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占用土地的相关手续,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第三次修正)、《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1〕15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38号)、《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中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函》(苏自然资函〔2020〕284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271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全面实行用地用林合并审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358号)等法律、文件出台后新的政策环境,有效缩减审批周期,提高报批成效,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协助开展2025年度土地征收报批综合服务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年度计划编制、调整和报批:包括前期调查、资料收集、数据分析、方案编制等,征求相关部门、专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方案编制、调整报告通过专家论证,并上报获有权审批部门批复。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确定风险等级,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3)协助征前程序:草拟征地公告(含乡镇张贴公告、录像等工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征前程序材料,测算征地补偿预存款。
(4)土地调查:拟征收地块权属、地类情况调查,协助调查附属物及青苗情况。
(5)协助使用林地公示程序:编制林地现状调查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场查验林地现状并填写查验表,并对使用林地范围等信息进行公示等。
(6)用地用林报批材料收集与编制:包括征地报批相关材料收集、使用林地申请材料收集,地块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电子报件材料制作,“一方案三信息表”编写,用地用林审查报告代拟。
(7)市、省逐级组卷上报,配合审查,取得建设用地批文,核发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8)用地用林报批程序中需要的其他内容。
(9)批复后材料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和归档。
备注:其他要求:
1.以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此;
2.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投标人必须保持2人以上按采购人要求驻点办公,根据工作量和报批时间要求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3.中标人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即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取得报批批文的,限于7个工作日内取得批文,逾期未取得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2‰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因国家、省、市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以上情况的,不予追究。)
三、商务部分
(一)服务时间:一个自然年度。
(二)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三)付款方式:
按季度考核情况(报批情况)结算,以采购人认定的成片开发方案专题编制个数(区分方案调整,新方案编制)、土地报批(含林地报批)取得用地批复的数量及面积(按照阶梯式区分)为准,四季度付款时按采购人认定的年度土地报批面积和完成的用地批复数量汇算清缴。
四、提交成果
(1)建设项目“一方案三信息表”(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收信息表、地类认定基本信息表、报件基本信息表);
(2)建设项目用地用林报批组卷材料、用地批复、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4)按批次提供征地批次arcgis图层、CAD图层等所有报批资料的电子稿;
(5)按照报批要求的其他材料;
(6)土地成片开发方案;
(7)材料归档。
五、成果要求
(1)符合现状调查、测绘技术等规范;
(2)依法依规开展征地报批工作,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内容准确,符合省市县有关规定和要求;
(3)根据采购人的进度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批次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