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现管辖泉州森林公园、郑成功公园、长江支队纪念园三个部分,目前占地面积为:泉州森林公园面积2800亩(景区分为桃岭春晓、金山揽胜、空谷梵音、景观协调四个景区);郑成功公园及步行环线面积246亩;长江支队纪念园7亩,需配备42名正式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巡逻值守,做好森林防灭火、防盗、防破坏、消防、疫情防控和旅游安全、治安保卫、文明劝导、游客咨询服务、应急处置等工作,需安排8名看护人员做好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办公楼、泉州森林公园游客服务中心、电瓶车管理房、温控大棚的财产看护、仓库看管、食堂炊事服务、志愿服务和生态科普馆宣传服务等工作。
2、服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日期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如招标人因工作业务需要解除合同,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同意,期间费用按实际服务天数结算)
二、技术要求
(一)保安服务要求
1、保安服务岗位设置及人员要求
序号 |
性质 |
地点 |
岗位 |
人数 |
要求 |
1 |
8小时,制三班制 |
公园大门广场及周边 |
保安兼防疫人员 |
6 |
做好日常安全保卫、森林防灭火、消防、防盗、防破坏和旅游安全、文明劝导、疫情防控、游客咨询服务等工作 |
2 |
8小时制,三班制 |
小桃花山周边及观景楼 |
保安员 |
6 |
做好日常安全保卫、森林防灭火、消防、防盗、防破坏和旅游安全、文明劝导等工作 |
3 |
8小时制,三班制 |
游客服务中心 |
志愿者、保安员 |
3 |
做好日常安全保卫、森林防灭火、消防、防盗、防破坏和旅游安全、文明劝导、游客咨询服务等工作 |
4 |
8小时制,白班 |
大桃花山片区 |
护林员 |
1 |
做好日常安全保卫、森林防灭火、消防、防盗、防破坏和旅游安全、文明劝导等工作 |
5 |
8小时制,白班 |
金山寨景区 |
护林员 |
1 |
做好日常安全保卫、森林防灭火、消防、防盗、防破坏和旅游安全、文明劝导等工作 |
6 |
8小时制,白班 |
桃花山公园及周边 |
护林员 |
1 |
做好日常安全保卫、森林防灭火、消防、防盗、防破坏和旅游安全、文明劝导等工作 |
7 |
8小时制,白班 |
桃径水苑景区 |
保安员 |
1 |
做好日常安全保卫、森林防灭火、消防、防盗、防破坏和旅游安全、文明劝导、疫情防控、游客咨询服务等工作 |
8 |
8小时,制三班制 |
郑成功公园大门广场及周边 |
保安兼防疫人员 |
6 |
做好日常安全保卫、森林防灭火、消防、防盗、防破坏和旅游安全、文明劝导、疫情防控、游客咨询服务等工作 |
9 |
8小时,制三班制 |
郑成功公园山上南大门及雕像周边 |
保安兼防疫人员 |
6 |
做好日常安全保卫、森林防灭火、消防、防盗、防破坏和旅游安全、文明劝导、疫情防控、游客咨询服务等工作 |
10 |
8小时,制三班制 |
步行环线监控室 |
保安员 |
3 |
做好日常安全保卫、森林防灭火、消防、防盗、防破坏和旅游安全等工作 |
11 |
8小时制,白班 |
步行环线巡逻岗 |
保安员 |
1 |
做好日常安全保卫、森林防灭火、消防、防盗、防破坏和旅游安全、文明劝导、疫情防控、游客咨询服务等工作 |
12 |
8小时,制三班制 |
长江支队纪念园 |
保安员 |
3 |
做好日常安全保卫、森林防灭火、消防、防盗、防破坏和旅游安全、文明劝导、游客咨询服务等工作 |
13 |
8小时制,白班 |
公园中心机动岗 |
保安员 |
2 |
应对中心突发应急事件,服从中心统一调度安排 |
14 |
8小时制,白班 |
公园中心机动岗 |
保安队长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全面负责公园中心保安,服从业主调度,需住公园中心 |
15 |
8小时制,白班 |
大坪山机动岗 |
保安副队长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全面负责大坪山保安工作,服从业主调度,需住大坪山公园。 |
注:具体人员安排使用采购单位有权统筹调度。 |
2、保安员自身条件和管理要求
(1)保安人员人数为42人;
(2)派遣的保安人员须为男性,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相貌端正,无纹身,具备初中以上学历(含),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熟练使用普通话;
(3)派遣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职业培训,持证上岗,须提供相关人员证件复印件;
(3)派遣保安队长和副队长必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并妥善完成业主交付的各项任务;
(4)派遣的保安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5)中标人负责对派遣的保安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确认保安人员在岗期间无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6)须掌握基本的防火、防盗的能力和意识。
3、队伍建设
(1)保持所指派的保安人员的稳定性,如需更换已指派的保安人员,应提前通知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经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考核合格后,方可更换。
(2)中标人须要指定专人与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建立联系渠道,以便双方沟通、协调。
(3)中标人按实际工作需要为派遣的保安人员配备防护装备(服装、装备柜、对讲机、钢叉、盾牌、打卡机和巡更棒等),其中装备柜、对讲机、钢叉、盾牌、打卡机和巡更棒不得少于三套,巡逻车不少于2辆。
(4)成交供应商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要组织两次以上旅游安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安全服务的优质高效。
(5)经采购人考核保安人员为不称职的,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三天内予以调整。
(6)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账保存完好,以备采购人核查。
4、服务要求
(1)派遣的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规定的保安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2)派遣的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要服从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的管理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
(3)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当班制,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形成快速反应、随时待命机制。保安人数共计42人(其中:①大门广场及周边三班制,每班8小时2人,共6人;②小桃花山周边及观景楼岗三班制,每班8小时2人,共6人;③游客服务中心三班制,每班8小时1人共3人;④泉州森林公园大桃花山、金山寨景区、桃径水苑、山线绿道至桃花山公园等区域护林防火巡逻岗每班8小时4人(白班);⑤郑成功公园大门广场及周边三班制,每班8小时2人,共6人;⑥郑成功公园山上南大门及雕像周边三班制,每班8小时2人,共6人;⑦步行环线监控室三班制,每班8小时1人,共3人;⑧步行环线巡逻岗每班8小时1人(白班);⑨长江支队三班制,每班8小时1人,共3人;⑩公园中心机动岗每班8小时2人,其中队长机动岗1人,每天工作8小时,其余时间要求在森林公园内随时待命,应对突发事件;副队长机动岗1人,每天工作8小时,其余时间要求在郑成功公园区域内随时待命,应对突发事件。具体人员安排使用采购单位有权统筹调度。
(4)需要增派保安人员时,中标人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安排派遣的保安人员加班,加班费另计。如遇紧急情况,采购单位需要紧急召集保安力量,中标人应无条件按采购单位需求在规定时间调动相应数量保安人员到岗,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用。
(5)中心举办重大活动、节假日或有重要任务时制定有效的安全保卫方案,适当增派安保人员,保障活动顺利举办。制定火灾、台风、暴雨、突发事件、反恐等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遇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应急任务、大型活动时,中队长应到现场部署相关安保工作。
5、保安公司(中队长)职责
中队长必须专职全面负责各公园(泉州森林公园、郑成功公园、长江支队纪念园)的安保管理和协调工作,主要职责是:
(1)遵纪守法,依法依规进行保安许可服务,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和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领导的监督和指导。
(2)认真制定公园安保工作计划,确保公园安保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每月月初向公园提交当月工作计划及上月工作总结(安全检查报告)。
(3)督查安保人员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纪律制度,教育引导安保人员文明执勤,纠正安保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每月需不定期查岗(包括夜间查岗)。
(4)定期不定期组织安保人员进行业务技能、政治法律、消防灭火、应急演练等学习培训,提高安保人员综合素质和爱岗敬业精神。
(5)科学管理安保队伍,随时掌握安保人员思想动态,关心、爱护、团结安保人员,办事公正,保障安保队伍的稳定。
(6)熟悉、掌握各公园(泉州森林公园、郑成功公园、长江支队纪念园)的治安情况和重点要害部位,引导安保人员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
(7)加强与中心领导及各公园的回访沟通,协调相关工作事宜,虚心听取合理意见和建议,受理投诉并及时反馈,确保安保服务到位。
6、保安员岗位职责
(1)实行全天候24小时保安员执勤。共招聘42名保安,实行早中晚三班制,夜班不能睡岗并定时巡更。上班人员需提前15分钟到岗并打卡签到,签到方式为打卡机或软件打卡,软件打卡需能定位人员具体位置(例如:钉钉)。具体打卡时间为:每两小时打卡1次。
(2)认真做好安全巡逻工作,使用巡更棒按业主要求的巡更路线和巡更次数对区域内进行巡逻,并对区域内的资产和设备设施进行监管,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并在工作值班日志内详细记录,并及时向上汇报。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切实做到防范于未然。
(4)做好日常安全保卫、森林防灭火、消防、防盗、防破坏和旅游安全、文明劝导、疫情防控、游客咨询服务等工作,防止财物盗失,确保园区安定稳定。
7、保安员仪容仪表要求
(1)所有保安人员的制服应保持统一干净。制服由保安公司统一配发。
(2)在班前例会上班长应检查每位所属员工的仪表仪容。
(3)发型:头发梳理整齐,头发不过领,不许留鬓须。
(4)着装:按规定穿着制服整齐划一,铭牌/工作证应佩带在指定位置。
(5)穿鞋:统一穿着黑色皮鞋或黑色运动鞋,鞋面保持光亮,无污垢、污渍。不得穿拖鞋。
(6)站姿:保持两腿与双肩同宽,两手自然下垂,或双手交叉放于身后或前胸下,收腹、挺胸,不得大稍息。
(7)坐姿:不趴桌,不翘腿,双眼正视前方,姿势端正。
(8)精神面貌:行走有力,挺拔,精神饱满,目视前方,富有朝气。
8、服务工作具体要求
(1)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上班时间忠于职守,必须穿着统一制服,制服的穿戴必须整洁、规范,仪表端正,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值班时间不准会客、抽烟、喝酒、看书、看报、看电视、睡觉,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酒后上班。
(3)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按时交接班;
(4)交接班时,下一班未到位,上一班不得离开岗位。
(5)如因事或因病需向中标供应商请假,中标供应商应及时调整保安,不得缺岗,并向采购单位进行报备。
(6)积极维护公园秩序,保证游客安全,做到礼貌纠违,文明执勤,热情解答市民游客询问,帮助市民游客排忧解难。
(7)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调解公园内发生的各种纠纷,并及时上报;
(8)认真做好公园森林防火,做好周边社区与单位的护林防火联防工作,通过巡逻检查,严禁火种入园,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一旦发生火情,即时组织人员扑灭,扑灭不了的即时报告,杜绝森林火警火灾发生。
(9)做好公园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自然灾害事故,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10)重视安全旅游和护林防火工作,积极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防火知识,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安全因素和行为;
(11)做好公园巡逻工作,杜绝在水塘非法网鱼、电鱼、钓鱼行为,做好责任区内卫生保洁工作;
(12)定期对公园内的游步道、山体及各种安全消防、警示标识、宣传栏、水电等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解决。
(13)做好公园内设施设备等物资看护、保管工作;
(14)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公园内发生的各种案件、违法事件调查取证等工作,并及时上报;
(15)遇台风、汛期、疫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15.1)维持现场秩序,疏导游客;
(15.2)在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
(15.3)及时向采购单位领导汇报情况,必要时实行封园;
(15.4)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5.5)发生治安状况及时与辖区派出所联系。
(16)加强违禁品(如宠物、火种、烟花爆竹等)的检查,制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公园,禁止烧烤等任何会出现明火的活动,对携带宠物入园者进行劝阻和制止。对园区内流浪狗进行驱赶;
(17)了解公园各景点基本情况,熟悉道路方向,热情为游客提供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和咨询等服务;
(18)保安人员必须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有越权行为。
(19)及时制止游客损坏花草、树木、公共设施之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教育;
(20)通过定点值守,固定岗位值班,对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办公场所、停车场的人员、车辆进行管理,确保所辖区域内交通畅通有序,避免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同时,制止外来人员在园内或公园大门口前辅道摆摊设点,或向游客兜售商品,对园区范围内流动摊点、婚纱摄影和分发广告宣传品等商业经营活动进行清理;
(21)保持公园进出通道畅通、整洁,及时制止、清理园区及公园周边随意停车、张贴非法广告的行为,清理公园内及广场违规在停车场外停放的车辆,控制车辆驶入公园,保障公园道路特别是消防通道的畅通;
(22)通过视频系统,及时发现、掌握各种监控信息,认真完成安防监控任务。
(23)通过巡逻防范,维持所辖区域内正常的公共秩序,及时处置纠纷,化解矛盾。及时发现治安、消防、突发性隐患、破坏性事件,切实落实反恐、防暴、防破坏等工作。
(24)对园内唱歌跳舞等体育锻炼、娱乐活动有影响他人生活的,应予以劝阻、制止。
(25)发生紧急事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置,保护好案发、事故现场并向公园或保安公司领导报告。
(26)认真做好执勤区域、保安室及周边环境卫生。
(27)积极完成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9、其它要求
(1)合同履行期间,在保安员工作时间、能力和职责管理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经公安部门侦查终结并认定确属保安员失职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2)中标人须按照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实际工作需要进行排班执勤。
(3)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与保安人员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发生职业危害、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4)合同执行期间投标人所报员工工资、相关保险经费、税费等费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在合同期间若国家相关规定有变更,中标人须按新政策有关规定准执行,合同价不予变更。
(5)中标人必须与履行本合同所聘用的保安员签订劳动合同。中标人承担保安人员的工资发放、奖金等劳动报酬,中标人应按照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其员工缴纳保险,中标人的员工发生工伤等劳动风险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的人员因履行职务行为侵权所造成他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的人员任何行为造成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或者他人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于中标人及其人员的行为,造成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支付或代垫赔偿款以及承担其他民事责任,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6)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人员的工资、福利、五险一金、人身意外保险、税费、招收培训费、利润等与保安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需配备的装备、车辆日常使用和维护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车辆的油费、维修保养、保险等费用)。若国家及政府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则增加的相应费用也已经包含在内。服务费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
(7)本次所采购保安服务实行承包总金额包干制,采购人每月支付费用按中标人对保安服务所报的1年总价结合考核标准计算。
10、违约责任
(1)服务合同签定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需支付三个月承包费用的违约金,并赔偿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的损失。
(2)保安人员在执行安全保卫工作期间,如造成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的财产和设施等纳入保卫工作范围的财产受损或丢失的,中标人应赔偿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的经济损失。
(3)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若因处理不当造成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要求(人员、设备、车辆)、时间提供服务的,经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提出后仍不按要求、期限进行整改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每违约一次或逾期一天,中标人应向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支付合同金额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达5次或逾期达7天的,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支付相当于三个月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因此给泉州市城市森林公园发展中心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二)财产看护等服务要求
1、服务岗位设置及人员要求
序号 |
工作地点 |
岗位 |
人数 |
备注 |
1 |
榕树苑游客服务中心 |
财产看护等 |
2 |
本岗位每月每天均需在岗在位,做到全天候24小时有人看管 |
2 |
中心办公楼 |
门卫 |
1 |
本岗位月休4天 |
食堂服务 |
1 |
本岗位月休4天 |
||
3 |
志愿服务岗及温室大棚仓库 |
志愿服务及物料领用管理等 |
1 |
本岗位正常工作日上下班,周末休息 |
4 |
温控大棚及电瓶车管理房 |
财产看护 |
2 |
本岗位每月每天均需在岗在位,做到全天候24小时有人看管 |
5 |
生态科普馆 |
宣传服务 |
1 |
本岗位正常工作日上下班,周末休息 |
注:具体人员安排使用采购单位有权统筹调度。 |
2、榕树苑游客服务中心财产看护等服务要求
(1)做好榕树苑游客服务中心卫生保洁工作:做好榕树苑游客服务中心围墻内建构造物室内及室内铺地的卫生保洁工作,室外铺地、排水沟每天打扫1次,确保环境整洁干净;室内及标本馆地板每日清洗,防尘玻璃及橱柜每日擦拭,发现污迹立即清洗;室内外垃圾桶每天清理,生活垃圾不能过夜;室外宣传牌每日清扫,确保宣传牌干净无破损;发现零星垃圾要及时处理;
(2)按上级要求认真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3)做好文明城市(单位)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等工作;
(4)加强日常巡逻排查,做好管理范围内的财产安全;
(5)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6)要按规定时间关好游客服务中心门窗;
(7)做好周边水电设施水龙头、路灯照明等的管理,发现水龙头没关、漏水或路灯没按时开关时要及时关启,发现损坏能维修的要及时维修,不能维修的需及时报告;
(8)做好灭蚊、灭苍蝇、灭蟑螂等工作;
(9)本岗位每月每天均需在岗在位,做到全天候24小时有人看管;
(10)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对不听从、不履行中心或上级交办工作任务的,中心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3、电瓶车管理房、温控大棚财产看护等服务要求
(1)按上级要求认真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2)做好文明城市(单位)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等工作;
(3)加强日常巡逻排查,做好管理范围内的财产安全;
(4)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5)要按规定时间关好温控大棚围墙铁门和电瓶车管理房门窗;
(6)做好周边水电设施水龙头、路灯照明等的管理,发现水龙头没关、漏水或路灯没按时开关时要及时关启,发现损坏能维修的要及时维修,不能维修的需及时报告;
(7)做好灭蚊、灭苍蝇、灭蟑螂等工作;
(8)做好看护范围内卫生保洁工作,室外铺地每天打扫1次,确保环境整洁干净;室内地板每日清洗,发现污迹立即清洗;垃圾桶每天清理,生活垃圾不能过夜;
(9)温控大棚内盆花定期浇水,确保盆花成活;
(10)本岗位每月每天均需在岗在位,做到全天候24小时有人看管;
(11)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对不听从、不履行中心或上级交办工作任务的,中心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4、服务中心办公楼门岗等管理要求
(1)做到24小时有人看管;
(2)按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测量体温,做好记录;
(3)制止游客或外来人员随意进出服务中心,若有外来访客,要礼貌询问;
(4)做好服务中心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5)加强日常巡逻排查,做好服务中心办公楼内的财产安全;
(6)要按规定时间开关好服务中心大门;
(7)做好报纸分发回收工作。
(8)本岗位月休4天,若请假则用其他休息日补班;若遇临时加班则可选择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9)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对不听从、不履行中心或上级交办工作任务的,中心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5、食堂服务要求
(1)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努力钻研烹调技术,不断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2)持健康证上岗,对待炊事工作认真负责,对待职工态度和蔼,按照公园安排和要求做好炊事服务工作,负责自身安全;
(3)按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分餐或使用公筷;
(4)上班时间根据每天实际工作量来确定,保证一日三餐按时供应,不得提前或推后;
(5)爱护食堂餐具和设备,节约水、电、食材等物品,每餐根据实际就餐人数确定粮、油、肉、菜的数量进行加工,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6)根据采购员采购菜品清单进行清点入库,并在菜品清单票据上签字确认,月底与采购人员进行盘点;
(7)不折不扣的服从公园管理,对员工提出合理的意见和要求要虚心接受,严格遵守公园各项规章制度;
(8)精心制作每一道菜,确保按时供应热饭、热菜,增加花色品种,尽可能满足员工需求;
(9)食材原料要认真洗干净,鱼、肉、豆类食物必须确保烹熟;
(10)餐具必须每餐消毒,餐具、炊具用洗洁精清洗后,必须用自来水冲洗干净,防止洗涤剂残留;
(11)每天打扫食堂卫生,确保操作台、水池、冰箱、消毒柜、抽油烟机、地面整洁;
(12)认真保管好米、面、油、炊具等公家财务,防止霉变和损坏,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
(13)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规范要求正确使用燃气灶和压力锅,防止发生事故;
(14)下班前需要关闭煤气罐阀门,关好水龙头、锁好门窗;
(15)经常检查各种电器、电源开关、插座、电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16)本岗位月休4天,若请假则用其他休息日补班;若遇临时加班则可选择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17)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对不听从、不履行公园服务中心或上级交办工作任务的,中心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6、榕树苑游客服务中心志愿服务岗和温控仓库物料领用等管理要求
(1)每日更新服务中心报刊杂志;
(2)每10天更新服务中心饮用水;
(3)礼貌接待游客,热情为游客提供咨询和其他力所能及的旅游服务;
(4)接待游客投诉、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
(5)做好游客文明旅游引导工作;
(6)确保应急药箱药品不过期;
(7)及时更新补充便民设施用品;
(8)每日在岗位上必须穿戴好志愿者服装;
(9)服从公园工作安排,遵守中心物品进出仓管理制度;
(10)要根据服务中心办公室或相关股室开据的出库单进行出库;
(11)做好温控仓库的物品盘点工作,形成出入库台帐;
(12)要树立大局意识,必须做到随叫随到,不得推诿扯皮;
(13)本岗位正常工作日上下班,周末休息,若请假则用其他休息日补班;若遇临时加班则可选择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14)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对不听从、不履行公园服务中心或上级交办工作任务的,中心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7、生态科普馆宣传服务要求
(1)服从公园工作安排,遵守泉州森林公园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2)熟悉并掌握公园林业科普讲解内容所需的情况和知识;
(3)言谈举止应文明稳重,接待游客热情诚恳;
(4)能够使用普通话进行生态文明讲解,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本岗位正常工作日上下班,周末休息,若请假则用其他休息日补班;若遇临时加班则可选择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6)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对不听从、不履行务中心或上级交办工作任务的,中心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8、其它要求
(1)服务费用包括所需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医保、工作服装费、人员培训费、项目管理费、税收等费用;
(2)乙方承包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签订用工劳务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劳动保险;
(3)由于项目上存在服务内容变更的可能性,因此应允许甲方对服务范围等方面的适度调整,乙方应该充分估计和接受因上述调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调整部分根据实际调整的服务内容及人员增加与减少情况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4)本次所采购服务实行承包总金额包干制,采购人每月支付费用按中标人对服务所报的1年总价结合考核标准计算;
(5)投标人所报服务承包价不包含法定节日所新形成的增加工作量的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照每日100元/人支付加班费(法定节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国庆3天)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提供正式发票。
9、违约责任
(1)服务合同签定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需支付三个月承包费用的违约金,并赔偿泉州森林公园服务中心的损失。
(2)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如造成中心的财产和设施等纳入工作范围的财产受损或丢失的,中标人应赔偿中心的经济损失。
(3)中标人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调解与处理,若因处理不当造成中心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要求(人员、设备、车辆)、时间提供服务的,经中心提出后仍不按要求、期限进行整改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每违约一次或逾期一天,中标人应向中心支付合同金额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违约达5次或逾期达7天的,中心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支付相当于三个月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中心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注:以上采购项目内容的基本要求为采购人最低需求,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采购最低需求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可提供更优的服务参与投标。如发现提供的投标文件为不属实或伪造的,一经发现立即作为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