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全面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和试点与推广工作的通知》(国测国字〔2008〕38号)和《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关于县(市、区)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试点申报的工作通知》(浙测〔2011〕42号)文件精神,余杭区人民政府启动了数字余杭地理空间框架项目建设申报工作,杭州市规划局对项目申报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2013年12月23日,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以《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关于同意数字余杭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浙测〔2013〕192号)将余杭区列入浙江省2013年县(市、区)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计划。2014年7月4日,《数字余杭地理空间框架设计书》通过专家评审,并于当日在余杭区人民政府由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和余杭区人民政府三方共同签订了《数字余杭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了余杭区人民政府应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推广并保障项目建成后的持续升级维护,每年应投入项目建设总费用的10~30%作为维护费用,用于数据更新、系统维护及基础设施升级扩容。2015年12月16日,数字余杭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浙江省测绘局验收并正式运行,接入国家和浙江省服务节点。
“数字余杭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是全区“一张图”建设与应用的基础支撑,为不断完善和丰富“一张图”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需要推进地理信息数据的共享和交换,建立部门之间、政企之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强各部门信息资源的集成整合,提高基础地理信息资源获取与更新、交换数据集成整合以及数据优化工作。
升级维护是保障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的关键,必须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根据余杭区的现状,由采购单位作为升级维护单位,单位目前的地理信息专业人才还较少,对于数字余杭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完成后的升级维护工作的人员配备还需要增加,需成立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升级维护团队,新增相应技术人员,对平台实施运维,负责平台软硬件的管理、升级、数据更新及应用推广等工作。
数字余杭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升级维护任务繁杂、工作量大,要保障其长期稳定运行,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运维管理制度。明确运维人员的职责、日常工作内容,以约束运维人员,确保平台的安全;在升级维护管理过程中,需要定期对平台的运行情况、技术性能、经济效益等进行分析和评估,为系统的优化、性能的改善提供依据;明确运维工作检查的方式、内容、周期及考核标准,对升级维护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督,确保运维工作计划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明确涉密数据的使用方式和使用程序,确保数据的使用安全。同时,地方的运维部门应和技术支持单位的运维部门做好衔接工作,做好运维互动,共同解决运维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报价包含“采购需求”“二、具体内容、要求”中相关实施内容及质保期售后服务、各项措施费、税费等完成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具体内容、要求
数字余杭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维护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融入省、市、县三级运行维护体系中,明确运维机构及其工作内容,培养形成稳定的运维队伍,保障平台的长效运行,提升平台的服务能力,实现数字城市的动态更新,促进平台的广泛应用。
平台运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1 电子地图更新及天地图数据融合
依据全区1:500基础测绘成果和航空影像数据,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区电子地图的一期更新;按考核时间要求,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省节点数据为基础,结合全区1:500基础测绘成果和航空影像数据,完成天地图余杭矢量数据融合(电子地图二期)任务。
2.2 余杭区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生产更新
依据《杭州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生产技术规程》完成二期次余杭区2023年度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成果生产更新。原则上2023年第一期成果须于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第二期成果须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如有变动,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要求为准。
2.3 地理信息数据资源的按需服务和数据发布
特定分层数据的提取发布
根据更新生产的全区电子地图数据成果,结合应用单位实际需求,为各部门各行业应用提供特定的分层数据,实现地图服务的按需调用。
1)制作面向各类政务专题应用的电子地图,满足不同应用部门对地图服务的差异化需求,发布最新的基础地图服务和丰富的专题图层资源;
2)政务版提供杭州坐标系和CGCS2000坐标系2套;
影像数据更新维护
1)对余杭区最新的影像数据进行坐标系统转换、重采样等处理;
2)按需对影像进行区块裁切,提供定制化服务;
3)政务版、公众版影像瓦片制作以及服务发布。
专题数据更新维护管理
维护管理政务报送数据和各部门共享的数据资源,维护余杭区共享交换目录,丰富地理信息数据库内容、资源种类,提升平台的服务质量。
历史数据维护管理
保留并记录城市历史变化数据,丰富时空信息大数据库。
2.4 城市建成区监测及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综合评估
依据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要求,收集余杭区城市建成区监测相关资料并进行整理及空间化处理,相关数据质量应满足市规划资源局测算提取年度建成区范围要求。
依据浙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年度考核评估细则及市规划资源局有关要求,收集并提供涉及余杭区节点相关评估项的资料及数据处理等工作,确保不失责任分。
2.5 日常巡检与数据备份
对日常运维工作和应急事件处理记录进行存档,形成运维工作报告,主要记录平台运行情况、网络响应、硬件使用状态、杀毒软件升级、垃圾清理等。根据平台整体情况,制定例行维护计划,紧急事件响应策略。定期对应用接入单位进行服务效果回访,不断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对网信和数管部门的高危漏洞等预警信息及时排查完善,确保系统及数据安全。
对系统相关数据进行及时完整的离线备份,保障数据的安全有效,实现快速数据备份与还原,防止数据丢失。
2.6 三级等保测评
配合采购方委托的第三方测评机构,完成数字余杭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智慧余杭公共服务三维实景地理信息平台的三级等保测评工作,按等保要求对系统进行整改优化,确保2个系统符合三级等保备案要求。
2.7 余杭区政务资源校核工作
及时完成浙江政务地理信息资源采集共享平台余杭区政务地理信息资源数据校核工作,积极对接并完成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为全区各部门数据报送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2.8 平台系统升级维护
系统维护包括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维护,硬件系统主要由各类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构成,软件系统主要由公共服务平台软件系统(包括基础版、政务版和公众版)、数据库系统、网络安全系统等构成。为了保证系统正常运转,一方面需要进行日常的升级维护;另一方面会因标准变化、技术升级、功能扩充和性能提升等要求而不断地进行升级维护。
2.9 应用推广技术支持
及时响应对接应用需求部门,做好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介绍与培训;对接部门应用,为业务系统地理信息开发提供技术支持;为专业部门的空间数据处理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
三、服务期限
2022年12月01日至2022年11月30日。
四、服务要求
平台运维需保证驻场运维人员不少于1名,系统平均年故障时间少于5天,平均故障恢复时间少于48小时;瓦片服务、查询检索等常规服务的响应速度优于5秒。
五、验收要求
1.完成驻场运维任务;
2.按时完成相关数据成果生产更新与汇交等其他任务;
由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评审,评审合格后给予支付相应款项。
六、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额1%的履约保证金,服务期满后,经验收合格后,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七、费用支付
运维费用分三次支付,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合同款项;
运维工作开展满六个月向采购人提供项目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并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合同款项;
成交供应商提交全部成果经专家评审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30%余款。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若中标人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1、中标人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及培训。
2、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做好成果的保密工作。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须将相应内容填写至《符合性审查资料》,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