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要求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凤冈县2023年度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新增耕地剥离技术服务预算金额:拟计划实施面积2107亩,暂定总价:2570000.00元。单价1219元/亩,最终结算金额以入库备案指标和投标单价进行结算。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前期准备工作
(1)资料收集:收集相关图件、影像、矢量数据等资料;
(2)底图制作:将202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农村宅基地图斑套合到影像图并进行整饰,作为外业调查的基础图件。
(3)摸底制作:在乡镇村组相关人员带领下,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圈定拆旧地块图斑及农户。
2.立项资料编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实施规划编制:包括实施规划文本、相关表格编制;
(2)图件编制:拆旧复垦潜力地块分布图;
(3)附件编制:包括拆旧复垦潜力地块统计表、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会议决议及公示照片、权属调整初步方案、协助草拟相关部门(乡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民政府等)出具的红头文件等。
(4)在线备案:在“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进行资料的整理、上传和备案。
3.项目区航飞正射影像
对项目区开展立项前开展1:2000比例尺无人机航飞或卫片影像,获取正射影像图,主要用于拆旧地块圈定、立项资料审查、竣工资料审查
等。
4.竣工资料编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实施规划(竣工报告);
(2)项目区1:2000竣工图;
(3)拆旧地块和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勘测定界图册和勘测定界报告;
(4)协助完成农户资料整理归档;
(5)项目实施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表;
(6)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地类变化影像资料编制实施前、中、后施工照片;
(7)按国家、省、市要求提供竣工航飞影像;
(8)按国家、省、市要求的“挂钩项目”提供竣工附件材料;
(9)包含上述1-6项的电子光盘数据三份,纸质资料一份。
(二)技术服务要求
1.供应商根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推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新增耕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的编制。
(1)对项目区有意愿的参与农户进行调查核实,落实复垦潜力地块并上图;编制项目区复垦潜力地块分布图;同时,根据参与农户安置意愿,协助项目区乡镇落实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位置。
(2)采集项目区实施前无人机航测正射影像。以项目区最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数据为基础,对项目区进行无人机航测,采集项目区实施前优于0.5m分辨率且清晰的无人机航测正射影像或卫片影像。
(3)落实项目区复垦潜力地块并上图,大致确定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位置。按照最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数据、实施前无人机航测正射影像、实地三者一致要求,根据项目区乡镇提供的摸底表格,对项目区
有意愿的参与农户进行逐一现场调查核实,落实复垦潜力地块并上图;编制项目区复垦潜力地块分布图;同时,根据参与农户安置意愿,协助项目区乡镇大致落实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位置。
(4)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上报及备案。按照省、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最新政策及技术指引要求,根据项目区拆旧区复垦潜力情况和农民安置意愿情况,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并协助申报。项目区实施规划批复后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完成在线监管系统备案。
2.供应商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区实施规划的申报工作,项目负责人非特殊原因在申报期间不得更换,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三、商务条款要求
(1)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获得指标之日止。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协商确定。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5)履约验收:
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
〔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