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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医药制造行业清洁生产区域协同审核创新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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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407250001490118 文档页数:86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4-202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医药制造行业清洁生产区域协同审核创新试点项目

采购需求 

一、商务需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服务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指定。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60%;2025年01月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20%;2025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任务目标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20%,整体项目经专家验收组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等额发票。

二、服务需求 

(一)总体要求 

通过专业技术机构对“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71 家医药制造企业开展项目课题研究工作,形成系列创新实践成果。分析“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两地区医药制造行业产排污特征与现状水平,形成“北京城市副中心—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医药制造行业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数据库;创新医药制造行业区域协同清洁生产审核的方法和模式, 创建“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的“四统一”清洁生产协同审核模式,制定区域清洁生产审核协同方案;基于“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 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协同发展,制定医药制造行业清洁生产技术体系与保障体系政策文件,创新区域清洁生产管理服务体系与机制,建立健全强化与提升医药制造行业清洁生产组织资源保障机制、组织治理保障机制、组织激励保障机制和组织支撑保障机制;以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为契机,打通地市级(区域级)环境管理与污染控制“最后一米”,探索实施医药制造行业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建立多部门与组织工作协同机制,提高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进的组织协调效率;将“碳排放”指标纳入医药制造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指标体系,探索区域医药制剂和生产子行业企业纳入碳交易体系,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开展测量、统计分析企业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等相关数据,同步核算碳排放数据,分析企业碳排放的重点环节,提出针对性的降碳措施;通过创新试点项目促进医药制造行业产业产品绿色升级,优化含 VOCs 原辅材料和产品升级,强化多污染物减排, 实现减污降碳节能增效。

通过整体项目实施,总体形成目标如下:

1.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医药制造业污染物排放调查问卷电子及纸质版各 1 份,汇总整理的调查表 1 份。

2.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医药制造业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数据库编制。

3.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医药制造业污染物防治水平评估报告》

4.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医药制造业污染物减排路径评估报告》

5.编制“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医药制造业清洁生产共性问题清单。

6.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医药制造业 71 家医药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分报告。

7.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医药制造行业清洁生产协同审核报告。

8.编制“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医药制造业清洁生产案例库。

9.编制“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医药制造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草案。

10.出台 4 项“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清洁生产审核保障与联动管理制度。

11.编制“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碳核查与碳排放评估报告

12.完成 71 家医药制造企业碳核查报告

13.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医药制造行业碳交易流通规则指导意见

14.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56 家医药制造企业绿色绩效分级评价工作。

15.编制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医药制造企业绿色绩效分级评价工作报告。

16.完成 2 项医药制造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京冀”行业协同清洁生产审核相关标准(团标以上)。

17.出具本项目涉及检测内容的所有检测报告。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1.“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医药制造行业污染物排放水平评估 

开展资料收集:收集、整理、分析医药制造业工艺流程、生产工艺装备、原辅材料(涉 VOCs 物料)、废物产生、收集、处理、排放等相关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国家及各省市医药制造业污染物控制方面政策法规、规范标准;收集、整理、梳理、分析本市医药制造业排污许可、简化、登记、以及执行报告等相关资料; 协助开展对通州区及廊坊市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生物药品 制品制造、中成药生产、中药饮片加工、兽用药品制造、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 造、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等 8 个医药制造子行业代表企业现场调研;协助开展代表医药企业、行业协会、相关专家咨询、座谈。

开展调查统计:根据项目评估需要,分 8 个子行业起草编制《“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医药制造业污染物排放调查表》及填报说明,调查内容应包括企业涉污染物,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物料贮存、使用、排放、处理等全流程;协助采购方发放、收集调查表,在调查期间对企业进行填报问题答疑;对全部企业调查表内容予以电话或现场核实校对,其中应对排污许可重点企业全部进行现场核实。可与检测同步进行。完成行业生产工艺全过程诊断,梳理行业关键共性问题,形成问题排查清单。

开展现场检测:选择典型企业开展检测,实际测试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具体要求见(三、本项目涉及的检测内容及要求)。

开展研究分析:组织对调查表内容进行汇总、整理、统计、分析,从原辅材料、工艺设备、废气产生、排放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组织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整 理、统计分析,从有组织排放水平、无组织排放水平、收集效果、处理效果等方 面进行分析研究;从原辅材料、工艺技术设备、废气的产生、收集、处理、排放

等方面评价每家企业的污染防治水平,包括物料、废气产生、收集、处理等方面的存在问题、减排潜力及改进措施。

2.“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医药制造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 

基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医药制造行业整体开展审核工作。打破传统审核程序,精简京冀区域清洁生产协同审核推进程序,创新医药制造行业区域协同 清洁生产审核的方法和模式,创建“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 的“四统一”清洁生产协同审核模式和区域清洁生产审核协同方法,完成示范区 医药制造行业清洁生产整体审核和 71 家医药制造企业的审核工作。并总结经验, 形成普适性、可复制、易推广的经验模式。

开展预审核摸清行业共性问题:针对“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71 家医药制造企业开展预审核工作,通过资料调研、现场调研、专家咨询方式开展预审核。开展行业审核的培训工作,扫清企业职工的认知障碍和提升审核 技能;针对企业技术人员遇到的问题,召开交流活动,进行技术答疑,解决交流 方案实施文件等各方面信息管理问题;开展预审核,从原辅材料、工艺技术设备、废气的产生、收集、处理、排放等方面评价每家企业的污染防治水平,包括物料、废气产生、收集、处理等方面的分析存在问题、进行现场检测,检测指标包含废 气,废水等各类污染物,明确行业清洁生产存在的问题;分析物料、能源、资源 消耗情况,产排污情况;确定评价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现状;确定审核重点和目标 全面梳理企业现状,总结企业的个性问题和行业的共性问题。

开展审核形成提出和形成方案:在预审核的基础上,针对“北京城市副中心

(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71 家医药制造企业开展方案产生工作。深入开展审核工作,建立物料和污染因子平衡明确问题的产生原因;基于行业问题设立行业清 洁生产目标,提出清洁生产方案。该部分工作全面覆盖两地区医药制造行业整体; 结合十四五医药制造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本次审核,提出“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 区)—河北省廊坊市”区域协同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方案,进行方案的分类汇总、分 析与筛选和实施清洁生产方案拟实施效果评估。

建立区域协同清洁生产审核的方法和模式,完成医药制造行业整体审核:针对“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医药制造行业开展整体审核。创建“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的“四统一”清洁生产协同审核模式和区域清洁生产审核协同方法,打破传统审核程序,精简“京冀”区域清洁生产协同审核推进程序,形成可复制的技术体系。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医药制造行业协同审核。

3.清洁生产审核保障与联动管理制度建立 

基于行业整体审核工作,探索清洁生产制度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衔接的机制和路径,以创新清洁生产管理服务制度,有效发挥清洁生产的作用。建立跨区域 工作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强化清洁生产组织保障机制。整合多种资金与政策补贴 形式,探索激励措施,对清洁生产审核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完善补贴机制。探索分级分类审核管理模式,升级企业绩效评价。建立“协同审核+项目合作+政 策支持”清洁生产区域协同审核管理机制,加强多组织协调与联动,建立多部门 工作协调机制。

构建与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清洁生产审核协同管理架构:立足跨区域、分属地管理现状,以建立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清洁生产审核系统管理框架为主线,协调区域属地各部门、科室、企业,从管理体系构架上建立协同管理架构、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构建跨区域多属地管理区域协同审核的程序:立足跨区域、分属地管理现状,以建立跨区域多属地管理域协同审核的程序为主线,协调区域属地各部门、科室、企业,从协同审核的程序建立协同标准规程、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

构建跨区域多属地管理区域协同审核保障机制:以建立跨区域多属地管理区域协同审核保障机制为主线,协调区域属地各部门、科室、企业,从协同审核的程序建立协同标准规程、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探索清洁生产保障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其他环境管理制度衔接的机制和路径,以创新清洁生产管理服务制度,有效发挥清洁生产在促进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治理、提升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管效能方面的作用,建立制度实现与节能审查、节能监察、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等管理制度的有效衔接。

4.医药制造行业示范区碳核查与碳排放评估 

“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深入两地区 71 家企业开展碳排放核查与计量,完成 71 家企业的碳核查工作。运用碳计量方法学对医药制造行业进行碳汇计算与评估工作,深入分析两地医药制造行业碳排放情况、明确碳排放特征、评估碳排放的区域贡献,辨别行业碳排放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基于区域协同的医药制造行业整体的碳配额发放与医药行业内部碳流通交易的规则。

碳核查:针对“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71 家医药制造企业开展碳核查,确定企业盘查边界,细化碳排放评价指标,建立碳排放统计核查体 系。通过分析行业全生命周期阶段,梳理碳排放评价指标构成因子。将评价尺度 细化到每个可统计的最小单元,即在每个阶段产生的碳排放。收集能源消耗数据、生产数据、运输数据等,确定企业在生产、运输过程中产生直接和间接碳排放。 根据相关标准和指南,选择合适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依次确定各单元碳排放因子 计算公式和参数说明。对数据来源与采集作出要求,形成碳排放因子计算方法体 系,据此进行碳排放计算,确定碳排放总量和区域、行业贡献;针对核查结果撰 写 71 家企业分报告,分析排放清单,碳资产与碳配额,制定减排措施和计划。

碳汇算与评估工作:针对“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71 家医药制造企业核算企业温室气体核算、碳资产价值,碳汇算与评估工作。并提供碳配额数据测算与分析。根据相关标准和指南,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运用碳计量方法学对医药制造行业的进行碳汇计算与评估工作。

建立基于区域协同的医药制造行业整体的碳配额发放与医药行业内部碳流通

交易的规则:在碳核查和碳汇算与评估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标准研究制定基于区域协同的医药制造行业整体的碳配额发放与医药行业内部碳流通交易的规则。创建对地方碳排放配额分配、碳排放报告与核查的监督管理制度基于行业内部建立碳交易市场的流通机制,区域内重点排放单位分配规定年度的碳排放配额,推进行业内的碳流通。

碳核查与碳排放评估报告报告撰写工作:基于碳核查、碳汇算与评估等相关工作编制“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碳核查与碳排放评估报告。报告需分析两地医药制造行业碳排放情况、明确碳排放特征、评估碳排放的区域贡献,辨别行业碳排放存在的问题、综合提出区域碳减排的方案。

5.开展医药行业绿色绩效分级工作 

根据《北京市企业和项目绿色绩效评价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完成北京 城市副中心(通州区)56 家医药制造企业的绿色绩效分级工作。结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进行全面绿色转型近期与远期目标任务,制定评价 体系和实施细节,完成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医药制造行业绿色绩效分级工作, 并建立绿色绩效差别奖惩机制、差异管控机制,建立统一的企业准入和绿色信贷 政策。

绿色绩效分级调研与数据收集工作: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北京市企业和项目绿色绩效评价指南(试行)》(京环发〔2023〕11 号)制造业(C)企业绿色绩效评价总则,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医药制造企业摸底调研,集中从建筑节能、能效标识设备、建筑节水、清洁原辅料、绿色装备和工艺、污染物治理技术、大气污染物排放、水污染物排放、危险废物处置、噪声防治、自行检测和自动监控、运输车辆和通勤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低碳工作机制、碳排放强度、碳市场履约、使用零碳或者低碳的能源或者技术、能源管理体系、能耗双控、低碳节能改造、绿色建筑、清洁生产、环境信息披露等 24 个二级维度收集基础数据,收集基础数据,立足“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实际情况,明确绿色绩效评价体系要宏、中、微观层次,全面绿色转型近期与远期目标任务和评价重点。

填报培训和填报数据实地核查的工作:细化分解总则和细则填报指标项,集中从建筑节能、能效标识设备、建筑节水、清洁原辅料、绿色装备和工艺、污染物治理技术、大气污染物排放、水污染物排放、危险废物处置、噪声防治、自行检测和自动监控、运输车辆和通勤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低碳工作机制、碳排放强度、碳市场履约、使用零碳或者低碳的能源或者技术、能源管理体系、能耗双控、低碳节能改造、绿色建筑、清洁生产、环境信息披露等 24 个二级维度建立详细的数据核算规则和说明,精简企业填报工作量,方便企业填报,并开展系列填报培训和解读。针对企业填报数据深入企业进行数据核实,针对收集数据进行核实校验。

绿色绩效评价工作:基于填报的数据进行评估计算,开展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56 家医药制造行业分级工作。基于排污许可证、清洁生产审核、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绿色工厂创建、能效领跑者、低碳领跑者、污染物检测报告等资料, 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评价。支撑依照制造业绿色绩效指标体系的构建工作,完成 56 家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医药制造企业绿色绩效分级评价。

6.编撰 2 个北京城市副中心或河北省廊坊市团体以上标准 

编制完成医药制造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京冀行业协同清洁生产审核相关标准 2 项。实现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统一区域清洁审核协同审核的目标,程序、评估、验收等工作,全面引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区域协同。

根据标准制定的流程,开展相关工作。完成 2 项标准的预阶段、立项阶段、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批准阶段等全部工作内容。针对医药制造行业 8 个子行业的产排污特征,进行清洁生产关键指标体系的测算分析工作,基于清洁生产的指标体系进行权重分配,完成医药制造行业清洁生产审核相关标准的起草;全面总结医药制造行业废水、废气和固废的处理处理技术,深入分析其技术原理、优缺点和适应范围,撰写京冀行业协同清洁生产审核相关标准。针对起草的 2 项标准开展意见征求,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往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经过收集、整理回函意见,提出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完成标准送审稿。

(三)本项目涉及的检测内容及要求 

投标人具备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检测能力中包含以下检测项:废水的检测因子:包括

BOD、COD、SS、氨氮、总磷、总氮、TOC、急性毒性;有组织废气检测因子: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废气检测因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具体检测样品数量见附件 1。

检测服务工作要求(包括质控)

检测项目所涉及方法依据须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实验室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检测活动,能够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   

样品的采集、现场测定与处置、保存、运输、样品分析等应符合相关检测方法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对于数据不符合实际和逻辑的项目要加急检测,并保留复核复检记录;若检测数据有超标情况,应在电子档数据中加以标注并提示。   

应按检测任务要求及时准确的反馈检测结果、交付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复印件等相关技术资料。对该文件中的检测任务独立排序,单独建立档案备查。如有应急检测等事宜,需积极配合相应工作。   

需提供详细的分析测定工作方案与实施计划,提供检测项目所使用的检测方法及对应使用的仪器清单,使用的仪器需提供仪器检定证书及照片。   

不得与被检测企业单位有经济上的任何往来,徇私舞弊,数据造假等现象。

附件 1:  

废水检测

对 71 家医药制造企业开展废水、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的连续检测。废水检测因子:BOD、COD、SS、氨氮、总磷、总氮、TOC、急性毒性,每家企业 1 个排口,每半月检测 1次,连续检测 3 个月,每家检测共 6 次,71 家合计检测 426

次。 

 

有组织废气检测

有组织废气检测因子: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每家企业平均 1个排气筒,每半月检测 1 次,连续检测 3 个月,每家检测共6 次,合计 6 个样品,71 家合计检测 426 个样品。 

 

无组织废气检测

无组织废气检测因子:非甲烷总烃,厂界设置 4 个点位,其中上风向设置参照点 1 个,下风向设置检测点 3 个,每半月检测 1 次,连续检测 3 个月,每家检测共 6 次,合计 24 个样品,71 家合计检测 1704 个样品。 

 (四)人员要求 

1.项目团队人员实际工作人数不少于 74 人,其中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不少于38 人(其中正高级职称者不少于 8 人),包括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

2.项目负责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有医药制造业生产工艺、污染防治以及清洁生产审核相关经验。

3.项目团队中需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清洁生产、制药工程等相关专业成员。项目团队人员应对医药制造业生产工艺、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具有一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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