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重要指标
2.1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商务要求
3.1服务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3.2服务地点:都兰县宗加镇
3.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都兰县 2022 年度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青海省 2022 年度高素质农牧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农科〔2022〕155 号)要求, 为确保 2022 年我县高素质农牧民培育项目顺利实施,培养一支高素质农牧民队伍,促进我县乡村人才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都兰县 2022 年度高素质农牧民培训项目。
(二)主管单位:都兰县农牧和乡村振兴局。
(三)实施单位:都兰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实施地点:宗加镇。
(五)资金投资来源: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3万元。
(六)内容及规模:
共培训高素质农牧民 200 人,其中经营管理型 100 人(包括高素质女农民培训、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者、村集体经济负责人、专业种养加能手、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或产业发展带头人提高班),自主培训 100 人(包括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
农民教师型或产业扶贫巩固培训)。包含线上线下培训 50 人。
二、目标及任务
紧紧围绕农业稳产增产、农牧产业兴旺、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这条主线,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全产业链技能水平提高,注重培育质量效果提升,加快培养都兰农业农村现代化亟需的高素质农牧民,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重点面向国有农牧场、家庭农(牧)场经营者、农(牧) 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大力培养高素质农牧民队伍(培 训内容详见附件 1)。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开展摸底调研。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做好培训对 象遴选和需求调研,重点掌握农牧民底数和培训需求,了解各类新型农牧业经营服务主体从业人员知识技术需求,确定培训类型,做到培训供给与需求有效匹配。于 8 月 31 日前完成摸底调查及培育对象遴选确定工作。
(二)抓好组织实施。围绕都兰主导产业和农牧民需求, 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要求制定教学计划,细化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安排,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要求,做到一班一计划。培训信息全部及时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学员完成在线评价打分。根据目标任务和培训时长确定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等培训类型,根据培训对象需求目标确定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种养加能手、农村创新创业者、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等培训行动,根据培训主题和内容选择确定产业带头人、专业农机手、高素质女农民、返乡人员创业创新专题培训。健全完善培训班教学管理、班级管理、学员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培训期间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工作。
(三)分层分类培育。培育工作严格遵循《高素质农民培 育规范》要求,合理设置培训课程,注重开展实习实训。重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
(四)完善培育体系。县农牧和乡村振兴局主抓项目资金 监督管理,组织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培训机构及其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完善教育培育体系。把生产设施先进、技术实力强、经营效益好,具备一定培训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等纳入培训实训体系。(详见附件 2)
(五)抓好基础支撑。培训课程结合都兰主导产业发展, 围绕附件 1 确定的主要任务设置培训课程,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与网络学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线上教学力度,采用“重实训、分段式、参与式、互动式”的培育模式, 注重实践教学,把农牧业新成果、新技术和最新理念及时传递给参训农牧民,遵循“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选择教材, 公共基础、经营管理等通用课程原则上选用中央农广校统一开发的农民教育培训教材。用好省编农牧民教育培训系列教材, 培训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结合参训农牧民实际需要征订教材。不断补充完善培育师资库,选聘专职教师,培养农民讲师。积极联系组织科技特派团成员参与培训工作。积极申请高素质农牧民各类扶持政策,强化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支持受训农牧民创办领办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高素质农牧民更好发展。
(六)强化项目监管。依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实施高素质农牧民培育计划,强化培育各环节全程监管。 通过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培训教师、培训基地、 培训组织和培训效果进行线上考核,不断提高线上考核覆盖面。 对标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中的农牧民教育培训指标任务,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参训农牧民满意度,在线评价的学员比例达到
85%以上,学员综合满意度(学员对培训效果、组织管理、师资、 基地等评价打分)达到 85%以上。加强信息化管理,以培训班为单元,实现培训班次和学员信息 100%上网,确保培训过程全程可追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执行进度,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牧和乡村振兴局作为项目主管 单位,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训对象, 带头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在确定培训机构、遴选培训对象、审定培训方案、完成培训任务等方面做好统筹指导和协调落实,监督培训资金全过程的使用,把安排部署、政策落实和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作为项目实施单位,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做好学员摸底遴选,细化各项措施,落实培育环节,落实责任要求。主动加强与妇联、共青团、科协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培育工作合力。
(二)完善培训台账。按照真实完整、建档规范的要求, 以及省级年度农牧民教育培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不同培训类型做好年度培训台账的整理和装订。专业种养能手、高素质女农民培训、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培训和产业扶贫带头人培训单独制作专档。
(三)强化安全工作。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特别是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单位一定要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重点做好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和外出考察期间疫情防控, 确保学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做好典型宣传。县农牧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培训机构要加大农牧民培育工作宣传力度,把实践探索中形成的好经验、 好典型、好模式,奋发有为、勇于创新的学员以及扎实工作、富有成效的办学人员宣传出去,通过宣传农牧民学员来宣传农牧民培育工作。及时按程序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青海省农业农村信息网、“惠农之声”及时报送培训信息和工作动态,在都兰融媒体中心等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结合今年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宣介活动,推荐优秀基层农广校校长、优秀农民教育培训教学管理人员、优秀农民教育培训学员人选以及优秀农民教育培训宣传材料、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百佳校和农民职业教育典型案例等,让培育工作在社会中有影响,在农牧民中有反响。营造有利于高素质农牧民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