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赤岗街道办事处社工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社会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民政部关于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省关于“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部署要求,确保镇(街)社工站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根据《广州市社工服务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街道办事处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第三方社工服务机构承接运营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对社工站专业社工服务力量予以补充,综合运用社会工作服务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等提供兜底民生服务以及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的平台。项目接受市、区民政部门的监督指导。
(三)本街基本情况
赤岗街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东北部,管辖面积5.5平方公里,共设有22个社区居委会,辖内有137个生活小区(其中有物业管理的小区98个)。辖区内有大、中、小学、幼儿园26间,其中:幼儿园13间、小学8间、中学2间、大专院校3间。机团单位60个,若干个综合市场和大型商场。赤岗街常住63616户,常住人口151806人,其中:户籍人口114926人。60岁以上户籍人口26513人,其中:60-69岁14123人,70-79岁7678人,80-89岁4096人 ,90-99岁604人,100岁及以上12人。我街持证残疾人1279人(其中:肢体477人、精神293人、智力153人、视力88人、听力187人、言语10人、多重71人);特困家庭情况:最低生活保障家庭67户、低保边缘困难家庭6户、困境儿童95人、特困人员46户、“失独家庭”79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65户。
社工服务站及其场地说明。社工服务站(下称“社工站”)是指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体,综合运用社会工作服务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等提供兜底民生服务的平台。社工服务点(下称“社工点”)是社工站派驻居委会的服务点,负责对若干个居委会提供兜底民生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以服务困境群体为主,以家庭为本,以社区为基础,开展补救性、支持性、预防性和发展性等服务。社工站场地由采购人提供,由社工站及22个居委会社工点组成,按照服务功能建设标准,设置有个案室、小组室、社工办公室等服务场所。
采购包1(社工站购买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三年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赤岗街道管辖范围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55%,在合同签订生效且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发票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支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5%;
2期:支付比例40%,完成项目年度中期评估且评估等级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发票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支付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40%;
3期:支付比例5%,完成项目年度末期评估且评估等级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自收到中标人提供的正式发票等相关申请拨款资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支付拨付年度项目经费总额的5%。注:1、年度项目经费按照每年度的项目预算即240万元进行计算; 2、每年度合同的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以下支付材料:①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验收(评估)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3、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
验收要求 |
1期:1)由所在区民政局根据市相关文件和要求,委托第三方对服务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评估包括中期评估、末期评估。评估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督导中心、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四方共同实施。 2)评估分为专业服务评估和财务评估,专业服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管理、服务开展过程、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财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估。服务及财务评估结果“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方可按照合同予以拨款、续约。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剩余经费不予拨付并终止合同,并相应追回有关资金。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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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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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交接要求 |
本项目原社工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已于2023年5月30日到期,如本合同中标单位非原社工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运营商,则中标单位须向原运营商支付2023年5月31日至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期间的运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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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经费及付款方式 |
(一)本项目经费为额定经费,总计人民币720万元(大写:柒佰贰拾万元整)人民币,每年为人民币240万元(大写:贰佰肆拾万元整),含人员费用、服务质量保障费用及承接机构管理费用。 (二)项目经费根据《办法》及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方式分期拨付。 (三)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规范使用项目经费,人员费用应当不低于项目经费总额的80%,服务质量保障费用及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应当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20%,其中,承接机构管理费用应当不高于项目经费总额的10%。采购人及所在区民政局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有权委托第三方对乙方使用经费情况进行财务审计、财务评估等。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社会工作服务 |
社工服务站购买服务 |
项 |
1.00 |
7,200,000.00 |
7,2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社工服务站购买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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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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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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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本社工站购买服务项目每年定额投入 240 万元,要求投标人项目团队至少配备20名社工,工时总量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直接专业服务工时35244小时(三年总工时:105732小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工时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由评审专家组要求投标人进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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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服务范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赤岗街道管辖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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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服务对象:居住在赤岗街道辖区内有需要的家庭和个人,以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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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服务目标(1): 项目三年的总体规划目标:以“和谐共建、幸福磁吸”为工作目标,按照社会工作服务的理念,以社区居民及家庭的需求为导向,动员和整合社区内外资源,充分挖掘社区资源及潜能,促进社区内各方持份者间的参与、互动,社区治理与社区创新相结合,以搭建社区互助体系与平台为重点,打造赤岗街社工服务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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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务目标(2): 项目年度阶段性服务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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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服务目标(3): 服务目标群体情况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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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服务内容(1): 整体服务内容: 需结合实际,制定项目需求、服务计划、服务指标等,加强与“双百工程”社工站直聘社工的服务协同与合作,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宣传国家关于民生保障的重要论述精神、党和政府的民生保障政策;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统筹提供协助政策落实、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驻扎社区,结合居委会和社区群众对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动员社区志愿者参与服务,链接整合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全面激发社区活力,推动社区治理专业化、精细化;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工作合作交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完成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民生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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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服务内容(2): 具体服务要求: 1)项目应按照《办法》有关要求,合理、科学利用社工站和社工点的服务阵地,在街统筹指导下,强化与直聘社工服务合作与转介,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做好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兜底保障服务。在此基础上,依法、有序参与社区治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等服务:一是以社区为载体、以家庭为单位,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开展民生政策宣传,协助落实民生保障政策,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统筹提供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关系调适、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专业服务,系统改善服务对象的生存发展困难和问题,增强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提升服务对象生存发展能力,配合支持街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有关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专业服务100%覆盖;二是以化解社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问题为导向,依托社区慈善工作站、广州公益“时间银行”志愿服务站点等,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基金(包括公益慈善基金或通过自身服务或策划项目获得各类社会资金支持)、社区志愿者等,运用“社工+慈善+志愿服务”融合发展策略,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整合链接社区慈善资源,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全面激发社区共建共治活力,推动社区治理专业化、精细化;三是配合街道参与疾病防控、应急救灾、突发事件处置等公共应急服务,发挥“红棉守护热线”作用,提供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协助处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面临的紧急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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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专业方法运用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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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服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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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具体指标及要求(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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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具体指标及要求(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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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项目运营要求:中标人要严格按照疾病防控、三防、消防等安全管理要求,做好人员、场地、服务、设施设备等的防控及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过程安全规范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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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验收考核: (1)由所在区民政局根据市相关文件和要求,委托第三方对服务项目开展监督、检查、评估工作。评估包括中期评估、末期评估。评估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督导中心、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四方共同实施。 (2)评估分为专业服务评估和财务评估,专业服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管理、服务开展过程、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财务评估是指对项目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等进行评估。服务及财务评估结果“合格”及以上等级的,方可按照合同予以拨款、续约。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剩余经费不予拨付并终止合同,并相应追回有关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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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其他要求: (2)中标人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行为,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上报监管单位,并依法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中标人承担采购人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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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