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特别说明:
1、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加。
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需按《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执行,但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采购人应当在详细需求中标明并说明理由,否则按照前附表第三点要求执行。
3.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如磋商响应方未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
一、相关法规、管理条例与技术标准、行业规范
1、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2、行业标准及规范,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3、其他相关标准。
婚姻登记证分为结婚证、离婚证两类。封面均为枣红色,采用进口红宝石12系列210克充皮纸(厚度25-26丝),内含无色荧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证书”和英文“MPR CHINA”及圆形“双喜”字样,结婚证封面烫金,离婚证封面烫银。内芯由民政部指定的内芯生产企业统一印制。由婚姻登记证生产企业购置后加工合成。封皮与内芯合成应保持外表的平整及美观,避免变形。
婚姻证书式样说明
封 皮
(一)结、离婚证成品说明:纸规格 188mm ×128mm;
(二)字体和国徽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正楷宋体初号字,标长62mm,高度8mm;
2.“结婚证”字采用正楷宋体特号字,标长45mm,高度11.5mm;
3.“离婚证”字采用正楷宋体特号字,标长45mm,高度11.5mm;
4.“国徽”采用国家标准缩小规格,高度40mm,宽度37mm;
(三)排版说明见图尺寸:
四、封皮纸进口红宝石系列充皮纸及防伪设计说明:
1.红宝石系列充皮纸为枣红色,不受南北各区域气候差异的影响而变形;
2.红宝石表皮含有纯正皮革的质料,有光泽抽象花纹,衬纸为纯正木浆,每m2重210g,使用于较精美的纪念手册或银行存折、高档证书和精装本的封面,不含PVC;
3.可内藏水印暗纹;双夹层内藏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证书”和“M P R CHINA”及圆形“双喜”字样,表面涂层不显任何防伪字样,须验钞机和紫外灯照射方可荧光显示,无法仿制,执法机关易于辨认;
五、封皮纸及防伪设计的鉴别技术标准:
1.封皮表层在任何角度均不显防伪字样,须在验钞机和紫外灯照射下,方显出无色荧光防伪字样。如不用验钞机或紫外灯照射封皮表层就显出字样的为假冒;
2.撕开后,不含PVC过塑薄膜;
3.充皮纸里外一体颜色(红色)。
4、▲封皮用纸应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公布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2021年以来省级以上纸质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验报告。
六、内芯要求:
婚姻登记证内芯必须向民政部指定的内芯生产企业购买,每本价格为0.25元。今后如遇民政部调整内芯价格的,则中标成交价随内芯价格同幅度调整。
七、技术要求:
1、响应方具备裱糊机、四色机、钆型机、压平机、打包机、烫金(银)机等必备设备,并保证其完整性、先进性、专用性及承印水平,有能力确保及时供货和婚姻登记证质量。
2、厂区有完善的监控设备设施,整个销售、生产、仓储、物流全过程处于可控范围,无安全隐患。
3、有独立厂房或3年以上整租租赁合同;并设有保密防盗室和证件专用仓库。
4、响应方提供的印刷品原材料,比如油墨等原材料需符合环保要求。
5、证书专用胶水符合国际环保标准,符合防潮、防霉、绿色要求。
6、有规范化证件管理系统来具体实施计划、生产排期、发货、收款的流程管理。
7、按项目需求和采购人出示的样品,能制作并提供符合证件标准的样品。
8、对突发应急事件(如疫情防控等),有详尽的应急预案。
9、有规范化的生产、储存、物流、收款管理规章制度,具备保密管理能力,控制正品数,规范化处理废品。
10、参与本项目从业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技术资格。
商务要求表
交货时间及地点 |
1.交货时间:收到发货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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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明确是否需要履约保证金) |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预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资金。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按照合同约定不支付预付款或降低比例支付。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 交货后由各市、县(市、区)民政局直接支付给乙方。本项目所列婚姻登记证的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按各市、县(市、区)民政局所要求数量分批分次供货,款项按时结算。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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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要求 |
专用厢式货车送达或邮政EMS快递至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要求防压、防潮、防霉变,不得遗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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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
无特别说明,按“第五章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相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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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
婚姻登记证如发生非人为因素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予以调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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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
第一次由省民政厅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大批生产。后续送至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后,由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当场负责清点、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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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
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和浙江省民政厅签订婚姻登记证定点印制总合同(确定中标定点单位、服务期限并按中标定价确定印制单价),具体采购合同另行统一格式文本由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自行与中标单位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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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事项说明 |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成交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产品销售资格证明文件,成交人制作的样本须经采购人审核后报经民政部备案同意。未获民政部备案同意的则取消资格,采购人可从候选供应商中依次提请报备,最终以持有民政部批复或民政部备案同意为依据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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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方技术力量情况 |
1、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提供民政部同意印制婚姻登记证的函件或已报备民政部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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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 能力 |
经验或业绩要求 |
自2020年1月至今响应方有承印现仍具有法律效力和防伪技术的国家级行政机关监制的证件的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