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浙水灾防﹝2022﹞7号)文件要求,龙泉市要以减少风险区特别是高风险区人数为目标,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山洪灾害风险,深入分析小流域山洪灾害成因,综合施策,降低风险,消除隐患,编制县级山洪灾害综合防治方案。
二、编制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基本消除龙泉市山洪灾害高风险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人员伤亡),初步建成山洪灾害高风险区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洪避险体系,有效保护龙泉市山丘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采购需求
龙泉市山洪灾害综合防治方案编制任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小流域划分与基础属性提取
根据龙泉市已有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水域调查成果,开展小流域划分工作。提取小流域几何特征(面积、周长、最长汇流路径长度、最大高差、最长汇流路径比降等),分析产汇流特征参数,汇集重点村落信息、防御对象信息、预警责任人信息、预警指标信息、水利工程信息(堤防、水库、山塘)、阻水工程信息(堰坝、桥梁)、监测预警设备信息、历史山洪等信息。
(2)小流域现场隐患调查
以划定的小流域为单元,以流域内山洪灾害防御重点村落、重点集镇区域等为重点对象,在前期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及风险隐患评估的基础上,对隐患的类型进行复核确认与归类。
(3)风险隐患对策研究
按照“一流域一策”,围绕调查确定的山洪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深入分析山洪灾害成因,提出针对性的工程治理措施和非工程措施。
(4)县级山洪灾害综合防治方案编制
在完成以上基础性工作的基础上,编制龙泉市山洪灾害综合防治方案。方案应明确建设任务、投资估算、实施计划等主要内容。
四、项目进度要求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全部任务。
五、 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 ; 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60% 。
▲六、其他
1.中标人未按本项目合同、采购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提请监管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所涉及的报价,应包括本次项目实施所需的劳务费、通信、福利、培训、奖罚措施、保险、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收费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一切费用,供应商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3.本章和第五章内容为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