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标的
1、项目名称:睢宁开发区开展土地污染调查项目。
2、数量:1项。
3、预算金额:191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91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括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招标代理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
三、项目概况:
1、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2006年4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约60平方公里,是一个特色鲜明的省级开发区。
一是实施“五规合一”,产业特色鲜明。开发区将产业规划、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环保规划和村镇规划“五规合一”,坚持产城融合发展,初步形成以皮革皮具、白色家电、生物医药三大产业为支柱,新能源、装备制造、电子商务等产业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区内徐州皮革制品集聚区和江苏省白色家电特色产业园,被省列入重点特色园区,重点扶持、重点投入、重点建设。
二是城市功能齐备,产城高度融合。供电、供气、供排水、污水处理、学校、医院、星级酒店等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功能性设施齐备;香格里拉广场、金港国际家居建材广场、西盛园综合广场等现代服务业生机勃勃;金泉电子商务产业园、正隆皮材产业园、科技创业园等“园中园”建设初具规模;产业板块、企业布点与城市设施交相辉映,生态型开发区创建稳步推进,怡人宜居、现代化的产业新城初具规模,正逐步实现“厂在城中、城在园里、人在花中、工厂建在城市中、工人住在花园里”的目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徐政发〔2017〕18号)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文件要求,所有用于居住、学校等“一住两共”的地块,在挂牌转让前,应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022年8月,经过开发区资规局统计,我区共有9个地块需要开展土壤工作。
3、 调查完成后,调查报告应完成评审及备案工作。
四、服务要求:
投标人需按照: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
4、《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HJ 1019-2019)
5、《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6、《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7、《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场地环境状况调查,编制环境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五、服务标准:
1、项目内容应当在2022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按要求提交相关工作成果,符合生态环境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场地环境状况调查报告的相关技术要求。
2、场地环境状况调查报告需至少邀请3位江苏省专家库专家进行专家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完成备案。
3、现场采样必须使用直推式采样设备,建井需采用螺旋方式。
4、检测实验室需取得合法的检验检测机构认证,具有有效的CMA证书。
六、人员配置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同时根据项目情况投标人结合各自特点配置相关专业服务技术人员。(详见评分细则)
七、服务流程:
1、资料收集:收集的资料主要包括场地环境资料、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场地所在区域概况,场地水文地质情况。
2、现场踏勘:场地的现状,场地历史,相邻场地的现状和历史情况,场地水文地质、建筑物、构筑物、设施或设备的情况。
3、人员访谈:访谈内容包括资料分析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内容,受访者为场地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
4、调查工作计划和前期准备:编制调查方案,落实采样材料与设备。
5、现场调查采样:调查和采样前的准备、定位和探测、现场检测、土壤样品的采集、地下水样品的采集等。
6、实验室检测:样品运输至检测单位进行样品检测分析。
7、调查结果分析:根据检测结果,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的分类要求分别对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进行分析评估。
8、编制调查报告。
9、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10、其余事项按采购方的要求实施。
八、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1月30日为止。
九、提交成果:
提交经评审通过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附专家评审意见完成备案。
十、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