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的情形。投标人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厂家替代。
4.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
5.投标人必须自行为其投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柒拾捌万元整(¥12,78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仟贰佰柒拾捌万元整(¥12,780,000.00)。
一、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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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的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所属行业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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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3-2025年城市公园广场和城市沙滩管护服务 |
3年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3-2025年城市公园广场和城市沙滩管护服务采购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仙人山公园、桃花湾广场、桃花湖公园、城市沙滩(一、二期)、龙马明珠景区的绿化、安保、卫生的养护工作。各管辖区域范围详见平面图(各管辖区域范围平面图另附)。 (三)服务期限:三年。 (四)考核及费用支付单位:由市园林管理处组织进行考核,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根据市园林管理处组织的月考核结果支付养护经费。 二、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5个园区管护范围约108.24万平方米,其中绿化管护面积为27.08万平方米,硬地面积为16.19万平方米,沙滩管理区域为30.42万平方米,山林安保管理区域为34.55万平方米。分别是: 1、仙人山公园面积约47.25万平方米,安保管理区域47.25万平方米,目前需要养护的绿化面积约8.7万平方米(包括护坡绿化约7000平方米), 硬化保洁面积约4万平方米(包括仙人阁约5000平方米),山林区域面积34.55万平方米,公厕5座,公园内提供管理用房3间。 2、桃花湾广场面积约13.61万平方米(包括老干部活动中心区域、西侧景观带),需要安保区域13.61万平方米,绿化养护面积8.31万平方米(其中老干部活动中心绿化面积5000平方米、西侧景观带3100平方米),硬化保洁面积5.3万平方米(包括西侧景观带约2000平方米),公厕2座;广场内提供管理用房2座。 3、桃花湖公园(一期)面积5.1万平方米,需要安保区域5.1万平方米,绿化养护面积2.5万平方米,保洁区域2.6万平方米(含湖边垃圾清理)、公厕3间,提供管理用房1间,保安室2间。 4、城市沙滩一期面积约7.7万平方米(包括沙滩面积),需要安保区域约7.7万平方米,绿化养护面积4000平方米,公厕1座,提供管理用房1间;城市沙滩二期面积约27万平方米,沙滩区域(含伏波文化园外围)和马鞍藤区域。其中绿化养护面积为3.91万平方米(包括同心林面积,含新增335株黄花风铃木区域9600平方米);硬地面积3744平方米,其中停车场1座3232.5平方米,篮球场1座511.5平方米,提供保安亭一间。 5、龙马明珠景区园区面积约为7.92万平方米,目前需要养护的绿化面积约3.26万平方米,硬化面积约3.92万平方米,人工沙滩约0.74万平方米,公厕2座,停车场2座,提供管理用房2间。 (二)最低人员配置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全职在岗负责5个园区全面管理工作。要求具有风景园林、旅游管理、物业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职称,且有三年以上公园广场或景区管理工作经验。 2、园林技术总负责人1人,全职在岗负责5个园区的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指导工作。要求具有园林绿化养护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工程师职称。熟悉南方园林植物配置与造景、种植与养护等,且有三年以上园林植物养护工作经验。 3、仙人山公园、桃花湾广场、桃花湖公园(一期)、龙马明珠景区、城市沙滩(一、二期)片区负责人各1人,全职在岗做好园区管理工作。 要求具有园林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具有助理工程师资格或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师资格,熟悉南方园林植物配置与造景、种植与养护等知识,且有二年以上公园广场或景区、小区等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经验。 4、水电工1人:要求有水电工证,负责5个园区水电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简易维修工作。 5、绿化养护工人53人:仙人山公园15人、桃花湾广场17人、桃花湖公园6人、城市沙滩一期1人、城市沙滩二期7人,龙马明珠景区7人。绿化养护工人作业时须穿标志服,根据季节可视实际需要适当增减人数。 6、保安44人:仙人山公园11人、桃花湾广场6人、桃花湖公园7人、城市沙滩9人、龙马明珠景区11人。保安员上岗时须穿保安服。 7、保洁员34人:仙人山公园8人、桃花湾广场4人、桃花湖公园5人、城市沙滩9人、龙马明珠景区8人。保洁员作业时须穿标志服。 注:以上拟投入的人员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办公。 (三)工作要求: 1.绿化补植提升要求:中标方每年至少需投入20万元用于购买绿化苗木,以种植绿地黄土裸露或景观提升,种植及施工养护由中标单位负责。苗木品种、规格及种植方案由采购单位确定。 2.绿化养护按照《广西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标准, 要求按一级绿地标准养护的区域:桃花湾广场、桃花湖公园、城市沙滩一期绿地,城市沙滩二期周边绿地,龙马明珠景区绿地,仙人山公园节点入口、上山园路主道周边、仙人阁周边等;粗放养护区域:仙人山公园护坡绿化、城市沙滩一期和二期马鞍藤野生草区域;其余区域按二级绿地标准养护。要做好修剪、除杂草、病虫害防治、淋水、松土施肥、补植、移植等工作。 (1)修剪:乔木修剪枯枝、弱枝、过密枝、低矮枝,以及配合避开电缆、防台风等必要的修剪;灌木、片植及造型植物根据植物生长和造型需要适时修剪;草坪视生长情况进行修剪。 (2)除杂:绿地草坪纯度应保持在95%以上,无明显枯黄现象、无大型杂草,杂草面积不得大于该区域总草坪的5%(含5%,即考核区域草坪面积1000平方米,杂草覆盖面积不得大于50平方米) (3)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不能大面积出现病虫害危害、药害的情况,病虫率应低于5%(含5%),考核区域内,被害株/调查总株*100%(即被害株5株/调查总株100株*100%=5%);不得使用含剧毒、烈毒的农药,提倡采用低毒和生物农药。 (4)施肥:视植物生长情况适时施用肥料。生长期施用化肥3-4次,冬季对所有乔木沟施农家肥和磷钾肥。 (5)植物防护:入冬前对乔木进行防冻、防病虫害处理(树干涂石硫合剂);寒潮前对不耐寒植物进行包裹等防护处理;台风季节前对乔木支撑加固,材料由采购单位提供。 (6)淋水:按照植物生长习性及季节,及时对植物进行淋水,不能出现大面积干旱现象。 (7)补植:大面积的补植改造苗木由采购单位安排。中标单位可利用原有苗木进行分株移栽,散播草籽等办法,及时解决园区绿地黄土裸露的问题。 (8)移植:移植部分过密植株,优化植物配置。 (9)因病虫害防治、施肥、淋水等操作不当或使用不标准导致苗木受损的,中标单位应在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恢复同等品种和规格的苗木。 (10)绿化管辖范围内保持卫生整洁,绿地中如出现生活垃圾须及时清理;所有收集的生活垃圾和绿化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11)因交通事故、人为破坏绿化的,要及时清理现场。 2、安保工作要求: (1)保安员须统一穿保安服,配备头盔、警棍、电筒等安防用具。 (2)做好园区范围内治安、保卫、防火、防盗、公共秩序管理等工作。如发现在松林内砍伐、偷盗林木、乱搭乱建等要及时阻止并报告相关部门。森林防火工作是仙人山公园一项重要工作,务必做到及时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3)执勤人数和时间要求: ①仙人山公园24小时巡查,白班3人,夜班2人(仙人阁晚上开放时间为8:00—21:00);桃花湾广场24小时巡查,7:00-19:00时段1人在岗,19:00-次日7:00时段2人在岗;桃花湖公园24小时巡查, 2人在岗;龙马明珠景区实行24小时巡查,9:00-21:00时段3人在岗,21:00-9:00时段2人在岗。 ②城市沙滩一期,值班巡逻时间为07:30-23:30,共16个小时。 上午:上班时间为 07:30-15:30 在岗1人; 下午:上班时间为15:30-23:30 在岗2人。 ③城市沙滩二期,值班巡逻时间为07:30—23:30,共16个小时。 上午:上班时间为07:30-15:30,在岗2人; 下午:上班时间为15:30-23:30,在岗3人。 (4)如因保安失职造成公共财产受损,需由中标方赔偿。遇重大活动、公共节假日、突发事件等情况要及时调整和加强安保力量。 3、卫生保洁工作要求:做好园区内环境卫生,包括园林设施和硬地面清洁保洁、公厕保洁、化粪池清理、垃圾清运等。 (1)保洁时间: ①公园广场、景区每天上午8:00前需将园区内所有区域彻底清扫一遍;8:00-21:00为保洁时间。 ②城市沙滩一期,保洁时间为:7:30-23:30。 ③城市沙滩二期,保洁时间为:7:30-23:30。 ④如遇重大活动及节假日视情况时间适当延长。 (2)园区内所有生活垃圾和绿化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园区内不提供清废场地和存放场地。 (3)公厕保洁要做到便器无积粪、无堵塞、无蝇蛆、无尿垢,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杂物,厕位隔板无污迹,无乱贴乱画,化粪池清运要及时,整体干净整洁。 (4)园区凉亭、雕塑、花池、桌椅、垃圾箱等设施要经常擦洗,保持干净整洁,确保无污迹、无乱涂乱画、无乱贴广告、无积尘等情况。 4.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工作要求:维护好管辖范围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正常使用,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做应急处理并报告,设施设备破损要立即安排维修更换。负责公厕的电线、灯、换气扇、水龙头、冲水阀、门扣,以及绿化用水的水龙头、管径50以内的供水管等进行简单的更换维修(不包括路灯设备);少量松动砖石、栏杆等其它设施的简单加固等工作,维修更换所需材料由采购单位提供。复杂的维修工程由采购单位另行安排。 5.配合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定期对所管理区域做好灭“四害”工作。 6.配合市园林监察部门做好园林绿化监察保护工作。 7.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重大活动、公共节假日及突击检查工作。 8.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责任人,加强安全管理。 (五)工具及耗材配置要求: 1.绿化养护、安保、卫生保洁、水电维修常规工具、劳保用品及相关耗材(园林养护机械、修剪工具、淋水设备、喷药设备、油料、安保设备、保洁工具;按相关技术要求所需质量和数量的肥料、农药、绿化修剪、垃圾清扫清运工具及车辆、植物防寒等防护材料等)由中标方自行配备。具体见以下附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附表要求):
2.中标方每年购买10万元以上(总肥量至少17吨,具体按市园林处要求)的肥料施用。每年2月、6月分2次每次购买复合肥3吨、生物有机肥3吨、尿素0.5吨;12月购买腐熟农家肥(鸡鸭粪等)3吨、过磷酸钙1吨施用。 3.园区免费提供管理用房作为换岗场所和工具房,不提供食宿场所。 (六)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损失,增加养护成本的,由采购单位视实际情况向财政部门申请。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要求中标单位以抢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全力以赴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一)考核按照《城市公园广场和城市沙滩养护工作标准及考核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执行。绿化管护标准按照《广西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详见附件2)执行。采取日常检查和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市园林管理处(采购单位)组织人员对中标单位的管养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满分为1000分,考核得分≥900分为合格等级,考核得分<900分为不合格等级)。合格等级按100%支付养护经费,不合格等级的月养护费用按考核得分比例给予当月养护经费(如当月得分850分,经费按月的85%核算支付)。服务期内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级,采购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四、其他要求 (一)在服务期内,所管辖范围有增加提升的,外包服务公司需接收进行管养,经费不增加。 (二)如在服务期内,所管辖面积有增减情况的,管理经费相应增减(按照合同价清单单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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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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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本次服务采购项目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人员服装费、所用人员的工资和社保(五险)、利润、税金及其它过程中所有一切成本费用的总和。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单位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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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地点 |
防城港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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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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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 |
1.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根据市园林管理处组织的月考核结果支付养护经费,在开具服务类发票后,按财政拨款进度支付。 2.每月不预支养护经费,根据月考核结果支付当月养护经费。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考核满分为1000分,考核得分≥900分为合格等级,考核得分<900分为不合格等级)。合格等级按100%支付养护经费,不合格等级的月养护费用按考核得分比例给予当月养护经费(如当月得分850分,经费按月的85%核算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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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
达到《城市公园广场和城市沙滩养护工作标准及考核实施方案》及《广西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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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以上“服务要求”有1项以上(含1项)负偏离的,投标无效; “商务要求”有1项以上(含1项)负偏离的,则投标无效。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服务方案以供评分。 3.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挂靠投标。投标人中标后,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存在挂靠的,采购人将依法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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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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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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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 |
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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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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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