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清远市区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第一期)拟对清北联围白庙围及清新城防联围飞水围进行防洪达标加固、排涝能力提升改造。
采购包1(清远市区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第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历天。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生效之日起经中标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期:支付比例50%,中标供应商提交送审稿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经中标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3期:支付比例20%,中标供应商提交报批稿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中标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款。 (注:采购人在前款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项目成果文件。 成果的验收标准:满足国家有关行业标准要求,及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审批。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10%,说明:中标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服务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本项目验收合格后,经采购人审核中标供应商并无违约行为的,采购人于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 |
其他 |
1、报价要求,(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方式为总价形式进行报价。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标的服务及其他附属服务的服务费用、相关人员工资、一切税费、保险费、验收、图纸、资料费等履约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此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2)若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预算金额的20%(不包含2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本分析报告(含各项服务成本、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成本、项目实施成本、税费、利润等)及相关佐证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
清远市区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第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
项 |
1.00 |
4,948,300.00 |
4,948,3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清远市区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第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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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规划标准: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清远市区防洪规划》(2020~2035年),清北联围白庙围段与清新城防联围飞水围段的规划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抵御北江洪水的堤围在与飞来峡水利枢纽和潖江蓄滞洪区联合调度下能抵御不低于200年一遇洪水。清北联围白庙围、清新城防联围飞水围规划治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设计暴雨所产生的径流量1天排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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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划建设: (1)防洪达标加固 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清北联围白庙围段、清新城防联围飞水围进行达标加固,其中白庙围加固长度约6.5km;飞水围加固长度13.5km。 (2)排涝提升改造 按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设计暴雨所产生的径流量1天排干标准,对白庙电排站进行扩容,上游配套黎塘排坑进行整段河道治理,治理长度约12.5km。按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设计暴雨所产生的径流量1天排干标准,结合现状飞水电排站附近萝白湾村段堤线外移后,拟将现状飞水围电排站移址重建;上游配套飞水围内排坑进行整段河道治理,治理长度约9km。新开挖飞水人工河左支和右支作为排涝坑,约3km。并考虑在新开河与飞水围防洪堤交汇处,设置排涝闸,兼顾引水任务。 以上建设估算总投资约12.3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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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作内容: (1)项目建议书编制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前期勘察(含测量) (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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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成果要求: 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批复的正式成果文件如下: (1)项目建议书纸质文件10份,电子文档1份; (2)可行性研究报告纸质文件10份,电子文档1份; (3)前期勘察(含测量)报告纸质文件10份,电子文档1份; (4)水土保持方案纸质文件10份,电子文档1份。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