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确保采购人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采购人油品实际需求,拟对所需油品(0#柴油、92#汽油、95#汽油)进行采购。本次招标确定1个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109辆警务用车提供加油服务。具体车辆以采购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车辆证明资料》为准(中标服务期内,因工作需要而增加或减少的加油车辆,采购人另行确认后提供给成交供应商调整),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为采购人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采购包1(东源县公安局2024-2025年公务用车油料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期:支付比例100%,1.加油当天油费的结算单价按以下情况执行计算: 加油当天油费的结算单价=加油当天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汽油及柴油零售挂牌价×(1-合同下浮率)。 2.实际结算金额以各公务车辆实际汽柴油使用量、加油当天油费的结算单价及合同下浮率作为计算依据。3.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按月结算,采取预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每月加油量,预付充值加油款,每月结算日后,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报账。中标人负责提供实际使用油料情况明细表(每台车辆的每一笔加油明细及汇总金额等)供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核对一致并盖章确认。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4)供货明细清单表。 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验收要求 |
1期:(1)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须完全符合产品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3)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中标人须接受无条件退货,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如影响供货时间,采购人将根据有关条款索赔违约金。 (4)验收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次品或其它不符合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将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产品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采购人认为如有必要或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合同要求及国家标准对货物进行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中标人承担,并赔偿采购人相应的损失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1.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额2814593.32元,其中每年1407296.66元,具体结算数额以实际发生并报审核部门审核后为准,投标报价实行单价下浮率报价(所有油品下浮率应一致),所有油品价格计算基价为同期国家指导价,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下浮率单位为“%/升”,报价(下浮率)须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供应商报价(下浮率)填报范围为0~100%,且必须为固定值(例如85.50%),不接受区间值(例如80.00%- 85.50%)。供应商所报的下浮率即为本项目的合同下浮率。服务期内,任何情况下均不改变成交的下浮率。 (2)响应供应商须对柴油和汽油进行统一的响应报价(下浮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油价、运输费、保险费、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税费、售后服务费用等所有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3)响应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在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采购人除了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外,一切合同规定外的费用将拒绝支付 2、协议终止约定, 中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1)履行合同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要求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或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油站经营资格的;(2)没有按照招投标文件承诺实施价格优惠的; (3)所供油品掺杂使假、质量不合格的;(4)计量用具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短斤少两的; (5)不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的 3、违约责任,(1)中标人若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采购人将追诉中标人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加油站供应的油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 (3)中标人加油站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加油服务的,一年累计发生超过3 次的,采购人要求整改无果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保留追诉权利,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
东源县公安局2024-2025年公务用车油料服务项目 |
项 |
1.00 |
2,814,593.32 |
2,814,593.32 |
100.0 |
零售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东源县公安局2024-2025年公务用车油料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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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质量要求: 中标人提供的油品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为有效期内安全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质量达标,并保证供应不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必要时中标人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证明,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服务要求: 1、中标人须供给采购人各类合乎国家行业标准有关规定的油料,包括0号柴油、92号汽油、95号汽油,并提供优惠。 2、中标人工作人员应业务熟练、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安全快捷,保证采购人车辆加油时场地畅通,做到加油及时,24小时内采购人公务用车进入加油站加油,均能提供良好的加油服务,能为采购人车辆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提供其他便捷服务。 3、当采购人出现加油卡丢失或损坏情况时,中标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新的加油卡,并将丢失或损坏的加油卡剩余金额转入更换后的新卡。合同后期加油卡数量有新增需求的,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满足。 4、中标人为采购人加油采用公务用车专用加油卡对车号、对卡号的管理方式,并对油站员工进行培训:加油站服务人员加油时首先要核对车牌号码与加油卡对应的车牌号码是否一致,对不一致的要拒绝加油;核对车卡一致后,由加油站服务人员提供加油服务;中标人利用各站点监控设施对车卡一致加油方式严格管理,有异常情况须及时报采购人管理部门并提供监控记录。 5、中标人须自觉接受相关主管部门、车属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6、加油卡只限于持卡人加油使用,不为持卡人用加油卡购置其它物品,不向持卡人支付现金。 7、中标人不得擅自在油品中加入添加剂。 8、投标人需采取切实措施保证油品供应: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不可抗力包括:火灾、骚乱、地震、台风、大面积停油等自身不能预见或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上述情况以相关部门出具的报案或书面证明为准),不论市场如何波动,保证不断油、不停供。 9、如因加注油品标号错误导致加注车辆受损或其他损害的,中标人应另行赔偿该车辆经评估或维修所产生的实际损失,该等损失不以保险公司核定的保险理赔的影响而可以单独成立。发生的赔偿金可以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10、中标人须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加油车辆的安全,因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加油车辆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三、日常考核要求: 1、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的综合满意度进行抽样调查,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80分,除招标文件上述的处罚外,满意度低于80分的每下降1分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0.1%。 2、采购人对考核细则保持最终修改权和解释权,若中标人被抽查的考核分数一年内累计达到3次低于80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中标人须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连续因同一问题被约谈3次,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东源县公安局2024-2025年公务用车油料服务项目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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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