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确定一家绿化养护服务单位,为南沙街道管辖范围内海傍路、码头公园、干部公园等18个绿化养护点提供绿化养护工作。
(二)服务范围
码头公园、海傍路、干部公园、影剧院广场、街道办广场、珠电路、海景路、岭南路、玉德堂路、南林路、和来路、兴发二街、南湾路、珠江路、人民路、江南路、大涌公园、南沙高尔夫球场入口、滨海水晶湾、富佳南街、东街、北街、凫洲大道管辖范围内,绿地养护面积约37987平方米,约1828株乔木。
(三)服务内容
1.绿地养护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保洁、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等。
2.行道树养护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行道树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等。
3.具体以《采购服务清单》及采购人需求为准。
二、养护要求
(一)养护标准
1.码头公园、海傍路、干部公园、影剧院广场、街道办广场、大涌公园、南沙高尔夫球场入口、滨海水晶湾,绿化养护等级按广州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6-2018)一级养护标准执行,其余道路绿化养护等级按广州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6-2018)二级养护标准执行。
2.中标人应贯彻执行城市绿化精细化管理,按照广州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14401/T6-2018)、《广州南沙区绿化养护作业指导书》、《广州城市绿化行道树修剪技术指引(试行)》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做好社区道路及公园的绿化养护工作。
3.中标人应按照相关要求执行,若相关部门颁发最新的养护规范、标准,以新规范。标准要求执行。
(二)绿化养护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养护管理机制,组建专门的养护管理机构,具有完善的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实行可操作性的养护作业程序,配齐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定人定岗固定养护工人;按照采购要求配置相应的养护机械,确保完好率、出勤率达到95%以上。
2.根据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和各类植物的生长规律,制定科学的养护管理措施,保持园林植物良好的长势,营造优美、有序的绿地园林景观。
(1)在营养生长期注重水肥管理,适当修剪、控制植株造型和绿地景观层次;在生殖生长期保证植物开花效果,及时剪除残花并给予花后追肥;在休眠期实施整形修剪,并辅助防寒和做好病虫害防控措施,保证来年长势良好。
(2)在雨季、台风季节等极端天气临发前,加强安全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和新种植树木做好加固支撑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高温、少雨季节要加强绿地淋水工作,及时清洗植物叶片上的灰尘,保持叶面干净。
3.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加强绿化修剪工作。
(1)乔木的日常人工修剪主要包括:荫生枝、徒长枝、榕树气生根,每年至少2次。
(2)花灌木应及时修剪,造型灌木及绿篱应常年保持形态完整,灌木、地被应保持景观层次清晰,线条流畅。
(3)地被植物及草坪应随时修剪,保持绿地内各类地被植物覆盖完好,平整无杂草,无黄土裸露。
4.加强对枯枝断枝、死株树木、缺株、裸露地段及长势不良植物的处理,及时做好苗木补植工作。
(1)枯枝断枝、死株树木必须24小时内处理完毕,缺株、死株应在2天内完成补种,补种苗木的规格、品种应与原苗木基本相同,特殊情况无法补种原规格苗木的,需征求采购人意见后再进行补种。
(2)枯死、裸露地块要先进行土壤改良,然后根据原苗木品种、植物生长条件及周边环境,在3天内完成补植或更换适宜的苗木品种。
(3)对长势不良的地被植物,要及时清理枯枝败叶,有计划进行松土施肥,改善植物生长条件,恢复植物良好长势。
5.加强道路绿化带的养护,保持枝叶茂密,整齐一致。绿化带各种植物应生长健壮,全路段无缺株、无裸露,分车绿化带及中间分隔带的灌木或绿篱要树冠饱满、高度整齐一致,无明显“空脚”现象,人行横道、交叉路口及转弯节点附近中央绿化植物高度应不影响驾驶员视线;隐形隔离栏应及时维修,每年至少做一次刷漆或防腐处理,确保无损坏、无锈蚀,平行稳固、无松动。
6.严格按规范加强行道树养护管理,保持好道路绿化统一的景观风格。
(1)加强乔木树冠形态、遮挡交通标志及信号设施、遮挡路灯照明设施、病弱枝、枯死枝、极端天气安全隐患排除、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及安全等专项修剪工作,确保树木形态、树冠均匀有致,增加树冠通风透光度,促进树木健康生长,尽可能降低安全隐患风险,并杜绝过度修剪行为。
(2)树穴盖板铺设平整,树干直立,倾斜数量不超过该路段行道树的2%,倒伏、受损树木应及时扶正、支撑,杜绝安全隐患。
(3)机动车行驶道路树木应无挂车辆,不碰行人头,分枝点应以3米为宜,树冠下缘线的高度一致。
(4)应确保高空修剪车、货车、油锯等专项修剪设备完好,并确保高空修剪作业安全。
(5)专项修剪工作量不少于清单工作量。
7.加强开放绿地养护管理,维护良好的景观效果。
(1)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2)绿篱、色带、色块植物要求达到绿化设计标准,枝叶茂密,美观整齐,层次分明,平面、立面棱角清晰,整型雅观,无枯枝败叶。
(3)病虫害防治及时,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叶片危害率不超过5%。
(4)绿地干净整洁,土质疏松,无杂草、无杂物、无白色污染和建筑垃圾。
(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8%以上,无渍水、无旱象,草坪边缘切割整齐且无杂草。
8.加强盲点死角及人为破坏严重地段的养护管理,维护好植物良好的长势。
(1)加强绿化盲点死角的整治力度,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干净整洁和植物良好长势,杜绝绿化盲点死角的形成。
(2)人为破坏严重地段要加强防护,有专人把守,及时维修隔离栏及补植苗木,保持植物良好长势。
9.加强公共绿地和行道树中非生产用途的果树管理。除正常养护外,在开花结果期,应采取控花打果等相应措施,及时并清除果实,避免行人上树采摘果实发生坠树事故、食物中毒事件及落果伤人。
10.维护好绿地内的园林建筑、小品和设施。园林建筑、小品和设施应常年保持完好无破损、无残缺、无锈迹及油漆剥落现象,发现损坏应在3天内维修更换完毕,需做防腐处理的每年至少油漆一次,有木质结构的应防止白蚁、蛀虫等危害。
11.加强病虫害及红火蚁等的防治。
(1)根据广州地区季节性天气和病虫害特点,及时检查绿地、行道树病虫害及红火蚁发生情况。每年至少进行7次防治,发现病虫害应在2天内治理完毕,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记录,喷药期间设置临时提示牌,告知游客发生区域,避免造成人员伤害。
(2)做好红火蚁的防控工作,加强日常巡查,切实做到及时发现,正确处理,避免发生红火蚁伤人事件。
12.保持绿地内卫生清洁。绿地应保持无杂物、无垃圾和无污物,树干无钉栓、刻画、张贴等现象。绿地乔灌木、草坪修剪后的枝叶及绿地清扫后的垃圾应当日清运完毕,重点地区、重点部位要随产随清。
13.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明养护及施工。
(1)严禁上下班高峰期(7:00-9:00;17:00-19:00)进行道路绿化养护作业,为了减轻绿化养护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尽量减少正常上班时段的道路绿化养护作业,尽可能安排非上班时段的绿化养护作业,将绿化养护对道路交通影响降至最低。
(2)养护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养护作业时必须着统一制式的工作服,各种机械、机具的操作,要符合安全操作规程;开放性绿地养护施工时,应进行围合或设置警示牌,防止事故发生;道路绿化养护作业时必须穿戴反光衣,并在有效安全距离以外的地方设置反光警示标志,避免过往车辆对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砍伐、迁移、修剪、种植较大树木,应先进行道路围蔽,并及时协调交管部门做好现场的交通疏导工作。
(3)中标人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养护,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中标人养护作业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应对其在养护范围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采购人不得要求中标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养护。因采购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采购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5)中标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养护时,养护开始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单位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单位,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采购人与中标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三、总体要求
1.本项目养护范围包括多处城区主干道,投标人须具备丰富的同类绿化养护业绩经验,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及较强的沟通协调、履约保障能力。
2.投标人须配置相应服务人员、机械设备、苗木基地满足项目的日常养护需求及应急响应,投入的服务人员必须专人专职、类别齐全,拟投入的机械设备必须确保性能并专用于项目。进场养护前,配备的服务人员及养护班组、机械设备须报采购人审批备案。
3.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包括节假日值班制度、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抢险工作制度)。进场养护前,岗位规范、操作规程、管理制度须报采购人审批备案。
4.投标人须具备满足项目养护需求的相关技术能力(如绿化灌溉、养护喷药、树木支撑、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并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并向采购人提供年、季、月度养护管理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表。
5.投标人应结合区内绿化养护现状,应具备植物病虫害防治检测、土壤检测及改良、灌溉用水检测等与项目实施相关的配套专业技术能力,能在养护期间作实时检测,对发现问题采取及时到位的处理或改良措施,以确保养护管理期间绿化苗木生长及景观效果。
6.投标人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
7.日常养护中加强巡查,对出现树木倒伏、设施损坏等情况要无条件及时清理、修复、补种树木,并积极主动配合采购人开展树木抢险工作。
8.投标人负责派驻服务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须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安全防护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建立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机制及应急保障力量,每当采购人提出应急响应需求后1小时内应达到现场处理。同时,养护过程中应建立养护管理档案,对养护管理工作中采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时做好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工作,并报送采购人备案。养护管理期满,将养护管理的所有档案资料及养护范围内的各类植物、设施完好地移交给采购人。
9.中标人应根据项目的重要性,主要道路位于城市中心区域,面临检查多、游客多、覆盖面广等情况,配合采购人做好国家、省、市检查的迎检工作,同时加强节假日养护和现场管理工作。
10.★投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投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2.采购人与投标人派驻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派驻服务人员由投标人自行管理,并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奖金、加班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应重视劳动关系,建立完善的管理措施及风险预案,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劳资纠纷,投标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3.投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采购人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整改。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时,采购人视实际情况可另行委托第三方予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4.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交养护项目完整现状图纸给采购人。
15.服务期满中标人未能继续获采购人绿化养护服务时,中标人要积极配合与下一服务单位交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交接,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
四、人员及设备要求
(一)人员要求
1.人员配备
投标人负责组建一支绿化养护队伍,队伍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丰富绿化养护工作经验且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园林工程师2名,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病虫害检测专业人员1人、土壤检测专业人员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绿化工、花卉工及巡查人员等养护工人不少于10人。
2.人员管理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责任心强、对服务范围内工作经常做到全面检查,并指导、督促在岗人员按要求进行绿地、行道树养护,发现问题要立即组织人员及时处理,并按采购人要求参加例会。项目负责人的电话24小时开通,更换要及时通知,以方便沟通联系。
(2)服务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绿化工、花卉工及巡查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所有的服务人员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3)主要管理人员(技术管理团队)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并要求驻场管理工作,其中项目负责人及技术管理人员电话须保持24小时开通。一经发现技术管理团队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未驻场管理工作,则按照考核制度作扣罚;如7天内仍未完成整改则视为违约。
(4)服务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违反劳动纪律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或管理不力的现象等,采购人三次书面警告后可退员换人,投标人需在一周内作出换人处理,否则按缺员处理。在工作问题上,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采购人的工作安排不表态、不落实和拖延时间,以上问题发生三次,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人员。
(5)投标人要对所配备的服务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安全生产等内容)。服务期内投标人人员如发生人员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全责。
(二)设备要求
本项目所需的机械设备由投标人自行配置和保管。机械设备配备至少满足以下要求:工作用车1辆、洒水车1辆、运输车1辆、高空作业(修剪)车1辆、喷药(洒药)机1台、油锯2台、高枝剪2台、绿篱机2台、剪草机2台等。
五、巡查、考核、例会制度
中标人按工作实际要求编制每周养护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工作养护工作记录,建立中标人和采购人巡查周报制度。中标人对照《广州市南沙区园林绿地养护巡查内容》(见合同附件1)每天巡查养护路段,认真填写《绿化养护单位工作日志》(见合同附件2),全面系统地反映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内容和巡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本周不能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在《绿化养护情况周报表》(见合同附件3)中注明并提出完成整改时间。采购人负责公共绿地养护管理工作,对养护管理情况将随机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养护费支付挂钩。中标人按要求每周编制养护计划,做好日常养护记录;要开展养护自查自纠并留底;根据采购人巡查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内容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采购人结案;每周要自觉采集养护工作情况和路段效果较好的绿化景观图片留底备用。
考核评分处罚细则如下:
1.检评主体为采购人,对绿化养护的质量实施检查评比和监督管理。
2.检查时间:
(1)日常巡查:要求中标人配备专门巡查人员、专用交通工具报采购人备案后,自行安排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按规定办法处理。由采购人作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记录在案,并通知中标人限期解决,作为月度考核依据和支付养护费进度款的依据之一。
(2)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每月度由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所管绿化的养护质量进行全面量化评分考核,日期不固定。评分考核结果和日常巡查记录作为支付养护费进度款的依据之一。
3.扣分标准:扣分标准按照《绿化养护管理检评表》(见合同附件4)执行。每扣一分对应扣减当月养护费500元。
4.解除合同:月养护扣分在300分以上的,该月养护质量综合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均为不合格或一年内总的不合格次数累计在3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养护资格,解除合同,收回养护任务并列入招标黑名单。
5.奖惩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奖优罚劣。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年度连续12个月养护质量评定为优的(每月扣分数量少于50分),被评为优秀养护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六、支付方式
1.服务期内,原则上按季度拨付养护款项。
2.采购人按照《广州市南沙区绿化养护作业指导书》和《绿化养护管理检评表》对中标人养护工作进行月度考评,考评(扣罚)结果按月度汇总,与养护费用的支付挂钩。
3.付款方式:本项目的计量与支付按采购人制定的考核制度实行“月考核、季支付”的程序办理,每季度按本项目季度实际养护费用的80%支付一次,计量与质量考核挂钩,另外20%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等工作后一次性支付。具体内容见《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01/T6-2018)等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及采购人最新考核制度。中标人须开具完税的发票予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
4.中标人凭以下有效资料与采购人申请进度费用支付: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进度款申请支付材料及采购人考核情况(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七、报价要求
1.投标人按《采购服务清单》进行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1,821,868.54元。
2.总价包干,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和暂列金等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养护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费用包括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清洁方式实施养护承包所需所有费用。
3.参考《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9)(详见采购需求附件1)等相关标准进行报价。
八、采购服务清单
(一)项目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度养护费合价 |
年度(年) |
小计(元) |
备注 |
一 |
绿化养护费用 |
|
|
|
|
1 |
码头公园、海傍路 |
|
2 |
|
养护期2年 |
2 |
干部公园 |
|
2 |
|
养护期2年 |
3 |
影剧院广场 |
|
2 |
|
养护期2年 |
4 |
街道办广场 |
|
2 |
|
养护期2年 |
5 |
珠电路 |
|
2 |
|
养护期2年 |
6 |
海景路 |
|
2 |
|
养护期2年 |
7 |
岭南路 |
|
2 |
|
养护期2年 |
8 |
玉德堂路 |
|
2 |
|
养护期2年 |
9 |
南林路、和来路、兴发二街 |
|
2 |
|
养护期2年 |
10 |
南湾路 |
|
2 |
|
养护期2年 |
11 |
珠江路 |
|
2 |
|
养护期2年 |
12 |
人民路 |
|
2 |
|
养护期2年 |
13 |
江南路 |
|
2 |
|
养护期2年 |
14 |
大涌公园 |
|
2 |
|
养护期2年 |
15 |
南沙高尔夫球场入口 |
|
2 |
|
养护期2年 |
16 |
滨海水晶湾 |
|
2 |
|
养护期2年 |
17 |
富佳南街、东街、北街 |
|
2 |
|
养护期2年 |
18 |
凫洲大道 |
|
2 |
|
养护期2年 |
二 |
合计 |
/ |
/ |
|
/ |
(二)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单位 |
工作量 |
年度综合养护费用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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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码头公园、海傍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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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道树养护 |
1.行道树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株·年 |
|
|
|
|||||||||||||||||||||||||
2 |
绿地养护 |
1.绿地养护;保洁、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m2·年 |
|
|
|
|||||||||||||||||||||||||
(二)干部公园 |
|||||||||||||||||||||||||||||||
3 |
绿地养护 |
1.绿地养护;保洁、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m2·年 |
|
|
|
|||||||||||||||||||||||||
(三)影剧院广场 |
|||||||||||||||||||||||||||||||
4 |
行道树养护 |
1.行道树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株·年 |
|
|
|
|||||||||||||||||||||||||
5 |
绿地养护 |
1.绿地养护;保洁、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m2·年 |
|
|
|
|||||||||||||||||||||||||
(四)街道办广场 |
|||||||||||||||||||||||||||||||
6 |
行道树养护 |
1.行道树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株·年 |
|
|
|
|||||||||||||||||||||||||
7 |
绿地养护 |
1.绿地养护;保洁、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m2·年 |
|
|
|
|||||||||||||||||||||||||
(五)珠电路 |
|||||||||||||||||||||||||||||||
8 |
行道树养护 |
1.行道树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株·年 |
|
|
|
|||||||||||||||||||||||||
9 |
绿地养护 |
1.绿地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m2·年 |
|
|
|
|||||||||||||||||||||||||
(六)海景路 |
|||||||||||||||||||||||||||||||
10 |
行道树养护 |
1.行道树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株·年 |
|
|
|
|||||||||||||||||||||||||
(七)岭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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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道树养护 |
1.行道树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株·年 |
|
|
|
|||||||||||||||||||||||||
12 |
绿地养护 |
1.绿地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m2·年 |
|
|
|
|||||||||||||||||||||||||
(八)玉德堂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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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道树养护 |
1.行道树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株·年 |
|
|
|
|||||||||||||||||||||||||
(九)南林路、和来路、兴发二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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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行道树养护 |
1.行道树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株·年 |
|
|
|
|||||||||||||||||||||||||
(十)南湾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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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道树养护 |
1.行道树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株·年 |
|
|
|
|||||||||||||||||||||||||
(十一)珠江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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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行道树养护 |
1.行道树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株·年 |
|
|
|
|||||||||||||||||||||||||
17 |
绿地养护 |
1.绿地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m2·年 |
|
|
|
|||||||||||||||||||||||||
(十二)人民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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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行道树养护 |
1.行道树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株·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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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江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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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行道树养护 |
1.行道树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株·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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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大涌公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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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行道树养护 |
1.行道树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株·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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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绿地养护 |
1.绿地养护;保洁、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m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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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南沙高尔夫球场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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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行道树养护 |
1.行道树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株·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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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绿地养护 |
1.绿地养护;保洁、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m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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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滨海水晶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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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绿地养护 |
1.绿地养护;保洁、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m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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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富佳南街、东街、北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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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行道树养护 |
1.行道树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株·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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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绿地养护 |
1.绿地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m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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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凫洲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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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行道树养护 |
1.行道树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树身涂白、树穴保洁、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株·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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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绿地养护 |
1.绿地养护;修剪、松土、除杂草、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排水和灌溉设施维护 |
m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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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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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南沙街道社区道路及公园绿化养护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两年,特别说明:根据南沙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推进南沙区环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及绿化管养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以及相关会议精神,南沙区实施后将原区管、镇街管的环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及绿化管养等服务内容,以及相关环卫设施的升级改造、新建等一并纳入“一体化”总体统筹。如本合同期限内,南沙区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实行南沙区环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及绿化管养等服务内容纳入“一体化”总体统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届时,双方根据合同解除时实际完成服务的总日历天数的实际服务量据实结算,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应的退场及交接手续。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码头公园、海傍路、干部公园、影剧院广场、街道办广场、珠电路、海景路、岭南路、玉德堂路、南林路、和来路、兴发二街、南湾路、珠江路、人民路、江南路、大涌公园、南沙高尔夫球场入口、滨海水晶湾、富佳南街、东街、北街、凫洲大道及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80%,本项目的计量与支付按采购人制定的考核制度实行“月考核、季支付”的程序办理,每季度按本项目季度实际养护费用的80%支付一次,计量与质量考核挂钩。
2期:支付比例20%,另外20%在养护期满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等工作后一次性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采购人对本项目的绿化养护服务工作考核形式采用定期或不定期考核月度考评,由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评分考核按照《绿化养护管理检评表》(见合同附件4)执行,评分考核结果与经费支付挂钩。养护严重失职,造成采购人重大损失的,中标人负责赔偿采购人损失,情节严重时,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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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南沙街道社区道路及公园绿化养护 |
年 |
2.00 |
910,934.27 |
1,821,868.54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南沙街道社区道路及公园绿化养护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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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采购需求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