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号
一、项目说明
本次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标,确定一家投标人为采购人提供保安服务,项目地点为唐山火车站站前地区(站前路以西,竹安路以东,国防道以北,西山道以南,不含铁路管辖区域)。
二、政府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410,000.00元(投标文件中报价高于此预算及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服务内容: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所属行业 |
1 |
安全服务 |
保安公司采购项目 |
项 |
1 |
商务服务 |
(二)详细服务规范及要求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服务区域为项目地点全域,东广场、西广场、地下通道、站前路、竹安路、西广场北路六个重点服务区域面积为18.3万平方米,其中东广场服务面积为6.8万平方米,西广场服务面积为10.5万平方米,地下通道服务面积为1万平方米。本项目拟在东、西广场、地下通道、站前路、竹安路、西广场北路设置14个关键点位,分别为东广场南出入口、东广场北出入口、东广场二楼落客平台、地下通道东出站口、地下通道联勤办公室、地下通道西出站口、西广场二楼落客平台、西侧通往出租车待客区通道、出租车待客区、西广场北出入口、西广场南出入口、西广场综合枢纽天桥南扶梯口、综合枢纽天桥上、西广场北路中段,每个点位之间的服务相互衔接、相互配合、不留死角,每岗每班需配备2名保安人员轮流值班,按照本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要求在项目地点内开展工作,配备保安员总人数不低于112人。
2.服务内容:
2.1负责项目地点内整体秩序的24小时维护、管理与治理,确保全区域、全天候、全时段无违规现象;
2.2负责对喊站揽客、招揽住宿、招揽就餐、倒卖车票的管理与治理;
2.3负责对黑车拉客、出租车揽客、三轮车非法营运的管理与治理;
2.4负责对出租车、社会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与治理;
2.5负责对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管理与治理;
2.6负责对流浪乞讨、席地躺卧、赤背人员的管理与治理;
2.7负责对席地打扑克、摆残棋、吃喝及乱扔烟头、食品、杂物的管理与治理;
2.8负责对违规组织唱歌、跳舞、拍摄短视频、放风筝的管理与治理;
2.9负责引导旅客有序出行,主动帮扶老、弱、病、残、孕进出站,为旅客提供失物招领、问询解答、救助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
2.10负责反恐维稳、应急疏散等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处置;
2.11负责对其他违法、违规事件的管理与治理;
2.12负责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
2.13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服务标准要求:
3.1公共秩序方面
3.1.1无喊站揽客、招揽住宿、招揽就餐。
3.1.2无强拉诱骗、倒卖车票。
3.1.3无贩卖、销售管制刀具、仿真枪、爆炸物和其它危险品。
3.1.4无销售、传播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反宣品。
3.1.5无盗抢、欺诈、吸毒、赌博、滋事斗殴、销售违禁物品。
3.1.6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群体性事件。
3.1.7无杂耍、卖艺、乞讨、流浪、看相、算命、残棋、纸牌游戏。
3.1.8无违规组织唱歌、跳舞、拍摄短视频、放风筝。
3.1.9无躺卧、赤背、翻越护栏和其他不文明行为。
3.1.10无人员聚集、不佩戴口罩、乱丢防护物品等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
3.2交通秩序方面
3.2.1无黑车、出租车、客运车和三轮车待客、拼客、抢客、揽客。
3.2.2无社会车辆、出租车、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等车辆擅自闯入广场。
3.2.3无摩托车、两轮电动车、自行车、共享单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
3.2.4区域内无车辆滞留和乱停乱放。
3.2.5落客平台、出站口、地下通道无非机动车通行、停放。
3.3市容市貌方面
3.3.1无乱涂乱画、张贴小广告和悬挂条幅。
3.3.2无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或乱扔烟头、果皮、纸屑、杂物。
3.3.3无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泼乱倒。
3.3.4无擅自安装、摆放、更换户外广告牌、标语牌、招牌、指示牌、灯箱、旗帜、电子显示屏等。
3.3.5区域内无摆摊设点、流动商贩。
3.3.6无商品推销、促销和各类商业宣传活动,无流动兜售报刊、地图、散发小广告和宣传品。
3.4市政公用设施方面
3.4.1果皮箱、护栏、石墩等公用设施无损坏、移位。
3.4.2各种指示标志无污损、脱落。
3.4.3无损坏公用设施行为。
3.5园林绿化方面
3.5.1无摘花、折枝、践踏绿地。
3.5.2树木无刻划、缠绕绳索、架设电线电缆。
3.5.3无擅自占用公共绿地。
4.服务团队要求:
★4.1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成立独立的管理组织架构,专门负责本项目的运行与实施,结合各关键点位合理配置各岗位及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人员配备要科学合理,管理制度要科学规范,管理举措要符合实际。
4.2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服务内容要求,达到相应服务标准,对重点、难点及特殊问题的管理要有对策、有措施、有办法。
4.3投标人需具备公共秩序管理所必需的装备和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保安服装(春秋冬夏服、腰带及标志)、对讲机(除满足各岗位需求外,还需为采购人提供2部同频率对讲机,以便于管理工作的整体协调调度)、防爆盾牌、橡胶辊、钢叉、手电筒、防刺手套、防刺背心、执勤白手套、皮手套、执勤反光背心等。
★4.4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站前地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和应急处置能力,保安员须持有经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4.5投标人需在《政府采购合同》生效前15日,将派驻本项目所有人员信息、人社部颁布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或公安机关颁布的保安员证等相关资料,报采购人备案。
4.6项目入场后,采购人有权对提供服务保安员的信息进行核实检查,对无保安员证或不符合使用要求、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保安员提出更换要求,投标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4.7投标人在日常管理中需建立交接班、请休假等登记制度,采购人有权查阅记录,如因保安员的请休假、撤换或辞退造成保安人数的空缺,投标人应在三日内予以补充。
4.8投标人需设置考勤打卡机,所有人员必须打卡,考勤情况直接列入管理考核。
★4.9本项目服务地点为重要公共场所,各类突发事件具有不确定性、突发性,投标人需组织工作人员成立一支不少于20人的应急处置队伍,负责处置防恐、防暴等突发事件,保障站前地区秩序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应急处置队伍要24小时备勤,必须配备1名应急处置队长(由项目负责人担任),接受采购人统一调度,投标人需对此做出书面承诺。
4.10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特殊时期,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迅速调配足够的人力和物资,维护站前地区秩序,保障旅客正常出行。
★4.11投标人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按采购人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4.12投标人派驻保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劳动争议、生病、人身事故以及意外死亡等情况,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4.13 投标人直接管理本项目,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4.14投标人报价必须依据现行政策标准,参考省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保费用缴纳标准以及依法纳税、利润等政策文件,具体参考以下“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河北省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文件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12022]17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步做好企业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1)179号)、《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做好企业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唐人社字(2021)101号)文件、《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唐社险字(2022)4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唐社险字(2022)4号)文件、社保费用缴纳最低标准等文件”进行报价。拟投入的全部人员必须为全日制工作人员,投标供应商工资报价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社保报价必须包含全部人员的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不低于现行政策的最低标准,否则否决投标。
5.投标文件所需提供:
★5.1服务方案: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服务特点、服务需求及现场实际服务情况提供以下方案:
5.1.1内部管理方案,方案包括:管理人员架构、检查考核办法。
5.1.2日常管理方案,方案包括:日常秩序维护管理、交通秩序维护管理、经营秩序维护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管理。
5.1.3服务方案,方案包括:帮扶服务方案、引导服务方案、问询服务方案、招领服务方案、救助服务方案。
5.1.4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注: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视为无效投标。
5.2规章制度: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服务特点、服务需求提供以下规章制度:
5.2.1管理制度,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交接班制度、工作记录制度、会议制度、人员着装制度。
5.2.2培训制度,制度包括:业务知识培训制度、业务能力培训制度、日常训练制度、专项培训制度。
5.2.3奖惩制度,制度包括:奖惩管理制度、奖惩标准、奖惩细则。注: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视为无效投标。
5.3应急预案:
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服务特点、服务需求及现场实际服务情况提供以下应急预案:
5.3.1应急预案,预案包括:信访维稳应急处置预案、防火防爆应急处置预案、防抢防盗应急处置预案、反恐处突应急预案、意外伤亡应急处置预案、大客流聚集应急处置预案、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5.3.2活动安全保障预案,预案包括:重大任务安全保障预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保障预案。
5.3.3疫情防疫应急处置预案。
注: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视为无效投标。
四、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中标价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非现金形式。
五、验收程序及付款
1.验收:
按照冀财采【2019】1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对照投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服务考核评分细则,采取日考核、月累计汇总的方法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服务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验收报告与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付款:
本项目资金按中标价格平均分12个月支付,当月考核评分,次月付款。七、本次招标采购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