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包预算金额:2,900,000.00元(采取下浮率报价的形式,报价包括:人工费、零配件费、交通费、食宿费、税金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其中维保服务费用预算为1,700,000.00元(按月结算,结算方式为:每月维保服务费预算价×(1-中标下浮率);维修及材料项目费用预算为1,200,000.00元(按实际发生的项目立项结算,结算方式为:采购人委托的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价格审核机构审定后的价格×(1-中标下浮率))。
(二)项目内容:负责江门市中心医院全院范围全部空调设备运行维保工作,其中包括:中央空调系统机组、多联机机组、分体空调、新风机、中央抽排气系统主机等。
采购包1(江门市中心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江门市中心医院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维保服务费:按月结算,采购人支付的金额=每月维保服务费预算价×(1-中标下浮率)中标人每月5号前(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向采购人提交上月的服务报告和发票,采购人在核实无误后30天内支付。 2.维修及材料项目费用:按单项项目结算,在维保服务内容外项目,采购人支付的金额=采购人委托的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价格审核机构审定后的价格×(1-中标下浮率)。中标人每月5号前(如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向采购人提交对应单项项目的资料和发票,采购人在核实无误后30天内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详见合同文本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的5%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有效期至合同履约结束。若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合同有效期满后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申请,采购人在收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函给中标人。中标人每次出现违约情形,采购人有权在未付中标人款项和履约保证金中抵扣违约金。 |
其他 |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1 |
报价要求 |
1. 维保服务费用预算最高限价为1,700,000.00元,按月结算;维修及材料项目费用最高限价为1,200,000.00元,按单项项目结算。 2.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含所有服务费、人工费、零配件费、交通费、食宿费、税金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 |
江门市中心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
项 |
1.00 |
2,900,000.00 |
2,900,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江门市中心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
1 |
双方权责与义务:
(1)采购人有义务协助中标人进行空调设备维保,给予中标人相关意见。 (2)采购人有权到达现场对中标人所做的空调设备维修、保养等进行质量验收。如中标人所做的空调设备维修、保养等未符合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 (3)采购人有权监督施工的质量和进度。 (4)采购人有权制止和纠正中标人施工人员的违规操作和行为,必要时可由采购人有关人员下令暂停施工,以保证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执行,由于中标人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5)在确实有需要的情况下,采购人有义务为配合中标人施工人员实现既定的施工进度目标而进行合理的加班。 (6)中标人的维修人员到现场应遵守采购人有关管理制度和疫情防控制度等,如损坏采购人其它设施及财产,中标人无条件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关费用。 (7)中标人在维保期内应保证其维保的空调设施符合国家建设部等相关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安全、可靠、高效、无故障运行,并能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各项检查。 (8)在中标人单位维修人员工作期间,采购人提供临时用水、用电、值班场地等方便。 |
|||||||||||||||||||||||||||||||||||||||||||||||||||||||||||||||||||||||||||||||||||||||||||||||||||||||||||||||||||||||||||||||||||||||||||||||||||||||||||||||||||||||||||||||||||||||||||||||||||||||||||||||||||||||||||||||||||||||||||||||||||||||||||||||||||||||
|
2 |
维保工作要求: (1)投标人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备制冷与空调作业类、电工作业类和高处作业类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承诺中标后签合同前配备具备以上证件的工程技术人员。 ★(2)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①投标人须承诺在投标人驻点24小时派驻人员,常驻人员不少于 9 名维修人员(同时在岗)。在维保期内空调系统运行出现故障,投标人需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小故障在接报后3小时内修复;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投标人应尽快判断,提出书面维修方案报采购人审批,并在人力物力许可的情况下尽快修复以保障院方采购人对设备的使用需求;同时应做好相应的临时补救措施,并有书面记录存查。 ②投标人要确定中小修的时间为12小时内维修好完成,大修为48小时内维修好完成,时间以接到甲方采购人报修电话为准;1)大修范围:更换压缩机,更换室外机控制主板/PCC/、变压器,更换室内控制主板、风机;2)除大修范围外的,其余均为中小修。中标人每次维修完成时间延误1小时,则处以 200元/小时违约金,并记录在案,合同期内,累计四次维修时间延误,则采购人有权终止维保合同,并追究中标人造成的损失。 ③中标人须指派至少1名专业技术主管人员负责本维保项目的24小时联络、组织、技术咨询工作,并对维保范围内的空调、热水系统负责维修保养责任。在维修保养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按本用户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的维修保养具体内容负责对空调设备进行认真的测试、维护,确保采购人空调系统、热水系统安全、可靠、高效、无故障运行。 ★(3)投标人须承诺投入若干台常用分体空调机,作为备用机。超过 24 小时修复的提供备用机(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空调制冷不足时,须在30分钟内响应。 (5)中标人须严格执行维保工作的有关程序,保证空调制冷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并保证符合规定的安全使用状态下运行。 (6)中标人施工所使用的材料及设备,须符合有关的质量和安全标准。中标人保证维修保养所需更换的材料、配件、零件等均为与空调系统设备相匹配的原厂合格产品,如因维修失误、更换的材料不合格导致空调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由中标人无条件负全部责任。 (7)中标人须保证整个项目的技术和管理工作均由中标人承担,不作分包、转包,并委派具备相应资质及经验的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管理工作,以确保施工质量及进度。 (8)中标人在采购人场地内所进行的一切维修工作须严格按照有关流程,注意人员及设备的安全。每次维修工作结束后清理现场。对因为投标人工作人员疏忽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9)中标人须制定安全措施方案及组织实施,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任何伤亡、劳保福利以及施工中材料被盗等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10)中标人须制定消防措施方案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进行操作,不乱拉乱接电源。在施工期间因中标人过失引起的火灾事故由中标人负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全额赔偿。 (11)中标人在整个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均由中标人负责。 (12)中标人必须认真考察,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人员及设施的影响,应有充分的预见,处理的办法、费用和风险管理。如因中标人负责,给采购人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13)中标人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确保采购人医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果因中标人的责任给采购人医院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一经核实每次罚款500元,累计5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4)中标人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服务工作人员的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并做好记录。 ▲(15)投标人须对项目情况进行了解,并保证能协调工作场地及现场工作情况,特别是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服务必须无条件配合,应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对所有任务保证24小时服务,随叫随到,以保证采购人救治工作顺利进行。应加强对服务项目质量的监管,保证服务质量合格,在交付使用时如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解决并消除隐患。如因中标供应商的原因,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安排人员完成服务内容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
|||||||||||||||||||||||||||||||||||||||||||||||||||||||||||||||||||||||||||||||||||||||||||||||||||||||||||||||||||||||||||||||||||||||||||||||||||||||||||||||||||||||||||||||||||||||||||||||||||||||||||||||||||||||||||||||||||||||||||||||||||||||||||||||||||||||
|
3 |
▲中央空调机组系统保养具体内容(由使用科室或主管部门签字确认完成清楚并做好记录存档,每次巡检需做好巡检记录表): (一)主机开关前及运行中的例行保养检查内容(每次): 1.压缩机冷冻油的油量及油压检查。 2.检查有无不正常的声响、震动及高温。 3.检查冷凝器及冷却器的温度、压力。 4.检查各阀门是否正常。 5.检查冷水机出入水的温度及压力。 6.检查各仪表、控制器的工作状态。 7.检查冷冻油油量、温度。 8.运行数据记录存档。 (二)定期保养具体内容: 1.拆卸热交换器盲板对铜管内壁进行机械泵化学循环及人工方式除垢清洗(每年2次)。 2.冷却水循环过滤器拆卸清洗(每年3次)。 3.冷却水泵、冷冻水泵的检查及更换润滑油(每年1次)。 4.板式换热器化学高压清洗及翅片整理(每年3次)。 5.冷却水塔填料、集水槽、盘底化学及人工高压清洗(每年3次)。 6.布水器转头、播水杆、风叶拆卸去污高压清洗(每年3次)。 7.散热电机皮带松紧度检查调整(每年3次)。 8.冷却塔补水浮球阀是否动作可靠(每年3次)。 9.补水箱阀体检查清洗(每年3次)。 10.机组冷冻水管道空气排泄处理(每年3次)。 11.紧固件的检查拧紧所有紧固件(每年3次)。 12.水流开关灵敏性能、检测(每年3次)。 13.检查油加温器工作是否正常(每年3次) 14.连轴器的检查及调整(每年3次) 15.控制盘、接触器、热断电器开关的检测及安全检查(每年2次) 16.电子膨阀的调节功能检测(每年2次) (三)末端设备新风机、风机盘管机定期保养清洗内容: 1.投标人需配备适用的大功率吸尘器,空气过滤尘网拆卸清洗除尘消毒(常规每月1次,部分特殊科室如 ICU、NICU、人工肾、供应室、机房等需按科室提出的要求清洗不另收费) 2.拆卸回风箱对冷却蒸发器翅片污垢进行高压清洗,并重新将风箱安装修复。(每年不少于1次) 3.贯流风叶、外壳除垢清洗。(每年不少于1次) 4.接水盘、排水口污物清洗并投放杀菌剂。(每年不少于1次) 5.电机轴承、电容、端子排性能检测。 6.冷水阀体驱动器电机动作检测。 7.闸阀、接件、密封性能检查。 8.滤水 Y 格过滤器去污清洗。 9.吊杆、螺丝紧固检查,机体水平平衡调整。 10.风管、风箱、散流器、防水百叶密封检查。 11.温控器性能检测。 12.恒温发热管的检测。 13.新风机杀菌装置及过滤器的检查。 14.对公共场所安装使用的新风设备进行常态不定期运行状态巡查。 15.投标人进行设备维修和维护必须设置登记本每次做好登记,其中室内空气过滤尘网拆卸清洗除尘,由所在科室指定人员签名确认;其余由总务科指定人员签名确认。 |
|||||||||||||||||||||||||||||||||||||||||||||||||||||||||||||||||||||||||||||||||||||||||||||||||||||||||||||||||||||||||||||||||||||||||||||||||||||||||||||||||||||||||||||||||||||||||||||||||||||||||||||||||||||||||||||||||||||||||||||||||||||||||||||||||||||||
|
4 |
▲挂壁式、落地式、天井式、风管式空调机保养具体内容: (一)室内机部份 1.投标人需配备适用的大功率吸尘器,室内机空气过滤尘网清洗消毒 (常规每月1次,部分特殊科室如 ICU、NICU、人工肾、 供应室、血液科、机房等需要按科室要求清洗不另收费,其中供应室敷料室每2天1次) 2.室内机主电源线路检查,对老化线路给予更换。 3.室内机通信信号线检查,对接触不良部位给予排除。 4.室内机控制板设定检查、除尘,防止出现控制异常。 5.室内机电机、电容检测对异常情况给予更换。 6.室内机贯流风叶清洗,保证风扇效率的正常发挥。(每年不少于 1 次) 7.室内机热交换器翅片拆卸机壳高压冲洗,确保热交换器达到最佳能效状态。(风管机需拆卸风箱清洗及重装)(每年不少于 1 次) 8.室内机接水盘清洁、清洗,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每年不少于 1 次) 9.室内排水管路检查、调整,确保排水系统畅通。 10.室内机进、出风温度检测,确保达到正常工作标准。 11.室内机平衡安全性能检查,对松动等不安全因素给予排除。 12.室内控制传感器性能检测,确保控制系统的精确性。 13.室内机管路保温性能检查,确保能量损耗降至最低点。 14.室内机系统管路接头泄漏检测,确保冷媒不发生泄漏。 15.室内机辅助电加热管性能检查,保证制暖正常工作。 16. 投标人进行设备维修和维护必须设置登记本每次做好登记,其中室内空气过滤尘网拆卸清洗除尘,由所在科室指定人员签名确认;其余由总务科指定人员签名确认。 (二)室外机部分(1 次/年) 1.室外机连接线路检查松动,不合格部位调整更换。 2.室外机控制板及元器件检查,确保工作在最佳稳定状态。 3.室外机传感器性能检测,确保控制系统的灵敏度。 4.室外机高压控制开关性能检查,确保保护电路工作正常。 5.室外机低压控制开关性能检查,确保保护电路工作正常 6.室外机整机及压缩机电流检测,使压缩机及整机工作在额定范围内 7.系统高压压力检测,防止系统出现超负荷运行。 8.系统高压压力检测,防止压力偏低导致机组异常。 9.连接阀气密性能检测,防止冷媒泄漏。 10.电磁阀开关转换性能检测,防止出现系统转换异常导致故障。 11.压缩机工作温度检测,保证压缩机工作正常温度范围内。 12.室外机热交换器污垢高压清洗,以达到最佳换热效果。(根据使用环境而增加) 13.室外机风扇、风扇电机检查,保证室外机散热效果。 14.室外机管路保温性能检查,破损部位重新保温包扎。 15.压缩机接触器检测确保压缩机正常运行工作。 |
|||||||||||||||||||||||||||||||||||||||||||||||||||||||||||||||||||||||||||||||||||||||||||||||||||||||||||||||||||||||||||||||||||||||||||||||||||||||||||||||||||||||||||||||||||||||||||||||||||||||||||||||||||||||||||||||||||||||||||||||||||||||||||||||||||||||
|
5 |
▲费用事项: 1、全院的挂壁式、落地式、天井式、风管式空调机(1 匹-5 匹)以出厂日期为准9年内所有维修费零配件费用和人工费均由投标人负责。(含压缩机制冷剂等所需材料,未过保修的机由投标人与厂家自行协商处理)。拆1匹-5匹旧空调人工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并已包含在投标价格中(拆除报废旧空调时,必须保存空调所有零配件交还采购人处理,投标人不得私自处理零配件),安装旧空调、新空调费用及辅材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明拟使用维修配件及消耗品(包括但不限于:电容、铜管、冷媒、排水管、保温管、清洗液)的品牌。 3、中央空调主机机组若发生故障损坏,由中标人出工时费,材料费由采购人负责;如损坏配件单价在200 元(含)内的由中标人全包,损坏配件单价在200 元以上的报备采购人单位总务科进行项目立项,方能实施。 |
|||||||||||||||||||||||||||||||||||||||||||||||||||||||||||||||||||||||||||||||||||||||||||||||||||||||||||||||||||||||||||||||||||||||||||||||||||||||||||||||||||||||||||||||||||||||||||||||||||||||||||||||||||||||||||||||||||||||||||||||||||||||||||||||||||||||
|
6 |
江门市中心医院中央空调机组设备一览表
未端设备风机盘管、新风机:约1435套 1P-5P 分体机:约2500 台(约 1150台过保) ★服务期内发生采购人分体空调机数量的新增加,而增加的维保服务费和相关维保材料费用采购人不另外增加支付,相关维保材料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