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潼湖流域水质安全,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关于协调清理潼湖流域涉军范围水浮莲的函》(惠仲河长办〔2020〕57号)文件要求和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将潼湖流域涉军范围实施常态化保洁,改善部队区域水生态环境,实现潼湖流域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服务内容:对潼湖流域部队管辖范围的河、塘及沟渠内水浮莲、漂浮垃圾和沿岸垃圾进行清理、收集、运输、处理。
采购包1(仲恺高新区潼湖流域涉军范围常态化保洁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惠州仲恺高新区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根据考核验收结果按月进行结算支付,并在每月15日前向财政门申拨费用,中标方根据财政批复意见开具发票,具体拨付时间以财政资金进度为准。 |
验收要求 |
1期:1、为确保仲恺高新区潼湖流域涉军范围常态化保洁服务项目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仲恺高新区潼湖流域涉军范围常态化保洁服务项目检查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2、按照考评办法对实施总体服务质量监督考核,每月检查考核不少于四次,取平均分作为月考核得分。如服务单位总体服务质量一个月内有两次经检查不达标,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视情况约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或月考核得分全年累计三次不合格的,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按同样标准重新选择具有资质的清扫保洁公司签订承包合同。 3、在迎国家级、省级检查的当月服务质量不合格立即终止本合同。 4、按照检查考核办法规定,全面检查考核服务单位作业每月综合评分1次,月度满分为100分。每天对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每月综合检查4次,综合检查时若达不到要求则按规定进行扣分,每月月底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结果取每次检查评分累加后的平均值减去当月统计确认被上级通报、市民信访投诉和网络媒体曝光等负面成绩为服务单位的月考核成绩。当月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值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90-85(含85分)分为良好、85-80(含80)分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得分90-85(不含90)分时,扣服务费用:(90-得分)*2000元;得分低于85分时,扣服务费用:10000元+(85-得分)*3000元。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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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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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一)服务内容需求 1、保洁范围划分。常态保洁区域为潼湖流域部队管辖范围涉及39条河涌及7个水塘,河道长约75.1公里,水域面积约1716927.95平方米。 2、保洁时间要求。每年4月份至10月份常态保洁时间为:06: 30—18:30;11月份至次年3月份常态保洁时间为:07:00—17:00,每两天巡回保洁1次,遇有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保洁时间、巡回保洁频次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3、服务内容。日常水面及河床滩涂保洁、清捞垃圾及水浮莲的吊装、重大保障活动的突击保洁任务、季节性水浮莲等水生植物爆发期间的强化清理等。 4、保洁质量标准。水域保洁质量标准:水面清洁无漂浮物、河道通畅、水面无影响河道景观和行洪排涝的水生植物、桥墩、水闸周围水面无垃圾和漂浮物、清捞的水浮莲必须转运到指定场所进行转运,禁止随意堆放或弃置,杜绝二次污染;滩涂保洁质量标准:河床滩涂整洁,无垃圾、河道沿线桥、涵、闸站等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堆积物。 5、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服务因素需求 1、服务场所响应服务的需求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在惠州市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或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并提供相关服务。 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的服务场所作为合同履约的要求需列入合同管理,合同需要依法公开。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履约,视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可以依法主张有关权利。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仲恺高新区潼湖流域涉军范围常态化保洁服务项目 |
项 |
1.00 |
3,976,800.00 |
3,976,8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仲恺高新区潼湖流域涉军范围常态化保洁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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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团队的需求 政府采购活动面向中国境内,考虑到当前国内有些直辖市按照半年打印一次社保记录的现状,因此,服务团队的社保记录时间设置为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不得超过开标当日半年以上。 投标人需要安排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共 20 名,其中项目负责人2名,保洁人员18人,需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为本项目按招标要求拟派出的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购买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连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记录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服务投入设备的需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有水面保洁船10艘、环卫保洁管理巡查车1台(皮卡车)以及相关作业设备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