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及要求
第一包技术标准和采购需求
4.1峡口村等6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4.1.1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柳林镇峡口村、水阳镇新柳村、伏家镇山庄村、栗川镇田庄村、麻沿河镇糜岭村、高桥镇太白村
项目规模:峡口村、新柳村、山庄村、田庄村、糜岭村、太白村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4.1.2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第二包技术标准和采购需求
4.2和平村等4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4.2.1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城关镇和平村、麻沿河镇四坪村、榆树乡火站村、高桥镇高桥村。
项目规模:和平村、四坪村、火站村、高桥村等4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4.2.2完成时间:中标后60日内
第三包技术标准和采购需求
4.3银杏村等3个村(或片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4.3.1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银杏树镇银杏村、罗河村、大河店镇小河村、水阳镇滩店村。
项目规模:银杏村片区(含罗河村)、小河村、滩店村等3个村(或片区)“多规合一”
实用性村庄规划。
4.3.2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
第四包技术标准和采购需求
4.4柳巷村等3个村(或片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4.4.1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泥阳镇柳巷村、江洛镇游龙村、马湾村、街市村。
项目规模:柳巷村、游龙村片区(含马湾村)、街市村等3个村(或片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4.4.2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
第五包技术标准和采购需求
4.5虞关村等3个村(或片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4.5.1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虞关乡虞关村、嘉陵镇上滩村、严坪村、永宁镇郭坪村。
项目规模:虞关村、上滩村片区(含严坪村)、郭坪村等3个村(或片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4.5.2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
第二篇徽县2024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一、项目简介及要求
徽县2024年“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二、预算资金:285万元(第一包:90万元;第二包:60万元,第三包:45万元,第四包:45万元,第五包:45万元)。
三、规划编制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有序推进乡村振兴。
四、项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1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
《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
《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21年);
《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
《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04年);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1年);
《甘肃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2020年);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号);
《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
五、采购需求及规划编制范围
第一包:峡口村、新柳村、山庄村、田庄村、糜岭村、太白村等6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第二包:和平村、四坪村、火站村、高桥村等4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第三包:银杏村片区(含罗河村)、小河村、滩店村等3个村(或片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第四包:柳巷村、游龙村片区(含马湾村)、街市村等3个村(或片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第五包:虞关村、上滩村片区(含严坪村)、郭坪村等3个村(或片区)“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作为开发边界外的详细规划,是村庄地区开展规划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范围:村域范围。
六、规划期限
期限与《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一致,规划期末至2035年。
七、规划编制内容
技术标准和采购需求
1.地形图测绘:
(1)不低于要求1:1000地形图测绘,提供地形图电子版资料。
(2)图件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测绘范围:包括村域范围,主要为村社核心居民区、农村居民点、建设空间布局等,数字地形图测绘需延伸至规划红线外100米。
2.规划内容:
(1)目标定位、规模预测和规划期限
(2)国土空间布局: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建设空间。
(3)产业发展布局
(4)居民点布局与建设管控:居民点布局、建设管控和建筑风格风貌引导、农宅及院落设计、总平面布置、建设用地性质划分及规划指标控制。
(5)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供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与通信工程、环境工程、垃圾转运及处理、综合防灾工程。
(6)公共服务设施
(7)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8)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
(9)安全和防灾减灾:地质灾害防治、消防、防洪排涝、地震灾害防治、其他灾害防治
(10)近期建设安排
村庄规划主要内容分类指引一览表
序号 |
主要内容 |
集 聚提升类 |
城 郊融合类 |
特 色保护类 |
搬 迁撤并类 |
其他类 |
1 |
目标定位与规模预 测 |
● |
● |
● |
○ |
○ |
2 |
国土空间布局 |
● |
○ |
● |
○ |
○ |
3 |
产业发展布局 |
● |
○ |
● |
○ |
○ |
4 |
居民点布局与建设 管控 |
● |
○ |
● |
○ |
○ |
5 |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 务设施 |
● |
● |
● |
○ |
○ |
6 |
历史文化保护与传 承 |
○ |
○ |
● |
○ |
○ |
7 |
国土综合整治与生 态保护修复 |
● |
● |
● |
● |
○ |
8 |
安全和防灾减灾 |
● |
● |
● |
● |
○ |
9 |
近期建设安排 |
● |
● |
● |
● |
○ |
● 必须要有的规划内容○可以有的规划内容 |
3.成果文件:
规划成果包括管理版和村民手册。
4.管理版
主要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附件、数据库等内容,提交的规划成果满足数据入库要求,提供最终成果纸质版8套,电子版1套。
(1)规划文本:主要包括规划总则、发展目标定位与规模预测、国土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布局、居民点布局与建设管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安全和防灾减灾、近期建设安排等,附村庄规划管制规则、村庄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表、村庄规划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村庄规划控制指标表、近期建设项目表等。
(2)规划图纸:包括村域国土空间现状图、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重点区域现状图和重点区域规划总平面图等,根据需要增加编制其他图纸。规划图纸编制应符合《甘肃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附录5的要求。
(3)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等。
(4)数据库:规划数据库是规划成果数据的电子形式,包括规划文档、规划表格、规划图件的矢量数据和栅格数据及元数据等,按照统一的图层和数据标准,形成村庄规划数据库,纳入徽县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规划数据库符合《甘肃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附录6的要求。
5.村民手册
完成规划成果后,制定村庄规划村民手册,即村民版规划成果。村民手册图文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村民能读懂看懂、记得住规划内容。村民手册主要展示村庄规划核心内容,包括规划用地布局、空间管控要求、建筑风貌控制、居民点规划、农宅及院落选型、环境整治引导、近期建设清单和村庄管制规则等内容。
村民手册印制10套。
八、规划编制原则
(一)整体原则:城市整体利益统筹考虑
(二)生态原则:生态环境效益优先考虑
(三)适度原则:建设用地规模适度控制
(四)适用原则:建设与管理全面可实施
(五)特色原则:注重社区的品质和特色
九、规划编制工期要求
控制性详细规划服务进度要求按照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间安排确定。项目实施各阶段各成果完成时间节点,以陇南市和徽县相关部署、要求为准。
十、知识产权
(1)所有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所有获得和未获得补偿费用的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2)中标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凡涉及到本次招标项目的任何知识产权均属于招标人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抄袭和引用有关内容,一经查实,须负法律责任。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投标单位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招标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任意的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和未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并且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5)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
(7)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
十一、技术约定
(1)规划应以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成果为基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作为基础数据,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2)县级规划编制采用的基础数据应符合有关法律与保密的规定。规划成果统一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
十二、其他要求
本项目因编制任务重、时间紧等因素限制,为保证服务质量,每个供应商在该项目招标活动中,中标包数总计不超过1个包。即评标委员会按1至5包开标顺序依次评标,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投多包,按评标顺序投标人一但中标,就确定该投标人为该包段的中标人,则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其他所投包段的中标资格,中标资格依次类推。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设备费、提交成果费、人工费、税费、后期服务费及相关伴随服务的一切费用,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定且乙方完成调研工作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60%的编制费。
第二次付款:提交成果并完成报批程序后,根据财政资金拨付额度情况,甲方支付合同总额40%的编制费。
其他说明:付款时乙方需提供收款收据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验收:
(1)中标人服务完成后申请招标人组织验收,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合格”字样。
(2)招标人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和招标文件要求和服务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一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如发现服务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可通知投标人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买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4)验收期限自服务完成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五、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六、服务及质量保证要求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在维护期内因服务本身的质量问题出现不合格等现象,乙方应负责重新服务。若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重新组织服务: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中止合同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服务的直接费用(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其服务、软硬件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