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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2023-2024年农业、林业、文广体旅、环保等领域行政执法辅助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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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3160000438840 发布时间:2023-03-16 文档页数:52页 所需下载券:10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2023-2024年农业、林业、文广体旅、环保等领域行政执法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标的物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本磋商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废标或响应无效。

3.本磋商文件中,凡标有“▲”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温馨提示:1.本项目为电子评标,开标时,响应供应商需带CA至开标现场解锁电子投标文件。

2.因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需要进行最终报价,开标时,建议响应供应商自行携带电脑进行最终报价。

一、项目概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区有关机制体制改革精神,落实《南沙区关于党建引领镇街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小网格、大管理、一支队伍管到底”的实施意见》及四个配套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健全法制审核制度,依据《广州市南沙区关于全面落实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评议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广州市南沙区机构改革方案》并结合万顷沙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2023—2024年农业、林业、文广体旅、环保等领域行政执法辅助服务项目项目开展采购工作。 

 

采购包1(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2023-2024年农业、林业、文广体旅、环保等领域行政执法辅助服务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标的提供的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项目前期启动费用,从服务期开始的次月起,项目费用每两个月结算一次,最末一个月服务费用于服务期满后根据服务情况进行最终结算,经采购人审核考评完成后及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与当次付款金额等额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原则上办理支付手续(本条款以南沙区财局及采购人最终批复为准)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主管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1)合同;(2)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3)成交通知书;(4)验收报告;(5)工作记录台账;(6)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2023—2024年农业、林业、文广体旅、环保等领域行政执法辅助服务项目考评验收表。

验收要求

 1期: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按照《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2023—2024年农业、林业、文广体旅、环保等领域行政执法辅助服务项目考评验收表》(详见附件)标准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月度)考核评定。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其他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其他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响应报价包括提供所有服务所需的一切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各类税费、利润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服务

C99000000 其他服务

1.00

2,860,000.00

2,860,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详见附表一

 

附表一:C99000000 其他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一、工作内容:

(一)文广体旅领域

1.协助执法人员在文广体旅领域(270项执法事项范围内)对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出版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行为进行巡查检查以及进一步调查取证,保全违法证据等工作;

2.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落实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处罚措施;

3.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4.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并及时记录整改进展情况;

5.协助法制员对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推进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加强案卷归档管理,提高案卷质量。

(二)农业领域

1.协助执法人员在农业领域(135项执法事项范围内)对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行为进行巡查检查以及进一步调查取证,保全违法证据等工作;

2.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落实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处罚措施;

3.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4.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并及时记录整改进展情况;

5.协助法制员对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推进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加强案卷归档管理,提高案卷质量。

(三)林业领域

1.协助执法人员在林业领域(128项执法事项范围内)对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广州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行为进行巡查检查以及进一步调查取证,保全违法证据等工作;

2.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落实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处罚措施;

3.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4.协助执法人员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并及时记录整改进展情况;

5.协助法制员对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推进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加强案卷归档管理,提高案卷质量。

(四)环境保护领域

1.协助执法人员在环保领域(29项执法事项范围内)对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行为进行巡查检查以及进一步调查取证,保全违法证据等工作;

2.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落实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处罚措施;

3.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4.协助执法人员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并及时记录整改进展情况;

5.协助法制员对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推进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加强案卷归档管理,提高案卷质量。

(五)房管房屋管理领域

1.协助执法人员在房屋管理领域(150项执法事项范围内)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行为进行巡查检查以及进一步调查取证,保全违法证据等工作;

2.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落实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处罚措施;

3.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4.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并及时记录整改进展情况;

5.协助法制员对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推进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加强案卷归档管理,提高案卷质量。

(六)建设领域:

1.协助执法人员在建设领域(286项执法事项范围内)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行为进行巡查检查以及进一步调查取证,保全违法证据等工作;

2.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落实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处罚措施;

3.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4.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并及时记录整改进展情况;

5.协助法制员对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推进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加强案卷归档管理,提高案卷质量。

(七)城市管理领域(文明施工):

1.协助执法人员在城市管理领域(367项执法事项)文明施工执法事项范围内对施工单位、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和个人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州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行为进行巡查检查以及进一步调查取证,保全违法证据等工作;

2.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落实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处罚措施;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3.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并及时记录整改进展情况;

4.协助法制员对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推进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加强案卷归档管理,提高案卷质量。

(八)水务领域:

1.协助执法人员在水务领域(445项执法事项范围内)对建设单位、建设工程勘察、个人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行为进行巡查检查以及进一步调查取证,保全违法证据等工作;

2.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的违法行为落实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处罚措施;

3.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4.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并及时记录整改进展情况;

5.协助法制员对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推进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加强案卷归档管理,提高案卷质量。

(九)劳动监察领域

1.协助执法人员在水务领域(445项执法事项范围内)对用人单位、职业中介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行为进行巡查检查以及进一步调查取证,保全违法证据等工作;

2.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

3.协助执法人员对以上违法主体实施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的行政处罚,并及时记录整改进展情况;

4.协助法制员对执法案件进行法制审核,推进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加强案卷归档管理,提高案卷质量。

二、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实际需要和条件的服务。

2.成交供应商要遵守国家劳动法、保障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服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成交供应商应依照国家、省、市的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人事、劳资管理服务。

4.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劳动法规和保险条例,为服务人员提供完善的劳动权益保障。

5.成交供应商应教育服务人员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采购人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对服务人员保密意识的培养,以切实保护采购人的工作秘密。

6.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处理和协调采购人与服务人员之间的工作管理纠纷。

7.采购人有权对服务人员进行工作指挥、调度和岗位调配。如服务人员不服从管理或工作懒散,上班经常迟到或早退,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调换服务人员。

8.成交供应商负责服务人员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合同期内发生治安、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火灾等安全案件或违反社保政策及劳动纠纷等,出现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工伤事故等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其工伤的调查、治疗、社会保险理赔等善后工作,并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追偿。

9.成交供应商须听取采购人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

10.培训:成交供应商负责服务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有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其中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基本技能(沟通技巧、工作内容、流程及要求等)和专业知识(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保密制度、服务工作职能等);在职培训包括沟通技巧、应急问题处置,疑难问题处理技巧、各工作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

11.成交供应商须自行解决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的巡查交通工具:针对本项目配置不少于6台电动汽车,用于万顷沙镇农业、林业、文广体旅、环保等领域行政执法辅助服务工作的开展,并负责维修保养等费用,如发生一切车辆的事故、人身安全等相关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2.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后,成交供应商能在1.5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工作。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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