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在“双碳”背景下,加快构建以海洋碳汇为核心的蓝碳经济体系,对于海洋碳汇能力提升、海洋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海洋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发展蓝碳经济已成为推进我省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切入点。舟山市作为我省建设海洋强省的核心区域,正着力构建“三碳一中心”蓝碳经济发展体系,而普陀区作为舟山海洋经济发展的先行区,海洋资源禀赋出众,拥有辽阔的海域,以及丰富的海水、海涂和渔场资源,具有较大的蓝碳经济发展潜力。
在此背景下,开展普陀区蓝碳经济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强化顶层设计,有利于进一步挖潜蓝碳经济,推动普陀区海洋经济转型发展。
二、招标内容及成果形式
1、招标内容
立足普陀区实际,构建以海洋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模式,催生壮大海洋生态工程、生态旅游、可再生能源、碳交易等新业态,为普陀区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注入新活力,编制区域蓝碳经济示范区建设规划,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开展实地调研,围绕蓝碳经济示范区规划编制实际,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研、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普陀区海碳经济发展基础和现状趋势,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
(2)在完成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对接省市最新支持政策和要求,开展规划文本编写。
(3)配合开展规划论证工作,召开专家论证会等,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规划定稿。
2、提交的成果要求
(1)提交规划设计文本5份,并加盖公章。
(2)提交规划设计电子文件1份,电子文件采用word的格式,图片采用jpg的格式文件。
(3)规划文本、附表及图纸必须清晰完整,同类图纸规格尽量统一。
(4)规划文本所使用的文字必须为简体中文。
三、服务期和服务地点
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初稿,初稿经招标人确认后15日历天内完成专家评审和最终成果文件的提交。
2、服务地点:舟山市普陀区
四、其他
1、本项目编制工作须按国家、地方、行业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相关标准、条款执行。
2、严格保密,加强管理。参与规划编制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保密要求,不得擅自对外公布与本项目相关的数据、相关成果和相关信息。
3、投标人须在本规划项目实施期间提供技术支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