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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五院区2023-2025年度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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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6发布 60页 文档编号:202305260000581583 需下载券:10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五院区2023-2025年度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2、项目属性:服务类

3、招标内容:

项目内容

采购预算

服务期

备注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五院区2023-2025年度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人民币1840万元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或累计实际结算款项达到合同总价1840万元,以先到者为准

第一年预算9200000元,第二年预算9200000元。

4、服务地点: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五院区(含珠江新城院区、白云院区、儿童院区、妇婴院区、增城院区)管辖范围。

(1)儿童院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318号。

(2)妇婴院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402号。

(3)珠江新城院区: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9号。

(4)白云院区:广州市白云区新达路91号。

(5)增城院区: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293号。

5、招标范围: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第1名作为中标人,负责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五院区2023-2025年度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二、项目内容:

1、本项目是采购人从合同约定时间2年内发生的五院区零星工程的总成,实际由许多大小不一的零星工程(含零星维修、修缮项目)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专项项目:医院要求的单项项目【工程预算造价为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下的维修改造内容】。

1.2不可预见的项目:

1)全年五院区零星工程项目:此项目为五院区零星工程全年日常随时发生,需要及时维修改造的内容,由于存在不可预见性,由许多大小不一的子项目组成。具体内容包括建筑门扇更换,墙体、天花翻新,地砖和地板胶更换、蹲厕更换、防水补漏(含小范围的专业防水处理,具体由各院区基建管理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中标人需具备专业的防水资质),电气线路及设备设施、给排水管道和设施维修改造,护栏更换翻新等。

2)各院区应急维修:应急处理突发、不可预见性应急维修,由许多大小不一的子项目组成;给排水主管突然爆裂,但医院机电工程部无能力及时抢修的内容;玻璃爆裂应急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防控)发生时应急处理;开关突然损坏急需更换的内容;协助采购人做好“三防”工作的内容;处理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内容;应急抢修内容必须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抢修工作,中标人必须制定好应急抢修预案,做好抢修人员和抢修机械、设备和工具安排表,做好随时抢修准备。如果采购人交付应急抢修任务时,中标人答复无法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完成的,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负责抢修。

2、以上内容,不承诺全部包括,须按采购人发展规划的实际需求、年度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表和日常实际发生的情况而定;如实际有发生,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承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制度规定、流程将以上维修改造内容委托中标人负责,但应急抢修内容除外。

四、项目要求:

1、在签订合同后,七天内,中标人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施工方案组织设计》、《应急抢修预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和维修人员组织架构》、《管理和维修人员联系表》,相关维修人员上岗操作证等资料,提供给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核。

2、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已经确认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接受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及工地纪律的监督和管理。

3、中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指派固定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在服务周期内为固定人员,另外需派遣有建筑工程、建筑装饰等工程类项目管理经验的项目次负责人长期驻守各院区,负责四院区的维修业务,保证维修及时性。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次负责人,必须经得采购人同意。

4、中标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8年或以上的建筑工程、建筑装饰等工程类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高级或以上建筑专业技术职称;次负责人需具有5年或以上的建筑工程、建筑装饰等工程类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中级(或以上)的建筑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二级(或以上)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5、中标人需为采购人各院区配备稳定的驻场维修工程人员队伍,囊括工种包括但不限于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与之专业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提供年审合格的上岗证,年审不合格或证件过期的不能上岗。中标人需为维修人员配备统一工作制服和工作牌。

6、投标人应承诺日常及应急抢险时,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其中部分应急项目需配合采购人进行前期场地勘察、项目概算估算及初步图纸设计工作,队伍中需配备具有相应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或以上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中级或以上的建筑装饰类工程师,中级或以上的建筑机电专业或建筑给排水专业技术人员等。

7、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由于管理不善,导致采购人的罚款和停工整改,由其发生的费用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采购人保留暂缓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有效实行。

8、中标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须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用电制度,确保施工用电设备的完好无损,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9、中标人必须为维修人员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涉及高空、电气、电焊等危险作业时,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班前安全培训,做好工人安全防护和作业场地周边安全防护措施后,才能上岗操作。

10、采购人发生突发、紧急、特殊等不可预见的应急事件(如人为事故、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爆发等)时,需要紧急临时增加人员投入时,中标人及其员工应服从采购人相关管理者的调遣和指挥并参与应急或加班工作。

11、在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每次向中标人发出项目内容的书面通知,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进行现场勘查、计量、确认维修故障问题,确定施工维修方案。

12、中标人服从采购人和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的管理。

13、合同结束时,办理整体项目最终竣工验收,中标人需收集、整理所有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装订成册,一式肆份,提供采购人办理结算送审、存档。

 

五、工程类型及派工方式:

1、工程类型:

1.1专项项目:见项目内容1.1条。

1.2不可预见的项目:见项目内容1.2条。

2、派工方式:

1.1专项项目: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书面委托通知、图纸和预算书、预算审核报告等资料,中标人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设计图纸、预算审核报告等要求实施施工内容。

1.2不可预见的项目:

1)全年各院区维修改造项目:根据医院需求部门维修请示,采购人通知中标人协同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监理单位一起勘查现场,确认维修内容,维修方案(如是简易维修,由中标人出具施工图纸;需要出设计图时,采购人可委托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工程量计算书(具体明确维修内容、数量、位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预算(预算可依据已有预算审核报告或结算审核报告中一样或类似的子目进行套价),监理单位审核工程量清单和计算书,造价咨询公司审核预算或编制预算或结算审核。

2)上述条件齐备后,采购人或委托监理审核工程量清单,依据已有预算审核报告或结算审核报告中一样或类似的子目套价审核施工预算;审核无误后,采购人正式发出通知,委托中标人实施维修工作。

六、报价方式

1、本项目按照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结算审核金额进行下浮报价。第三方专业造价公司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版)(按照定额各项适用范围使用)》,2018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省、市有关工程造价计价等文件编制结算审核报告,结算审核报告金额乘以(1-投标下浮率)为最终结算价。

2、所有专项项目和子项目最终结算价审核程序:由中标人提交专项项目或子项目的结算资料,监理公司审核完毕后,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结算审核,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经三方盖章确认后,该结算审核价乘以(1-投标下浮率)为该专项项目或子项目的单项最终结算价。

七、预算价格包括:

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垃圾清理费、劳保用品费、保险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暂列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及配件费。

3、安装中的相关费用(包括安装过程中损耗、额外材料等)。

4、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的相关费用。

5、本项目所有专项项目和子项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套用适用的定额,不一定套用维修定额,具体套用定额问题由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根据项目内容、规模、分布位置选择确定。

6、标价计算时其他考虑因素。

6.1施工中开孔、打洞及修补。投标报价时计入项目措施费中的其他费用中。

6.2施工垃圾、余泥外运距离为20km;建筑垃圾、余泥排放费计入标价内;结算中不计二次运输费及其他措施费,除实际确实需要经采购人同意外。

6.3承包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现行有关文件规定需要计算的费用等。

6.4每一个清单分部分项的主要施工工序、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与相应的定额项目一致,定额子目结算时不得另行计算。

6.5中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包括单价分析表等,单价分析内缺项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工程结算时不得调整。

7、根据采购人需要,中标人有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项目信息或施工方案图进行细化和完善,提交正式的效果图、施工图。

八、发包方式:

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包图纸、包项目内容清单、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余泥排放、包保险、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九、★服务期和各院区人员配备要求:

除项目负责人外,各院区应分别配备次负责人1名,驻场采购人各院区提供服务;投标人应承诺应急抢险时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珠江新城院区配备驻场工程人员不少于10名;白云院区配备驻场工程人员不少于3名:儿童院区配备驻场工程人员不少于7名;妇婴院区配备驻场工程人员不少于3名;增城院区配备驻场工程人员不少于6名;中标人要确保队伍人员的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需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再进行更换。除以上人员配备外,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安全人员。(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十、投标人报价依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印发的《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粤建市[2019]6号),计价依据:《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

2.人工、材料、机械采用施工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材料价格按照实际使用的材料结合市场询价及参考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施工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

3.★为保证本项目的工程质量,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到的下列主要材料/设备需向采购人报备(包含但不限于表中所列)。(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序号

主材料/设备

序号

主材料/设备

序号

主材料/设备

1

地板胶

2

地板砖/墙面砖

3

电气配管

4

轻钢龙骨硅钙板

5

阀门

6

消防设备(消防广播、点型探测器、按钮、模块(接口))

7

石膏板

8

配电箱

9

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灯、应急照明灯

10

天花板(600*600)

11

配电箱开关元件

12

氧气、负压终端

13

乳胶漆

14

空调、通风设施

15

铜管

16

人造石

17

钢化玻璃及其它玻璃制品

18

三通、直通、弯阀

19

镀锌钢管

20

普通水龙头

21

总阀

22

开关、插座

23

感应水龙头

24

气压报警箱

25

(led)灯盘、灯具

26

夹板饰面门

27

呼叫系统

28

电缆

29

铝合金窗

30

消防镀锌钢管

31

电线

32

钢质防火门

33

卫生洁具(洗手盆、便器)

34

弱电电线

35

洗婴池

36

给排水管

37

电线管

38

防火板、创意板

39

门锁

 

 

十一、工程结算依据及方式:

1、工程结算依据:

1.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广东省、广州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1.3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采购人、中标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1.4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1.5中标人开具工程增值税发票。

2、结算审核原则:

2.1该工程结算采用清单计价法,工程量、综合单价、费用费率、主材价格按以下标准进行结算:

2.2工程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按照竣工图进行算量、现场勘察测量及参考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量等。

2.3原预算或预算审核成果报价清单内部分:执行原投标固定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包干、预算包干费包干。(有预算审核成果,以预算审核成果为准;没有预算审核成果,以施工预算为准;预算审核成果由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编制)

2.4承包范围外的工程项目或变更设计导致工程项目增加综合单价原则为:

1)预算或预算审核成果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按已有的价格执行。

2)原预算或预算审核成果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原预算或预算审核成果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采购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3)原预算或预算审核成果中既没有相同也没有类似项目的,结算时采用清单计价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年)》,并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①定额采用《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具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18年)》以及施工当时广东省与广州市有效的有关补充规定、补充定额和有关计费的补充文件;当上述定额中均没有相应子目的,则可采用《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年)》;若《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2012年)》仍没有相应子目的,则由中标人报给采购人审定。

②主要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当时最新季度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执行;如其缺项,则按照上一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执行。若以上两者均缺项,则按同季度同档次品牌确定材料价格,若同季度无同档次品牌,则由中标人报给采购人审定。

③最终变更单价=按上述第①项和第②项要求编制的变更单价。

④最终结算价=所有专项项目和子项目最终结算价乘以(1-投标下浮率)的总和。

3、工程结算方式:

3.1按每个专项或子项项目完成进度结算;根据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实测,通过监理公司和采购人审查同意后由采购人委托的有资质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进行审核结算,最终结算价为结算审核报告金额*(1-投标下浮率)。

3.2合同结束时,办理整体项目最终竣工验收,中标人需收集、整理所有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装订成册,一式肆份,提供采购人办理结算送审、存档。

3.3工程结算如果出现通过其它方式多计不合理的费用,一经发现按照十倍罚款,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十二、验收标准、工期及质量及其它要求:

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招标人提出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验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要求,质量合格。同时中标人应完全满足采购人对于医院院感控制要求、保密要求和保护病人隐私要求。

1.工期: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

2.质量:合格

3.其它要求

3.1中标人进场前需提供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2中标人在施工现场需准备消防器材。

3.3中标人必须持有采购人保卫科办理的动火作业证方可动火施工。

3.4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工装(能够代表公司),并佩带采购人规定标准的胸卡入场施工。

3.5中标人的建筑垃圾必须做好覆盖,做到常清理,常清洁。

3.6中标人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围闭,并保证围闭材料整齐、清洁。

3.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8中标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持证上岗。

3.9中标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坦胸露背,穿拖鞋上岗。

3.10中标人工作人员不得在医院内留宿,不得留宿看管施工材料并保证施工材料摆放整齐。

3.11夜间施工期间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做到不扰病属及采购人工作人员。

3.12违犯3.1—3.11条款,每项罚款200元;再次违犯,加倍处罚。

3.13中标人工作人员不准在医院范围内吸烟,施工现场不得有烟头,违者罚款500元;再次违犯,加倍处罚。

3.14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采购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15中标人在施工期间,要爱护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及消防器材等。凡中标人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3.16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3.17中标人有及时清除现场安全隐患的义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18因中标人过错,造成采购人或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中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19中标人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3.20施工中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重要管线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改装美化。

3.21若施工影响采购人正常工作,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安排工作时间进行作业。

3.22工程竣工未移交采购人之前,中标人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需用薄膜或其它手段对成品进行防尘保护),若因未进行成品保护或保护不够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照价赔偿。

3.23由于施工现场在医院内,中标人施工时对场地必须实行全封闭,并采取严格的措施确保医护人员和病人的安全,并不得对病人进行滋扰。

3.24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医院其他部门的正常工作,钢结构焊接时要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并确保不影响周边行人的安全。

3.25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提供管理人员名单委派现场管理人员,中标人的名单中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名单一致。

3.26中标人不得在合同期内私下将本项目转包;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件不得用于本项目范围外的其他项目,并每周到现场报到,如采购人发现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件用于本项目范围外的其他项目,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27中标人必须提交进场施工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且必须在采购人有关部门办理出入证。

3.28中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施工现场和人员管理的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遇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中标人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如不服从采购人统一调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29中标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4.投标人应对驻场工程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不限于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防控)、病人隐私保护等方面。

5.中标人因拖欠本项目服务人员工资或第三方材料/设备费用等而发生的纠纷、债务,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负责协商解决。

十三、工程质量保修要求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

2.工程质量保修内容: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造成返修的,中标人需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维修并负责维修费用。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1.质量保修期从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2.双方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下:

土建、装修装饰、安装工程为2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3天内派人保修,中标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采购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四)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十四、付款方式:

1、整个项目最终结算价按实计取,累计结算金额不高于合同金额。每个子项最终结算价为结算审核报告金额乘以(1-投标下浮率),中标人凭每个子项的最终结算价每月结算一次,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付款。

2、 工程款结算付款方式具体为:

2.1材料价差依据使用的相应季度的材料指导价。

2.2根据中标人提供的结算资料经监理、采购人审核后进行送审;实际结算金额按照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有资质造价审核公司出具的工程审核结算价乘以(1-投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2.3采购人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均须出具合法、有效、数额相符的发票、采购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结算报告、合同复印件等资料。

3、 根据采购人需要,中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项目信息或施工方案图进行细化和完善,提交正式的效果图、施工图。

4、 合同结束时,办理整体项目最终竣工验收,中标人需收集、整理所有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装订成册,一式肆份,提供采购人办理存档。

 

十五、履约保证金的约定: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按不少于合同总价的3%以银行保函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不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将履约保函原件交采购人备案。若合同期内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最后一项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两年后30个工作日内自动失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一)中标人未完全履行投标文件承诺或合同约定的;(二)中标人过错及工程质量问题时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十六、投标单位应承诺的其它内容:

1、本项目严禁转包。

2、如因施工影响周围环境,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施工期间,有关部门征收的各项费用,除文件规定由采购人缴纳的外,均由中标人承担。

4、由中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附有材质证明,采购人现场代表有权提出对材料进行检验。

  十七、合同解除的约定:

1、由于中标人的响应不及时或中标人责任导致工期延误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需赔偿采购人损失;类似情况出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工期不顺延。工程质量出现两次达不到合同要求标准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3、在工程量相同条件下,工程报价与实际送审结算价差别超过30%时视为虚假报价,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工程结算如果出现通过其它方式多计不合理的费用,一经发现按照十倍罚款,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采购人有权与其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五院区2023-2025年度房屋零星维修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或累计实际结算款项达到合同总价1840万元,以先到者为准

标的提供的地点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五院区(含珠江新城院区、白云院区、儿童院区、妇婴院区、增城院区五院区管辖范围。 (1)儿童院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318号。 (2)妇婴院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402号。 (3)珠江新城院区: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9号。 (4)白云院区:广州市白云区新达路91号。 (5)增城院区:广州市增城区增城大道293号。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100%,1、整个项目最终结算价按实计取,累计结算金额不高于合同金额。每个子项最终结算价为结算审核报告金额乘以(1-投标下浮率),中标人凭每个子项的最终结算价每月结算一次,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付款。 2、 工程款结算付款方式具体为: 2.1 材料价差依据使用的相应季度的材料指导价。 2.2 根据中标人提供的结算资料经监理、采购人审核后进行送审;实际结算金额按照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有资质造价审核公司出具的工程审核结算价乘以(1-投标下浮率)进行结算。 2.3 采购人支付款项前,中标人均须出具合法、有效、数额相符的发票、采购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结算报告、合同复印件等资料。 3、 根据采购人需要,中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项目信息或施工方案图进行细化和完善,提交正式的效果图、施工图。 4、 合同结束时,办理整体项目最终竣工验收,中标人需收集、整理所有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装订成册,一式肆份,提供采购人办理存档。

验收要求

 1期:见采购需求。

履约保证金

 收取比例:3%,说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按不少于合同总价的3%以银行保函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不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将履约保函原件交采购人备案。若合同期内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内最后一项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两年后30个工作日内自动失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一)中标人未完全履行投标文件承诺或合同约定的;(二)中标人过错及工程质量问题时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其他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数量

分项预算单价(元)

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

所属行业

技术要求

1

其他工程总承包服务

五院区2023-2025年度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1.00

18,400,000.00

18,400,000.00

100.0

建筑业

详见附表一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五院区2023-2025年度房屋零星维修服务

参数性质

序号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1

见采购需求。

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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