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天津市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推动我市全域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及时掌握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和知晓率,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对16个区开展2022年度的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知晓率调查。
二、具体需求
1、调查的范围区域
所涉及的区域:和平区、河北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红桥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滨海新区等16个区域。
2、调查样本量
每区拟采集600个样本,全市拟釆集9600个样本。
3、调查的方式
通过电话调查、街头截访等方式进行数据采集。
4、具体要求
(1)调查对象为各区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常住人口,包含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职业、不同文化程度、不同家庭收入的人群。
★(2)调查结束后,形成天津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群众满意度调查总报告1份,各区分报告16份。
5、评价依据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规范。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提供以上服务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水平,有能力履行其服务和义务。
2.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所配服务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承诺,中标后在服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包括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一方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3、投标人须深度了解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和满意度调查技术指南,能够提供细则解读的证明资料附在投标文件内。
四、服务要求
1.针对本项目制订整体的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
2.制订按时完成本项目的保障措施。
3.项目完成后的档案整理装订成册,确保所有资料完整地交到采购人。
4.为本项目配备符合要求的团队,并有明确的职责划分。
5.制订严格的保密制度,有严格的监控措施,切实保障调查的数据及汇总资料不泄露、不丢失,切实保障本次的调查工作安全、高效、迅速地完成。
6.调查结果及方案定期分批、分项汇总,及时交与采购人,最终总体调查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交与采购人。
注:1、招标文件中,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