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目标,推动东部城区功能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编制环白塔机场生态宜居区总体策划、单元(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合同包1(环白塔机场生态宜居区总体策划、单元(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提交初步方案时间: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设计成果交付时间:市规委会通过后一个月内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部 |
投标有效期 |
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20%,合同签订后支付 2期:支付比例40%,市规委会论证通过后提交完整的成果文件后支付 3期:支付比例35%,政府批复后提交成果文件后支付 4期:支付比例5%,批复后一年内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初稿验收:市规委会论证通过 2期:终稿验收:取得政府批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付款要求:采购人每次向中标人付款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对应金额的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中标人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迟延交付合同价款并不构成违约。因财政支付手续办理拖延时,采购人可以协调其尽快支付,但不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或其他违约责任,成果交付期限亦不予顺延。 售后服务要求:批复后一年内,中标人有义务配合该项目方案实施,并为此提供便利条件 合同要求:合同模板参照公告附件中的合同模板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 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招标技术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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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环白塔机场生态宜居区总体策划、单元(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项目 |
项 |
1.00 |
9,585,000.00 |
9,585,0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环白塔机场生态宜居区总体策划、单元(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项目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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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自治区提出的“提升首府功能、优化发展环境、率先实现高质量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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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为要求,以市十三次党代会“争创三个城市、打造四个区域中心、推动融入四大经济圈、建设五宜城市、培育六大产业集群”为目标,按照呼和浩特市今后五年全面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打造“美丽青城、草原都市”亮丽风景线,围绕白塔机场打造生态宜居区的工作安排,环白塔机场片区总体策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围绕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化整体结构、改善城市环境的总体要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的原则,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明确该地区在城市中的定位和职能,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完善和强化城市功能,完善其土地利用功能结构与交通组织,建立该区域与城市的有机联系,延续呼和浩特市历史文脉并传承城市文明、塑造城市形象特色、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与品质,打造充满时代气息、地域人文精神、功能齐备、环境宜人的现代首府城市。 二、规划目标 具体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 该区域的职能和定位以上位规划为依据,大力提升环白塔片区的综合立体开发,完善其配套服务功能的对接和延伸; 2. 处理好区域交通与城市交通和对外交通的联系; 3. 合理利用河道景观,强化东河、哈拉更沟、东部文化绿廊的生态和文化引领作用,打造城市景观亮点; 4. 注重公共空间的营造和人性化尺度的塑造,打造高质量建设和精细化治理的“美丽青城”示范区; 5. 促进东部城区的开发建设,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6. 加强城市建设的管控。 三、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北到京包铁路线、机场高速,西至科尔沁快速路,东到开发边界,南到三环,规划面积约28平方公里。 四、规划设计依据 (一)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 4.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2017年)(住建部) 5. 《城市设计导则》(2017年) 6. 《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 7. 《呼和浩特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 8.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设计编制、管理指导意见》(2015年) 9.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设计导则》(2016年) 10. 国家和地方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等 11. 《内蒙古自治区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12. 《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 (二)指导文件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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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 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5. 《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 6.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 7. 《呼和浩特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 8. 《呼和浩特市第十六届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 (三)现行规划 1. 《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 2. 《呼和浩特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 各区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五、总体目标 总体策划结合区域及城市解读,把握项目发展机遇与破题着力点。以前瞻性、科学性、引领性视角,构建符合项目发展要求和区域特色的总体发展目标、产业与功能体系,同时通过项目实施策略、经济效益平衡等保障项目从策划、规划到开发、运营的可落地实施。 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正在编制的呼和浩特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要求,强化东河、哈拉更沟、东部文化绿廊的生态和文化引领作用,凸显城市地理地貌特征,重点研究该片区生态优势、区域交通环境、地铁站周边上盖物业、比较集中的文化设施等,通过对片区内现状建设条件、景观环境特征、居住社区环境及交通状况等的评估,找出问题,提出对策,补短板、优化功能环境,确定区域整体景观风貌,城市开敞空间系统、重要廊道和节点、天际轮廓线的空间秩序控制和引导要点,提出城市用地以及城市空间形态优化控制指导要求,引导城市建设向着精细化、活力高效的方向发展。 六、规划设计要求 (一)总体策划要求 1. 区域及城市解读 依托已有的政策与城市格局,结合国际、国内、本区域的发展趋势,梳理区域发展的机遇与挑战,明确项目的核心问题与破题之道。 2. 国内外案例研究 结合机场改造、城市更新等多维度筛选国内外标杆案例,通过经验借鉴,进一步明确项目在城市形象打造、产业导入、开发模式等方面的着力点和发展策略。 3. 产业体系定位建议 站位区域大格局视角,研判京津冀一体化、高铁、口岸经济等发展背景下的产业机遇,结合城市及片区产业现状与问题,给出产业发展体系建议。 4. 项目发展总体定位 从不同层次区域发展要求,综合产业发展、城市配套、形象打造等不同角度的发展诉求,研究论证片区的发展定位。 5. 产业功能布局与规模建议 结合项目资源与用地条件,提出产业功能板块空间布局建议,包括各产业功能用地规模及核心载体规模等。 6. 项目实施策略建议 围绕项目总体发展目标,给出产业实施策略建议,包括产业招商策略、产业配套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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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人才服务建议等。同时给出项目开发实施建议,包括开发分期、开发模式等。 7.经济效益测算 给出项目近远期财务效益分析、社会经济分析等 (二)单元(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1.单元(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 (1) 规划目标及用地规划 分析基地与周边城市主要功能区块的关系,研究规划地区的功能构成、土地使用和交通环境,发掘区域发展优势,明确核心功能及发展目标,布局片区内各类功能用地。 (2) 总体空间布局 明确基地与周边区域环境、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的关系,以总体策划为基础,以城市设计专题为验证,进行建设开发强度和容量空间分配方案布局。 (3) 开放空间系统和慢行网络 利用好区域内的河、岸、绿地等生态景观资源,营造优美、安全、舒适、共享的城市开放空间网络,并合理布局广场、街道、公园绿地、停车场等重要开放空间,构建城市慢行网络系统,营造亲近自然的绿色出行模式。 (4) 城市景观风貌系统 落实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引导要求,充分利用规划区自然、人文等景观资源,以视觉景观分析为基础,结合人的活动特征,构建空间景观体系,打造区域景观风貌。 (5) 城市建筑风貌系统 加强对建筑物与构筑物的风貌管控,以协调统一和地域特色两大要求为原则,营建融入周边环境、融合本土特色、提升城市活力的高品质建筑环境。 (6) 公共服务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 考虑该片区在城市中的功能定位及满足居民使用的要求,合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并落实到街区层面进行管控。 (7) 道路交通组织 分析区域交通环境,完善区域交通功能,优化落实规划路网,明确各地块内外交通组织。对重点节点进行交通组织设计。 (8) 综合防灾 严格按照城市蓝线要求进行设计,符合城市防洪标准,考虑地震断裂带的防灾要求。同时考虑人防建设要求。 (9) 地下空间开发 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及重要核心地段,考虑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周边地块的地下空间要相互连通并形成体系,引入阳光和绿色,使地上地下空间融为一体。 (10) 开发策略 明确近远期发展,提出开发策略,并对开发周期、开发模式等提出具体开发建议。 2.城市设计专题 聚焦空间整体形态,明确土地使用、交通、住房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要求,开展城市设计方案研究,支撑控规编制。 (1)公共空间设计及引导 明确空间结构,对公共空间进行分类梳理和环境设计;就城市街道、步行空间、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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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广场提出具体的设计引导。 (2) 立体空间设计及引导 配合轨道交通建设,考虑地上、地下空间—轨道交通出入口、地下商场、地下停车等的立体规划,强调立体空间模块之间的便捷通达和丰富有序。 (3) 建筑风貌设计及引导 落实整体层面城市设计的理念与空间结构,打造协调统一而又特色鲜明的城市风貌。明确重点节点及地段的街坊空间、建筑群体空间布局方式和建筑高度,针对整体风貌、保留建筑、新建建筑提出不同的设计策略,针对不同风貌管控要素提出具体设计引导。 (4) 城市眺望系统设计及引导 选取主要出入通道、大型开敞空间和地标建筑高点作为最佳眺望视点,强调视点的可达性和公共开放性。以视点为顶点,建立视线通达的城市景观视廊。 (5) 地下空间规划及引导 加强重点区域地下空间整体性规划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明确其功能和空间设计导向,引导公共设施适当地下化,保证地面空间环境品质,优化地下空间景观环境,实现城市空间一体化发展。 七、设计深度 总体策划涵盖城市解读、案例研究、总体定位、产业定位、功能布局与规模建议、实施策略、经济效益测算等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达到单元(街区)层面控规深度,包含相应控规深度的城市设计,需综合考虑现状条件,从空间形态设计、功能业态配置、土地利用、建筑风貌等角度全面考量,塑造城市特色形象。提出规划方案,方案应具有经济、生态、社会层面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合规性。 八、设计成果 总体策划、单元(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应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总体策划成果为《呼和浩特东部城区总体策划》报告,成果提交方式为电子文件(PPT、DOC或PDF格式)。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为《环白塔机场生态宜居区单元(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成果由文本、图件、说明书三部分,其中文本包含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和城市设计专题相关内容,其中图件包含图纸、单元(街区)图则和城市设计效果图三部分组成相应的电子文件。 1.文本说明主要内容包括: (1) 现状分析 (2) 功能分析 (3) 空间布局 (4) 用地结构 (5) 土地利用及指标体系 (6) 城市开放空间和慢行网络 (7) 景观风貌系统 (8) 城市设计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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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建筑风貌与界面控制 (10) 道路交通组织 (11) 开发策略 (12) 实施保障 2.图件主要图纸及效果图包括: (1) 空间格局示意图 (2) 位置与区位分析图 (3) 空间结构规划图 (4) 组团街区划分示意图 (5) 用地现状图 (6) 用地功能规划图 (7) 空间管控规划图 (8) 绿色空间系统规划图 (9) 道路网系统规划图 (10) 交通场站布局规划图 (11) 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图 (12) 教育设施布局规划图 (13) 医疗设施布局规划图 (14) 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图 (15) 文化设施布局规划图 (16) 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图 (17) 物流设施布局规划图 (18) 消防设施布局规划图 (19) 地下空间布局规划图 (20) 河湖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控制线规划图 (21) 单元(街区)公共服务、交通市政与城市安全设施配置图 (22) 单元(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23) 单元(街区)城市设计导则 (24)环卫设施布局规划图 3.城市设计专题主要内容包括: (1) 目标定位 (2) 城市设计管控要素 (3) 城市设计总平面图 (4) 整体鸟瞰效果图 (5) 公共空间设计指引 (6) 立体空间设计指引 (7) 城市风貌管控 (8) 建筑风貌及建筑高度管控 (9) 眺望及标识系统管控 (10) 地下空间设计管控 (11) 城市重要节点、界面效果图及管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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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三维模型及动画展示 4. 成果要求 规划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呼和浩特市规划编制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试行)》、《呼和浩特市规划编制成果空间要素编码规范》及国家相应的数据库标准格式(FHP(图形文件)+MDP(文字文件)),设计说明书、图纸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标准,同类图纸规格应统一,所有设计成果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 设计单位应提供文字说明书及图集20套,规格为A3及以上;制作多媒体视频文件。提供规划成果电子版光盘5套(说明书为DOC格式,图纸为JPG及PSD格式,平面图文件必须提供未经过放缩的CAD图,GIS等矢量数据,多媒体视频为AVI等格式,以及成果汇总的PDF格式。效果图模型文件应采用中国通用的应用软件制作。所有文件均须为可编辑形式,且须保证足够打印A0图纸的分辨率。)。 5. 内容要求 成果内容应符合设计任务书规定的深度要求,文字应规范、准确、简洁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图纸内容必须全面完整。 6. 其他 设计单位可以根据表述需要附送上述设计成果以外的说明设计方案的其它资料。九、送审与审查规定 (一)审查分初审、中审、论证和审核。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规划方案介绍。 (二)规划审核后,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并制定正式规划成果,并按规划时限报送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 (三)提交的正式成果必须加注设计单位名称、规划资质、设计人员名单(须本人亲笔签字)、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和规划设计出图专用章,成果首页为政府批复文件(若有)。 十、附则 (一)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以及成果评审(如专家评审费用、住宿费,交通费)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概不退还,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三)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四)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中有规定外,投标书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投标币种:投标中涉及货币,以元为单位,合同实施时以人民币支付。 (六)踏勘现场: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或与招标人联系自行勘察,以获取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本项目的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考察的责任和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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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版权及法律问题 1.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助设计单位搜集基础资料及现场外业调查,负责设计单位相关规划设计的协调工作。 2. 规划署名权归设计单位所有,版权归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所有,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有权在规划审定后展示规划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规划方案。 3. 规划方案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设计成果。 4. 如对本任务书有疑问,可在接到本任务书后致电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将做出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 5. 未取得有关批准文件之前,不得携带地形图出境,只能在中国大陆境内进行规划设计工作。 6. 设计单位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有权对设计单位终止合同: (1) 提交成果不符合本任务书规定的。 (2) 提交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 未经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同意,逾期上报规划设计成果的。 7.本任务书解释权归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所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