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技术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及技术要求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晋政函〔2022〕48号、《关于分类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晋震发〔2020〕63号)、《关于印发山西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的通知》(晋自然资源发〔2022〕13号)文件要求,本着科学合理、经济节约和避免重复工作原则,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为7.15平方公里,东部装备制造与食品加工产业园规划面积1.86平方公里,南部现代物流与环保产业园规划面积为5.29平方公里。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编制评价报吿。
2、工作依据
1)《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2)《山西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大纲(试行)》
3) GB17741《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4)GB/T36072-2018《活动断层探测》
5)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6)GB50011-2010(2016 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7)GB50021-2009(2017 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8)《岩土工程技术规范》(DB29-2000)
9)《软土地区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10)《山西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2014)
3、工作范围与内容
工作区范围包括目标区、探测区以及近场区。
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编制技术方案;
2)探测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3)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4)目标区主要断层勘查和活动性鉴定;
5)概率地震危险性评价;
6)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
7)目标区地震动参数确定;
8)目标区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9)数据库建设;
4、工作成果
项目成果按《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推进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要求的成果技术审查。项目在提交山西省地震局进行技术审查之前,公司内首先进行自行审查,通过修改完善后的成果提交山西省地震局进行技术审查。
提交通过技术审查的《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长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