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的通知》(苏水节〔2021〕6 号)要求,为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推动淮安工业园区产业项目节水改造和节水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园区内企业节水水平,现拟启动淮安工业园区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工作。
二、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根据《江苏省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标准(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淮安工业园区进行节水型工业园区创建,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资料准备。在完成自评后,向淮安市水利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验收申请、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工作总结、逐项自评情况和有关证明支撑材料(文档及声像资料)等。以上材料一式3份,并附电子申报材料。
2、初审。淮安市水利局会同市工信局对照评选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达到验收要求的向省水利厅推荐。
3、申报。按照《江苏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节水型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水办节〔2020)8号)文件要求于9月底前完成申报推荐工作。
4、技术评估。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地区,省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评估,形成技术评估意见。
5、行政审核。省水利厅、工信厅组织对通过技术评估的园区进行现场验收并发文命名。
三、项目成果需求
1、园区节水实施方案;
2、节水型工业园区中报材料:申报书、验收申请、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工作总结、逐项自评情况和有关证明支撑材料等;
3、电子申报材料、本次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影像视频资料。
四、其它要求
1、本项目包含的各项内容均须上门服务,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验收:由项目需求单位验收签字。
3、服务条款
3.1服务范围:
(1)园区节水实施方案;
(2)节水型工业园区申报材料:申报书、验收申请、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工作总结、逐项自评情况和有关证明支撑材料等;
(3)电子申报材料、本次创建节水型工业园区影像视频资料。
3.2服务要求:通过省水利厅、工信厅组织的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现场验收并发文命名。
3.3服务标准:达到省水利厅、工信厅组织的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验收标准。
4、交付条款:
4.1交付日期
4.2交付方式:项目需求单位指定方式。
五、商务部分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5年内完成。
2、服务地点:淮安市。
3、付款方式:通过省水利厅、工信厅组织的省级节水型工业园区现场验收并获得省级专项补助资金后,支付中标价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