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以下简称《技术规程》),为全面组织实施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制定采购需求如下:
一、工作目的
柳州市2022年度变更调查在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利用最新卫星遥感影像,通过实地调查举证,自治区级和国家级成果核查,掌握全市2022年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满足当前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新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保障全市国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
二、工作任务
柳州市2022年度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标准,利用卫星遥感、互联网、云计算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根据国家下发的2022年底卫星遥感影像和监测图斑,结合有关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我市2022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根据变化图斑分析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形成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报告。
注:具体工作要求以国家下发方案为准。
三、工作范围
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
四、主要技术依据
(一)《地籍调查规程》(TD/ 1001-2012);
(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四)《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五)《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2019);
(六)《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七)《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GB/T18316);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代码》(GB/T 2260-2007);
(九)《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1年度试用) 》
(十)《土地调查条例》(2018年修订)
(十一)《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
(十二)《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机制的通知》(柳资源规划通〔2022〕205号)
(十三)《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全市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第三季度日常变更暨耕地流向专项调查的通知》(柳资源规划通〔2022〕321号)
(十四)《柳州市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技术规程(2022年试用)》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标准及省市相关要求。
五、工作内容
(一)开展日常变更
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工作底图,结合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的地类变化监测和自治区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工作,统筹现有资料,对专项监测数据和业务管理数据中发生变化的图斑,开展工作范围内的日常变更调查。
(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更新
将遥感监测成果、用地管理信息以及日常管理信息的矢量数据套合在正射影像图上,经内业分析确定外业调查图斑。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对外业调查图斑周边的图斑进行核实;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确定上年变更调查数据库中单独图层范围变化情况;进一步更新上年变更调查数据库的耕地种植属性标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举证方式组织开展调查举证工作。
(三)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四)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
根据日常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权属更新。
(五)数据库更新
按照统一的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数据库更新工作。柳东新区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统一纳入鱼峰区调查成果统一入库,北部生态新区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分别纳入鱼峰区、柳北区调查成果统一入库。
(六)成果检查
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成果检查要求进行成果全面自查;配合做好作业区范围内的自治区级核查、国家级内业核查和“互联网+”在线外业核查。
六、其他要求
(一)开展调查、数据收集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数据处理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二)保密要求
工作过程中所使用到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数据、图表等资料或工作完成后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成果涉及保密要求的,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的保密规定进行使用。使用资料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成交人仅限于在本单位(本单位以使用方构成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为限)的范围内使用,不得扩展到所属系统和上级、下级或者其他单位。
2.未获得许可,使用方不得复制、扫描(含数字化技术采集)、转让、转借或转抄,需要复制的按涉密成果管理规定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
3. 成交人对资料的使用、管理和销毁,必须根据相应的密级,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严防泄密。并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涉密成果安全保密检查。
4. 成交人在使用以上资料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涉密成果主管部门的规定,其使用权即无条件终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收回涉密成果及相关资料和没收基于涉密成果的任何衍生物,成交人同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七、主要成果
(一)县(区)级调查成果
1.外业调查成果
(1)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2)图斑举证数据包(DB格式)。
2.数据库成果
(1)更新后的国土调查数据库;
(2)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成)。
3.各类图斑信息核实报表。
(1)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MDB格式);
(2)统一时点复核错误图斑列表(MDB格式);
(3)举证图斑信息表(MDB格式)。
4.各类统计汇总表
《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1年度试用)》要求的各类统计汇总表格。
5.文字成果
(1)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2)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的专题报告(存在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情况的提供)。
(二)市级汇总成果
1.数据库成果
更新后的市级国土调查数据库。
2.各类面积统计汇总表
《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2021年度试用)》要求的各类统计汇总表格。
3.文字成果
(1)全市(含五县五区)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2)全市(含五县五区)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的专题报告地(存在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情况的提供)。
八、商务要求
1、付款条件: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本项目服务工作方案,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向成交人支付合同价款的20%;完成内业资料收集整理,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向成交人支付合同价款的30%;完成外业调查等所有服务工作并提交所有成果资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向成交人支付40%合同价款,待国家最终确认成果后向成交人支付剩余10%合同价款。
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政策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3、服务期限及成果提交时间:
(1) 2023年2月底前
完成内外业调查工作及100%全面自检,并向市局提交变更调查成果。
(2)2023年3月底前
根据自治区核查意见对变更调查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并上报区自然资源厅。
(3) 2023年7月底前
根据自然资源部核查意见对变更调查成果进行修改和完善。
(4)具体服务期限及成果提交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的任务通知为准。
备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