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按照省政府、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编制亭子北片区成片开发方案以及完成10个批次报征组卷。
采购标的 |
采购内容 |
采购标准 |
建设用地报征技术服务项目 |
亭子北片区成片开发方案 |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按照省政府、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编制亭子北片区成片开发方案。 |
建设用地10个批次报征组卷技术服务内容 |
1、满足《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 优化建设用地报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7〕1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修正案)施行后过渡期征地报批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5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和《土地勘测定界规程》等规定和要求,并编制好指标落实方案。2、按照《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省政府令第313号)、《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14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风险评估。3、其他组卷资料及系统填报修改补正。 |
(一)技术规范要求
1.《四川省勘测定界技术要则》
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
3.《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4.《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6号)
5.《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报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7〕1号)
6.《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施行后过渡期征地报批及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5号)
7.《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制度(2021年版)》(川自然资办发〔2021〕14号)
8.《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
9.《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四川省土地成片开发方案审查报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9号)
10.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论证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36号)等技术指导文件。
11.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地类审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69号)。
12.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均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查论证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36号)等技术指导文件、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开展建设用地报批地类审查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69号),按照省政府、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编制亭子北片区成片开发方案,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确定亭子北片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制作开发范围坐标成果表,分析成片开发范围的合规性情况(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套合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套合图/规划指标布局图(四选一)),分析该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否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同时统计分析该片区范围内基础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等公益用地比例,判断是否符合不低于40%的标准;
(2)编制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及相关图件、附件资料;
(3)按相关文件要求汇总成果资料。
2.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收集、整理10个批次建设用地组卷报批资料,上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核,跟踪、修改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编制报件资料;
(2)完成风险评估;
(3)完成建设用地审批系统填报。
(4)完成修改补正工作。
(5)配合完成其他组卷上报工作。
★四、成果要求
(一)亭子北片区成片开发方案提交成果如下:
1.亭子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告(包括正文及附件,纸质复印件1份、电子pdf及docx文件1份);
2.开发范围坐标(电子报盘文本格式1份,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注:电子材料统一刻录光盘1份。
(二)报征组卷提交成果如下:
1.各批次建设用地报征编制上报省厅勘界资料电子文件、报征组件资料3套;
2.报征组件电子刻盘1套。
五、其他要求
1、为了保证本项目顺利安全的实施,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①项目技术方案、②项目管理方案、③项目成果及质量保证措施、④项目安全保密措施、⑤项目重难点分析、⑥Q/HSE保证措施、⑦售后服务方案等内容。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六、商务要求
(一)合同管理安排
1)合同类型:买卖合同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
4)合同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6)履约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7)质量保证金及缴纳形式:
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需要缴纳质量保证金:否
8)合同支付约定:
1、付款条件说明:亭子北片区成片开发方案,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金额的10%。
2、付款条件说明:建设用地10个批次报征组卷,以实际完成批次分批验收合格后,按每个批次平均单价进行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金额的90%。
9)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经行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无
11)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2)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13)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不能达成协议时,应选择以下第种解决方式:1.向达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14)合同其他条款:无
(二)履约验收方案
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3)是否邀请专家:否
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7)履约验收时间:
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
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11)履约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经行验收。
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三)风险控制措施和替代方案
该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本项目是否需要组织风险判断、提出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否
特别注意:“★”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参与评分,“★”条款有负偏离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