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采购标的或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采购标的或采购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采购需求中以“★”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投标无效。
3.采购需求中以“▲”标明的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或技术要求,但不作为投标无效条款。
4.主要标的为医用氧气(规格:2L/4L/10L/15L/20L/40L)和医用液氧,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价、数量”等内容。
5.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医用液氧。投标人必须在《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价、数量”。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6.项目属性:货物类
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9.投标人对任何一项应当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的内容有漏报的单价,或每项投标单价中有漏报、少报的费用,均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中标,则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书面说明包含但不限于:报价成本分析报告、人工成本、项目实施成本、税费、利润、运输成本等详细说明。)
11.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供货期 |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医用气体及珠江新城院区医用液氧采购 |
一批 |
人民币191万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
12.本项目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每公斤/瓶的货物价款、运输费、装卸费(卸至用户指定地点)、保险费用、气瓶使用费、气瓶保养费、气瓶检测费、税费以及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须向中标人另外支付其余任何费用。
13.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采购包(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医用气体及珠江新城院区医用液氧采购):实质性响应一览表
序号 |
实质性响应条款 |
1 |
★1.产品规格及验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必须按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进行全检。每个容器都应贴有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品名、企业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气体数量、执行标准。 |
2 |
★1、本项目采用单价投标报价形式,投标人须对以上附表1、附表2的各项品种进行单价报价,并按16个月的使用预估量×相应品种的投标单价=投标总报价。本项目的价格评审以投标总报价为依据。投标人若中标,在履行合同期间内中标单价不可改变,供货时按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品种数量及中标单价进行供货及办理合同结算手续。 |
3 |
★质量标准:医用氧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要求。 |
4 |
★气瓶维护保养和检测:所有使用气瓶应符合国家安全质量要求,中标人负责对气瓶行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标识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及时给予退换。 |
5 |
★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20个40L氧气专用钢瓶作气体周转之用。如采购人因气瓶年检或维修而出现周转困难,中标人应提供一定数量的气瓶给采购人使用,以满足采购人的要求为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6 |
★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的数量及时间将货送达。中标人应确保全年365天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按采购人需要,在24小时或以内送货上门,紧急情况应2小时或以内送货上门,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7 |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两名操作人员,所提供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证明。【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相关操作人员的证明材料,②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加盖公章】 |
8 |
★发运、保管要求 医用气体运输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广州市内危险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方可进行货物配送(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且受托方必须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广州市内危险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方可进行货物配送)。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所有要求。 (2)为保证本项目安全执行,中标人或委托运营公司每次送货需配备至少2名配送人员。配送人员须具有危险品运输驾驶证,危险品运输押运证(提供送货人员的身份证、社保证明文件、危险品运输驾驶证、危险品运输押运证)。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所有要求。 (3)医用氧气产品的存储、运送、使用有相关危险性,中标人有义务负责警示并保护其员工在储存、运送及使用产品过程免受此种危险。 (4)投标人根据本项目两个院区的需求,为本项目配备2辆(含)以上医用液氧专用运输槽车,以及2辆(含)以上医用气体专用运输车。【注:1、投标人根据以上车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自有车辆须提供所有人为投标人的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或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行驶证、车辆照片及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如委托运输的,需同时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或合同))。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备注:
1.上述《实质性响应一览表》(将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的所有“★条款”集中统一列入,如与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不一致,以《实质性响应一览表》为准)
2.本表所列条款必须一一予以响应,投标人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并列明具体响应数值或内容,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以下《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投标人须在“格式十八 各类证明材料”中提供。
《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项目编号:0809-2341GZG11159
项目名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医用气体及珠江新城院区医用液氧采购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2023年 月 日发布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医用气体及珠江新城院区医用液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09-2341GZG11159)的采购公告,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本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社会、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本单位(如前三年内有名称变更的,含变更前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本单位并非联合体参加投标(或:本单位在本项目中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具体组成情况详见《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七)承诺中标后不将本项目分包、转包。
二、本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三、我方承诺,我方非联合体方式投标(或:我方为同一个联合体投标),若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
本单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声明!
说明:
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对相应声明内容进行选择响应。
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地址:
日期:
采购包1(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医用气体及珠江新城院区医用液氧采购)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6个月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和增城院区。分别为珠江新城院区(广州市金穗路9号)、增城院区(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93号)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按每月的实际送货量及中标单价结算货款,并进行抵扣,直至抵扣完毕后再开始支付后续货款。累计结算达到已支付预付款的当月,采购人按实际情况进行补足支付。中标人在预付款结算抵扣完毕后的每月5日前,凭采购人主管科室签收的凭证、国家正式发票和请款报告向采购人申请支付上一个月的货款,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结算资料并核对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2.在以预付款抵扣货款时,中标人需在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上月的气体送货量汇总表及科室签收凭证等材料以便采购人办理货物入仓;如中标人不按时提交,采购人将从履约保证金中对中标人进行扣罚,每次扣罚1000元。 3.本项目结算均以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4.支付货款,中标人凭以下资料与采购人结算: 4.1 合同、中标通知书、银行履约保函;(支付预付款时提交) 4.2 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4.3 采购人确认的送货签收凭证,中标人请款函; 5.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支付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1.产品规格及验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必须按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进行全检。每个容器都应贴有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品名、企业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气体数量、执行标准。 2.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要求,医用氧纯度≥99.5%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标准。严禁提供假冒伪劣物资,严禁用工业氧气冒充医用氧气。 3.中标人每次送医用液氧及其他医用气体时应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等资料,如采购人定期化验中标人所供医用液态氧气不符合化验单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医用液态氧气达到原始的化验单标准或终止协议。 4.整体验收要求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 5.包装和运输:中标人应采取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按不少于合同总价的5%以银行保函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不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将履约保函原件交采购人备案。若合同期内中标人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有效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自动失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采购人有权扣减或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一)中标人未完全履行投标文件承诺或合同约定的;(二)中标人过错导致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履约保证金可以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提供,目前"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已实现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在线办理功能,有意愿供应商可自行办理提供。 |
其他 |
一、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二、招标文件附件(如有),投标人应将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附件中“补充附件”内容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三、售后服务,1、中标人应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和盖有公章的送货单、每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支付金额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包装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3、当采购人使用科室因临床需要采购清单外特殊气体时,中标人有责任协助采购人联系、购买、运送该气体,以保证使用科室需要。 4、中标人应为采购人的气体容器及供气设备的维修及检测提供运输服务,为采购人供气设备的维修保养提供技术支持;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所有货物需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分批次交货,具体种类及交货时间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人。 6、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均在产品合格有效期内,如产品不达标,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中标人在12小时内给予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违约责任:中标人需准时按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医用气体,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误或断供,中标人逾期交付货物,按当次送货需求金额的8%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15天,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要求(“△”)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其他医药品 |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医用气体及珠江新城院区医用液氧采购 |
批 |
1.00 |
1,910,000.00 |
1,910,000.00 |
工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增城院区医用气体及珠江新城院区医用液氧采购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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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采购医用气体具体内容见附表1: 附表1.增城院区医用气体采购数量
附表2.珠江新城院区医用液氧采购数量
备注: ★1、本项目采用单价投标报价形式,投标人须对以上附表1、附表2的各项品种进行单价报价,并按16个月的使用预估量×相应品种的投标单价=投标总报价。本项目的价格评审以投标总报价为依据。投标人若中标,在履行合同期间内中标单价不可改变,供货时按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品种数量及中标单价进行供货及办理合同结算手续。 2、以上清单中16个月使用预估量为采购人根据以往经验的评估数量。本次采购货物不属于一次性完成供货,实际供货量应按每次采购人下达的供货清单为准。采购人不保证以上货物的供货量,中标人应理解并承担其可能带来的风险。 3、以上清单中凡标注“△”的,为本项目核心产品。【注: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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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和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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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质量标准:医用氧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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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量标识: (1)产品需提供检验合格证; (2)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气体的容量(m3)、压力(Mpa)、质量(kg)和纯度(%)、执行标准代号、生产企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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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分类标识:对不同种类医用气体的气瓶及合格证,按国标以不同颜色区分,并按国标设置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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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 |
气瓶维护保养和检测:所有使用气瓶应符合国家安全质量要求,中标人负责对气瓶行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并承担相关费用。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标识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及时给予退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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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向采购人的操作人员提供相关医用气体用具安全使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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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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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 |
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20个40L氧气专用钢瓶作气体周转之用。如采购人因气瓶年检或维修而出现周转困难,中标人应提供一定数量的气瓶给采购人使用,以满足采购人的要求为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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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中标人应满足采购人在合同期内不间断用气的要求,并承诺有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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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和盖有中标人公章的送货单、每批次的质检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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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 |
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的数量及时间将货送达。中标人应确保全年365天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按采购人需要,在24小时或以内送货上门,紧急情况应2小时或以内送货上门,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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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应急措施需求:1.能够提供临时钢瓶/杜瓦罐(PLC)供应、临时槽车(Road Tanker)供应。2.提供24小时电话值班服务,当采购人医用氧系统发生故障时,中标人2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处理问题。3.当发生紧急用气时,中标人2小时内提供槽车供应液氧,2小时内供应杜瓦罐,特殊天气应急供氧优先满足采购人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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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标人需按时向采购人提供医用气体,不能以任何理由延误或断供,因此引起全部责任和连带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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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须遵守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所规定的政策要求进行进行严格执行以及提供专业规范的操作,同时接受采购人在供货过程的监督及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上报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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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两名操作人员,所提供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证明。【投标人须同时提供:①相关操作人员的证明材料,②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的查询截图(https://cnse.e-cqs.cn/info-pub/pub),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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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中标人须提供应急服务方案,确保当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气瓶漏气等问题时,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或以内给予更换。否则,该批货物不给予支付货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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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交货地点: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和增城院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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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 |
采购人的使用科室因临床需要采购清单外的特殊气体时,中标人有责任协助采购人联系、购买、运送该气体,以保证使用科室需求的正常供应。(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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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办理气瓶报废处理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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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中标人服务人员应遵守采购人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中标人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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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 |
发运、保管要求 医用气体运输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广州市内危险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方可进行货物配送(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且受托方必须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广州市内危险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方可进行货物配送)。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所有要求。 (2)为保证本项目安全执行,中标人或委托运营公司每次送货需配备至少2名配送人员。配送人员须具有危险品运输驾驶证,危险品运输押运证(提供送货人员的身份证、社保证明文件、危险品运输驾驶证、危险品运输押运证)。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所有要求。 (3)医用氧气产品的存储、运送、使用有相关危险性,中标人有义务负责警示并保护其员工在储存、运送及使用产品过程免受此种危险。 (4)投标人根据本项目两个院区的需求,为本项目配备2辆(含)以上医用液氧专用运输槽车,以及2辆(含)以上医用气体专用运输车。【注:1、投标人根据以上车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自有车辆须提供所有人为投标人的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或租赁车辆须同时提供行驶证、车辆照片及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如委托运输的,需同时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或合同))。2、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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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项目实施时间及地点: 1、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6个月或实际结算金额累计达到合同金额,以先到者为准。 2、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珠江新城院区和增城院区。分别为珠江新城院区(广州市金穗路9号)、增城院区(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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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