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标说明
2.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2.2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服务要求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3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2.4注:采购预算额度:454.74万元;
包一:160.956万元;包二:293.784万元;
因本项目施行固定价采购,所以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3.商务要求
2.1.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按合同签订为准)。
2.2.服务地点:尖扎县民政局指定地点。
2.3.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服务人数:根据服务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数量按合同执行。
3.重要指标
招标文件在技术参数要求中列出了采购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指标,投标人必须对技术参数进行实质性响应。
1、服务对象范围
拥有刚察县户籍且实际居住在尖扎县区域范围内,年满60周的因难老人和年满80周岁的社会老年人。困难老人是指城乡特殊困难家庭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
2、服务工作内容
(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依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组织、企业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家庭保洁、老人助医、代办服务、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服务供给方式包括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等。
(二)机构养老服务。依托城乡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失智等重点老年人群体和其他老年人提供食宿、超居护理、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照料服务。
(三)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服务。依托专业评估机构重点对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失能失智情况开展综合评估,确定其失能等级和重点照护需求。评估结果作为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确定和资金拨付的先决条件。
3、服务补贴标准
(根据尖扎县民政局、尖扎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尖民发〔2020〕188号)文件精神,2023年,困难老年人A类1981人,年满60周 岁困难老年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50元、160元、180元、2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合计3680520元。其中,马克唐镇(含社区)380人(能力完好291人、轻度失能74人、中度失能6人、重度失能9人),康杨镇(含社区)331人(能力完好233人、轻度失能81人、中度失能10人、重度失能7人),坎布拉镇(含 社区)279人(能力完好223人、轻度失能47人、中度失能6人、重度失能3人),贾加乡100人(能力完好97人、轻度失能2人、中度失能1人、重度失能0人),措周乡214人(能力完 好188人、轻度失能23人、中度失能1人、重度失能2人),当顺乡90人(能力完好67人、轻度失能17人、中度失能3人、重度失能3人),能科乡95人(能力完好83人、轻度失能9人,中度失能2人、重度失能1人),尖扎滩乡244人(能力完好 176人、轻度失能57人、中度失能8人、重度失能3人),昂 拉乡118人(能力完好90人、轻度失能26人、中度失能0人、重度失能2人),多加办事处130人(能力完好97人、轻度失能25人、中度失能6人、重度失能2人)。
2023年,80岁以上老年人B类共539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60元、70元、90元、12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合计866880元。其中,马克唐镇(含社区)178人(能力完好164人、轻度失能13人、中度失能1人、重度失能0人),康杨镇(含社区)62人(能力完好42人、轻度失能19人、中度失能0人、重度失能1人),坎布拉镇(含社区)71人(能力完好51人、轻度失能18人、中度失能0人、重度失能2人),贾加乡22人(能力完好20人、轻度失能2人、中度失能0人、重度失能0人),措周乡46人(能力完好40 人、轻度失能5人、中度失能0人、重度失能1人),当顺多36人(能力完好14人、轻度失能19人、中度失能2人、重度失能1人),能科乡30人(能力完好17人、轻度失能10人、 中度失能2人、重度失能1 人),尖扎滩乡38人(能力完 好19人、轻度失能13人、中度失能1人、重度失能5人),昂拉乡36人(能力完好20人、轻度失能10人、中度失能4人、重度失能2人),多加办事处20人(能力完好8人、轻度失能11人、中度失能1人、重度失能0人)。
2023年居家养老服务总人数2520人,计划总资金4547400元,我局将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分为两个包, 一是昂拉乡、能科乡、当顺乡、尖扎滩乡,A 类547人,资金1041720元、B 类140人,资金567840元,共计687人,资金为1609560元;二是马克唐镇、康杨镇、坎布拉镇、措周乡、多加办事处、贾加乡, A 类1434人,资金2638800元、 B 类399人,资金299040元,共计1833人,资金为2937840元。
建立由购买主体、相关部门及服务对象为主的考核评估小组,对承接主体承担的养老服务质量、项目管理、服务成效、社会效益、服务对象评价等内容进行综合绩效专评,区时向社会公布绩效考评结果。州民政局将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每年对各县民政局和承接主体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年中和年终绩效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作为文付购买服务资金及重新确定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对评价、评估不合格地区州局将取消购买主体权限,并责令与承接主体解除服务合同,停止服务,纳入州不良信誉体系名单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