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响应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包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2026年医疗服务合作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三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内。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服务费用按年支付,每年支付金额=中标总价/3。每完成一年服务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在收到支付申请及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采购人根据服务过程中学生的反馈及过程检查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必须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其他,投标报价包括服务期内医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工资报酬、五保一金、医疗设备与器械的费用以及维护费用、项目管理和税收等费用,报价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另支付。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
医疗服务 |
项 |
1.00 |
1,365,000.00 |
1,365,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医疗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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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内容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师生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管理,承担在校师生常见疾病、多发病及传染病等的诊断和治疗,并提供预防卫生保健、医疗诊治,流行性传染病及常见病等各种健康教育宣传指导及服务工作。为保障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师生基本预防保健和医疗需求,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纳一家符合资格条件的医疗服务机构进驻提供医疗服务。 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行为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必须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相关要求,为师生提供规范化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具体包括:为师生提供日常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并确保师生的预防保健和医疗诊治等方面的安全,提供新生入学、军训、举办运动会、英语等级考试、自主招生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型招聘会或大型集会等现场医疗服务与现场应急救护工作等。具体工作如下: (一)负责完善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校方免费提供医疗场地、水电,并提供室内空调,不提供其他办公设备、办公消耗品,校方启动卫生服务中心新址后,中标人需对新址进行完善(购置办公桌椅、办公设备、窗帘、各科室门牌、医务室牌匾、各种基本医疗设备等)以达到接诊条件。所有医疗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超声诊断仪、诊断床、紫外线消毒灯、听诊器、血压计、视力表、体重计、心电图机、三大常规及一般生化检查仪器等,配备氧气瓶、氧气袋、吸痰器、急救车、急救(出诊)箱、担架等急救设备。室内物品(尤其是物品暂存室)摆放整齐,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符合消防要求。爱护室内门窗、地板、水电等基础设施,如因中标人损毁,则需及时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如为自然老化,则需及时报告校方,以便及时维修。 (二)日常门(急)诊 中标人应对医护人员进行合理排班,为校区师生提供24小时门(急)诊服务。每天(8:00至22:00)常规应诊(包括门诊、急诊),22:00至次日8:00急诊值班。日常服务期间应保证夜班次至少2名医务人员在岗(医生、护士各1名),日班次2名医务人员(医生、护士各1名)为师生提供医疗服务(学校现有学生7000人,如学校扩大招生规模,中标人需及时增派医务人员,学生每增加1000人,需增加医生、护士各1名)。卫生服务中心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开诊和停诊,停诊期间(寒暑假期间除外)须有医务人员在校区值班。 对卫生服务中心诊疗科目范围内的疾病不得拒诊,诊疗科目范围外的疾病要给予学生指导性意见。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重病、急病、传染性疾病、突发疾病、突发外伤等,应及时进行抢救或应急处理,并及时向学校通报,对不能医治的疾病需在第一时间进行必要的抢救或应急处理,并及时转诊至上级医院。 (三)大型活动保障 提供学校群体性活动的现场医疗保障服务,含新生入学、军训、举办运动会、英语等级考试、自主招生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型招聘会或大型集会等(费用根据举办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四)健康教育及宣传 每年如学校有要求,中标人需免费为校方举办一次健康教育讲座,协助做好艾滋病及其他传染病的宣传工作,熟悉疫情防控政策,做好涉疫学生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 对于传染病报告有规范的上报流程、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应急预案;及时向校方报告危重、疑难病例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发生传染病疫情,中标人应立即通知学校并上报卫生疾控等部门,配合校方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宣传和处置工作,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 根据新冠病毒防控文件要求以及学校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完成新冠病毒防控工作。必要时,中标方须另多派一名医务人员协助。 (六)履行珠海市城镇职工居民医疗定点机构协议,确保师生能顺利进行定点门诊统筹,协助校方做好大学生医保宣传工作。 (七)在学院的配合下完成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的年审工作。 (八)药品保障 中标人所售药品必须是“国药”字批号,进货的凭证及医药公司的三证应留档备查。不得使用假药、劣药、过期药。药品价格按物价局核定标准进行收费。 二、项目要求 (一)医务人员配备:1名副主任(或以上)医师和1名执业医师及2名护士。在学校服务的医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执有执业医师执业证,执业类别为:临床、全科、西医内科、中西医结合科、中医内科;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及急救技能(对于青少年的常见病、多发病能快速得当的处置);护士具有护士资格证;其他人员若干(检验科医生需执有相关检验资质的证件)。所有医务人员品行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在行医过程中未发生医疗事故,未发生过违反与医疗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行为。态度端正和蔼,不得与患者发生争吵。 (二)需有足够医务人员一天内完成3000名学生的体检(时间早上7点至下午2点),原则上费用不得高于106元(体检项目见附表),胸部DR检查有异常的学生的结果需在5天内给到校方,全部体检检查结果需在15天内给到校方;军训期间每天提供现场救护车服务(费用另付);所有收费标准需有物价局核定,不得乱收费,收取费用必须提供发票或收据。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合法开展医疗保健工作,开展的诊疗项目需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卫生服务中心的诊疗范围内,不得超范围经营,如需开展新业务,需得到相关上级部门的批复。 (四)校方除提供两间医护值班室外不另外提供住宿。 (五)中标人需与相关单位签订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协议书,规范处理医疗垃圾的收运处理业务。 (六)中标人在诊疗中如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与校方无关。 (七)学校有权对医疗管理、医疗服务、医疗设备、药品质量、医疗收费等随时进行检查。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应及时整改。中标人作为卫生服务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卫生服务中心消防安全负全责。 (八)中标人在诊疗中如发生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与校方无关。 附表:学生体检项目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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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