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竞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审程序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3)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范围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授予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
3.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
4.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谈判文件,不得仅将谈判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5.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服务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
|||||||||||||||||||||
1 |
方案设计服务 |
1项 |
通过现场勘查,完成崇左市江州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区技术方案的设计编制,方案包含崇左市江州区江州镇中心小学、崇左市江州区江州镇中学、崇左市江州区板利乡民族双语学校共3个项目的技术实施方案;应用技术包括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结合技术、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 |
|||||||||||||||||||||
2 |
图纸设计服务 |
1项 |
通过现场勘查,完成崇左市江州区江州镇中心小学、崇左市江州区江州镇中学、崇左市江州区板利乡民族双语学校共3个项目太阳能与空气源结合热水系统的图纸设计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图纸设计。设计的图纸必须符合以下规范和标准: 1、太阳能光电技术应用 1)《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CECS 418-2015 2)《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与安装》16J908-5 3)《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 19939-2005; 4)《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 19964-2012; 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7)《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2014; 8)《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2011; 9)《低压电涌保护器(SPD)第12部分: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选择和使用导则》GB/T 18802.12-2014; 10)《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16; 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15。 2、太阳能热水技术应用 1)《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 2)《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 55020-2021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50364-2018 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6)《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7)《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8)《民用建筑与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技术规范》DB45/T395-2007 |
|||||||||||||||||||||
3 |
能效测评服务 |
1项 |
对崇左市江州区江州镇中心小学、崇左市江州区江州镇中学、崇左市江州区板利乡民族双语学校共3个项目太阳能与空气源结合热水系统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进行能效测评,提供能效测评报告。 |
|||||||||||||||||||||
4 |
节能量核定服务 |
1项 |
针对崇左市江州区江州镇中心小学、崇左市江州区江州镇中学、崇左市江州区板利乡民族双语学校共3个项目实施太阳能与空气源结合热水系统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改造后的效果,开展节能量和节能率计算评估服务。 |
|||||||||||||||||||||
5 |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区第二批项目设备采购、安装、集成调试及管理培训服务 |
1项 |
依据设计方案和图纸,实施对崇左市江州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区第二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设备的采购、安装、集成调试服务及后期使用管理培训服务。 |
太阳能集热器(210块):1、集热器类型:平板式;2、规格:1000mm×2000mm×80mm(长×宽×高)。 |
||||||||||||||||||||
储热水箱(5个):6m³,水箱配有进水口、出水口、溢流管、排污口等。水箱内壁采用1mm厚度的SUS304不锈钢板,外壁厚度不低于0.6mm的SUS202不锈钢板。保温层采用不小于50mm聚氨酯发泡保温。 |
||||||||||||||||||||||||
储热水箱(2个):10m³,水箱配有进水口、出水口、溢流管、排污口等。水箱内壁采用1mm厚度的SUS304不锈钢板,外壁厚度不低于0.6mm的SUS202不锈钢板。保温层采用不小于50mm聚氨酯发泡保温。 |
||||||||||||||||||||||||
空气源热泵(2台):1、额定功率:9.3kW,2、额定制热量:35kW |
||||||||||||||||||||||||
热泵循环泵(2台):1、流量:9.6m3/h;2、扬程:12.4米;3、功率:900W。 |
||||||||||||||||||||||||
水箱循环泵(6台):1、流量:11.1m3/h;2、扬程:3米;3、功率:400W。 |
||||||||||||||||||||||||
太阳能循环泵(6台):1、流量:7.6m3/h;2、扬程:16米;3、功率:1200W。 |
||||||||||||||||||||||||
热水供水泵(1台):1、流量:7.6m3/h;2、扬程:16米;3、功率:1200W。 |
||||||||||||||||||||||||
集热器支架(240组):4*4*1.8镀锌角钢 |
||||||||||||||||||||||||
阀门DN20~DN50(1批):电磁阀、铜质闸阀、止回阀、排气阀、软接等 |
||||||||||||||||||||||||
水管管道DN15~DN50(1批):采用热水型衬塑管(承压1.6MPa)及管件 |
||||||||||||||||||||||||
水管保温材料(1批):橡塑保温管 |
||||||||||||||||||||||||
保温材料外包铝皮(1批):厚度0.22mm |
||||||||||||||||||||||||
全自动控制系统(6套):含太阳能循环系统、热泵循环系统、自来水补水系统、热水供水系统等 |
||||||||||||||||||||||||
电缆控制线(1批):采用RVVP1.0mm2、BVR1.5~25mm2电线 |
||||||||||||||||||||||||
热泵、水箱、集热器基础:素混凝土 |
||||||||||||||||||||||||
φ10热镀锌圆钢(1批):连接避雷带 |
||||||||||||||||||||||||
设备装卸、运费、搬运(1批) |
||||||||||||||||||||||||
光伏组件(57块):1、最大输出功率:550W;2、最大功率电压:41.31V;3、最大功率电流13.32A;工作温度:-40℃~85℃;5、电池片类型:182*91mm单晶硅电池片;6、组件转换效率:20%。 |
||||||||||||||||||||||||
并网逆变器(3台):1、直流最大输入功率:15kW;2、直流最大输入电压:1000Vdc;3、MPPT数量:2;4、MPPT电压范围(Vdc):180~850Vdc;5、额定交流输出功率:10kW;6、最大效率:98.3%;7、工作温度范围:-30℃~+60℃;8、支持输出交流过载、过流保护、漏电保护及交直流防雷保护;9、支持RS232/RS485通信。 |
||||||||||||||||||||||||
防雷交流配电箱(3套):1、最大光伏整列输入电压:1000Vdc(单路);2、最大允许输入电流:50A(单路);3、最大光伏阵列输入路数:3/2;4、具有光伏专用防雷模块。 |
||||||||||||||||||||||||
表箱、控制电缆、电线、信号线、网线、光伏支架、交直流线缆、电缆、线管等辅材(1批)。 |
||||||||||||||||||||||||
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备安装(含人工、附材、机械台班)及调试服务(1项):太阳能与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设备安装、系统运行调试及后期管理培训服务。 |
||||||||||||||||||||||||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安装(含人工、附材、机械台班)及调试服务(1项):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备安装、系统运行调试及后期管理培训服务。 |
||||||||||||||||||||||||
三、基本要求 |
||||||||||||||||||||||||
1、产品必须是按厂家标准配置的整套全新,具备正规合法经销渠道的,符合国家各项有关质量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若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擦伤须无偿调换相同产品。 2、成交供应商供货时应提供详细的设备、材料清单,列明设备名称、型号规格、产地和生产厂家及完整的技术参数,供货时提供完整的设备随机文件,验收时提供安装、操作、使用手册(或使用说明)、测试文档、控制文档和维护手册等所有技术资料等所有技术资料(含纸质版和电子档)。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包括软件)均为正版,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等著作权,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并负责赔偿给使用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报价须包含货物及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验收检验及其它所有费用的总和。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进行充分的技术沟通,并将双方认可的技术参数和标准作为合同的附件。 5、各供应商须对招标产品参数进行了解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供应商报价必须包括本项目执行的所有费用(含设备费用、安装对接调试费用、人工费及各种耗材费),凡因成交供应商虚假应标,造成无法按采购人采购要求供货的将被拒绝验收,要求成交供应商在交付期内免费更换,或退货处理,如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赔付责任。 6、项目实施时应遵循有关防疫措施要求,保证项目的有效实施,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防护措施。 7、根据桂建科〔2022〕4号和桂财建〔2022〕68号文规定,本次可再生建筑应用示范区项目的验收申报,必须包括如下信息,供应商在进行方案深化设计时必须按照如下内容进行,并在响应文件中承诺项目完工后协助采购人进行项目验收申报,无条件按照验收单位要求进行相关修改。建议各供应商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实施项目所需的各种资料,否则竞标文件按无效处理,格式自拟。
|
||||||||||||||||||||||||
四、商务要求 |
||||||||||||||||||||||||
质量保证期 |
质量保证期1年(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定期回访;按国家规定和厂家承诺实行“三包”。 |
|||||||||||||||||||||||
售后服务保障要求 |
1、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及相应人员培训。 2、质保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含人工费、返修物流费、材料费、差旅费),并提供终身维护。 3、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完整的技术说明、使用维护手册等所有技术资料。 4、服务应及时有效,在接到用户维修或维护要求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具有专业资质的售后人员到现场处理,一般故障24小时内处理完毕,较大故障48小时内处理完毕。 5、质保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在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货物的结构、设计、工艺和材料缺陷造成的任何损坏或故障负责。更换的附件的质量保证期应为符合国家同品类产品规定的质保期要求。 6、其他:根据工作对接会、协调会、验收会等意见相应修改完善服务内容。 |
|||||||||||||||||||||||
交付时间及地点 |
1、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 2、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本项目所用内容。(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地点:崇左市江州区所涉及的学校内。 |
|||||||||||||||||||||||
付款条件 |
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并开具发票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在供应商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正式交付采购人使用,并将所有技术资料整理齐全交付给采购人后,在乙方开具发票30日内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
|||||||||||||||||||||||
验收要求 |
1、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 2、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听从采购单位指挥,配合其他单位的安装、调试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有关全部费用。所提供服务及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成交供应商自负施工人身、设备安全全部责任及对由工程引起的全部安全责任。安装调试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安装进行同步指导,并负责全套设备的调试运行,达到验收要求。 3、成交供应商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具备厂家合法渠道的全新正品。为保证设备为原厂正品并确保能享受原厂服务,交货时必须提供原生产厂家的产品供货证明原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予以验收通过。 4、成交供应商交货前不允许提前开箱、调试;货物备齐后通知采购人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实,由采购方、成交供应商双方派代表当场开箱验货,并按合同条款逐条检验签收后,双方代表签字,否则不予验收。如供货时出现有设备停产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具备与原设备技术参数要求相同或高于原设备技术参数的替代产品,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更换。 5、交货时,所有产品均严格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和承诺的技术参数及性能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 |
|||||||||||||||||||||||
其他要求 |
1、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其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本项目实行费用包干制,投标报价包含完成上述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有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如提供过程中产生额外费用或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和设备未能通过业主单位组织的相关验收需要重新整改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3、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硬件设备及软件的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必须为真实有效,在正式交货前提供一套设备进行预安装,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处罚,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