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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至2025年平阳县海西镇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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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305080000508773 发布时间:2023-05-08 文档页数:77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3年至2025年平阳县海西镇建城区道路清扫保洁项目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清扫保洁范围

海西镇道路保洁范围(供应商自行实地勘察,实际数量若有调整,投标总价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报价风险。

1、道路保洁范围

序号

道路名称

起——止

长度

(m)

路面宽度

(m)

道路面积(m2)

一级道路

1

海滨东路

车站至公园南路

386

13.5

5211

2

海滨中路

公园南路至聚乐路

145

14.5

2102.5

3

海滨西路

聚乐路至中学前路

585

15

8775

4

公园南路

海滨中路至城新路

300

16.5

4950

5

公园北路

海滨中路至杨北老人亭

268

14

3752

6

横杨路

杨北老人亭至平海大道

562

24

13488

7

聚乐路

城新路至河边

160

8

960

8

古楼路

城新路至平宋西路

220

12

2460

9

平宋西路

聚乐路至新界

1260

21

26460

10

中学前路

菜场后停车场至桥头

200

12

2400

二级道路

1

学前西路1

聚乐路至公园北路

230

8

1840

2

平宋中路

聚乐路至公园南路

150

12.5

1875

3

幼儿园前路

公园南路至大众南路

112

12

1344

4

河边东路

城新路至宋阁路

576

3

1728

5

河边西路

城新路至宋阁路

460

3

1380

6

大众南路

海滨东路至环城路

305

11

3355

7

建新路

城新路至海滨中路

312

9

2808

8

新城路

聚乐路至建新路

110

25

2750

9

大众中路

聚乐路至公园南路

145

10

1450

10

大众南路1

公园南路至大众南路

96

7

672

11

城新路

大众南路至古楼路

438

8

3404

12

新建路

菜场口至河边西路

160

14

2240

13

菜场路

河边西路至聚乐路

62

12

744

14

建设路

中学前路至河边西路

290

12

3480

三级道路(背街小巷)

1

车站前小路

海滨东路(南边)

38

12.5

475

2

杨北公园

车站对面河边

75

24

1800

3

(1)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南边)

37

5

185

4

(2)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南边)

65

7

455

5

(3)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南边)

65

4

260

6

(4)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南边)

20

8

160

7

(5)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南边)

20

8

160

8

(6)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133号至天主教堂后门

90

5

400

9

(7)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南边)

22

8

176

10

(8)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南边)

21

9

189

11

(9)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南边)

13

5

65

12

(10)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南边)

46

8

368

13

(11)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南边)

46

6

276

14

(12)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南边)

13

3

39

15

河边走道1

海滨东路至公园北路

528

4

2112

16

河边走道2

公园北路以西

100

6

600

17

市场路

海滨东路至公园北路

336

4

1344

18

大众北路

海滨东路至北门花苑

118

9

1062

19

学前南路

大众北路至公园北路

120

19

2280

20

(13)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北边)

13

5

65

21

(14)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北边)

60

11

660

22

(15)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北边)

25

5

125

23

(16)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北边)

80

11

880

24

(17)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北边)

18

5

90

25

(18)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北边)

36

10

360

26

(19)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北边)

19

8

152

27

(20)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北边)

25

5

125

28

(21)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北边)

134

10

1340

29

(22)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北边)

106

5

530

30

停车场

教堂前

28

10

280

31

(23)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北边)

50

12

600

32

(24)杨北小巷

海滨东路(北边)

28

8

168

33

(25)杨家小巷

海滨东路(北边)

63

4

252

34

(26)杨家小巷

海滨东路(北边)

18

4

72

35

小广场

市场路边

100

10

1000

36

(27)杨家小巷

海滨东路(北边)

100

4

600

37

(28)杨家小巷

海滨东路(北边)

18

4

72

38

(29)杨家小巷

公园北路(东边)

18

6

108

39

(30)杨家小巷

公园北路(东边)

8

2

16

40

(31)杨家小巷

公园北路(东边)

28

3

84

41

(32)杨家小巷

公园北路(东边)

20

3.5

70

42

(33)杨家小巷

公园北路(东边)

26

10

260

43

(34)杨家小巷

公园北路(东边)

30

6.5

195

44

北门花苑边小巷

学前东路到河边

122

3

366

45

北门巷

公园北路(东边)

18

10

180

46

大众北路1

公园北路(东边)

105

9

945

47

大众北路2

公园北路(东边)

36

6

216

48

大众北路3

公园北路(东边)

10

5

50

49

杨家小广场

河边

18

10

180

50

(35)下陈小巷

公园南路与大众南路中间

40

8

320

51

(36)下陈小巷

公园南路与大众南路中间

15

5

75

52

(37)下陈小巷

公园南路与大众南路中间

36

27

972

53

(38)下陈小巷

公园南路与大众南路中间

50

3.5

175

54

(39)下陈小巷

公园南路与大众南路中间

28

7

196

55

下陈小广场

大众南路东侧

45

40

1800

56

(40)下陈小巷

公园南路与大众南路中间

100

6

600

57

(41)下陈小巷

公园南路与大众南路中间

48

10

480

58

(42)下陈小巷

公园南路与大众南路中间

48

10

480

59

(43)下陈小巷

公园南路与大众南路中间

72

10

720

60

(44)下陈小巷

公园南路与大众南路中间

28

8

224

61

(45)下陈小巷

公园南路与大众南路中间

48

6

288

62

(46)下陈小巷

公园南路与大众南路中间

24

7

168

63

(47)下陈小巷

公园南路与大众南路中间

24

3.5

84

64

公园南路后巷

聚乐路与公园南路中间

246

3.5

861

65

城新路后巷

聚乐路与公园南路中间

80

8

640

66

(48)下陈小巷

公园南路至建新路

35

10

350

67

(49)下陈小巷

陈氏宗祠前

52

12.5

650

68

(50)下陈小巷

聚乐路与公园南路中间

25

7

175

69

(51)下陈小巷

聚乐路与公园南路中间

24

9.5

228

70

(52)下陈小巷

聚乐路与公园南路中间

15

12

180

71

(53)下陈小巷

聚乐路与公园南路中间

104

7

728

72

(54)下陈小巷

平宋中路至海滨中路

45

2

90

73

平宋西路后巷

中学前路至菜场正门

103

4

412

74

菜场西侧停车场

中学前路至菜场后门

30

16

480

75

古楼路后巷

古楼路西侧

100

19

1900

76

古楼东路

古楼路至河边西路

55

9

495

77

(55)上陈小巷

古楼路东侧

51

13

663

78

(56)上陈小巷

古楼路东侧

18

10

180

79

(57)上陈小巷

古楼路东侧

40

19

760

80

上陈公园

城新路西道边

50

50

2500

81

上陈篮球场

城新路西道边

45

19

931

82

婚庆喜宴中心边广场

河边东路(边上)

21

14

294

83

(58)河边东路小巷

河边东路(边上)

35

9

315

84

(59)河边东路小巷

河边东路(边上)

15

10

150

85

(60)河边东路小巷

河边东路(边上)

20

3

60

86

(61)河边东路小巷

河边东路(边上)

12

8

96

87

(62)林宅小巷

小学前

60

21

1260

88

(63)林宅小巷

小学前

70

14

980

89

(64)林宅小巷

小学前

70

14

980

90

(65)林宅小巷

河边东路与聚乐路中间

90

3.5

315

91

(66)林宅小巷

河边东路与聚乐路中间

40

19

760

92

(67)林宅小巷

河边东路与聚乐路中间

30

6

180

93

(68)林宅小巷

林宅村办公楼边

108

11

1188

94

(69)林宅小巷

林宅村办公楼边

25

6

150

95

(70)林宅小巷

林宅村办公楼边

80

11

880

96

(71)林宅小巷

林宅村办公楼边(至海滨西路)

145

12

1740

97

林宅公园

林宅村办公楼对面河边

108

35

3780

98

建设路后巷

建设路北侧

100

5

500

99

(72)林宅小巷

海滨西路北侧

50

7

350

100

(73)林宅小巷

海滨西路北侧

45

8

360

101

(74)林宅小巷

海滨西路至建设路北侧后巷

100

12

1200

102

(75)林宅小巷

海滨西路北侧

38

8

304

103

(76)林宅小巷

海滨西路北侧

45

7

315

104

(77)林宅小巷

海滨西路北侧

50

7

350

105

(78)林宅小巷

海滨西路南侧

80

9

720

106

(79)林宅小巷

海滨西路南侧

20

7

140

107

(80)林宅小巷

平宋西路至海滨西路

70

3

210

108

横杨路西后巷

河边至横塘村

310

8

2480

109

横杨路西侧巷

共6条(16*6)

96

8

768

110

横杨路东后巷

河边至横塘村

310

9

2790

111

横杨路东侧巷

共6条(16*6)

96

8

768

本次新增

1

新城路(1)

大众南路至飞宋线交界处

253

6.2

1568.6

2

飞宋线

新城路(1)至富民路

798

7

5586

3

乔兴北路

富民路至乔兴路

122

4.5

549

4

乔兴路

河边走道(2)至路边公园(1)西侧

362

5

1810

5

河边走道(1)

乔兴路至宋埠公路延伸处

140

4

560

6

河边走道(2)

海湾北路至宋埠公路延伸处

142

4

568

7

(85)横北村海湾片

海湾北路北侧

47

3

141

8

(86)横北村海湾片

海湾北路北侧

70

3

210

9

(87)横北村海湾片

海湾北路南侧

110

3.5

385

10

(88)横北村海湾片

海湾北路南侧

110

3.5

385

11

(89)横北村海湾片

海湾北路南侧

110

3.5

385

12

(90)横北村海湾片

海湾北路南侧

110

3.5

385

13

路边公园(1)

 

/

/

3500

14

路边公园(2)

横杨路与乔兴北路中间段

15

(81)横塘景苑片区

乔兴路北侧

20

6

120

16

(82)横塘景苑片区

乔兴路北侧

0.5

6

3

17

(83)横塘景苑片区

乔兴路北侧

350

5

1750

18

(84)横塘景苑片区

乔兴路北侧

122

4.5

549

19

(91)横塘景苑片区

乔兴北路西侧

150

3

450

20

(92)横塘景苑片区

乔兴北路西侧

150

4

600

21

(93)横塘景苑片区

乔兴北路西侧

170

6

1020

22

(94)横塘景苑片区

乔兴北路西侧

254

4.5

1143

23

(95)横塘景苑片区

乔兴北路西侧

52

2.5

130

24

(96)横塘景苑片区

乔兴北路西侧

95

5

475

25

(97)横塘景苑片区

乔兴北路西侧

100

5.5

550

26

(98)横塘景苑片区

乔兴北路西侧

100

5.5

550

 

公厕5座

 

 

 

 

注:上表为海西镇暂定道路保洁范围以下红线图仅供参加。(供应商自行实地勘察自行考虑投标报价风险。)

2、城市“牛皮癣”小广告清理。

3、公厕管理:5座公厕日常的卫生打扫、设施维护保养等。

4、垃圾中转站的日常管理,以及垃圾压缩机的维护保养(维护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及日常操作。

5、垃圾分类收集并且分类运至垃圾中转站。

6、在承包期限内,如有新增道路、公厕等,投标总价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报价风险。

7、临时应急突击保洁。原则上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临时下达其的他紧急性应急突击保洁工作;应急性的工作任务需增加工作量时,原则上为无偿服务,若确实出现有第三方机械车辆进场作业的,以实际现场签证为准给予结算。(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此项费用,取得准确的报价依据,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整费用,若有第三方机械车辆进场作业,供应商须提前告知采购人备案,以实际现场签证为准给予结算(人员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均不予以结算)。

2)具体要求

1、道路清扫

1)一级道路16小时保洁,保洁时间:04﹕00~20﹕00;二级道路12小时保洁,保洁时间:上午5﹕00~11﹕00 下午12﹕30~18﹕30;三级道路8小时保洁,保洁时间:上午6:00~10:00 下午 13:00~17:00。晨扫必须在夏季6:30、冬季7:00完成,其它时间段采用动态巡回保洁方式。

2)晨扫要达到“七无”、“五净”标准,既无杂物,无瓜皮果壳,无纸屑、烟蒂、塑料袋;无淤泥积土,无污水,无堵塞窨井沟眼,无卫生死角。路面、路牙净,窨井沟眼净,树穴净,花坛周围净。

3)动态保洁:承包责任区域内无垃圾废弃物(包括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砖瓦、石子等各类明显废弃物);无散、袋装垃圾滞留路面及绿化带;果壳箱定时清洗及时加盖、关门;人行道、步阶、墙跟、树穴无明显杂草、杂物。晴天路面无积水,无蚊蝇孳生,路两旁及隔离护栏下无淤泥,路面基本见本色。

4)垃圾收集要求:区域道路实行清扫保洁与垃圾收集转运分离措施,专人操作,各负其责。垃圾收集车必须加盖运行,关紧箱门,装载适当,沿途无滴、漏、撒现象。

2、道路冲洗(人行道)

人行道包括侧石、平石实行人工药水冲刷,彩砖地面不得使用破坏釉面的药水,冲刷时间从晚10时起至次日凌晨5时。冲洗后路面无积垢、无灰尘、无烟蒂、无果壳散落;机动车道为冲水路段,要求水冲后无积水、无灰尘、无烟蒂、无果壳散落;冲洗路面时如发现路面有垃圾应及时清理(每条道路与人行道每周冲洗不少于一次)。

3、环卫设施

环卫设施无破损;定期清洗保持外观清洁;果壳箱外观应整洁、无污垢,每日需清洗箱体一次,果壳箱完好率不得低于98%;箱内的垃圾应日产日清,禁止环卫工人在果壳箱内翻捡废品。垃圾收集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每日清洗后方可上路;垃圾容器封闭无四害孳生,周围无垃圾散落,管理规范,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压、溢满。

4、绿化带保洁

承包责任区域内无垃圾废弃物(包括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包装壳、塑料袋、砖瓦、石子等各类明显废弃物);无散、袋装垃圾滞留绿化带。

公厕管理:5座公厕日常的卫生打扫、设施维护保养等,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采用循环动态保洁。中标供应商保洁服务期间,如采购人对公厕类别进行提升的,保洁服务等级要求须做相应的提升,相关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5、承包责任区内的公园绿地杂草清理及卫生保洁。

6、城市牛皮癣

1)片区可视范围内所有电线杆、灯箱、指示牌、栏杆、扶手、建筑物体、围墙、开放式小区及背街小巷、公厕、候车站等公共设施的“城市牛皮癣(小广告)”的清理和整治,加强宣传引导工作。

7.垃圾收集分类作业要求:

健全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保洁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主要涉及分类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定车运输三个环节。

1)分类定点投放(由采购人负责):设置生活垃圾集置场所和垃圾投放点,统一配置分类垃圾收集容器,配备不同颜色分类垃圾桶分别标明垃圾构成种类。

2)分类定时收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采用定点分类定时收集,对各分类垃圾桶采取派专人专车每日定点定时收集。垃圾收集范围包括保洁范围内的公共垃圾桶及垃圾投放点,宋埠所有中小学的垃圾也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收集及运输。

3)供应商须对照垃圾分类标准,将垃圾进行分类收运。

8、临时应急突击保洁:

中标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及道路突发情况随时待命。

责任路段范围内出现大面积遗撒物、交通安全事故,自接到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清理干净。

路面液态油质,如机油、柴油、汽油、润滑油等污染物应在4小时内清理干净。

责任路段范围内出现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遗撒泄露,服务提供组织应及时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出现降雪天气时,提供服务组织应及时进行融雪和路面清理。应保证4小时至10小时内完成融雪,应及时完成路面清理。

台风、暴雨、洪水及冰冻等灾害性天气结束后,应及时进行保洁。

6)重大活动、突发应急事件、临时突击保洁或重要任务保障工作等。

9、规范作业

1)作业人员佩证上岗,作业期内穿反光安全服;在作业时间内,不集聚闲聊,工期休息不超过10分钟;作业期间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车辆停放遵守交通法规;垃圾运输实行密闭,不得超高运输和吊挂杂物;严禁作业人员擅自向责任区内单位收取各种费用。

2)清扫保洁时间内(含人工清扫与道路冲洗)垃圾不得扫入窑井、花坛、绿化带;清扫作业中不得漏扫、甩扫;交接班不得出现空档,责任区交界处清扫保洁各过界10米;垃圾在指定地点倾倒,不得焚烧垃圾。

3)垃圾中转站作业人员需做好作业记录、报表、统计、清运小单发放,做到及时准确,做好上传下达;保持站内卫生清洁,做好消杀、除臭工作;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作业,按时维护机械设备,确保本站安全。

3)供应商须投入人员及机械器具:

1、▲人员要求(总数不得低于50人):

1)项目负责人1人,现场管理人员1名,清扫保洁人员34人(道路保洁、垃圾中转站装卸、5座公厕保洁),牛皮癣清理人员1人,垃圾清运人员7人,3吨垃圾清运车驾驶员1人(要求B证以上)及跟车装卸工1人,垃圾桶清洗2人,垃圾中转站操作人员1人,垃圾中转站管理人员1人

2)上述人员最低配置数量是根据现行实际投入数量结合本次项目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确保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投标供应商投标方案中承诺的人员数量及配置不得低于上述要求,所有人员均须全职人员,不得招聘超过男性60周岁和女性55周岁的人员。否则,投标按无效处理。投标供应商如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此基础上自行添加人员,所需的费用全部计入投标总价。

3)上述所有人员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招聘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交接和及时进场,中标单位在落实作业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有经验的环卫作业人员,严禁招聘超龄人员、未成年人员以及无自主劳动能力的人员。

4)本次采购要求投入的人员,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再用于其它项目中。

2、机械器具:

序号

机械器具名称

数量

备注

1

3吨(其它垃圾)清运车

1辆

供应商承担车辆所有费用。

2

挂壁式垃圾分类清运三轮电瓶车

7辆

供应商承担车辆所有费用。

3

垃圾桶高压冲洗车

2辆

供应商承担车辆所有费用。

4

快速保洁车

10辆

供应商承担车辆所有费用。

5

道路冲洗车(小型)

1辆

供应商承担车辆所有费用。

6

扫把、箕斗

若干

供应商承担所有费用。

▲1、上述各类车辆最低配置数量是根据现行实际投入数量结合本次项目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确保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投标供应商投标方案中配置的各种车辆配置数量均不得低于上表要求,否则投标无效。须提供图片及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租赁的须另附租赁合同若供应商在投标时未具有相关设施设备,则须附承诺函,承诺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投标文件中承诺拟投入设施设备按时足量到位

2、中标供应商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及时向采购人缴纳10万元作为设备承诺保证金,如未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投标文件中承诺要求履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设备承诺保证金。

3、投标供应商如认为有必要,可以在上表基础上自行添加其他作业车辆,所需的费用全部计入投标总价。

4车辆一经进场只能在本项目使用,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5、中标供应商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折旧费、维修费、年检保险及燃料(油费、水费、电费等)等所有运行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总价内;3吨(其它垃圾)清运车车辆驾驶员应具备相应资格B证以上),严禁违规、无证驾驶

4)其他要求

1、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做好清扫保洁等保障工作。

2、供应商负责将垃圾收集、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的垃圾场(供应商不得将垃圾在中途中转,均须直接运输至指定的镇内垃圾场)。

3、供应商须编制详细的清扫保洁实施方案,列明保证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应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计划,中标后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此项计划。供应商须于每月28日前向采购人提交本月环卫保洁出勤记录和下月环卫保洁计划(包括出勤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车辆安排、出勤时间、现场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4、采购人审核后的清扫保洁方案及计划,将作为合同附件。

5、此次招标所涉及的人员、住房、作业工具、工具的临时停放点、服装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解决。

6、如遇县环卫保洁一体化等工作推进等工作要求,需随时终止环卫保洁作业,费用结算至当月。

5)员工劳动保障

保障环卫作业人员合法权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涉及相关人员的工资、社保、节假日、高温补贴等费用的相关规定,均以最新的文件执行。在服务期内如因政策性因素调整导致相关人员的工资、社保、节假日、高温补贴等费用出现变化的,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以调整该部分费用,各供应商在报价时须综合考虑风险。落实环卫作业人员的权益,提高环卫保洁服务质量,各投标供应商在聘请人员,编制和落实作业人员待遇及投入生产机具时必须遵照以下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1、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招收人员在主管部门备案。

2、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由劳动部门查实的,根据查实情况处罚。

3、用工年龄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4、▲供应商投入全职人员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人数,均须按相关规定依法为所有人员缴纳社会保障。供应商拟派参与本项目的人数多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人数时,须按拟派人员数量对上述几项进行报价。社保缴纳金额由供应商根据员工年龄、当地社保政策等实际情况自行测算投保。中标后供应商须根据招聘员工实际情况投保并提供保险证明,交由采购人备案。如中标供应商未按法律、法规缴纳社保费而引起的纠纷投诉,采购人概不负责。

5、▲投标人投入全职清扫保洁人员须按相关规定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不得低于50万元/人(死亡、残疾)。

6、▲作业人员特殊岗位津贴按10元/天计算。

7、▲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本次投标人员工基本工资不得低于现行平阳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四项收入: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8、▲严格落实加班补贴制度。每人每年日常加班共计24天,日常加班补贴按日工资的二倍计算;国家法定节假日最少按全年度11天计,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标准为日工资的三倍计算。

9、▲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4个月(6月、7月、8月、9月),金额具体参见浙人社发〔2018〕65号,按最新相关政策规定发放。

10、▲安全保障用具、服装及工具应包含:保洁工具(扫帚、铲等)、毛巾、符合环卫安全标准的作业服(夏装2套、冬装2套、帽二顶、雨天工作服一套等)、反光背心一件、雨鞋一双,不得低于500元/人/年,该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11、劳动及安全保护:(在服务期内若出现安全事故,中标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1)中标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工作人员加强施工安全教育,对车辆定期维护检查。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车辆均需满足作业、交通管理有关规定,达到上路条件。所有车辆与人员的安全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采购人概不负责;因供应商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对供应商进行相应违约责任赔偿。

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规程。若投标人责任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应立即如实通告采购人,并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招标单位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

3)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定期发给员工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给保洁员购买人身安全保险。投标人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检查,做好安检工作。

4)投标人中标后需足额缴纳各项安全保险,确保人员生命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招标单位无涉。

12、严禁克扣人员工资、待遇福利的行为,一经查实,由采购人双倍追罚,追罚款在承包款中直接扣除;中标(成交)供应商应设立专人负责作业人员的收入落实,加强管理。

13、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税务相关最新规定(营改增等),依法按时缴纳各类税金,所缴纳的税金作为成本之一,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6)考核及处罚标准

1、依照市场化运作道路卫生考核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计算考评,质量标准依据:【城镇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城市环境卫生工作手册】,【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和平阳县海西镇人民政府环卫管理所制定的有关道路清扫保洁等规定。

2、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将负责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养护质量进行检查考评,检查将采取明检、暗检相结合的方式,以暗检为主,每月综合考评一次。如需承包公司配合的将提前一小时通知该单位派员参加。

3、城区道路清扫保洁考核,起评满分为各100分;合格分为85分(含)以上, 低于85分为不合格。

4、处罚标准

1)罚款按照月规定支付金形式对罚金作出明确规定,凡月评分被扣的分,根据其月规定支付金额进行当月处罚。

2)以达标满分100分为标准,月评分在合格分85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月规定支付总额的1%,以此类推。

3)如实际安排清扫保洁人员少于投标人数的每核实一次扣当月规定支付总额的1%/人。

4)有市民投诉、媒体曝光的影响环境卫生事件,经核实是由承包单位或作业人员责任引起的将予以处罚,处罚额度为每发现一次并核实扣月规定支付总额的2%。

5)如出现特别严重的影响环境卫生事件,经核实是由承包单位或作业人员责任引起的将予以处罚,处罚额度为每发现一次并核实扣月规定支付总额的3%。

6)如发现供应商向商铺街道公民收取委托范围以外的卫生费等,经核实是由承包单位或作业人员责任引起的将予以处罚,处罚额度为每发现一次并核实扣月规定支付总额的2%。

7)如总评分连续2个月不合格或总共发生3个月总评分不合格或连续3个月出现有道路清扫保洁月评分不达标(低于道路清扫保洁评分比重的85%为不达标)的,采购人将有权取消承包合同。

8)承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的要求时限进场,同时开展对道路的机械清扫(冲洗)等工作,如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承包合同。

9)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是投标人派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应严格按规定的投标人义务、责任的权利履行其职责,每月驻工地的天数不得少于20天(含),需每日到采购人处签到;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实际工作一年以上经验。如招标单位方认为投标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合格,投标人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投标人更换项目负责人,也应事先征得采购人方同意。

10)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应制定巡查方案,按承诺人数及约定时间定时巡查,保证保洁工作质量。

11)罚款从每月承包经费中扣除

12采购人根据县级有关部门对海西镇垃圾分类和环卫的考查排名情况予以赋分,具体考核赋分情况中标后根据采购人执行的标准实行,供应商无条件予以配合。

、生活垃圾处置费代征收服务

一)采购总说明

为提高城区生活垃圾处置费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解决收费难问题,使收费更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同时有利于工作展开,节约各种资源,现参考周围乡镇近几年委托中介征收经验,结合城区的实际情况,拟采用“市场化”方式征收生活垃圾处置费。

二)项目概述:

征收区域:全镇区域(含西湾片区)。

内容:

1、征收类型及标准

1)各企事业单位:该类型单位缴纳环卫费的模式系买桶收费,即各单位根据自身每天可能产生的垃圾量,自主决定购买桶的数量及容量,每天定时定点相关保洁单位对已购买桶的单位进行垃圾清运。参考周围乡镇的标准大桶容量为240L,年收费额为4500元/只并考虑实际缴费率,每个企业的收费取 4200 元/年。经营单位约为570个。

2)居民户: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平阳县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平发改价【2021】5号)”文件和实际情况即出租房和建筑工地暂住人员免费,户主有多套住房的,从第二套开始减半收费,即 5 元/月。海西镇居民约2500户,西湾居民约4336户

3)零星经营户:参考周围乡镇收费政策,该类型收费标准为 240 升的垃圾桶,每桶收 4500 元/年,120 升的垃圾桶,每桶收 2300 元/年。平均每个经营单位的年垃圾处理费为 2500 元左右。 海西镇此类经营单位约有 130 个左右,西湾片区约有 60 个。

注:具体按中标后采购人提供的委托第三方出具的相关2023 年度生活垃圾处理费政策咨询及收费评估报告执行。

2、征收要求

供应商一年的代征收额至少为200万元,中标供应商须合法合理征收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完成数额少于200万元,采购人将给予中标供应商相应处罚

①代征收额少于200万元的,属于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供应商须补足剩余部分;

②代征收额在200万至240万元的,超出200万部分,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按各50%分成

③代征收额超出240万的,予以中标单位20万作为分成,其余部分属于采购人所有。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服务(费用不包含在本次保洁服务报价内,中标人中标后平阳县海西镇人民政府另行签订环卫费收费补充协议,费用由平阳县海西镇人民政府另行支付给中标人)

注:采购人有权根据第一年生活垃圾处置费代征收服务情况决定下一年度的代征收额是否调整。

3、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负责新增户及注销户的信息采集和录入,经采购人审核后,成交供应商将所有信息数据录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完整移交给采购人并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使用或给第三者使用。

4、征收工作开始后必须每日将征收到的生活垃圾处置费打入指定账户。

三)服务要求

1)自行组织征收人员的招收,培训、征审及岗位安排。

2)工作过程中要做到统一票据、统一标志、统一标准;耐心工作、耐心服务、耐心解说;做到文明服务、文明用语、文明征收,不得私自降低收费标准。

3)中标供应商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风险。

四)采购人要求

1、征收基数:以中标后采购人提供的委托第三方出具的相关2023 年度生活垃圾处理费政策咨询及收费评估报告数据为基数。以下特殊情况基数可作适当调整:

⑴商业网点法人是低保户、高龄老人、残疾人的由所在社区出示证明,经我方核准同意,方可免收并不纳入基数。新增商业网点户及注销户不纳入基数,经双方协商核对,可作为基数外调整数。

居民户为特困户及低保户、孤寡老人、残疾人、无经济收入的由所在社区出示证明,方可免收并不纳入基数。人户分离及空挂户经双方协商核对,再与基数抵销。

2、中标供应商完成征收后,采购人或委托第三方使用现场抽查的方式随机调查。居民抽查数量不低于全部征收对象总数的1%,各企事业单位抽查数量不低于全部征收对象总数的5%。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多收少报或未及时将征收到的生活垃圾处置费打入指定账户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挪用公款的,将给予10倍处罚并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发现三次多收少报或未及时将征收到的生活垃圾处置费打入指定账户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挪用公款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征收结束后,服务费开具统一税收发票。采购人负责6% 税金(政策另行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超出部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若成交供应商无法开具服务费税收发票,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无义务帮助落实解决。

4、采购人负责提供统一财政票据(仅提供三百元以下手撕发票),成交供应商每次领取二十本票据,每十本以上结账一次(票据核旧换新),三百元以上电脑发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需与税务部门联网,我方仅提供有关证明)。征收到的款项必须每日打到指定帐户。

5、由采购人统一制作委托证。征收时工作人员须持该证件方可上岗。

6、该征收项目不可转包。

7、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报征收进度。

8、自合同签定之日起,商业网点和居民户自行上交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均纳入成交供应商征收款。

9、若成交供应商违反合同规定,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投标报价及付款方式(或按实际合同为准):

1、供应商投标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两年)。提供服务工作所需的人员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中标供应商须为符合国家相关缴纳社保规定的所有员工缴纳社保(计入投标总价),且社保缴纳人数不得低于人员总数的30%)、人身意外伤害险(中标供应商须为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需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整//年(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保险种类由投标单位自行选择))、运输车辆购置费(租赁费)、燃油费、保险相关费用、管理费用、税费、利润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中标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

2、付款方式

2.1签订合同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递交当年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电汇或银行保函);

2.2预付款: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当年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第二年预付时间为次年相对应月份,以此类推;当年度预付款尚未扣回的,次年不重复安排。

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人可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决定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

2.3付款方式为先做后结,每个月结算一次服务费用。由采购人在每个月的10日(遇节假日顺延)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预付款按比例在每月服务费中逐步扣回。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按应支付每月的支付金额扣除相应罚款和预付款后与中标供应商结算。

2.4每月由中标单位按中标总额和月考核结果得分金额向采购人结算,并由中标单位总公司或当地注册的分公司开具正式发票。

2.5根据每月按本招标文件合同附件《平阳县海西镇道路清扫(运)保洁考核评分细则》及 “考核和处罚标准”作出的考核结果,处罚金额按月扣除。

2.6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某些地区可能会发生拆迁。拆迁的地区不再进行保洁活动。同时采购人支付的费用也会相应减少。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所示:

1)通过拆迁地区保洁道路面积大小计算出撤离保洁人员的人数,撤离保洁人员的人数=拆迁地区保洁道路面积/7185㎡(撤离保洁人员的人数按四舍五入的方式取整);

2)采购人每月支付减少的费用=撤离保洁人员的人数*合同中签订的对保洁人员的月支出费用;

3)采购人在提出拆迁活动时,所减少支付的费用在下个月生效。例:采购人在4月20号提出了需要撤离部分保洁人员的要求。那么在5月10日结算时,采购人支出的服务费用没有改变。直至在6月10日结算时,采购人支付的服务费用需减去撤离保洁人员的工资。

2.7如供应商符合采购人的考核要求续签下一年度的采购合同,则该年度的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下一年度的履约保证金,如未能续签下一年度的采购合同,则采购人依据相应的条款扣除相应的款项后,余款返还供应商。

2.8承包到期后根据考核结果无息将履约保证金(当年合同价的1%)一次性退还。

(具体每笔款项支付视财政部门资金拨付情况而定。)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与之签订的服务合同,所有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3.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3.2服务辖区范围内被上级部门或媒体曝光或给服务辖区造成恶劣影响的;

3.3连续考核2次不及格的,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

3.4拖欠人员工资、发生重大安全作业事故的;

3.5中标单位在合同履约期内未经采购单位批准自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的。

4、服务期:

4.1本次服务期二年(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进场通知时间为准)。

4.2如采购人发现中标人未能履行投标时的服务承诺,或发现中标人履约能力不能满足采购人的要求的,例:合同期内连续2个月不合格或总共发生3个月总评分不合格或连续3个月出现有道路清扫保洁月评分不达标(低于道路清扫保洁评分比重的85%为不达标)的,采购人将有权提前取消承包合同,并拒绝续签次年合同。

4.3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情况,如下:

1)采购人要求续签次年合同,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续签工作;

2)中标人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清扫保洁业务,除承担相关责任外,采购人可相应不予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中标供应商未在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在平阳县内设立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的;

4)投标书中承诺的人员、机械设备、车辆、材料投入等未配备到位,或未投入正常工作使用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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