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与技术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要求
(一)目标:
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3年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市监控中心承担全市水、气、土壤和声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任务。通过购买实验室服务形式,解决实验室技术人员缺失的问题,确保市监控中心监测业务工作按时效完成,保障检验检测机构的有效运行,为环境管理提供及时、完整、可靠的科学依据。
(二)要求:
1.供应商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和冀财采[2016]28号文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未有不良记录的;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1-2019);
2.《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 91.2-2022);
3.《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
4.《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 193-2005);
5.《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
6.《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
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
8.《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
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2010);
11.国家和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现行有效的环境监测方法。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按照监测方案、标准规范等技术条件要求完成监测任务,负责现场采样、现场监测、样品运输、样品交接、样品管理、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报告编制、不确定度评定,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期间核查及简单维修,负责自动站每日数据审核、空气自动站和河流水质自动站巡检、参加重点时段24小时常态化值班值守,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核检工作、内部审核、年度计划制定等工作;负责应急监测以及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日常服务管理要求
1.成立服务工作小组,指定相应的负责人、明确联系人及电话;
2.提供7×24小时服务,法定上班期间要求驻场服务,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根据工作需要驻场服务,其他时间服务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备岗备勤,确保随叫随到,随时到场处理突发事件;
3.保证有一支稳定的技术团队,提供15人驻场服务。实验室分析服务专业性强,服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驻场期间无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发生。要求至少有10名以上驻场人员具备环境监测(类)、化学(类)、食品(类)、化工与制药(类)、环境保护(类)、环境科学、生物技术、食品药品检验、药物制剂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技术、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等专业背景和相关工作经历。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生效后3日内成交单位需按要求提供驻场服务。采购项目实施地点:廊坊市生态环境局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成交单位的服务人员需符合我单位在本次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标准要求,需有较好的沟通、学习和理解能力,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等;
2.廊坊市环境监控中心负责每月对服务进行考评,包括人员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对不能胜任服务的人员成交供应商及时调换;
3.服务期限自2023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9日止。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成交单位按照监测方案、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的要求能够较好地完成监测任务,监测报告首次提交合格率大于95%,延误率小于5%。按照工作计划对中心仪器设备进行校准、维护和保养,无漏检和漏保养情况发生。拒绝任何来自外界对监测数据的干预,严禁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对监测数据严格保密,不经允许不得外泄。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5.22万元。
2.付款方式:成交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后,每月月底考核合格后支付当月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