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要求中标人负责将中堂镇全镇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垃圾进行清运,运输至麻涌环保热电厂(如市城管局对接收中堂镇生活垃圾的热电厂有调整,采购人将不作任何补贴)。具体要求如下:
1、中标人要接管中堂01号、中堂06号转运站,对转运站及机械设备、设施的保管、管理和维修及维护(不含其他转运站,下同);
2、中标人要对村(社区)转运站的生活垃圾清运到麻涌热电厂【村(社区)转运站由各村(社区)负责管养维护】。
3、中标人需投入满足项目要求的垃圾运输车、压缩箱;项目服务过程中需要的其他设备中标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配置;
4、承包要求:所有生活垃圾转运站的积存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将生活垃圾进行压缩处理后转运至采购人指定的终端处理场所(麻涌环保热电厂),转运站要求落实清洁、消杀、除臭和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运输不得出现撒漏,运输车辆要保持整洁。由中标人配备相关环卫设备与车辆,负责垃圾清运的一切费用,包括装卸费、车辆保险费、养路费、车辆保养及维修费、燃油费、管理费、转运站所需的水费、电费、设施维护费、人工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节假日加班和日常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社保费(包括医疗、失业、养老、生育、工伤)、公积金、培训费、住宿费、利润、税金、相关设备使用费等费用、办公经费等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其他费用。
二、服务内容
(一)生活垃圾转运要求
工作内容为:中标人需要根据中堂镇全镇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垃圾运输量配置足够的压缩转运设备、垃圾压缩车辆(若垃圾量调整,中标人须根据最新的垃圾量配置人员和设备),作业后清扫场地、消杀和除臭,运至采购人指定终端处理场所,倾倒至指定位置,空载回程,并按现行的环境质量标准进行运营管理。
1、每天产生的垃圾数量共计约311吨(预计量);实际清运量以垃圾处理厂所统计的进厂数量为准。本项目不设保底清运量。
2、热电厂的焚烧费由采购人支付。
3、运输车辆有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杜绝污水洒漏,避免二次污染。
4、配置车体要保持整车完全密封,防止垃圾车运输途中漂洒,造成二次污染。
5、配置完善的安全防护装置和作业警示设施,保证操作过程的安全。
6、驾驶人员持有效驾驶证登记后作业。
7、出车前全面检查汽车性能,发现问题立即送修。
8、密闭收运,垃圾液不得沿途洒漏。
9、及时清理飘落垃圾。
(二)垃圾收集管理要求
1、垃圾收集及时,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堆积。
2、确保垃圾收集工作不间断、不出现收集空档,并不得出现收集空白点。
3、收集垃圾时,应保持箱体周边环境卫生,及时清理撒漏垃圾。
4、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中标人要大力配合采购人提供应急设备,做好清理工作。
5、中标人若对群众投诉的服务质量问题未及时正确处理的,采购人有权提出书面警告,并责令其及时处理、解决;若因垃圾收集服务质量达不到标准的,采购人将按照“中堂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考核评分标准”作为扣分依据。
6、中标人擅自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并保留要求中标人给予经济赔偿的权利。
7、中标人工作行为应该符合法律和政府相关部门之规定,如有违反导致中标人受到政府相关部门处罚,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8、中标人禁止通过任何方式,从非本项目范围的地区运输垃圾至我镇的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或其他堆放垃圾的地方,否则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扣除该月服务费,如上情况发现三次或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9、中标人必须熟悉纳入范围的所有村(社区)垃圾的收集点位置,科学合理安排,按要求、按规范、按时做好垃圾收集工作,不得漏收、少收、不收。
10、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设置、撤销村(社区)生活垃圾收集点。
11、村(社区)垃圾收集点以村(社区)为单位设立,各村(社区)设立站点为1个或以上,具体收集点数量以各村(社区)根据日常垃圾量设置,以采购人提供的数据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垃圾点数量过多而拒绝上门收集垃圾。
12、大件垃圾(包括但不限于无主年桔、年花、烂家具等)采用预约上门收集的方式,中标人必须公示上门收集的电话,在约定的时间内上门收集。
(三)垃圾转运站管理规定
1、垃圾转运站管理要求
①转运站开放时间为每天5:00—21:30,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以采购人意见为准)。
②管理员、操作员必须经过安全及相关职业培训,并具备环卫部门认可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应保持相对稳定。
③禁止在站内外分拣垃圾、乱堆放杂物。管理间、工具间、操作台等处要保持整洁,工具按规定位置放置。垃圾转运站内所有垃圾日产日清,不得堆积在站内。转运结束后站内外要彻底清扫、冲洗,沉淀池以及排水沟清理。
④保持转运站内外环境整洁。站内墙面无蜘蛛网、无乱涂乱画,站内整洁干净、无异味、无污水外排外溢;排水管道畅通,污水收集有序,无污水堆积;转运站室内通风良好。转运站周边5米内要求卫生整洁,无垃圾,绿化良好;转运站正面及视野范围内无晾晒衣服等有碍市容观瞻的物品。做好日常除四害工作,防止蚊虫滋生。
⑤站内无出现建筑垃圾、有害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活垃圾的清运任务(包括各项检查、大型活动等突击任务),进站垃圾应当日清运。
⑥在垃圾收集、压缩过程中,应启动空气净化系统,保证站内外的空气清新。对于有负压除臭系统的站点,还要保持门窗关闭。转运站的环境保护与监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
⑦除了发生自然灾害外,转运站管理人员负责维护好转运站内所有损坏的建构筑物、供电线路、监控设备、地磅、污水收集设施及除臭设备、进站路面,若有损坏及时修复。
⑧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张贴安全提示标志;落实安全用电措施,不得乱拉、乱挂、乱接电线,不使用非生产性大功率电器,不得超线路负载使用电器。站内标志清晰、清洁卫生、无堆放杂物,仓库、工具间摆放整齐。
⑨管理员对每日进站的车辆数量和出站箱数进行登记,填写垃圾日清运统计和月汇总表,并于每月30日前报环卫部门存档。
⑩每月需对区域内在岗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及进行消防演练,并完善台账上报情况。
合同履行期间,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等工作,中标人需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站内设备管理要求
①每天必须对转运站垃圾压缩箱使用清洁剂进行清洗,保持内外厢体无积灰、污渍,定期清理垃圾箱内推头及消毒。
②确保设施、设备应定期保养,检查厢内压缩设备是否正常运作,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保持正常运行。
③中标人需对地磅系统维护,严禁重载车辆长时间停留在地磅秤上,且如被秤量的物品对秤台台面有腐蚀性,应做好防腐措施。
④中标人定期抽检转运站污水的水排放情况,并且对污水收集的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修理。
⑤中标人需每天确保转运站的除臭设备能正常使用,并且定期的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3、站内人员管理要求
①转运站由专人管理,管理员、操作员经过安全及相关职业培训后上岗,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②工作人员正确穿戴工作服及防护用具,无缺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情况。
③严格落实站内对外开放制度,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站。
④严禁工作人员在转运站内居住、烹饪。
三、中标人需配备的人员及设备配置要求
1、中标人投入的机械设备、工具、人员等在中标后1个月内要经采购人验收认定。验收要求出具机械设备、工具的采购合同(或发票)及行驶证、驾驶证、社保购买凭证等有效证件,并保证合同履行期间年审合格,每年提供有效凭证,如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没收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所有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必须证件齐全,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说明:①中标人在合同期履行后一个月后,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情况逐一进行确定投入设备数量;不足的部分由中标人购置,采购人不承担此部分新购置的机械设备、人员等费用,最终购置的数量必须满足垃圾收集任务的需要。
②中标人在合同期履行后一个月内,各部门各岗位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必须配备齐全,并且相应的落实到位,做好随时投入运行使用的准备。
③中标人配备的项目车辆包括勾臂车,项目车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改装。所有车辆按市城管局要求统一喷涂标准及贴上荧光标识。
④要求在所有运输车辆上安装行车记录仪和GPS定位装置,其中行车记录备采购人检查,GPS定位需配备监控系统并供采购人监控,所产生的一切软硬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⑤中标人已按要求数量配置自有车辆和设备,但在实际作业过程中仍不能满足工作需求的,或部分设备在操作过程中损坏不能再继续使用而影响日常工作效率的,中标人必须增置或补充车辆和设备直至满足作业需求为止,确保相应的工作能按质按量完成。
2、人员数量及要求(至少配备数量)
序号 |
岗位 |
人员数量 |
1 |
项目负责人 |
1名 |
2 |
主管 |
1名 |
3 |
资料员 |
1名 |
4 |
司机 |
8名 |
5 |
门卫、清洁等工人 |
8名 |
注:以上人数配备为最低要求,如实际运营过程中,人数不足的,要按实际情况增加。
3、设备数量及要求(至少配备数量)
序号 |
设备类型 |
配备数量 |
配置要求 |
1 |
勾臂车 |
6辆 |
总质量:≥25吨 |
2 |
高压清洗机 |
3台 |
移动式 |
3 |
铲车 |
1台 |
|
4 |
钩机 |
1台 |
|
注:以上设备配备为最低要求,如实际运营过程中,设备数量不足的,要按实际情况增加。
4、车辆营运管理要求
①垃圾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所有相关交通规则和有关法律,确保车辆行驶安全,车辆若出现道路交通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②车辆必须是仅服务于本项目的垃圾运输专用车辆,符合东莞市垃圾清运车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③车辆在垃圾运输过程中采取密闭运输,不得造成任何外泄、遗漏、抛洒,杜绝污染环境,不得超载、超速。
④保持垃圾运输车辆外观完好,定期进行清洗,车容整洁、无残留垃圾、无陈旧积泥、无滋生蝇蛆。
⑤做好车辆的检测、保养、维修、更新工作,定期对车辆打黄油,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⑥过于运输车辆陈旧锈蚀应刷漆翻新,如翻新效果采购人不满意的,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更换。
⑦车辆必须办理合法的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驾驶证准驾车型与车辆相匹配。
⑧中标人配置的车辆应按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求统一喷写统一标识。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两个月内为本项目办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应急要求
(1)在合同服务期内,如有紧急或重要任务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承接和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
(2)中标人应针对特发事件、台风暴雨等特殊天气、重大迎检任务、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等特殊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应急处置方案。
3、安全生产要求: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
4、内部管理要求: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保障项目正常实施。
五、检查考核制度
1、由采购人组织工作人员对中标人作业质量、设施管理及维护,每周实行不少于1次的不定期检查,现场检查作业质量、设施管理及维护完好情况,并根据每周所检查实际作业情况每月进行汇总评分(详见“中堂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考核评分标准”);
六、退出机制
服务期内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采购人的经济损失:
1、服务期内,对市、镇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传媒曝光等问题,中标人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经东莞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一年内累计三次者。
2、服务期内,连续3个月月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
3、服务期内,12个月内有4次的月平均考核低于70分。
4、服务期内,一年内发生2次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5、服务期内,因清扫保洁、垃圾收集不及时,造成在检查中受到上级领导严重批评或处罚的。
6、承包期内,私自接收本镇外垃圾行为的,以及私自接收工业垃圾行为的。
七、中堂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考核评分标准
中堂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考核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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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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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核 |
扣分办法 |
应得分 |
检查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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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检查方法及评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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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转运作业(51分) |
1、垃圾压缩车在运输过程中,如有垃圾和污水散落在道路上。 |
1、造成二次污染的,每次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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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垃圾要求日产日清,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垃圾转运作业,无积存垃圾。 |
2、发现每车厢、每桶次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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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压缩车厢、运输车辆需及时清洗。 |
3、如未及时清洗或清洗后仍有异味的(以国家标准为依据),每次扣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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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输车辆不按规定的线路行走或车辆外观不整洁的或未按指定位置停放好。 |
4、每发现一次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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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垃圾中转站的污水没有按规定进行排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 |
5、每发现一次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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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遵守作业时间,不迟到、早退。 |
6、在规定的时间未完成垃圾转运作业,每次扣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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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压缩站管理(19分) |
每座垃圾压缩站须有专人管理,不得在站内分拣垃圾。 |
1、每发现一次扣1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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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操作装卸垃圾,保护好垃圾桶、设备。 |
2、未按要求操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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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垃圾压缩站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洗,垃圾装运后,垃圾桶、垃圾压缩车厢周围及地面出现抛撒及存留垃圾,或垃圾桶摆放不整齐。 |
3、每发现一次扣1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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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及其它(30分) |
1、清洁活动或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能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工作。 |
1、未按要求完成的,扣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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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服务工作不到位,被市领导批评、被市民投诉。 |
2、情况属实的,扣5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处予罚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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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须积极执行整改通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建议须诚恳接受,对下达的整改任务要按期完成。 |
3、确认或情况属实的整改书拒绝签字的,每项扣2分;情节严重者按合同另予处罚。逾期不执行的,每超期1天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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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总得分( )=总分( 100 )-合计总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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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按百分制打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不扣减当月服务费;得分在90分以下的(不含90分),在90分的基础上每少1分,则当月相应扣减10000元服务费。得分若出现小数点后尾数,则向下取整。如中标人某月得分为84.5分,根据上述要求,按84分计算扣减服务费情况,当月扣款为(90-84)*10000=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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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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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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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中堂镇生活垃圾清运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30个月。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东莞市中堂镇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有变化另行确定)。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合同生效后从第二个月起每月15日前,采购人按中标单价*当月垃圾实际清运量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的服务费,每月服务费须经采购人现场考核评分,根据评分结果以及须扣减服务费的情形确定实际应付款数额后支付。 付款时中标人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否则造成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因政策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如因中标人请款延迟、未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的请款资料、采购人付款审批期限、银行原因导致的付款延迟,采购人不以违约论。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采购人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款项。因政府财政审批等任何原因导致款项实际到账时间有迟延的,均不视为采购人逾期付款。 |
验收要求 |
1期:每月对服务进行考评验收,验收人员由中标人、采购人相关人员组成。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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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采用单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2.00元/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实际清运费用按实际清运量及中标单价进行结算,项目总支出不超预算金额。 2、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装卸费、车辆保险费、养路费、车辆保养及维修费、燃油费、管理费、转运站所需的水费、电费、设施维护费、人工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节假日加班和日常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社保费(包括医疗、失业、养老、生育、工伤)、公积金、培训费、住宿费、利润、税金、相关设备使用费等费用、办公经费等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其他费用。 3、投标人须就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垃圾处理服务 |
中堂镇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
项 |
1.00 |
26,094,144.00 |
26,094,144.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中堂镇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1、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两个月内为本项目办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