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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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万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 |
1 |
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
项 |
1 |
拟采购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合作期满,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建设内容包括:①永福湾综合整治修复;②犀丽湾生态减灾修复;③乌雷生态减灾修复。包括 3 部分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社会资本方应保证按时、足量提供满足相关标准的基础设施。 运营内容: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的运营维护等(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维护-移交)。 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
63035.2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钦州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授权主体:钦州市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钦州市海洋局
(5)政府方出资代表:钦州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7)资金筹措方式政府通过 PPP 模式由社会资本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和上级补助资金等筹措。
(8)预算金额:63035.21万元(该金额为经批复的可研静态总投资估算。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后,将根据实施方案及PPP项目合同对建设期利息调整,实际金额以实施结果为准)。
二、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采购内容为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
(2)投资规模: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静态总投资规模估算为63,035.2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1,614.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641.53万元,基本预备费1,779.43万元。结合项目资金来源结构,对项目投资规模进行调整,调整后项目动态总投资规模估算为63,695.6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51,614.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641.53万元,基本预备费1,779.43万元,建设期利息660.43万元。
(3)建设内容
项目合作内容包括:①永福湾综合整治修复;②犀丽湾生态减灾修复;③乌雷生态减灾修复。包括 3 部分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社会资本方应保证按时、足量提供满足相关标准的基础设施。
(4)项目主要产出说明
建设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且达到预定使用要求的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具体包括:
(1)永福湾综合整治修复子项目。全面清理岸滩垃圾,疏通潮沟8.83km,修复红树林310.29ha,包括次生林修复32.94 ha,围海养殖、围网、围栏拆除等宜林滩涂造林277.35ha,实施岸线生态化建设15.19km。
(2)犀丽湾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修复沙滩2.45km,补沙26.2万立方米,沿滩肩修复沙生植被 2.45 km,沙滩后方岸线进行生态护坡建设2.45km。
( 3)乌雷生态减灾修复子项目。修复沙滩0.73km,补沙7.5万立方米,沿滩肩修复沙生植被0.73 km,实施海堤生态化改造0.56 km。
(5)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属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项目不具备经营性收入,属于非经营性项目,因此项目适宜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即本项目按照“基于可用性的绩效合同”模式,由政府方向项目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为维持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相应地政府需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其应得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服务费。
若未来项目在实际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收益的(例如疏浚物资源综合再利用拍卖等产生收益的),该项收益专项用于本项目。
(6)合同履行期
本项目合作期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