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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店镇“包装印刷”特色小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实用性村庄规划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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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040000501890 发布时间:2023-05-04 文档页数:70页 所需下载券:10
翟店镇“包装印刷”特色小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实用性村庄规划设计费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实施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五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最后一级,是对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落实,是对乡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作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是编   制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也是优化农村生产与生活空间,反映村民美好生活愿景,实现绿色和高质量发展的蓝图;更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   组织振兴,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根据山西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3 号)、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022.9.30)等文件精神,明确了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是各县区需要编制的任务之一,要以组织保障、技术保障、经费保障为基础,   做好各项重点工作。2022 年我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推进省委省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山西省特色小镇、省级重点专业镇、乡村 e 镇涉及的乡镇,重点启动编制工作;其他乡镇由各市县(市、区)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有序制定编制计划并开展编制。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 号) 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0]41 号)等文件精神,明确要科学把握村庄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切实对接好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和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要求,分类施策,加强与建设用地布局、产业发展、水利、林业等规划   的衔接,整合相关政策和资源,有序推进村庄规划。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实现应编尽编。

二、服务范围

翟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翟店镇镇域范围,总面积 56 平方公里;

翟店镇实用性村庄规划:南梁村、太郝村、太宁村、小宁村、宁西村村域范围。

 三、服务标准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山西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山西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以及其他关于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服务内容

1、完成翟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

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关于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相关规范标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数据,叠加同精度遥感影像、地形图、地籍调查数据,形成规划基期底图,统一采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和 1985 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细化落实“三线”,明确指标要求;优化空间结构,做好村庄指引;划分用途分区,明确管控措施;   划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明确强制性内容;明确重点任务,做好规划安排;完善规划数据, 构建监督系统。

2、翟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

按照自然资源部、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工作要求和数据库标  准,建设规划数据库。

3、翟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要规划内容

在现状分析、“双评价”和风险评估成果、规划实施评估等的基础上,立足乡镇实际明确乡镇的发展定位及各项目标指标;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提出的区域协同发展要求,加强与周边县及乡镇协同发展研究;构建绿色、集约高效、全域统筹、城乡融合、安全韧性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落实三条控制线,并在乡镇空间规划编制中细化规划分区;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深化细化各类自然资源要素的管控边界、保护范围,提出管控措施;构建乡镇村等级结构、职能分工、居民点布局结构;依据产业指导,做到空间落实;因地制宜提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生产布局规划方案;明确乡镇历史文化保护及景观风貌管控的保护利用原则及管控要求;提出乡镇域综合交通、公共服务设施、住房保障、基础设施、安全韧性与综合防灾、城乡品质等支撑体系的布局原则和标准,并明确乡镇政府驻地各类设施的空间布局;落实上级规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系统修复的目标、重点区域、任务工程及相关内容;   确定乡镇政府驻地的用地布局、生活圈构建、空间形态与风貌管控、历史文化保护、住房建设、道路交通、公用设施、综合防灾、五线管控等内容;研究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   展趋势,结合县级总规确定的村庄分类,细化分解各类控制指标下达到村,对下位村庄规划   的编制提供规划传导。

4、完成南梁村、太郝村、太宁村、小宁村、宁西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

坚持保护优先,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以村民为中心, 切实尊重村民意愿,强化公众参与,充分反映村民诉求;坚持遵循发展规律,紧密联系实际;   坚持有序推进、务实规划;坚持按需规划、勤俭节约编制规划。

5、完成南梁村、太郝村、太宁村、小宁村、宁西村实用性村庄规划数据库建设

对接上一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按照统一的图层和数据标准,形成村庄规划数据库,  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一管控。规划数据库包括栅格数据和矢量数据、规划文档、规划表格、元数据等,其内容与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附件一致。

6、南梁村、太郝村、太宁村、小宁村、宁西村实用性村庄规划主要规划内容

①现状综合分析:掌握村庄地理区位、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土地利用、历史文化等现状基本情况,总结现状特征,梳理识别村庄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②明确村庄发展目标: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综合考虑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社会经济以及村民发展实际诉求等情况,合理明确村庄发展定位,围绕乡村振兴和建设宜居宜   业和美乡村的总目标,提出近、远期发展目标策略,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

③统筹生态保护修复: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统筹安排林草、湿地、河湖等生态空间,优化乡村水系、林网、绿道等生态格局。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整治,包括历史   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国土绿化工程、水土流失治理、退化湿地恢复等。

④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耕地保护目标,守好耕地红线。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推动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   加强农用地综合整治,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低效耕地整治、残次林地和低效园地整治等。

⑤统筹农村居民点布局。划定村庄建设边界,实行居民点分类管控,优化居民点布局,   优先保障村庄住宅、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宅基地规模,划定宅基地建设范围,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

⑥统筹产业发展空间。明确村庄产业体系,优化村庄产业用地布局,合理保障乡村振兴和文旅、商业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并明确产业用地用途、强度等要求,鼓励产业空间复合高效利用。

⑦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以乡村生活圈理念为指导,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和建设要求,明确村庄公共管理、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设施的布局、规模、强度、风貌等。以安全、经济、方便群众使用为原则,提出村庄基础设施的选址、   规模等要求。

⑧统筹历史文化保护与特色风貌。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并明确空间管控和用途管制要求;强化村庄格局肌理、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要素的保   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提出整体保护措施,应保尽保。加强各类建设的风貌规划和引导,保   护好村庄的特色风貌。

⑨统筹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分析村域内地质灾害、洪涝等隐患,划定灾害影响范围和安全防护范围,提出综合防灾减灾的目标以及预防和应对各类灾害危害的措施。

⑩明确规划近期实施项目。研究提出近期急需推进的生态修复、土地整治、人居环境提升、产业发展、公共和基础设施配套、历史文化保护等项目,制定近期建设项目库,明确   资金规模及筹措方式、建设主体和方式等。

五、成果交付内容

1、翟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

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说明、规划数据库等,各类成果要相互校核,确保图数表一致。成果提交形式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件,电子文件采用通用的文件存储格式,规划文   本采用 pdf 格式,图纸采用 jpg 格式(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矢量数据采用 gdb 格式。

2、南梁村、太郝村、太宁村、小宁村、宁西村实用性村庄规划

村庄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规划附件、数据库五部分组成。规划成果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规划成果的表达应清晰、规范,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有关的技术   标准和规范。

六、验收程序

1、翟店镇国土空间规划

规划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对规划草案进行不少于 30 日的公示,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县级人民政府同意上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运城市人民政府审批。规划自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由编制主体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告,并将经批准的规划成果逐级汇交至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2、南梁村、太郝村、太宁村、小宁村、宁西村实用性村庄规划

组织村民充分发表意见,参与集体决策,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论证通过并修改完善后  的规划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在村内公示 30 日。公示完成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规划批准之日 20 个工作日内,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公告,加强村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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