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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合肥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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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3070000424515 发布时间:2023-03-07 文档页数:91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3年合肥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1 包:合同签订后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待财政资金下达后;合肥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首件成果省级检查合格并报国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40%;项目全部成果验收合格并提交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

2 包:合同签订后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待财政资金下达后;航空影像及 0.1 米正射影像制作等工作完成,支付合同总额的 40%;专题监测技术服务支撑成果等所有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

合同总额的 10%。

2

服务地点

合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1 包:合同签订后一年。本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同到期后,经合同双方同意,且年度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 2 次,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价不变。

2 包:合同签订后一年。验收合格后提供 1 年的免运维服务。本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合同双方同意,且年度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 2 次),合同一年一

签,中标价不变。

4

本项目采购标的

其他未列明行业

 

所属行业

 

第 1 包:

二、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2 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21 号)和自然资源部 2022 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做好现行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要求,同时根据《2022 年安徽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皖自然资调函〔2022〕

15 号);《2022 年安徽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皖自然资调函〔2022〕

15 号)工作内容及要求,结合合肥市业务需求和工作实际,开展合肥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第一包),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为底图,细化和补充相关内容,掌握自然资源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利用监测成果开展监测分析,支撑管理和决策。根据合肥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以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自然资源监测成果及航飞影像为底图,配合围绕国家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格管理、监督、考核的需要,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三、服务需求

技术依据与标准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

(2)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关于征求《城镇国土空间监测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自然资源调查函〔2021〕43号);

(3)《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自然资发〔2020〕15号));

(4)《关于印发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自然资调函

〔2022〕5号);

(5)《安徽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方案》(皖自然资调〔2022〕1号);

(6)《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皖自然资调函〔2022〕5号);

(7)《2022年安徽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

(8)《2022年安徽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

(9)《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

(10)《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

(11)《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其他最新相关标准及规范;

注:以上若国家下发最新技术要求,按照最新的技术要求进行实施。

(二)服务内容

1.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1)主要任务

根据城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和城市体检评估相关需求,充分利用现有年度变更调查、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地理国情监测、城市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工作成果,收集涉及民政、统计、应急、教育、环保、住建、交通、水利、林业、卫生健康、体育等行业相关统计资料、POI等数据工作基础。按照自然资源部最新的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开展信息获取与收集,形成2023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及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和城市体检评估等工作。

(2)监测对象与范围

1)监测对象监测对象包括湿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其他等14个一级类。前13个一级类根据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分类。

监测对象按功能用途可以分为:涉及城市安全韧性的城市内涝积水点、应急避难场所、消防站、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集中处理设施、水网等;涉及城市宜居的学校,医院,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养老设施、社区文化活动设施、体育场馆,公园,绿地,广场,殡葬设施,公共停车场等;涉及城市文化生活的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纪念馆、档案馆等各类文化艺术场馆;涉及城市建设的建(构)筑物相关情况等;涉及城市交通便捷的路网、交通站点等。

2)监测范围

监测范围根据需要分为全域范围和城区监测范围两类。全域范围以城市行政区域为监测范围;城区监测范围以经批准的城镇开发边界为监测范围。水网路网等相关要素更新不限于此范围,应包含相关要素延伸分布的海域等行政管辖区域。

(3)技术要求

1)遥感影像收集与正射处理

收集时相为2023年、1米分辨率或者更高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无人机遥感影像、倾斜摄影影像等,综合分析选择时相较新、分辨率更优的影像制作正射影像图,用于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2)资料收集与整理

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地理国情监测、城市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成果,收集涉及民政、统计、应急、教育、环保、住建、交通、水利、林业、卫生健康、体育等行业,现势性为2022年之后的专题资料,

POI数据为确定各类监测对象空间位置、范围和属性做参考和指引。

3)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

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为底图,以收集的资料为指引,套合最新遥感影像,利用多种技术手段,结合实地调查,确定监测对象的位置、范围和属性。对于有独立用地的监测对象,矢量化相关位置和范围,并标注相关属性;对于没有独立用地的监测对象,以单独图层表示其矢量位置,并标注相关属性。对于相关部门权威资料可以表明相关属性的,可以直接使用。对于监测时实地与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地类发生变化的,如属于需要细化与补充相关信息的地类,细化为三级类;如原地类属于需要细化和补充的,现地类不属于需要细化和补充相关信息的,对其范围进行标注。

城区监测范围内,按单体形式采集地上建筑物,并补充标注高度、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城镇住宅还需标注套(间)数。该项工作3年完成,自2022年开始2024年结束,每年完成总任务的1/3。

4)相关要素更新

一是水网数据监测更新。收集各类与水网变化相关的专题资料,包括各类水

利建设工程、河湖治理工程、河(湖)长制测绘成果、河湖海岸线变更信息,以及最新不小于1:10000比例尺河湖相关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地名信息等,结合

最新监测影像,对责任区范围内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水网数据成果进行更新。

二是路网数据监测更新。收集各类与道路变化相关的专题资料,包括铁路、公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相关的规划、建设、开通等信息,以及交通部门关于路网的最新专题数据,最新不小于1:10000比例尺道路相关的基础地理信息数

据、城市建设信息、地名信息等,结合最新监测影像,对责任区范围内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路网数据成果进行更新。

5)质量控制

按照全过程管理的原则开展质量控制,实行“两级检查、--级验收”制度。中标的监测作业单位负责监测成果质量的“两级检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成果的核查与验收,确保监测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负责质量抽查等工作。

6)数据库建设

按照最新的实施方案和技术方要求,构建城市空间数据集、交通网络数据集、水域网络数据集等数据库,并完成数据成果汇交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7)监测成果分析

根据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数据,开展统计分析,满足合肥市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治理等相关工作需要。

2.合肥市三线三区专题监测分析

基于合肥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以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自然资源监测成果及最新航空影像数据,围绕国家和省级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格管理、监督、考核的需要,对三条控制线开展监测分析,形成专题监测数据成果和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山体、水域、森林、农田、草地、湿地、城镇建设区的等全要素的空间分布、数量、质量、空间分布以及动态变化情况,重点监测分析范围内耕地要素和新增建设用地变化情况,综合利用卫星遥感、航空摄影测量等技术,结合现场调查,摸清其中自然资源分布总体情况,掌握典型地物空间分布及变化情况,相关成果根据需要边监测边提

供,边统计分析边应用。开展专题统计分析,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以及耕地保护、执法督察等自然资源各项管理工作提供数据基础和决策依据。

(三)成果提交

以上工作要求暂按照2022年工作要求制定,如有最新工作要求,最终以2023年国家和省、市下发的实施方案和统一工作安排部署要求为准。如有必要,根据工作要求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中标人需提交以下成果:

序号

数据内容

格式

1

DOM(合肥市正射影像数据)

TIFF 格式

2

DLGCC(城市空间数据集、交通网络数据、

水域网络数据)

GDB 格式

3

Metadata(生产元数据)

GDB 格式

4

SMPData(实地照片数据)

MDB 格式

5

TechDocs(技术文件含实施方案、技术总

结、质量检查报告)

DOCX 格式

6

合肥市三线三区专题监测分析报告

电子 1 套,纸质 1 套

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包括完成项目所需要的交通费、培训费、劳务费、保险、利润、税金等以及所有涉及本项目建设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后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投标人须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五、其他要求

在自然资源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各项任务并提交成果。

1.为了保障项目建设的有效开展,中标人须加强项目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完备的数据安全保密机制,有效管理作业人员、数据及文档。

2.中标人应制定内容明确的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成果后续调整等具体内容,能够满足符合上级部门的后续要求,满足成果的使用、上报、归档需求。

3.根据城镇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和城市体检评估相关需求,开展数据互联

互通,进一步发挥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数据共享应用价值。

4.未经采购人允许,禁止使用项目的过程、成果数据用做发表论文、申请奖项等其他用途。

5.中标人要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为外业工作人员购买必要的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费用含在报价中。

第2包:

二、项目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21号)和自然资源部2022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会议中,安排部署做好现行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的工作要求,同时根据《2022年安徽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皖自然资调函

〔2022〕15号)、《2022年安徽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皖自然资调函〔2022〕15号)工作内容及要求,结合合肥市业务需求和工作实际,开展合肥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第二包)。

三、服务需求

(一)项目目标

根据国家、省级的通知、方案和市级工作实际及业务需求,完成符合省级验收提交要求的2023年二季度合肥市辖区1339平方公里范围的航空摄影、0.1米

正射影像及1米格网数字高程模型制作。同时,配合围绕国家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格管理、监督、考核的需要和专题监测工作需要,提供技术服务支撑。

(二)工作任务

1.城市空间航空影像采集

采集2023年二季度合肥重点地区(市辖区1339平方公里范围)的航空摄影、

0.1米正射影像及1米格网数字高程模型制作。采集到的影像经正射纠正用于后续监测工作。

2.合肥市三线三区专题监测技术服务支撑

合肥市围绕国家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

控制线严格管理、监督、考核的需要开展三线三区专题监测工作,配合合肥市三线三区专题监测提供技术服务支撑,如高分辨率影像、各类最新影像的底图、必要的外业核查等(具体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确定),用于后续的专题监测分析工作。

(三)技术依据

3.1国家标准

(1)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2)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3)GB/T 7408-2005/ISO 860《1:2000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4)GB/T 13923-2006《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5)GB/T 19710-2005《地理信息元数据》;

(6)GB/T 13990-2012《1∶5000 1∶1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7)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8)GB/T 23236-2009《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

(9)GB/T 18316-200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0)GB/T 24356-2009《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3.2行业标准

(1)CH/T 2009-2010《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2)CH/T 3006-2011《数字航空摄影控制测量规范》;

(3)CH/T 9009.2-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1∶

25000、1∶50000、1∶100000数字高程模型》;

(4)CH/T9009.3-2010《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0、1∶10000、

1∶25000、1∶50000、1∶100000数字正射影像图》;

(5)CH/T 1007-2001《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元数据》;

(6)CH 1016-2008《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

(7)CH/T 1004-2005《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8)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

(9)TD/T 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3.3文件依据

(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

(2)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关于征求《城镇国土空间监测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自然资源调查函〔2021〕43号);

(3)《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自然资发〔2020〕15号));

(4)《关于印发2022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自然资调函

〔2022〕5号);

(5)《安徽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方案》(皖自然资调〔2022〕1号);

(6)《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皖自然资调函〔2022〕5号);

(7)《2022年安徽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实施方案》;

(8)《2022年安徽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技术方案》;其他最新相关标准及规范;

注:以上若国家下发最新技术要求,按照最新的技术要求进行实施。

(四)具体工作内容及成果要求:

1.城市空间航空影像采集

(1)航空影像采集

依据采购人指定时点,对合肥市辖区1339平方公里进行框幅式数字航空摄

影,地面分辨率优于0.1米,影像类别为真彩色,生产合肥市辖区1:1000数字正射影像(DOM)和1:1000数字高程模型DEM。

(2)成果质检要求:框幅式航摄成果质量检查按《GB/T 27920.1-2011《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要求对飞行质量和影像质量进行检查。

(3)成果提交要求

1)数字正射影像图(DOM)的制作要求如下:比例尺:1:1000比例尺。

影像定位:数字正射影像是由二维像元构成的栅格数据。水平方向为行,顺序从上至下排列;垂直方向为列,顺序从左至右排列;左上角第一个像元的栅格

坐标定为(0,0),对应的高斯平面坐标(X起,Y起)为DOM的起点。一般情况下栅格坐标系平行于平面坐标系,DOM栅格的平面坐标值应为像元分辨率的整数倍。

影像纠正:利用过程DEM数据,对影像数据进行数字微分纠正,生成数字正射影像。纠正范围选取相片的中心部分,同时保证相片之间有足够的重叠区域进行镶嵌。平地、丘陵一般采用隔片纠正,居民地密集区、山地采用逐片纠正。检查相片数字正射影像质量,对影像模糊、错位、扭曲、变形、漏洞等问题及现象,应查找和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对高架桥、立交桥、大坝等引起的影响拉伸和扭曲应进行必要的处理。

匀色及影像处理:对影像进行色彩、亮度和对比度的协调处理。匀色处理应缩小影像间的色调差异,使影像色调均匀、反差适中、层次分明,保持地物色彩不失真。处理后的影像不应有匀色处理的痕迹。对影像中的脏点、划痕等问题及现象,应查找和分析原因,并进行相应的影像处理。

镶嵌:对相邻的相片数字正射影像应检查镶嵌的接边精度是否符合CH/T

9008.3的规定,误差超限时应返工处理。镶嵌的接边差符合要求后,选择镶嵌线进行镶嵌处理。镶嵌线应避开大型建筑物和影像差异较大的地方,尽量选择线状地物,一般可选择河、路、沟、渠、田埂等的沿线。镶嵌后的影像应保证无明显拼接痕迹,过渡自然,纹理清晰。

数据覆盖范围:数字正射影像图按正方形分幅,以《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规定的图幅向四边扩展图上10mm提供数据。

平面精度:数字正射影像图明显地物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图上不应大于

0.6mm,平面位置中误差的两倍为其最大误差。

接边:数字正射影像图应与相邻的影像图接边,接边误差不应大于2个像元。影像质量:色彩模式为彩色形式,整个工作区范围内的影像都应反差适中,

色调均匀,纹理清楚,层次丰富,无明显失真,灰度直方图呈正态分布。

2)数字高程模型(DEM)的制作要求如下

①数学基础

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

度分带,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②精度及格网尺寸

DEM基本格网尺寸、格网点精度按“CH/T 9008.2-2010”技术标准中二级精度标准要求执行,高程取位至0.01m。

格网尺寸

格网点高程中误差 (m)

 

平地

丘陵地

山地

高山地

1m×1m

0.25

0.70

1

2

详情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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