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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源市2021-2022年批次报征技术服务和征地报批成片开发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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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3030000420085 发布时间:2023-03-03 文档页数:73页 所需下载券:10
万源市2021-2022年批次报征技术服务和征地报批成片开发方案编制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等规定,我市拟对2021年-2022年批次上报地块,进行成片开发方案编制。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完成万源市批次报征TXT制作、分类面积制作、规划指标落实方案,拟定相关文件、组卷等相关工作(简称“批次报征技术服务”)

1.服务内容-核实项目采购人提供的土地勘测定界

(1)核实项目采购人提供的勘测定界图、核实项目采购人提供的权属图;核实项目采购人提供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内容包括土地勘测定界委托书、勘测定界技术说明、勘测定界表、勘测面积表、建设拟征(占)用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图斑量算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界址点、土地勘测定界自检报告、农转用征用土地面积及人员安置汇总表、建设用地勘测定界验收报告、成果承诺责任书等,成果须符合土地报征的相关要求及规定),核实后形成电子数据一套;征地报件的各类表格及资料;征地报件所需的电子报盘及其他资料。

(2)土地报征内容包括:协助采购人核实勘测定界资料的图、表、数据及电子报盘资料的准确性;协助采购人履行拟征地前置程序;协助采购人完成电子报盘;协助采购人完成报征资料的组件;报征组件资料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协助采购人开展报征组件资料的补正和跟踪审核工作,直至取得市政府下达的征地批文;取得征地批文后,协助采购人完成全套报征组件资料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的备案工作。

(3)零星图件工作内容包括: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利用采购人提供的基础图件制作新的专题图;根据采购人的目的、要求,利用采购人提供的基础图件、资料开展专项面积测算、专题统计分析;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协助采购人突击完成临时性、技术性事务等相关工作。

2.技术要求

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2021〕-522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制度2021年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21〕14号)执行。

3.工期

根据工作安排,于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批次报征初步组卷工作上报系统,后期继续跟进补正相关工作。直至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市州综合办公门户中核发的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书”作为服务结束标志。

(二)编制万源市2021年-2022年征地报批成片开发方案

1.服务内容

初步确定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分析该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项目是否符合万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万源市城市总体规划、万源市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和万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同时统计分析该片区范围内基础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其他公益用地比例,判断是否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文件要求;编制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及相关图件、矢量数据、坐标数据和附件资料;配合采购人征求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意见及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配合采购人拟定政府关于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配合采购人参加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审会;汇总成果资料。

2.技术要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1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指引(试行)》(2021年4月调整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21〕8号执行。

3.工期

不晚于2023年5月25日,提交成果至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对应窗口,直至获得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载明“经省政府批准”字样的批复文件作为服务结束标志。

三、成果要求

(一)万源市批次报征成果如下(按项目编制,原件成果提交至上级部门后,留存复印件备用)

1

县(市)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原件 1 份

PDF 和 WORD 文档

2

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填报并经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一

书三方案”或“一书一方案”

数据库表及PDF

文档

3

勘测定界图(由项目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审核)

PDF文档

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和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数据库表

4

增减挂钩建新区土地征收城镇建新区实施方案(随件报批)

PDF文档

5

社保资金测算表

PDF文档

社保资金预存款进账凭证

PDF文档

(二)编制万源市2021年-2022年征地报批成片开发方案成果如下

1.市(州、县)政府请示 纸质原件1份、PDF及WORD电子版。

2.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纸质原件1份、PDF及WORD电子版。

备注:正文及附件制作在一起,附件包含:(1)位置、范围和集体经济组织分布图;(2)开发范围坐标成果表;(3)拟建项目及用途布局图;(4)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套合图/规划指标布局图;(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材料;(6)2020年4季度暂停批准成片开发名单。

3.开发范围坐标电子报盘文本格式(文件名为方案全称,地块名为开发地块名称),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4.用途区矢量数据(面)shape(文件名为方案全称,属性字段包括:地块名PlotName、用途名PurName、用途面积PurArea、拟建项目清单ProjList),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备注:电子材料刻录光盘贰份。四、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

1.法律、法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技术标准

2.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2.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2.3《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

2.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1〕1号;

2.5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指引(试行)》(2021年4月调整版)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21〕8号。

五、与评审标准对应的项目要求

(一)履约能力要求

1.供应商拟投入项目人员配置情况,根据自身情况结合评审标准要求提供包括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人员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履约经验,根据自身情况结合评审标准要求提供类似项目履约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有利于项目实施的承诺或相关材料(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或根据项目性质进行要求)。

(二)技术服务方案编制要求

①方案编制原则的认识和理解;②基础资料收集整理范围和步骤;③项目现状和重点难点分析;④拟采取的技术路线图;⑤拟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⑥拟组建的组织服务机构;⑦拟派驻的人员职责和分工;⑧拟投入的设备仪器清单和采用的管理办法;⑨拟施行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措施;⑩工期、质量和保密工作等保障措施。

备注:

①供应商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②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应当将该供应商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③供应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方案,能具体量化,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诺。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50%;批次报征技术服务以四川省自然资源市州综合办公门户中核发的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书”作为服务结束标志,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则以获得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载明“经省政府批准”字样的批复文件作为服务结束标志,在两者均完成的 10 个工作日内, 支付剩余全部款项。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进行支付结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对公的银行转账,成交供应商接受转账的开户信息以采购合同载明的为准。

★4.合同价款

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员工资、办公费用、调研费用、交通费用、通讯费用、人员食宿费用、设备投入、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成果评审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处理。

★5.验收标准和方法:

5.1成交供应商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初稿,并将初稿提交给采购人征求意见。成交供应商项目编制组向评审会汇报项目成果,专家对成果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成交供应商签发验收合格单:

5.1.1成交供应商已提供了全部服务及完整的文档资料;

5.1.2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和服务需求的事项和规范中的要求;

5.1.3成果取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的批复文件。

5.2验收标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以《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发[2020]34号文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并经过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取得批复文件,视为验收合格。

5.3采购人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项目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5.4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采购资金支付结算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5.5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特别要求:2021-2022年度,执行本项目所需资料收集的范围,除原标准外,新增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地等资料2000坐标矢量,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统计资料,土地利用状况统计资料、城乡发展状况统计资料等资料,要求供应商特别关注本项要求并进行书面承诺,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6.其他要求

6.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须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2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6.3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罚。

6.4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6.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6.6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注:1.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应提供承诺函或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处理。

2.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采购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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