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23-2024年道滘镇购买社会工作共有12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
各子项目名称 |
1 |
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2 |
“夕阳相伴、银龄同行”安老院社工服务项目 |
3 |
“携手共建幸福家”道滘镇婚姻家庭辅导项目 |
4 |
道滘镇专业社工介入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
5 |
“凝心聚力 团结一致”—对内地港人、侨胞维系服务项目 |
6 |
“向上向善,共促成长”道滘镇青少年培育计划 |
7 |
“幸福‘道'家 益路同行”道滘镇妇联妇女儿童关爱成长项目 |
8 |
道滘“阳光雨”党群服务项目 |
9 |
道滘镇信访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10 |
“平安关爱,无毒有你”道滘镇禁毒社工项目 |
11 |
“重塑自我 与法同行”行为矫治及普法宣传项目 |
12 |
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 |
采购包1(2023-2024年道滘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月。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按季度支付,采购人在中标人开始履行合同后在本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支付本季度的服务费用。(2)在结果评估前,购买服务经费需按合同进度支付90%,余下10%根据考核评估结果支付:评估结果为合格或以上(60分或以上)的,余下10%全额支付;评估结果为不合格(60分以下)的,余下10%不予支付。因合同规定工作任务未完成导致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敦促中标人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任务完成。(3)如项目期内,中标人安排的项目人员存在缺岗情况,且缺岗时间超过15天以上(按自然日计算)仍未安排人员上岗的,由采购人根据缺岗天数扣减项目经费,具体如下:①单个项目人员缺岗15天以上30天(含)以下的,按照每名项目人员人力成本的4%标准扣减; ②单个项目人员缺岗30天以上45天(含)以下,按照每名项目人员人力成本的8%标准扣减; ③单个项目人员缺岗45天以上60天(含)以下的,按照每名项目人员人力成本的12%标准扣减。 ④单个项目人员缺岗60天以上的,按照每名项目人员人力成本的100%标准扣减。(如:A项目有两名社工缺岗达20天,按照每名项目人员人力成本的4%标准扣减,则共需扣减9.9万元*4%*2)扣减部分先从未拨付经费中抵扣,未拨付经费不足以支付扣减部分的,由中标人退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市政府对购买社工服务综合费用有所调整,必须按市政府文件规定执行。(5)每次付款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合法合规的发票。 |
验收要求 |
1期:须满足用户需求和合同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合同条款,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
报价内容,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必要的辅助材料费用)和售后服务费等。
其他,采购方根据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项目经费,中标人要严格按照《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民规〔2021〕2号)要求使用项目经费。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社会服务 |
2023-2024年道滘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项 |
1.00 |
4,228,371.91 |
4,228,371.9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2023-2024年道滘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一、各子项目主要内容及预算
|
||||||||||||||||||||||||||||||||||||||||||||||||||||
|
2 |
二、各子项目服务内容 1.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项目主要为道滘镇辖区内持证残疾人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链接整合社会资源,开展个案管理、协助残疾康复、社会融入及社会参与类社区活动、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协助残疾人获悉相关社会救济政策及资源,提高人际交往能力,挖掘个人潜能,提升自身的就业能力,更好地融入社会,充分实现自身的价值。 2.“夕阳相伴、银龄同行”安老院社工服务项目 项目主要以道滘镇安老院供养的五保对象为主,兼顾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和智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夕阳相伴、银龄同行”安老院社工服务项目。包括提供健康保健、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文化娱乐等服务,协助长者缓解心理压力,提高健康维护意识,提升健康管理能力,拓展社会支持网络,增强院舍晚年生活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3.“携手共建幸福家”道滘镇婚姻家庭辅导项目 项目人员主要为道滘镇婚姻当事人及符合婚姻登记“跨市通办”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携手共建幸福家”婚姻家庭辅导项目,主要包括离婚调解及婚姻危机干预、新婚辅导、优生优育、法律法规宣传以及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宣传服务、婚俗改革宣传等服务,帮助婚姻当事人排解各种婚姻、家庭危机,最大限度地保护婚姻、维护家庭稳定。 4.道滘镇专业社工介入社区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项目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术,通过梳理道滘镇社区社会组织实际情况,开展社区社会组织调研,撰写道滘镇社区社会组织运作情况调研报告;开展政策宣传,提高社区居委会、社区社会组织人员和广大群众社区社会组织法律法规知晓度;开展能力建设,提升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员组织建设和服务运作能力;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功能,提高社区社会组织整体质量,强化社区社会组织组织运作,进一步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应有作用。 项目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术,对道滘镇内地港人、海内外侨胞开展服务工作,旨在保持和加强与香港、澳门同乡会的指导和交流,及时解决包括内地港人、海外侨胞在内的服务群体生活上的困难及提供适当的帮助;加深交流及认同感;传达最新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完善道滘内地港人联谊会管理机制。 6.“向上向善,共促成长”道滘镇青少年培育计划 本项目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整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论、方法和技巧,链接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发动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帮扶力量,帮助困难青少年链接爱心资源,满足他们急需的生活物质需求,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活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协助困难青少年建立良性社会支持系统,提升其社会融入和社会参与能力。开展少先队公益性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突出教育引领和组织优势,引导少先队员参与劳动锻炼、社会观察、素质提升等活动,提升少先队员个人素质和品格意志。 7.“幸福‘道'家 益路同行”道滘镇妇联妇女儿童关爱成长项目 项目通过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性服务,为道滘镇的妇女、儿童和家庭弱势妇女、儿童和家庭等服务群体提供心理辅导、就业指导、危机处理、亲子关系协调、困境帮扶、社会功能恢复等服务,旨在积极拓宽妇女的创业就业渠道、搭建创业就业平台,助力妇女成品宣传和销售,提高弱势妇女的收入;提升妇女技能,培育并打造妇女创业带头人;协助解决生活困难,提升生计发展能力,改善社会支持网络,促进社会融入;促进家庭和谐发展;提高身儿童的自信心和能力,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8.道滘“阳光雨”党群服务项目 本项目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术,旨在协助服务对象、帮助困难党员、老党员、企业党员解决问题;用好用活红色阵地资源,定期组织各项党员教育培训和服务活动,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凝聚党员力量,为党员职工提供一个“八小时以外的家”;增强“两新”党员服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党员主动参与公益服务。 9. 道滘镇信访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本项目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术,以信访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旨在协助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的家庭解决问题和权益维护;协助有需要的信访人申请法律援助;为群众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充当社会安全阀功能;立足法规宣传,增进群众对信访工作的了解,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高群众对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切实为群众缓解心理压力。 10.“平安关爱,无毒有你”道滘镇禁毒社工项目 本项目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社工,运用专业禁毒知识和社会专业知识、方法和及技巧、遵循社会工作价值观念,以道滘镇内戒毒人员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心理辅导、行为修正、家庭关系以及社会环境改善、就业信息提供、技能培训等跟踪帮教服务,协助他们达至心理、生理脱毒,提升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顺利回归社会。同时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法律法规宣教活动,加强普通居民对毒品及其危害的认知,增强公民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营造社会无毒氛围。 11.“重塑自我 与法同行”行为矫治及普法宣传项目 本项目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术,协助司法分局开展对拟判处社区矫正的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的个人、家庭、社会环境进行社会调查和评估,全面了解被告人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情况,形成评估意见,提交给委托机关;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12.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 本项目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阵地,围绕镇内志愿服务统筹不足、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的专业化困境等方面的问题,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技术,旨在提高群众文明素养、提高志愿者服务意识、突破专业化困境,打造镇特色新时代文明实践点。 1. “凝心聚力 团结一致”—对内地港人、侨胞维系服务项目 |
||||||||||||||||||||||||||||||||||||||||||||||||||||
★ |
3 |
三、服务要求 (一)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1.人员配备数量要求: 项目配备社工28名。中标人需本着服务至上、诚信为本的宗旨,为采购人委派身体健康并符合要求的项目人员,项目包配备人员数量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在投标时需提供人员名单、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3天内按要求配齐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定)。】 2.人员资质要求: (1)中标人配备的项目社工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通过助理社工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证书,其中《道滘“阳光雨”党群服务项目》配备人员须为中共党员。【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3天内提供证明材料,格式自定)。】 ②接纳服务对象,尊重服务对象的自决权、隐私权、知情权,保护其权益; ③能运用专业的知识、方法和技巧,为服务单位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服务单位相关工作出谋划策并提供帮助; ④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守职业操守及采购方和服务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2)“平安关爱,无毒有你”道滘镇禁毒社工项目和“重塑自我 与法同行”行为矫治及普法宣传项目,须分别配备不少于1名中级社会工作师。(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二)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与项目人员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并交纳相关的社会保险金等费用。其中社工人力成本发放应符合《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1〕8号)以及《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东民规〔2021〕2号)有关规定。 2.中标人需安排符合要求的项目人员,并提前向采购人及服务单位报备项目人员名单,经同意后方可安排上岗。如有人员变更的,需提前报备,征得采购人及服务单位同意后方可变更。 3.合同期内,中标人应根据合同要求配备足量符合要求的项目人员,有项目人员离职的,应提前一个月报备并及时安排符合采购人及服务单位要求的接替人员,接替人员应与离职人员进行工作交接,项目人员空缺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15天。 4.合同期内,中标人应每季度向采购人提交各项目工作报告;合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各社工项目总结报告。 5.各社工项目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指标待中标公示期满后,由采购人根据项目实施计划最终确定。 |
||||||||||||||||||||||||||||||||||||||||||||||||||||
|
4 |
四、劳动条件 1.项目人员工作时间应结合服务单位正常工作时间及服务特性,由服务单位与中标人具体协定,但每周须达到40小时工作时间。 2.采购人及服务单位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环境。 3.采购人应同意中标人项目人员在每月至少有一天时间回中标人所在机构参加例会、上交文件、参与述职、总结工作及接受培训。 4.采购人应保证中标人项目人员正常的作息时间和休假,合理安排其相关工作。如确需在双休日和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加班的,须在征得中标人项目人员同意并另行给予加班补贴的前提下进行,或者安排补休。 5.采购人应尊重中标人项目人员及其工作成果,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环境。 6.因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服务单位需实施封闭管理的,中标人项目人员应配合服务单位进行封闭管理。 |
||||||||||||||||||||||||||||||||||||||||||||||||||||
|
5 |
五、考核管理 1.采购人定期对中标人提供的项目人员进行考核。在采购人进行的考核评估中(含试用期内),如中标人的项目人员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协议标准或不能通过相关工作考核,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予以调换,经两次以上调换仍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占所提供社工15 %以上),采购人可提出解除协议要求;双方发生争议的,中标人应予协调。 2.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应根据合同要求配备足量符合要求的项目人员,有项目人员离职的,应提前一个月报备并及时安排符合采购人及服务单位要求的接替人员,接替人员应与离职人员进行工作交接,项目人员空缺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15天。缺岗时间超过15天以上(按自然日计算)仍未安排人员上岗的,由采购人根据缺岗天数扣减项目经费,具体如下: ①单个项目人员缺岗15天以上30天(含)以下的,按照每名项目人员人力成本的4%标准扣减; ②单个项目人员缺岗30天以上45天(含)以下,按照每名项目人员人力成本的8%标准扣减; ③单个项目人员缺岗45天以上60天(含)以下的,按照每名项目人员人力成本的12%标准扣减。④单个项目人员缺岗60天以上的,按照每名项目人员人力成本的100%标准扣减。(如:A项目有两名社工缺岗达20天,按照每名项目人员人力成本的4%标准扣减,则共需扣减9.9万元*4%*2) 扣减部分先从未拨付经费中抵扣,未拨付经费不足以支付扣减部分的,由中标人退还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3.中标人负责其项目人员的业务管理、教育、培训,并配合采购人对项目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考核等。 4.中标人应对派出的项目人员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考核评估,以促进项目人员能力的不断提升。 5.采购人将遴选服务考核评估执行方,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结果评估。结果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运营保障。考核评估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建设、人员配备以及资源情况与服务方案的匹配度。 (2)服务开展。考核评估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调研的科学性、服务计划与执行的合理性以及专业服务的规范性等。 (3)服务产出。考核评估服务产出数量与质量,检验合同约定服务完成情况;考核评估实际惠及的服务对象类型、数量以及服务区域与服务目标的合理性;考核评估宣传贯彻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理念以及社会工作服务认同情况等。 (4)服务成效。考核评估社会工作服务执行实际带来的效果,如服务目标达成情况、服务对象改善情况、利益相关主体满意度和成效评价,以及社会影响(含奖惩情况、媒体报道、研究成果等)。 (5)财务管理。考核评估资金内部管控机制建设与执行、专款专用、会计核算等。 |
||||||||||||||||||||||||||||||||||||||||||||||||||||
|
6 |
六、投标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队伍,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的规章制度、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以及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企业等社会力量也可投标。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