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3年邵武市公益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服务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服务起止时间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项目最高限价9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第一条购买服务水库及范围
1.甲方委托的购买服务水库工程为;福建省邵武市38座小型水库,详细水库名单及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管护购买服务水库名单及基本情况 |
||||||
序号 |
水库规模 |
乡(镇) 街道 |
村 |
坝型 |
主管部门 |
管理单位 |
一 |
小(1)型水库 |
|||||
1 |
大乾水库 |
水北镇 |
大乾村 |
砌石拱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水北镇人民政府 |
2 |
曾家尾水库 |
大竹镇 |
吴坑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大竹镇人民政府 |
3 |
分站水库 |
下沙镇 |
杨源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下沙镇人民政府 |
4 |
大埠岗水库 |
大埠岗镇 |
竹源村 |
粘土斜墙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大埠岗镇人民政府 |
5 |
坪地水库 |
和平镇 |
鹿口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和平镇人民政府 |
6 |
层溪水库 |
肖家坊镇 |
登高村 |
粘土心墙堆石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肖家坊镇人民政府 |
二 |
小(2)型水库 |
|||||
1 |
马子坑水库 |
通泰街道办事处 |
城裕社区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通泰街道办事处 |
2 |
大垅水库 |
邵武综合农场 |
综合农场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邵武综合农场 |
3 |
杜家安水库 |
水北镇 |
故县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水北镇人民政府 |
4 |
石壁坑水库 |
水北镇 |
三都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水北镇人民政府 |
5 |
故县水库 |
水北镇 |
故县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水北镇人民政府 |
6 |
栈里水库 |
水北镇 |
大漠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水北镇人民政府 |
7 |
溪坑水库 |
下沙镇 |
胡书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下沙镇人民政府 |
8 |
霞村水库 |
下沙镇 |
屯上村 |
面板堆石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下沙镇人民政府 |
9 |
下家山水库 |
下沙镇 |
下沙村 |
浆砌石拱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下沙镇人民政府 |
10 |
后山水库 |
吴家塘镇 |
坊上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吴家塘镇人民政府 |
11 |
马坪水库 |
吴家塘镇 |
行岭村 |
浆砌石重力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吴家塘镇人民政府 |
12 |
马兰水库 |
拿口镇 |
竹前村 |
浆砌石重力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拿口镇人民政府 |
13 |
陈坊水库 |
卫闽镇 |
陈坊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卫闽镇人民政府 |
14 |
曹坊水库 |
卫闽镇 |
曹坊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卫闽镇人民政府 |
15 |
金鸡坑水库 |
卫闽镇 |
谢坊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卫闽镇人民政府 |
16 |
高坊水库 |
卫闽镇 |
高坊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卫闽镇人民政府 |
17 |
鸭母垅水库 |
洪墩镇 |
宜坊村 |
浆砌石拱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洪墩镇人民政府 |
18 |
宜坊水库 |
洪墩镇 |
宜坊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洪墩镇人民政府 |
19 |
安府水库 |
洪墩镇 |
王玢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洪墩镇人民政府 |
20 |
沙上水库 |
洪墩镇 |
沙上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洪墩镇人民政府 |
21 |
莆明水库 |
城郊镇 |
莲塘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城郊镇人民政府 |
22 |
廖家排水库 |
城郊镇 |
莲塘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城郊镇人民政府 |
23 |
白泥湾水库 |
城郊镇 |
莆明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城郊镇人民政府 |
24 |
塘坑水库 |
城郊镇 |
高南村 |
粘土斜墙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城郊镇人民政府 |
25 |
紫金山水库 |
城郊镇 |
莲塘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城郊镇人民政府 |
26 |
竹源水库 |
大埠岗镇 |
竹源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大埠岗镇人民政府 |
27 |
梁家坪水库 |
和平镇 |
罗前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和平镇人民政府 |
28 |
曾毛窠水库 |
肖家坊镇 |
将石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肖家坊镇人民政府 |
29 |
鸡公山水库 |
肖家坊镇 |
将石村 |
浆砌石重力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肖家坊镇人民政府 |
30 |
百樵水库 |
沿山镇 |
百樵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沿山镇人民政府 |
31 |
古山水库 |
沿山镇 |
古山村 |
均质土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沿山镇人民政府 |
32 |
广福水库 |
沿山镇 |
上樵村 |
面板堆石坝 |
邵武市水利局 |
沿山镇人民政府 |
2.购买服务范围:水库管理范围内大坝(主副坝)、输(引)水建筑物(含闸门及启闭设备)、泄水建筑物(含闸门及启闭设备)、观测设施、管理房等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和上坝防汛道路。
水库管理范围:库区淹没对象二年至二十年一遇设计洪水位线或征地线以下土地和水域;小(1)型水库大坝上游从坝脚线向上不少于五十米,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一百米,左右岸从坝端外延不少于五十米;小(2)型水库大坝上游从坝脚线向上不少于三十米,下游从坝脚线向下不少于三十米,左右岸从坝端外延不少于二十米。
第二条专业管护团队建设
1、管理要求
① 在邵武市内成立公益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服务项目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人员、技术人员、办公设施、相关工作设备以及项目用车,其中配备的专职项目管理人员需常驻项目部,原则上专职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个。
② 每座水库必须安排至少一名巡查员负责水库巡查以及巡查APP使用、巡查信息上报等工作,认真履行《福建省小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履职标准》中巡查责任人职责。
2、指标要求
① 原则上乙方每年汛前汛后应组织所有水库巡查员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水库工作的具体经办人进行不少于2次的业务培训工作。
② 乙方应指导所有水库巡查员操作福建水库巡查APP并对水库巡查数据以及频次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后台巡查数据按时按量上报巡查信息平台。
③ 乙方每年汛前讯后要对所有水库的位移、沉降等开展不少于一年2次的观测工作并造册,观测数据必须真实有效,确保水库大坝安全。
3、安全保障要求
① 乙方负责为每位水库巡查员办理安全保险。
② 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导致水库大坝出现溃坝等重大险情,乙方要对事故险情负主要法律责任
第三条购买服务内容
购买服务范围内的工程巡视检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运行操作、防汛值班值守等运行管理工作。
第四条购买服务工作要求和标准
购买服务各项工作要求和标准除应满足以下约定外,还应遵循《福建省小型水库管护购买服务技术规程(试行)》和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一)巡视检查
1.巡视检查分类及频次:(1)日常巡查。汛期每两天巡查一次,遭遇连续暴雨、大暴雨、库水位快速上涨或高水位等情况时每天至少巡查一次;非汛期每周巡查一次;大坝出现异常或险情时应加密巡查。(2)防汛检查。每年汛前、汛中、汛后各组织一次防汛检查,按照现行有关规范、规程要求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管理单位开展防汛检查。(3)特别检查。在遭遇地震、大洪水、大坝出现异常以及其他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应及时组织特别检查;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主管部门或管理单位开展特别检查。
(二)安全监测
(三)维修养护
(四)运行操作
1.运行操作应严格依照甲方或水库管理单位授权调度指令开展。禁止不按授权指令操作或未经授权擅自执行调度操作。
2.运行操作应落实相对固定的巡查管护人员负责,禁止非运行操作人员进行运行操作。运行操作过程中若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或水库管理单位报告。
3.每次运行操作均应填写运行操作记录,及时、真实记录运行操作情况。记录本应放置于操作岗位醒目位置,并按月分册存档。
(五)防汛值班值守
(六)其他工作:
1.乙方对水库负有监管职责,发现有人为破坏水库设施或违章栽种苗木的要坚决制止,并向甲方报告。
2.组织相关巡查人员学习和掌握水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有关知识,熟练掌握所承担的水库工程特性、工程运行历史资料、安全隐患、上下游情况、防洪调度和应急抢险预案等基本情况和机电设施操作、维修养护方法,以及大坝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
3.及时上报水库(大坝、溢洪道、近坝库区)管理范围内的“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行为和库区游泳、钓鱼等行为,以及保护范围内的违章行为。
4.对所承担的物业管理和所聘用人员的安全生产负责。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
五、监督检查要求
邵武市水利局是项目的主管单位,负责对整个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项目的协管单位,负责各自属地范围内水库维养项目的监督管理。县级(含)及以上主管部门督查检查水库时,中标人现场经理应参加检查。
1、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标准参照专业团队建设以及具体管护要求中的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和验收,由业主方组织人员形成考核小组对中标方开展考核工作,具体分为日常考核和季度考核两项进行。
(1)日常考核。业主方组织人员对水库进行日常检查工作(日常检查工作是否通知中标方由业主方自行决定),日常检查应满足各项指标要求,日常检查结果作为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季度考核。每三个月作为一个季度进行考核,季度考核应满足各项指标要求,在下个季度的10号前将上一个季度对水库的维修养护等工作内容的书面材料交给发包方将一个季度的管理情况、设备维护、存在问题以及整改完成措施等成果装订成册交付业主方,由业主方组织人员对水库开展季度考核工作,季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类,考核结果作为付款的主要依据。
2、考核结果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2)合同期内,日常考核结果或季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次数达两次及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支付方式
按照季度支付服务费用,季度考核结束后中标方于7日内按照季度考核结果向业主方申请第一季度的服务费用;第二、第三、第四季度按季度申请。
每季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除应当给付合同总价的25%该季度的项目服务费用外,每季度给予1万元作为奖励。每季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每季度给付合同总价的25%作为该季度的项目服务费用,每季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给付该季度项目服务费用。
七、履约保证金
项目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价格的8%收取,在第一季度考核工作结束并且考核结果为合格后退还,若第一季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或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附录B物业化管理考核办法和标准
附录B.1物业化管理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 |
标准分 |
考核档次 |
日常检查 |
20 |
合计分<60,不合格; 合计分60<V<80,合格; 合计分>80,优良。 |
定期考评 |
30 |
|
季度考评 |
30 |
|
监督检查 |
20 |
附录B.2物业化管理考评(自检)标准
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赋分原则 |
备注 |
1 |
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
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满足要求;按规定组织技术负责人、巡查管护人员培训。 |
10 |
机构设置不满足要求,扣2分;岗位设置不满足要求,扣 2分;人员配置不满足要求,扣2分;人员未持证上岗,扣2 分;未按规定组织技术负责人、巡查管护人员培训,扣2分。 |
|
2 |
制度建设 |
制订各项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 各项制度落实、执行效果好。 |
5 |
制度不全面或内容不完善,每项扣0.5分;制度未上墙,扣1分;各项制度落实、执行效果不好,扣2分。 |
|
3 |
管理考核 |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查考核; 根据考核标准开展年度自检,并及时上 报自检结果;对自检、检查考核发现的 问题及时整改。 |
5 |
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考核,扣2分;未开展年度 自检,扣1分;对自检、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扣 2分。 |
|
4 |
工程检查 |
按规定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并做好 记录;按规定开展年度检查,遇特殊情 况应开展特别检查,及时提交检查报 告;及时处理上报检查中发现问题;配 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查。 |
20 |
未开展日常巡视检查,此项不得分。 日常巡视检查内容、频次、线路、记录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未按规定开展年度检查,扣3分;遇特殊情况,未 按规定开展特别检查报告,扣2分;未及时处理上报检查中发 现问题,扣2分;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查,扣1分。 |
|
5 |
工程监测 |
按规定开展工程监测,记录规范; 观测成果真实,精度符合要求;遇高水 位、水位突变、地震等异常情况时加测; 观测设施、仪器定期校验、维护;及时 进行观测资料初步分析、整编。 |
10 |
未开展工程监测,此项不得分。 观测项目、测次、时间、精度、记录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5分;遇高水位、水位突变、地震等异常情况时未加测,扣1分;观测设施、仪器未定期校验、维护或有缺陷,扣1分; 未及时进行资料整编分析,扣2分。 |
|
6 |
维修养护 |
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展日常养护, 并做好记录。 |
20 |
未开展日常养护,此项不得法。 对照小型水库工程日常养护标准,主体工程养护不符合要求,每个子项扣1分;附属设施和管理区养护不符合要求,每 个子项扣0.5;记录不符合要求,扣2分。 |
|
7 |
运行操作 |
按操作规程和调度指令运行,无人为事故;记录规范。 |
10 |
有人为事故且影响工程安全或设备正常使用,此项不得分。未按操作规程和调度指令运行,扣5分;有人为事故,未 影响工程安全和设备正常使用,扣3分;记录不规范,扣2分。 |
|
8 |
违章管理 |
及时阻止破坏和侵占工程、污染水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人员、工程和水质安全的行为,并报告。 |
5 |
未及时阻止破坏和侵占工程、污染水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人员、工程和水质安全的行为,每起扣1分;发现违章行为 未及时报告,扣2分。 |
|
9 |
安全生产 |
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制定安全事故和防 洪抢险应急预案;参加安全管理(防汛) 应急演练;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无安全生产责 任事故。 |
10 |
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此项不得分。 未签订安全责任书,扣2分;未制定安全事故和防洪抢险 应急预案或预案内容不全、可操作性不强,扣1〜2分;未参加 安全管理(防汛)应急演练,扣2分;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每 项扣1分;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1分。 |
|
10 |
档案管理 |
落实档案管理人员;各类档案资料 齐全、完好,建档立卡,分类清楚,存 放有序,按时归档。 |
5 |
未落实档案管理人员,扣1分;档案资料不完整,扣1分; 否则不得分;档案分类不清楚、存放杂乱、不按时归档,扣1〜 3分。 |
|
说明:1.本标准分为10项,各项标准分合计100分,每个单项扣分后最低得分为。分。
2.在考核中,如出现合理缺项,该项得分为:合理缺项得分=[合理缺项所在类得分/ (该类总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X合理缺项标准 分。合理缺项依据合同约定的内容确定。
附录B.3物业化管理日常检査、定期考评标准
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及要求 |
标准分 |
赋分原则 |
备注 |
1 |
管理考核 |
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及时整改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 |
6 |
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考核,扣3分;未及时整改检查考核 发现的问题,扣3分。 |
|
2 |
工程检查 |
按规定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上报检查中发现问题;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检查。 |
25 |
未开展日常巡视检查,此项不得分。 日常巡视检查内容、频次、线路、记录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5 分;未及时处理上报检查中发现问题,扣3分;未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 织开展检查,扣2分。 |
|
3 |
工程监测 |
按规定开展工程监测,记录规范;观测成果真实,精度符合要求。 |
15 |
未开展工程监测,此项不得分。 观测项目、测次、时间、精度、记录等不符合要求,每项扣3分。 |
|
4 |
维修养护 |
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开展日常养护,并做好记录。 |
25 |
未开展日常养护,此项不得分。 主体工程养护不符合要求,每个子项扣1分;附属设施和管理区养 护不符合要求,每个子项扣0.5;记录不符合要求,扣3分。 |
|
5 |
运行操作 |
按操作规程和调度指令运行,无人为事故;记录规范。 |
15 |
有人为事故且影响工程安全或设备正常使用,此项不得分。 未按操作规程和调度指令运行,扣5分;有人为事故,未影响工程 安全和设备正常使用,扣3分;记录不规范,扣2分。 |
|
6 |
违章管理 |
及时阻止破坏和侵占工程、污染水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人员、工程和水质安全的行为,并报告。 |
9 |
未及时阻止破坏和侵占工程、污染水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人员、工程和水质安全的行为,每起扣2分;发现违章行为未及时报告,扣3 分。 |
|
7 |
安全生产 |
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
5 |
存在安全生产隐患,1项扣1分。 |
|
说明:1.本标准分为7项,各项标准分合计100分,每个单项扣分后最低得分为。分。
2.在考核中,如出现合理缺项,该项得分为:合理缺项得分=[合理缺项所在类得分/ (该类总标准分-合理缺项标准分)]X合理缺项标准 分。合理缺项依据合同约定的内容确定。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2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3 |
★ |
交货条件 |
按考核要求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8%。说明: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须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8%的履约保证金,在第一季度考核工作结束并且考核结果为合格后退还,若第一季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或项目合同终止,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支付:支付期次1,支付比例(25%),支付期次说明:第一季度(季度考核(合格的)结束后中标方于7日内按照季度考核结果向业主方申请第一季度的服务费用);支付期次2,支付比例(25%),支付期次说明:第二季度(季度考核(合格的)结束后中标方于7日内按照季度考核结果向业主方申请第二季度的服务费用);支付期次3,支付比例(25%),支付期次说明:第三季度(季度考核(合格的)结束后中标方于7日内按照季度考核结果向业主方申请第三季度的服务费用);支付期次4,支付比例(25%),支付期次说明:第四季度(季度考核(合格的)结束后中标方于7日内按照季度考核结果向业主方申请第四季度的服务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9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7 |
★ |
其他 |
交货时间: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8 |
★ |
其他 |
合同支付方式:支付:支付期次1,支付比例(25%),支付期次说明:第一季度(季度考核(合格的)结束后中标方于7日内按照季度考核结果向业主方申请第一季度的服务费用);支付期次2,支付比例(25%),支付期次说明:第二季度(季度考核(合格的)结束后中标方于7日内按照季度考核结果向业主方申请第二季度的服务费用);支付期次3,支付比例(25%),支付期次说明:第三季度(季度考核(合格的)结束后中标方于7日内按照季度考核结果向业主方申请第三季度的服务费用);支付期次4,支付比例(25%),支付期次说明:第四季度(季度考核(合格的)结束后中标方于7日内按照季度考核结果向业主方申请第四季度的服务费用)。每季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除应当给付合同总价的25%该季度的项目服务费用外,每季度给予1万元作为奖励。每季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每季度给付合同总价的25%作为该季度的项目服务费用,每季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给付该季度项目服务费用。 |
其他商务要求:
无
四、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