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锦江工业园区作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排头兵”“火车头”,整体实力不断提升,发展活力不断增强,支撑带动作用日益明显,已成为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区域协同发展的主阵地、全面开放合作的主平台、产业转型升级的主力军。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加速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快建设乘势,提高开发区的整体品质和综合实力,完善开发区规划和功能定位,增强开发区规划的关联度和配套性,促进开发区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推动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特编制《成都锦江工业园发展规划》。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成都锦江工业园区发展规划 |
加速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快建设乘势,提高开发区的整体品质和综合实力,完善开发区规划和功能定位,增强开发区规划的关联度和配套性, 促进开发区产业集聚集群发展,推动全市产业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 |
(二)主要服务内容
1.编制要求
(1)供应商应做好项目前期的调研访谈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统筹整合工作和报告编制工作。
(2)符合国家、省、市等有关上位规划精神和要求,充分对接锦江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
(3)项目成果以采购人验收通过的书面报告(包括电子文本)为准,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各期工作成果时,须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相应份数的书面成果。
2.工作内容及要求
(1)严格遵循规划编制各个环节的要求,认真做好规划编制实施工作方案,提出规划编制提纲,认真开展现场踏勘、走访座谈等前期工作,做好信息搜集、项目论证等工作。
(2)总结成都锦江工业园区发展基础,分析开发区特色优势及面临的机遇挑战。
(3)明确开发区的总体定位、发展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路径,充分体现发展规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使其成为指导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
(4)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政策措施保障等。
(5)发展规划应包括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综合防灾减灾等章节。
(6)完成《成都锦江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专家评审,并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
三、服务实施及其他要求
(一)人员配置要求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清单,如服务团队构成、人员分工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等。
(二)项目成果要求
1.所提供的编制成果要通过专家评审,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复,达到《四川省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调位管理办法》发展规划方面要求。
2.所提供的编制成果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必须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纸质版由成交供应商统一装订成册,电子文件1套,纸质文件10套。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履约时间和地点
1.履约时间:2022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初稿编制,2022年12月30日之前提交最终编制成果。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劳务、差旅、设备投入、设计规划、编制、成果专家评审、调研费、资料费、保险、风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及响应和磋商过程中的附加服务、踏勘、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参与磋商活动而产生的费用。
(三)履约验收
1.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验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存在国家强制规定或行业标准的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本项目所提供的所有服务、成果不涉及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
2.供应商若成为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书,承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保密,且制定针对本项目的保密制度,加强对实施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与甲方确认发票内容并出具等额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提交报告初稿经初步认可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提交最终成果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