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镇人民政府下属四个餐厅分别为金桥镇机关食堂(佳林路 655 号)、 金桥镇社区服务中心食堂(佳林路 585 号)、碧云食堂(新金桥路 22 号)、金葵路社区食堂(金葵路 1136 号)。食堂均配有齐全的厨房加工、烹饪、冷藏、洗涤设施。本项目一次采购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过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合同续签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本项目采购预算所涵盖的服务期限:2023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
服务期间食堂员工就餐由镇政府提供。
二、项目内容
1.金桥镇机关食堂就餐需求为周一至周五每日供应早餐、午餐,双休日不供应(含国家统一安排的调休假)
其中早餐供应时间:7:30-8:30, 午餐供应时间:11:15-13:00
就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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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 |
午餐 |
工作日 |
150 |
200 |
2.金桥镇社区服务中心食堂就餐需求为周一至周日每日供应早餐、午餐,晚餐
其中早餐供应时间:7:30-8:30; 午餐供应时间:11:15-13:00; 晚餐供应时间:17:30-18:30; 就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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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 |
午餐 |
晚餐 |
工作日 |
120 |
150 |
20 |
双休日 |
50 |
50 |
20 |
法定节假日 |
20 |
20 |
20 |
3.碧云食堂就餐需求为周一至周日每日供应早餐、午餐,晚餐
其中早餐供应时间:7:30-8:30; 午餐供应时间:11:15-13:00; 晚餐供应时间:17:00-18:00; 就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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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 |
午餐 |
晚餐 |
工作日 |
80 |
100 |
30 |
双休日 |
40 |
30 |
30 |
4.金葵路社区食堂服务需求为周一至周五每日供应早餐、午餐,双休日不供应(含国家统一安排的调休假)
其中早餐供应时间:7:30-8:30; 午餐供应时间:11:15-13:00; 就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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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 |
午餐 |
工作日 |
80 |
100 |
1.餐饮服务方应具有统一配送渠道资源。
2.餐饮服务与物业服务相互协调配合。
3.食堂餐饮服务要有相应完善的配套管理规章制度。
4.餐饮服务团队须遵循采购人对岗位设置与调整和临时任务调派。
5.餐饮人员按工号佩证上岗,每月应自查自评,每季度张贴意见听取表,由各部门进行评分。
6.做好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工作。
四、供餐内容需求
(一)金桥镇机关食堂服务:
早餐:每日供应品种不少于15种,提供以中西、干湿结合的各种粥、豆浆、中式点心、面食、酱菜等。
午餐:每日供应品种不少于18种;面点品种不少于2种;提供煲类、砂锅等特色食品,品种不少于1种。
(二)金桥镇社区服务中心食堂服务:
1.早餐:每日供应品种不少于15种,提供以中西、干湿结合的各种粥、豆浆、中式点心、面食、酱菜等。
2.午餐:每日供应品种不少于18种;面点品种不少于2种;提供煲类、砂锅等特色食品,并提供水果或酸奶。
3.晚餐:每日供应品种不少于8种;提供粗粮、水果等。
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供餐品类按就餐人数需求相应减少,由餐饮公司自行安排。
(三)碧云食堂服务:
1.早餐:每日供应品种不少于15种,提供以中西、干湿结合的各种粥、豆浆、中式点心、面食、酱菜等。
2.午餐:每日供应品种不少于18种;面点品种不少于2种;提供煲类、砂锅等特色食品,并提供水果或酸奶。
3.晚餐:每日供应品种不少于8种;提供粗粮、水果等。
(四)金葵路社区食堂服务:
1.早餐:每日供应品种不少于15种,提供以中西、干湿结合的各种粥、豆浆、中式点心、面食、酱菜等。
2.午餐:每日供应品种不少于18种;面点品种不少于2种;提供煲类、砂锅等特色食品,
品种不少于1种。
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供餐品类按就餐人数需求相应减少,由餐饮公司自行安排。
公务用餐:提供公务接待用餐服务。根据餐前菜单供应规格品种数量选定,提供不同规格的公务招待服务,并配备相应的服务人员,服务费用另计。
五、食材采购要求
1.食堂所用食材及原辅料由服务方进行统一采购及配送。
2.食堂的项目经理或厨师长将对每日采购送达的食材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告知采购人,如发现送达食堂的食材原料品相、品质不符合要求的将拒收并向采购部门申请重新配送确保正常供餐。
六、人员配置要求
1.在人员政治素质上,中标人选派人员必须具备“两证”(健康证、身份证),中标人人事部门必须对录用人员身份和背景逐个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合格的基础上,将相关资料交采购人审核,对有不良记录者不得派驻。
2.在服务内容上,金桥镇政府下属4个食堂中标人进驻服务人员由中标人配置。另有4名社工参与食堂服务工作,社工工资由金桥镇社工事务所负责。若在服务期限内,如有社工退休、辞职等离开食堂服务岗位的情况下,则由中标人报采购人同意后招人补充,中标人仅承担社区服务中心食堂、碧云社区食堂的社工岗位补招人员的费用(社区服务中心食堂1名社
工2023年3月退休,按厨师岗位重新招收1人;碧云社区食堂1名社工2023年8月退休,按
厨工岗位重新招收1人,工资按年测算,按实结算),其余社工岗位的补招人员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厨师长可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定期轮换。
4.厨师的工作调动应事先协商经采购人同意,其他人员的调整应及时通报采购人。采购人对派出人员的工作人员认为其不适应在食堂工作的,应书面提出,服务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一周内予以调整。
5.派出人员,必须经一年一次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必须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方更换人员。
6.派出人员应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定期听取用餐人员的意见,定期召开会议,商讨餐厅工作,改进服务质量。按时开饭,做到热菜、热饭、热汤,饭菜新鲜可口。
七、承包方式
依照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和内容,采购人定期向中标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餐饮服务管理费,餐饮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食材采购、水、电、煤等能耗,添置餐具、工具、厨具,厨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及低值易耗品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详情请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