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
睢宁县农村不动产权籍补充调查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76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税金、检验、保险、验收等全部费用。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项目内容
查清姚集镇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并结合地籍测量一并开展房屋测量。房屋调查重点调查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建立权籍调查数据库。
四、项目要求
睢宁县姚集镇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苏政发〔2017〕160号)和《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的通知》(徐政发〔2018〕20号)及《睢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县土地调查的通知》(睢政发〔2018〕26号)文件部署,同时按照《土地调查条例》、《第三次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试行)》、《江苏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徐州市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睢宁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要求,加快推进睢宁县姚集镇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查清姚集镇农村不动产权状况。
(二)工作内容
查清姚集镇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并结合地籍测量一并开展房屋测量。房屋调查重点调查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建立权籍调查数据库。
(三)作业依据
1、技术性文件
(1)CJJ/T 8-2011《城市测量规范》;
(2)GB/T 17986.1-2000 《房产测量规范第 1 单元:房产测量规定》;
(3)GB/T 17986.2-2000 《房产测量规范第 2 单元:房产图图式》;
(4)GB/T 20257.1-200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5)GB/T 13989-201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
(6)GB 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
(7)CJJ/T 73-2010 《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
(8)DGJ 32/TJ 131-2011 《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
(9)国发﹝2015﹞41号《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10)《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11)CH/T 2009-2010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12)CH/T 1004-2005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13)CH/T 1001-2005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14)《国土资源数据2000 国家大地坐标转换技术要求》;
(15)《江苏省市县级国土资源空间数据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技术指南》;
(16)经批准的本项目《技术设计书》及批复意见。
2、数据建库依据
(1)TD/T 1015-2007《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2)《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3)上级部门规定的其它数据库建设标准。
3、检查验收依据
(1)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2)GB/T 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调查工作有最新要求时,按最新相关要求执行。
(四) 项目技术要求
1、数学基础
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方式,按3°分带,全区中央子午线为117°。
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2、调查比例尺
不动产权籍调查采用1:500比例尺。
3、时间要求
本项目应当在签订合同一周内组织人员进场,展开调查工作 ,2022年8月底前完成调查所有工作。
4、保密要求
中标人在此项目中必须按相关规定签署保密协议,保证在整个项目的制作中,所有数据、文档等均不得外泄,若在项目进行中,有数据泄露,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项目完成后,中标人需将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成果、资料进行销毁处理,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5、其他未尽的技术要求以《项目技术设计书》为准。
(五) 提交成果
本项目成果主要包括:外业调查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和文字成果等。
1、外业调查成果
(1)原始调查图件;
(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测量原始记录;
(3)不动产权籍调查外业成果;
(4)其他外业成果。
2、图件成果
(1)工作底图;
(2)宗地图;
(3)地籍图。
3、数据库成果
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
4、文字成果
(1)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报告;
(2)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报告;
(3)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检查报告。
5、资料归档
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及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要求,对调查成果资料进行归档。
五、售后服务要求
(一)项目组织及人员要求
为规范和促进本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推进,需有序高效、安全稳定、常态化运行,投标人须成立独立的项目组,安排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项目的建设,如项目需要投标人须提供驻场技术支持服务。
在项目组织机构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任职资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应分别配备有实际业务经验的项目负责人承担本项目的管理工作,配备项目核心技术团队及技术支持团队。
(二)技术支持要求
此项目要求提供多样化技术支持服务,处理用户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故障,以保证用户工作的正常运行。服务响应时间10分钟、一般售后问题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重大售后问题时间控制住30分钟内。在客户工作需要技术支持情况下,如需现场解决,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4小时,特殊情况下不超过8小时。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工作内容,必要时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相关任务,且采购人不支付额外费用。
2.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有泄密、人为损坏采购人设备及工作成果、不遵守工作纪律等不法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项目,并对采购人提出的需求及时响应,如有工作进度缓慢、项目成果屡次不符合要求(两次以上)、不能按时完成任务、不遵守工作纪律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将予以罚款。
4.本项目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开展技术支持的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成本(包括培训费用、设备费用以及相关差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实际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人违反上述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退回项目经费,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6.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若发现中标人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采购人工期等方面的损失。
六、其他要求
其他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