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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公安局全县户籍档案电子化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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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1060000364176 发布时间:2023-01-06 文档页数:64页 所需下载券:10
东源县公安局全县户籍档案电子化加工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单位概况

东源县公安局是东源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县政府、市公安局双重领导。东源县公安局在镇、乡、街道设派出所,分别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1.2 本单位信息化现状

东源县公安局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化系统为广东省公安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和数字化加工前端软件。其中广东省公安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和数字化加工前端软件由省厅治安管理局负责开发升级部署及系统对接,地市通过公安内网接入使用。

1.3 国家政策依据

《“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印发广东省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粤公网发〔2019〕1258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公网发〔2019〕1451号)

《关于印发河源市公安机关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公网发〔2020〕59号)

 

采购包1(东源县公安局全县户籍档案电子化加工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50%,中标人完成库存档案加工工作量的80%时,采购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

 

3期:支付比例20%,合同余款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注:在分期付款时,采购人负责在付款期限内将合同款支付手续提交进入支付流程,并及时跟进付款进度。因此,付款期限仅限于采购人提交支付手续的时间,而非款项实际支付时间。成交人不得以资金付款期限已过,向采购人索赔或支付违约金。

验收要求

 1期:(1)成交人要对纸质档案和电子数据进行全面质检,数据挂接前,应对完成加工的纸质档案和相应电子数据进行全部质检;每批次数据挂接后,由采购人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抽取部分案卷,成交人负责对抽取案卷挂接后的电子数据进行质检。质检需形成书面报告,质检通过后才能交付采购人验收,并需将质检报告一并提交采购人备查。采购人对成交人挂接完毕的档案实体、目录信息、著录信息与图像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抽检比率不低于5%,合格率达到95%以上的,予以验收通过;合格率低于95%的,提交验收的当批数据全部发回成交人重新质检,质检合格后再次提交验收;合格率低于90%,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根据实际加工合格的页数付清款项,并且成交人必须向采购人赔偿合同预算总金额的5%作补偿。所加工的成果必须符合广东省公安局的接收标准和数字化加工要求。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1、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项目费用及相关税费、人工费、差旅费、设备费、相关辅助材料费和其他有关的项目完工前的所有费用、利润,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以及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磋商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供应商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2、安全保密要求,(1)建立监管机制,对保密、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档案实体受损、丢失,杜绝擅自复制、留存、使用档案信息的行为。 (2)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建立档案流程单,流程单包括档号、加工工序、设备编号、数量、经手人、加工时间等,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档案流程单与档案实体同步流转。 (3)制订并执行数字化安全保密制度,制订并执行档案实体交接、数字化加工过程管理、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档案实体保护等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4)档案数字化加工使用的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将采用技术手段或专业物理设备封闭所有不必要的信息输出装置或端口,如 USB 接口、红外线、蓝牙、SCSI 接口、光驱接口等,封闭的装置或端口要定期进行检查;服务器需放置在服务机柜内安排专人保管,除指定人员以外,其他人不允许使用服务器。 (5)成交供应商团队须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上岗培训,并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不得阅读、摘抄、外泄档案内容和其他安全保密责任、义务。同时安全保密协议报送采购人单位内部备案。

 

3、售后服务,3.1成交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验收之日起为期一提供三年质量保障服务。 3.2成交供应商以满足采购人单位的售后服务紧急需求,提供24小时的全方位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对采购人单位的故障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东源县公安局全县户籍档案电子化加工项目

1.00

2,408,079.00

2,408,079.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东源县公安局全县户籍档案电子化加工项目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1.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描述

单位

数量

1

户籍档案数字化扫描

1.档案扫描:扫描应采用(灰度、彩色)扫描方式,300dpi分辨率,扫描文件以JPG或PDF格式存储。有文字的图表、图章、签字、证明材料,都视为是“有内容”,需要扫描;连接性表格,若表格为空表,也需要扫描,以确保材料内容的连续性、完整性。

2.图像处理:纠偏、自动纠偏、反色、去噪、翻转、剪裁、清晰、缩放、图像校对、污渍、黑边、偏斜、纠偏处理,图像偏度不得大于3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遗漏任何信息内容。在加工过程中,应遵循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处理过程中不得去除档案页面原有的纸张褪变斑点、水渍、污点、装订孔等痕迹。

3.数据挂接: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案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实现档案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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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1.分拣组卷:对未整理的档案,按各种档案类型进行归类组卷,再进行案卷编归档号。

2.档案排序:对档案顺序凌乱的材料按技术规范要求排序整理。

3.档案打码:对排列好顺序的文件应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页,每卷编一个流水号,对有文字的页面编页号。如果文字在页面的正面,页号编在右上角;文字在页面的反面,页号则编在左上角。

4.条目著录:按照《广东省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标准,按要求输入各类档案的著录信息项并将著录信息项导入广东省公安户籍档案管理系统。

5.档案装订:扫描完成后,应按照原始标准重新装订。装订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档案的原貌、装订的顺序,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在数字化过程中,如发现有遗漏目录的、目录与页号对应不相符的,需重新打印输出卷内目录,将新的卷内目录置于旧的卷内目录之上,进行档案装订;采用三孔—线法进行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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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身份证底卡数字化扫描

1.档案扫描:扫描应采用(灰度、彩色)扫描方式,300dpi分辨率,扫描文件以JPG或PDF格式存储。有文字的图表、图章、签字、证明材料,都视为是“有内容”,需要扫描;连接性表格,若表格为空表,也需要扫描,以确保材料内容的连续性、完整性。

2.图像处理:纠偏、自动纠偏、反色、去噪、翻转、剪裁、清晰、缩放、图像校对、污渍、黑边、偏斜、纠偏处理,图像偏度不得大于3度,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遗漏任何信息内容。在加工过程中,应遵循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处理过程中不得去除档案页面原有的纸张褪变斑点、水渍、污点、装订孔等痕迹。

3.数据挂接: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档案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案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实现档案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挂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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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身份证底卡数字化加工服务

1.分拣组卷:对未整理的档案,按各种档案类型进行归类组卷,再进行案卷编归档号。

2.档案排序:对档案顺序凌乱的材料按技术规范要求排序整理。

3.档案打码:对排列好顺序的文件应用阿拉伯数字进行编页,每卷编一个流水号,对有文字的页面编页号。如果文字在页面的正面,页号编在右上角;文字在页面的反面,页号则编在左上角。

4.条目著录:按照《广东省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标准,按要求输入各类档案的著录信息项并将著录信息项导入广东省公安户籍档案管理系统。

5.档案装订:扫描完成后,应按照原始标准重新装订。装订过程中应注意保持档案的原貌、装订的顺序,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在数字化过程中,如发现有遗漏目录的、目录与页号对应不相符的,需重新打印输出卷内目录,将新的卷内目录置于旧的卷内目录之上,进行档案装订;采用三孔—线法进行装订。

600000

 

2.项目整体架构

东源县公安局全县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主要服务的内容:对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档案整理、扫描、图像处理、装订装盒、挂接系统等一系列数字化处理),主要加工档案类型为户籍档案及居民身份证底卡,主要加工环节包括:档案借调、档案前处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条目录入、索引质检、档案装订、还卷归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并确保档案实体及其信息的安全保密。本项目只负责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一项内容。

2.1加工场地需求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粤公网发〔2019〕1258号)文件中的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指引,数字化加工场所和人员要求如下:

“数字化加工场所一般设立在公安机关内部,公安机关内部不能安排的,可以租用安全可靠的可封闭场所。数字化加工场所应符合防盗、防火、防水等安全管理要求。

数字化加工场所不能设立无线网络,所有设备(电脑、扫描仪等)可以在公安网或独立网络中运行,不能开通无线网络功能,禁止接入互联网。

数字化加工场所应配备满足安全管理需要的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档案暂存处、数字化加工工位、服务器、数据导出端及门窗等无监控死角;视频监控系统和监控数据应由公安机关专人负责管理,视频监控数据自产生之日起保存至数字化加工任务全部完成后至少一年。

数字化工作人员必须全部进行背景审查和保密教育,并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接受身份核查登记和安全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数字化工作人员存放随身物品要有专用储物箱柜,并与档案柜分区放置;数字化加工场所不得有非工作需要的私人物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手机、录音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类电子设备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场所内的物品带离现场。

数字化加工场所要落实日常管理责任民警,建立定期巡查机制,确保有关数字化加工和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执行。”

东源县公安局全县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加工场地设在东源县公安局指定独立的加工室。加工场所要求接入公安内网,加工场地大小要求为不少于100平方米的独立单个房间,和一间约10平方米的独立房间作为休息室,预期计划安排近25名的员工及20台电脑设备进行档案数字化加工。

本项目加工现场均需具备24小时全方位无死角监控,保证数字化加工场地的安全及保密措施,使得场地具备保密设施,保证档案原件的安全和保密。数字化加工场所不能设立无线网络,所有设备(电脑、扫描仪等)可以在公安网或独立网络中运行,不能开通无线网络功能,禁止接入互联网。

数字化加工场所应配备满足安全管理需要的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档案暂存处、数字化加工工位、服务器、数据导出端及门窗等无监控死角;视频监控系统和监控数据应由公安机关专人负责管理,视频监控数据自产生之日起保存至数字化加工任务全部完成后至少一年。

本项目用户提供独立的休息室,员工随身数码产品及背包、笔、纸等全部在进场前要放入休息区入柜保管,任何非工作必需品不得带入现场。

数字化加工团队应根据东源县公安局的实际情况,修订现有档案数字化加工各项制度,重点修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部员工行为规范》、《档案数字化加工安全保密规定》、《档案数字化加工现场管理制度》、《档案数字化加工安全应急预案》等各项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落实措施。项目重点对档案运转过程、库房档案安全存放、数字化加工操作行为、档案出入库手续、数字化加工中心的门窗、水电火等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排除,并做好详细记录;严格落实加工人员行为规范,坚持执行“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查不明不能放过,直接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处理不能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能放过。在生产当中对于违规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给予辞退处理;数字化加工团队应设置库房管理员,负责档案实体的交接、清点、出入库核查与记录;

严抓制度落到实处,数字化加工团队坚持入职员工政审制度,入职签订《员工入职保密责任书》。规定进入数字化加工现场现场任何人不得携带手机、照相机等带有摄录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各类包袋、书籍、杂志、报纸等进入数字化加工现场;根据各操作岗位的性质,数字化加工中心及档案周转库房及周围安装了监控系统记录各工位操作影像数据,确保加工现场无监控盲区;数字化加工团队保证落实合同中有关保密的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下载档案的内容,现场不得使用移动存储设备,数字化加工中心的电脑都统一放置在安全机箱内,机箱钥匙由客户管理,数字化加工团队每天做好数据备份,并做详细登记。

为保证加工质量,数字化加工团队将持续改进的方法,在生产过程中不断结合实际情况,将对操作人员的工作流程和具体操作方式进一步细化,对不规范的行为进行持续检查纠正与反馈。

加强对档案数字化后的信息数据的安全管理。数字化加工团队应设置人管理信息数据,建立每天数据备份制度,凡更改数据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对于终端数据不得修改,保证提交目录格式与数据库数据保持一致。

2.2生产技术支持保证

数字化加工团队需对东源县公安局全县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高度重视,要给予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保证,根据“安全第一、质量至上、进度保障”的原则,在项目实施初期,要求根据东源县公安局全县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的特点,在现有的数字化加工前端软件的基础上,确保满足生产需要并保证成果数据能准确准时挂接到广东省公安户籍档案管理系统上。

应使用质量可靠的高清拍摄或平板扫描设备,确保扫描过程不对档案原件造成损伤和扫描效果;采用的高清拍摄设备应具备光源辅助、纸张曲面展平功能。

可采用200dpi或300dpi分辨率进行扫描(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的档案采用300dpi),扫描图像应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统一使用彩色模式,采用彩色JPG或PDF格式保存,图像压缩率的选择可根据实际应用的需求而定,一般每张A4纸的扫描件不能大于1M。

扫描图像的页码排列顺序与纸质实体档案应保持一致,一般有文字、图表、图章、签字或页码等内容的都应扫描;无页码的空白页不用扫描。

对于较薄的纸张(如信纸、便笺纸、单据类纸张等),容易产生透光的,扫描时可以在纸张下加垫白色打印纸,确保扫描效果。

其他未说明内容请参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执行。

图像处理应遵循尽量展现档案的原版、原貌原则,确保每一幅扫描图像的清晰,采用图像处理软件进行旋转、纠偏、裁边、去污等技术处理。

对不符合阅读方向的数字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对出现偏斜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以达到视觉上基本不感觉偏斜为准。

如需对数字图像进行裁边处理,应在距页边最外延至少2至3毫米处裁剪图像,以证明有缺陷图像非人力所为。允许存在黑边白边,以保证图像是完整的。

如需对数字图像进行去污处理,以去除在扫描过程中产生的污点、污线、黑边等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应遵循展现档案原貌的原则,处理过程中不得去除档案页面原有的纸张褪变斑点、水渍、污点、装订孔等痕迹。

为确保本项目正常运行,建议设备配置如下表:

岗 位

数量

单位

备 注

标准服务器

1

存放过程和最终数据

电脑

20

数据处理

平板扫描仪

1

对16开幅面档案进行档案

高速扫描仪

2

对A4幅面档案进行扫描

高拍仪

2

对涉外档案进行扫描

打印机

3

针式打印机1台、激光打印机1台,其它1台

装订机

1

打孔

裁纸机

1

对档案多余的边进行裁切

交换机

1

采用24口交换机

办公桌椅

20

由县公安局提供给承建单位

本项目所需设备由承建单位免费提供,设备性能不做具体要求,但需满足户籍档案电子化加工质量要求及保证成果数据能准确准时挂接到广东省公安户籍档案管理系统上。

2.3质量保证方面

在生产管理过程中,质量至上是东源县公安局全县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工作目标。各级管理人员主要在日常管理上下功夫,在加工标准规范上下功夫。

建立质量把控的常态化机制,首先各生产岗位设置生产线长,发挥其技术中坚的作用,着力解决标准规范的统一,集中处理解答生产中的疑难问题。其次安排经验丰富的员工,对新加入项目组的员工进行一对一带教。对于日常出现的错误,要确保问题的及时处理,并将问题与处理方法与整个项目组得到共享。第三要明确规定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处理问题,必须咨询请教组长或项目经理集中解决。第四,实行工序制约机制,本道工序对自己工作质量负责,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信息进行检查。凡是发现上道工序错误,坚决回退整改。强化员工质量至上的意识,确保了数字化加工产品质量符合加工标准要求。

加强团队建设。坚持周例会和月生产总结分析会制度,及时总结经验纠正解决日常发生的问题,强化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重视员工培训,提高操作技能。针对各类档案扫描的复杂性与档案数字化加工人员知识水平不完全匹配的特点,项目部将采用应知应会培训、实操培训等办法;坚持新入项目组员工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实行激励机制,建立履约质量保证制度,“员工之星”评选制度,直接与考核奖金挂钩,查错人和出错人分别兑现通报表扬与批评、物质奖励与处罚。确保了对员工“安全第一,质量至上,进度保障”原则的教育深入人心。对于工作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造成生产严重事故的员工给予辞退处理。管理人员也将深入员工中间关心员工的生活,帮助解决员工的实际困难,尽可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稳定加工队伍,保证了生产计划的落实。

2.4进度保证方面

根据数字化加工项目“进度保障”的基本原则,为使生产调度能够满足项目进度要求,数字化加工团队将建立生产日报、周报、月报制度,以及档案存量状态、生产各环节问题处理修改情况等的统计制度,并根据统计数据分析,制定周、月生产计划和实施方案,使整个生产管理做到心中有数,规范有序的推进生产进度,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

3.档案数字化加工流程及标准

 

东源县公安局全县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的主要工作环节包括:档案借调、扫描前处理(包括部分补编写页号、档案装订物拆除、档案修复性处理(个别)等),档案扫描、图像质检、条目著录、索引质检、档案装订、数据挂接、数据移交、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数据格式转换及硬盘备份)等工作,并确保档案实体及其信息的安全保密。

 

3.1档案借调

项目组指定专人管理加工的档案,并根据用户方提供的本项目档案加工清单,与局方项目负责人员办理档案借调手续,借出待扫描档案。档案借调应逐卷清点,案卷封面的档号与借还卷登记单档号应一一对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同时双方在《东源县公安局全县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出入库交接登记表》上做好交接记录,并签字确认。

3.1.1档案领取(向用户方领取待加工档案)

⚫ 领取档案时需提前一天向档案室负责民警申请

⚫ 数字化加工团队专职档案管理员和局方负责人到指定地点将档案从档案库房的排架上,按档案分类顺序填单、下架,并将档案搬到加工现场进行逐件清点档案实体。

⚫ 领取档案当天项目组须当天清点完毕,如有缺卷,多卷,非当年度或不同类型档案及时填写《东源县公安局全县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出入库交接登记表》备注内,报告双方负责人处理,并把档案交由档案室老师归档。

⚫ 清点完毕确认无误后,由数字化加工团队加工负责人和局方负责人在《东源县公安局全县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出入库交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 对领取后的档案清点完成后,放入档案柜,待后续加工环节使用。

⚫ 在档案领取过程中发现问题,且问题处理方式无法明确,应立即报告项目管理人员,并及时与客户沟通,不得私自处理。

3.1.2档案归还(向用户方归还已加工档案)

⚫ 确定可归还档案的类型、年份、案卷号。

⚫ 将案卷按借卷时排列顺序规则排列清楚。

⚫ 还卷前保证案卷表面干净、不破损、整齐(若原文件本身的问题核对借卷交接单)。

⚫ 通知局方负责人清点检查。

⚫ 如有异常情况,则按实际情况填写《东源县公安局全县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出入库交接登记表》,报告双方负责人处理。

⚫ 双方确认无误后归还入库。

⚫ 填写《东源县公安局全县户籍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出入库交接登记表》,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 在档案归还过程中发现问题,且问题处理方式无法明确,应立即报告项目管理人员,并及时与客户沟通,不得私自处理。

⚫ 档案的领取和归还应及时,不能出现工序等待和档案堆积过多的现象,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作。

3.2扫描前处理

⚫ 流程单填写方式:工作流程单必须填写清楚,在页数栏里注明本(卷)件页数,保证准确,供扫描人员核对;备注栏填写附页、特殊情况等,拆分一批次完后,操作人员签字,注明日期。

⚫ 居民身份证底卡整理分为两种方式:1.将身份证底卡贴裱于A4纸张上,每张A4纸贴裱8张身份证底卡;2.采购专用底卡存放册在扫描完成之后进行存放,每册可存放200张底卡。(根据单位档案情况进行对应选择)

⚫ 案卷拆分之后摆放规范:拆分完成后将档案整齐放入档案柜,借出的案卷与还回去的案卷必须一致,以防档案柜移动过程中档案错放档案柜号。

⚫ 检查封面内容与卷内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需要查明原因,或交项目负责人处理。

⚫ 案卷发现有未编页号或页号编制不规范的情况,则需要重新编码,页号编在案卷正面右下角,反面左下角空白位置;原则上如原档案有页码,可沿用档案原位置正确页码,如有跳号、缺号、重号等情况,应在数字化工作流程单中加以说明;

⚫ 在拆卷前先对照卷内目录检查页码、再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在检查过程中文件材料必须做到完整、准确,若检查时发现原件本身受损严重,拆分人员必须报告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及时与客户协调此事。

⚫ 处理人员在检查文件完整性的同时,若文件纸张若有折叠(包括边角,非扫描件除外),需展开抚平。

⚫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封底不编写页码。

⚫ 在档案前处理过程中发现问题,且问题处理方式无法明确,应立即报告项目管理人员,并及时与客户沟通,不得私自处理。

3.3档案扫描

扫描方式

采用高速扫描仪或A3平板扫描仪进行扫描,按档案编定的次序逐卷逐页扫描,可根据档案幅面大小,选定区域进行扫描,并按档号排列原则逐层以单页形式保存。

超过A3幅面的档案,项目部可采用拼图处理,如果数量较大,可采用A3幅面以上的扫描仪进行扫描,扫描完成后,将扫描形成的电子档案按原档案顺序插入该卷电子档案的相应位置。

扫描模式

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

扫描分辨率

扫描分辨率为300dpi。

图像格式

图像文件采用JPG或PDF格式保存。

扫描工作标准

⚫ 扫描时以一个记录连续档案内容的独立页面为扫描单元,例如,在A3纸上按A4幅面排版印制的档案,按照A4幅面扫描。

⚫ 纸张暗黄发黑、字迹不清的档案,或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应通过调整扫描参数(亮度、对比度、分辨率等)直至图像清晰为止。

⚫ 在同一份档案文件内,清晰度不同,特别是铅笔、钢笔、圆珠笔同时存在的,应以文件主要部分的清晰为准。

⚫ 扫描时必须绝对保证档案载体的安全。纸张较薄或较脆容易破损的,应在修裱后再用平板扫描仪扫描。

⚫ 扫描要完整,包括文件上的正文、页码、有关标记等都必须纳入扫描图像范围。

⚫ 扫描时应尽量摆正档案原件页面,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图像纠偏造成的质量下降。

⚫ 扫描大幅面档案时为保证数字化文件的真实与完整,大幅面档案采用分幅扫描或工程图纸扫描仪进行数字化。当纸张幅面超过A3大小时,可采用工程图纸扫描仪进行扫描,工程图纸扫描仪最终生成图像不得有色彩偏差;当纸张幅面超过A0大小时,可采用分幅扫描再拼接方式进行。

⚫ 扫描薄透与字迹褪变档案的数字化时应采用用相同大小白纸衬底进行扫描;遇到字迹褪变严重的档案扫描时,应通过调整扫描参数(亮度、对比度、分辨率等)直至图像清晰为止。

⚫ 在扫描过程中发现问题,且问题处理方式无法明确,应立即报告项目管理人员,并及时与客户沟通,不得私自处理。

3.4图像质检

项目组设有影像处理员,按档案扫描的质量要求对扫描生成图像的命名及图像文件质量逐页进行检查,发现漏扫或不合格影像的,要及时登记并补扫,并按原档案次序将图像插入原位图片进逐页进行检查。

⚫ 确认影像数:根据流程单上前处理的页数核对实际扫描的页数,若核对影像数量有误,则查明情况(注:一次性查明整卷情况)并在“异常情况登记表”记录清楚。

⚫ 图像纠偏:要求字体向上,白边均匀,偏度0.1度以内,方向不正确的图像应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

⚫ 去污:去除多余影像黑、白边等杂质,不能造成明显色差。

⚫ 凡采用分幅扫描再拼接形成的图像,应在对应的文件级目录数据的附注项中记录图像拼接行为。

⚫ 检查完影像数量后开始进行影像处理,文件格式是否正确、影像内容是否清晰

⚫ 保证数字化影像能准确反映档案原件的原始面貌,不得出现档案原件没有的颜色、变形、马赛克、明显皱纹等影像,不得去除档案页面原有的纸张褪变斑点。水渍、污点、装订孔等。

⚫ 在图像处理过程中,需对封面、目录及备考表进行标识、对附页进行标识。

⚫ 排列顺序调整要求:在图像处理过程中,应注意页码顺序等,如遇到错误情况,应及时回退任务,或在软件中进行修改,并按照要求标注附页。

⚫ 泛黄、旧年份等彩色扫描的特殊纸张,只做纠偏、适当裁边处理;不做补色处理,图像处理过程中不能造成明显色差。

⚫ 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多扫、漏扫、错扫、图像不完整、不清晰的情况下应回退重扫,并且在工作记事本上记录问题案卷号,并记录回退原因,具体到每一页。

⚫ 在影像质检过程中发现问题,且问题处理方式无法明确,应立即报告项目管理人员,并及时与客户沟通,不得私自处理。

3.5条目著录

一、户籍档案卷宗类别

序号

类别号

类别名称

PH1

常住户口卷

1.

PH1.1

常住人口登记表

2.

PH1.2

迁入(市内移居、户口恢复)证明材料

3.

PH1.3

迁出证明材料

4.

PH1.4

出生证明材料

5.

PH1.5

死亡证明材料

6.

PH1.6

项目变更材料

7.

PH1.7

各类表册

8.

PH1.8

证件

9.

PH1.9

其他需要保存的材料

10.

PH2

暂住户口卷

11.

PH2.1

居住登记材料

12.

PH2.2

居住证申领、注销材料

13.

PH3

船民卷

14.

PH4

居民身份证卷

15.

PH4.1

居民身份证申领材料

16.

PH4.2

居民身份证底卡

17.

PH4.3

公民身份号码(居民身份证编号)顺序码

18.

PH5

出租屋卷

19.

PH6

门楼牌资料

20.

PH7

其他资料

二、卷宗信息

项目名称

是否必录

说明

卷宗编码

 

卷宗类别

字典项

立卷日期

 

保管期限

 

归档材料起始日期

 

归档材料截止日期

 

保管单位代码

 

保管单位名称

 

三、业务信息

项目名称

是否必录

说明

业务名称

 

业务编号(受理号)

如有需必录

 

材料类型

字典项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公民身份号码

如有需必录

或者居民证号码、身份证编号等

申请日期

如有需必录

 

办理日期

 

四、文本信息

1)常住人口登记表

项目名称

是否必录

说明

姓名

 

别名

如有需必录

 

曾用名

如有需必录

 

性别

字典项

民族

字典项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如有需必录

或者居民证号码、身份证编号等

出生地

如有需必录

字典项

籍贯

如有需必录

字典项

住址

如有需必录

 

婚姻状况

如有需必录

 

配偶姓名

如有需必录

 

配偶公民身份号码

如有需必录

或者居民证号码、身份证编号等

父亲姓名

如有需必录

如户关系上有的,也应录著录

父亲公民身份号码

如有需必录

或者居民证号码、身份证编号等

母亲

如有需必录

如户关系上有的,也应录著录

母亲公民身份号码

如有需必录

或者居民证号码、身份证编号等

登记机关

如有需必录

 

登记日期

如有需必录

 

备注:1、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历史版本较多,各地可以根据不同版本建立模版,设定不同的著录标准。其他户籍材料参照此方式处理。

2、对一张纸内登记有多人信息的,应建立多对一的关联关系。

2)准予迁入证明

项目名称

是否必录

备注

姓名

 

性别

字典项

民族

如有需必录

字典项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如有需必录

或者居民证号码、身份证编号等

准迁原因

如有需必录

字典项

迁入地详细地址

如有需必录

 

证件编号

 

签发机关

如有需必录

 

签发日期

如有需必录

 

3)户口迁移证:

项目名称

是否必录

备注

类型

字典项,分正本和存根两类

姓名

 

性别

字典项

民族

字典项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如有需必录

或者居民证号码、身份证编号等

证件编号

 

迁移原因

如有需必录

字典项

原住址省市县(区)

字典项

原住址详细地址

 

迁往地省市县(区)

如有需必录

字典项

迁往地详细地址

如有需必录

 

签发机关

如有需必录

 

签发日期

如有需必录

 

4)市内移居证明

项目名称

是否必录

备注

类型

字典项,分正本和存根两类

姓名

 

性别

字典项

民族

如有需必录

字典项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如有需必录

或者居民证号码、身份证编号等

证件编号

 

原住址

 

移居地址

 

签发机关

如有需必录

 

签发日期

如有需必录

 

5)出生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是否必录

备注

姓名

 

性别

字典项

民族

字典项

出生日期

 

出生地

字典项

母亲姓名

如有需必录

 

母亲公民身份号码

如有需必录

或者居民证号码、身份证编号等

父亲姓名

如有需必录

 

父亲公民身份号码

如有需必录

或者居民证号码、身份证编号等

证件编号

 

签发机构

如有需必录

 

签发日期

如有需必录

 

6)收养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是否必录

备注

姓名

 

性别

字典项

民族

字典项

出生日期

 

出生地

如有需必录

字典项

母亲姓名

如有需必录

指收养方

母亲公民身份号码

如有需必录

或者居民证号码、身份证编号等

父亲姓名

如有需必录

指收养方

父亲公民身份号码

如有需必录

或者居民证号码、身份证编号等

收养日期

如有需必录

 

证件编号

 

签发机构

如有需必录

 

签发日期

如有需必录

 

7)死亡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是否必录

备注

姓名

 

性别

字典项

民族

字典项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如有需必录

或者居民证号码、身份证编号等

死亡原因

如有需必录

字典项

死亡日期

如有需必录

 

证件编号

 

签发机构

如有需必录

 

签发日期

如有需必录

 

8)户口迁移核准(审核/审批)材料

项目名称

是否必录

备注

业务类型

字典项,市外迁入、市内移居两类

姓名

 

性别

字典项

民族

字典项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如有需必录

或者居民证号码、身份证编号等

受理号

如有需必录

或者表单编号等

受理日期

如有需必录

 

核准机关

如有需必录

 

核准(审核/审批)日期

如有需必录

 

9)项目变更更正材料

项目名称

是否必录

备注

姓名

 

性别

字典项

民族

如有需必录

字典项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号码

如有需必录

或者居民证号码、身份证编号等

变更项目名称

 

变更前项目内容

如有需必录

 

变更后项目内容

 

变更日期

 

10)公民身份号码(居民身份证编号)顺序码登记表

项目名称

是否必录

备注

单位名称

 

单位代码

如有需必录

 

登记年月

顺序码的所在月份

地址码

前6位地址码

分配顺序码首位

如有需必录

 

分配顺序码末位

如有需必录

 

11)居民身份证底卡

项目名称

是否必录

备注

姓名

 

性别

字典项

民族

字典项

出生日期

 

住址

 

居民身份证编号

 

签发机关

 

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12)婚姻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是否必录

备注

姓名

 

性别

字典项

出生日期

 

国籍

字典项

身份证件类型

如有需必录

 

身份证件号码

如有需必录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字典项

身份证件类型

如有需必录

 

身份证件号码

如有需必录

 

登记类别

字典项,结婚或离婚

婚姻证件编号

如有需必录

 

登记机构

如有需必录

 

登记日期

如有需必录

 

 

3.6索引质检

⚫ 检查档案著录条目与卷内内容是否一致,有无错别字,如不一致则查明原因或告诉项目负责人处理。

⚫ 检查总页数是否相等。若不相等,查明原因,在回退原因中记录并将缺失或不合格的页数重新扫描。

⚫ 检查每页图像的页码是否存在,确认没有漏失、不清晰、页码错误的情况存在。若有漏失、不清晰、页码错误等出现,运用加工系统软件进行质检处理。

⚫ 在索引质检获取任务后,核对卷内目录和卷内信息是否吻合,检查条目是否完整,检查件号是否准确等。

⚫ 在索引质检过程中发现问题,且问题处理方式无法明确,应立即报告项目管理人员,并及时与客户沟通,不得私自处理。

3.7档案装订

⚫ 档案扫描完成并通过质检后由装订人员进行装订。装订时要求逐页检查页码连续保证档案顺序正确,档案不能有倒放等现象,确保档案资料装订后完好如初;

⚫ 案卷装订以还原案卷拆分前原貌为原则,还原装订后档案外观、纸张顺序等应与拆分前完全一致,如档案馆有特别需要则按要求装订。

⚫ 将案卷内文件整理整齐,标准是优先左边、底边对齐。

⚫ 装订过程中,严禁将纸张放反、放倒、页码顺序错乱;大纸张按原折痕折叠。

⚫ 案卷整理整齐后须逐页清点张、页数,如有异常情况且《工作流程单》上无明确标记,则填写《工作流程单》备注栏。

⚫ 夹子夹紧后打孔,打孔位置尽可能在原孔位置上打,尽量不要新打孔装订,力求保护原件,但以保证不脱页优先。

⚫ 页数少的案卷用衬条加厚(衬条一般放在最后)。

⚫ 档案线尽可能拉紧些,不可松动。

⚫ 以上工序操作完成后,填写《工作流程单》,签字、确认数量

⚫ 装订好后档案按档号顺序排放、入柜。

装订过程中发现工作要求没有明确的应立即报告项目管理人员,不能私自处理。

3.8数据移交

为了保证加工过程中数据的安全,将通过质检环节确认为合格的加工数据,从现场工作机上分批次及时向用户移交。

以目录数据库为依据,将每一份文件扫描所得的一个或多个图像存储为一份图像文件。将图像文件存储到相应文件夹时,需认真核查每一份图像文件的名称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实体的档号是否相同。通过每一份图像文件的文件名与目录数据库中该份文件的档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联关系,实现目录数据库与图像文件的批量合并移交(移交介质:移动硬盘),同时对加工过程中形成的数字化流程单及各类管理台账实体装订成册装盒,一并向东源县公安局移交。

为了降低风险,项目组与客户协商约定,数据大约1个月交接一次,将JPG格式数据以及条目数据用一定硬盘移交客户,与客户进行分批确认(确认通过后双方办理阶段性移交手续)即可。

3.9数据挂接

将成果数据挂接到广东省户籍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

3.10数据备份

数字化加工完成,数据验收合格后,将进行数据备份工作。数据备份的范围为经验收合格后的所有完整数据,同时为了保证数据的安全性,便于今后利用、存储、迁移、交换,数字化的电子档案全文:

⚫ 原始JPG或PDF格式、成果数据加密压缩包、条目数据;

⚫ 移动硬盘存储(JPG或PDF格式、成果数据加密压缩包以及条目数据)。

电子档案数字化成果除上传至档案管理平台外需要备份一份给到东源县公安局,并提供检索电子档案相对应的excel表格,以供东源县公安局后续使用。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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