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适用于各个标项)
本次招标是为进一步完善土地定价程序,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运行,规范地价评估委托行为,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等文件要求,就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的2023-2024临平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业务范围:1、工业用地出让评估;2、经营性项目土地出让评估;3、建设用地项目复核验收补交地价款评估;4、其他需要委托开展的土地价格评估。
二、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本项目按区域分四个标项进行采购,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或者多个标项响应投标,但供应商中标只能中一个标项。具体标项内容详见下表。
标项 |
标项名称 |
服务期 |
数量 |
备注 |
标项一 |
2023-2024临平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目标项一 |
2年 |
1项 |
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评估单价最高限价为6600元/宗。各标项二年预算价均为45万元。各标项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标项预算金额。 |
标项二 |
2023-2024临平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目标项二 |
2年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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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三 |
2023-2024临平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目标项三 |
2年 |
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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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四 |
2023-2024临平区土地出让评估服务项目标项四 |
2年 |
1项 |
注:具体以实际委托评估宗数为准。
1、工作进度
根据项目工作量及上级部门要求确定,确保能够满足委托方的需求。
2、项目质量要求
须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工作规范、规程操作,项目成果必须通过各级主管部门认可。
3、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及投标文件约定的服务价格、服务承诺等向采购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不得擅自提高服务价格,不得故意隐瞒和不兑现相关服务承诺。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警告、通报、罚款、取消供应商资格等处罚,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5、供应商在没有得到采购单位的书面同意下,不得将部分或全部服务内容分包给他人。
6、供应商在承接业务时须履行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7、为加强供应商管理,提高供应商服务水平,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将不定期对定点供应商提供服务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将按政府采购法规制度、采购合同以及招、投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分别予以处理。
8、供应商对每宗土地的评估业务,均应提供土地估价报告、相应的影像资料(实地照片和影像图:1-2张)交采购单位,经采购单位集体会审通过后才予确认并应用。每宗报告均需报系统备案并提供相应备案号。
9、如果供应商在委托土地评估业务工作中,被采购单位发现有违背职业道德行为,如违反客观公正原则故意或因重大过失评高或评低地价、违反保密原则向评估单位或利益相关人泄露评估结果等,一经查实认定,将自动终止其委托评估资格,其委托项目评估结果将不被采纳,将重新委托其它土地评估机构评估。
10、如果委托土地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明显偏高或偏低,超出合理范围值30%(合理范围值以集体会审会最终确定的价格为准)以上,被集体会审会确定需要重新评估的,且累积项目数达到三次的,将自动终止其委托评估资格。
11、如果发现委托土地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中屡有数据差错,且累计达到5份报告的,将自动终止其委托评估资格。
12、土地评估机构接到采购人委托的土地评估业务之日起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提交土地评估报告,如未按时间要求完成并提交土地评估报告累计达到三次的,将终止其委托评估资格。
13、工作分工:经营性用地和协议出让用地,每宗项目至少由三个土地评审单位同时评估;工业用地每宗项目至少由两个土地评审单位同时评估。
三、付款方式及要求
1、评估费用以供应商报价单宗地评估费用为基数,每季度年结算一次。
2、本合同项下地评估费用按单宗地计算(涉及多种用途的仍视为单一项目)。
3、涉及其他情形的由采购方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并和中标方协商后确定。
4、各标项实际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标项预算金额。
四、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为二年(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要求(或服务期限):项目结束后1年。
2、技术支持要求:质保期内出现问题,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3、服务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具体按合同执行。
六、成果归属权约定
投标人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采购方所有。
七、保密要求
1、中标人须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管理及保密知识教育。
2、中标人须承担与此有关的技术情报和数据资料的保密责任。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数据成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均要求按照《国家保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采购人认为必须说明的其他内容:
1、关于知识产权:中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发生侵权,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等)均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价格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版权、设计或其他因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各项费用。
3、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否则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