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验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用户单位为广宁县林业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3,000,000.00),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1、基本要求
遵循《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2023年修订版)文件精神,结合广宁县绿化现状特点和城市发展需求,在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的框架下,编制一个十年期以上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进一步提升国土绿化水平,改善宜居宜业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现状调查分析
(1)基础资料收集。收集森林绿地资源本底调查报告的调查成果及广宁县与森林城市建设有关的各类建设资料。
(2)资料统计分析。以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为指导,对收集的资料及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等。
3、总体规划内容
(1)规划范围和森林城市发展定位。以国家森林城市标准为目标,结合广宁县实际,编制能实际指导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建设效果要能体现广宁县特色。
(2)建设条件分析与评价。客观评价广宁县森林资源现状、城市绿地资源现状、生物多样性及保护状态、城市生态环境现状评价、森林城市建设现状评价、发展潜力评价等。
(3)建设目标与总体布局。对指标体系中的主要指标进行量化,从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文化、生态福利以及组织管理五大方面,确定规划期内的总体目标。同时,根据广宁县的地形地貌、气候特征、森林分布等因素确定建设方向和重点。
(4)森林网络规划。主要包括森林城市建设中城市绿化、村镇绿化、林荫道路建设、水系绿化等。
(5)森林健康规划。重点规划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优化树种丰富度,注重苗木使用,增强生物多样性建设等。
(6)生态福利规划。主要包括森林城市建设中城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绿道网络。同时加大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生态产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7)生态文化规划。主要包括生态科普教育场所建设、文化保护与传播、生态文化产业发展与示范等方面的建设与规划。
(8)组织管理规划。主要包括积极开展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等多种形式示范活动,同时建立完整规范档案,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管理。
(9)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按指标的五大城市森林体系进一步细化,落实具体建设工程。效益分析主要包括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分析与评价。
(10)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资金保障、科技保障和管理保障等内容。
4、技术支持
结合广宁县在森林城市建设过程中的目标定位、建设任务、空间布局、主要建设指标以及相应工程建设内容等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开展技术指导,包括森林城市指标体系、指标逐一解说、总体规划内容解读等内容。
5、成果
编制完成《广东省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提供:
(1)《广东省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纸质版40本;
(2)电子版文档材料1份。
(二)国家森林城市验收材料
1、基本要求
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2023年修订版)、《国家森林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最新版)相关要求,针对县级城市要求的21个指标及广宁县森林城市建设期间规划实施的工程进行基础资料收集和资料汇编、统计分析,提交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验收所需的书面审评材料。
2、基础资料收集
收集广宁县涉及的21项指标和建设工程的建设资料,涵盖广宁县的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组织管理五大方面,分门别类做好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期间各项资料的汇编工作。
3、资料统计分析
对收集的资料及基础数据进行汇总、比对、分析等。
4、编写书面审评材料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国家森林城市验收材料要求,编制书面审评材料,包括自查说明和正式发文、数据表格、图片资料等相关支撑材料。自查说明内容包括指标要求、方法步骤和自查结果。
5、成果
按照县级城市要求的21项指标,编制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书面审评材料。电子版成果2套。
三、项目验收要求
《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符合《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导则》(生森函[2021]8号);《国家森林城市管理办法》(林生发[2022]129号)等相关标准要求,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家评审。
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达标后,国家林草局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提交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书面审评材料,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考核验收。
四、项目完成时间
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提交《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广宁县政府印发规划并实施两年后,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相关时间要求,提交《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书面审评材料》。
五、项目地点
广宁县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向采购人提交修改稿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相关时间要求,完成《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书面审评材料》并获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示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采购包1(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验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宁县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40%,《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向采购人提交修改稿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30%,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相关时间要求,完成《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书面审评材料》并获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示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
验收要求 |
1期: 《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符合《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导则》(生森函[2021]8号);《国家森林城市管理办法》(林生发[2022]129号)等相关标准要求,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家评审。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达标后,国家林草局将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提交广宁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书面审评材料,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考核验收。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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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林业服务 |
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验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项 |
1.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验收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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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磋商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具体内容。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