2.5 |
安全要求 |
2.5.1 |
仪器具有电路短路保护功能,防止因电器回程意外短路造成医疗事故。 |
2.5.2 |
操作手柄中的电路和开头处具有防水功能。 |
2.5.3 |
治疗报警:以温度作为治疗报警控制的评定指标,达到预定温度后自动报警。 |
2.17 |
CRP模块故障提示:具有故障提示功能 |
2.18 |
CRP模块携带污染率:≤0.5% |
2.19 |
CRP模块测量准确度:≤±5% |
3 |
配置要求 |
3.1 |
主机2台 |
3.2 |
主机电源线 4条 |
3.3 |
电缆线夹具 4个 |
3.4 |
连接缆线 4根 |
3.5 |
专用台车2台 |
3.6 |
治疗床2张(床面长宽:1500(±20)*700(±20)mm,床面高度720(±20)mm,起背角度:≧85度,调节部位:靠背、托腿架。 |
3.7 |
评估系统(软件、显示器等)2套 |
3.8 |
随机资料2套 |
3.9 |
装机工具2套 |
3.10 |
射频电极12套 |
3.11 |
一次性使用中性电极片40片 |
3.12 |
抗菌凝胶 12支 |
1. 保质期
▲1.1保修期5年,终身维修(并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售后承诺)。
1.2 每年保质期内故障率不得超过14天,如开机率达不到要求,每超过一天质保期相应延长10天。保质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卖方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
1.3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在保质期内提供的服务计划。
2. 付款方式
2.1 中标人若为中小企业,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银行预付款保函;采购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后续货款中作相应抵扣。其余合同款项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可不提供预付款保函,合同款项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
中标人若为大型企业,合同款项在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
3. 售后服务
3.1 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在接到用户维修要求后应立即作出回应,并在24小时内派员到达买方现场实施维修。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十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天必须送达采购人。
3.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消耗品或易耗品价格。
3.3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说明收费标准,包括保修价格、设备配件价格,维修服务费。提供维修点的分布情况。
3.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如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储备,售后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4. 技术支持
4.1 中标商应提供免费软件升级。
5. 培训
5.1 供应商2名操作人员国内三甲医院一周内的技术培训并承担所有费用;供应商对用户的2名维修人员进行一周内国内有培训资质的维修机构或三甲医院或厂家组织的维修培训,并向维修人员提供详细的技术维修操作手册并承担所有费用。
5.2供应商应对用户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使其能对设备进行熟练的操作。
5.3 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的培训方案中详细说明。
6. 安装调试
6.1 安装地点:瑞安市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6.2 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周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6.3 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
6.4 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6.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安装调试方案和安装调试过程中采购人需配合的内容。
6.6 随机资料:提供使用操作手册2份,维修手册1份。
7. 验收
7.1. 供货商应提供设备的有效检验文件,经采购人认可后,与设备性能指标、合同内容一起作为设备验收标准。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加盖公章。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供应商必须更换设备。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7.2. 验收费用由产品供应商负担。
8. 交货
▲8.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8.2 交货地点:瑞安市妇幼保健院指定地点
9. 报价方式
9.1所有投标价格为含税到用户人民币价(含货物应交纳的一切税费和伴随服务费)并进行分项报价;质保期后的维保费单独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选购件单独分项报价(不包括在投标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