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一、项目概述
白马污水处理厂是指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地址位于白马镇黄石社区三社老井鱼场,规划占地约48亩,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型A2/O生化处理工艺+深床反硝化滤池,近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0.5万m³/d的工业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为《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二、项目要求
为确保白马园区污水处理厂充分发挥社会经济效益,能更好的处理园区企业排放的污水,内江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受内江高新区党工委委托,对内江高新区白马园区购买污水处理服务,择优选择一名合格的供应商。
1.标的名称:内江白马园区污水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13.48元/m³,3年约7380.3万元。
3.项目地点:内江高新区白马工业园区内。
4.技术(服务)、质量需求:
对高新区白马园区进行工艺调试,出水水质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出水水质需第三方监测公司出具监测报告,监测次数不低于3次)
5.技术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234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5〕59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川建发〔2019〕15号);
《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川办发[2020]86号);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18〕172号));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建城〔2018〕104号);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
《内江市水系统规划》(2016-2030年);
《内江市中心城区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4-2030年);
《内江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其他有关规范、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