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及要求
技术部分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保障生态安全格局和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优化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布局、结构和规模为主线,全面系统开展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促进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利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规划(研究)范围和期限
规划环评范围与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范围保持一致,覆盖全市域范围,包括济南市十区、两县,市域国土面积为 10244.45 平方公里,考虑到水、气等环境要素的流动性和传输性,对济南市周边可能受规划实施影响的周边区域一并纳入分析。
评价期限为 2021 年-2035 年,根据规划方案的内容和年限确定重点评价时段,重点关注近期和中期。
(三)工作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试行)》要求,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说明,优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要件之一。
二、技术路线
以保障生态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充分利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调” “双评价”等现有工作成果,分析区域国土空间现有生态环境问题及原因,辨识规划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分析国土空间规划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协调性,评估规划实施对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生态环境质量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潜在的生态环境风险;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明确减缓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促进国土空间集约高效利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现状分析和规划梳理
1、现状问题和制约因素分析
充分利用区域资源、生态、环境现状资料和已有研究成果,分析区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状况、资源利用水平和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系统分析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原因,识别规划实施的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
2、规划协调性分析
分析规划与上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目标指标、空间布局、资源保护与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协调性,分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衔接情况。
(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目标与评价指标
分析国家和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区域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建设,以及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等任务、目标及要求,合理确定评价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2、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结合评价的环境目标,充分利用“双评价”和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等成果,评价规划实施对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与生态安全、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的影响和潜在的环境风险,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结合上述分析,综合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及环境目标可达性。说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编制重要节点的互动过程、互动内容,以及向规划编制单位反馈的建议及其采纳情况。
(三)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其余内容参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9)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