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羽毛球场铺设木地板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3-21857
采购项目编号:440001-2023-2185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36265.27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羽毛球场铺设木地板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336265.27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羽毛球场铺设木地板项目 |
1.00(项) |
详见第二章 |
1336265.27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建设工期为60日历天,工期由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至验收合格之日止。
采购包1(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羽毛球场铺设木地板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建设工期为60日历天,工期由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至验收合格之日止。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香江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提交了履约保函后,采购人支付30%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0%,工程完成合同工程量60%后,采购人支付工程进度款30%。
3期:支付比例20%,竣工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工程进度款20%。
4期:支付比例20%,竣工结算后,采购人支付至结算价款100%。 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缴交审定结算价3%的质保金(缴纳方式详见施工合同)。 |
验收要求 |
1期:1、工程验收由发包人组织。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验收报告。 2、成交供应商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向采购人提供符合GB/T 50328-2014[2019年局部修订]《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的要求规格编制成册的工程竣工图及有关技术档案资料一式五份。 3、工程验收的方法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4、验收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现行相关专业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比例:5%,说明:合同价款的5%。 |
其他 |
其他,合同价,采购人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内的成交价(含暂列金额、暂估价)定为合同价。 设计变更,因采购人设计变更或磋商文件、答疑会纪要中允许调整造价的工程内容,必须得到采购人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书面确认或签证,由成交供应商按磋商文件中的标价编制办法编制变更部分的预(结)算书,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审查。 报价说明,1、供应商所报的综合单价(暂列金额除、暂估价、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外)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成交价除采购人要求的设计变更和磋商文件、招标答疑会议纪要中允许的调整范围外,其余不因市场价格变化、人员工资福利调整以及其它政策文件的下达而调整。 2、供应商报价应充分考虑完善本项目方案(包括补充、增加采购需求中未提及的所需的设备、材料等) 的相关费用,并将该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成交后在项目开展中如涉及上述费用,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3、在任何情况下,成交供应商提出对工程量的变更必须获得采购人的同意。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格/最高投标限价)×100%的公式计算报价浮动率,此报价浮动率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 质量保证期及质保服务:按合同执行。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附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建筑工程 |
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羽毛球场铺设木地板项目 |
项 |
1.00 |
1,336,265.27 |
1,336,265.27 |
建筑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羽毛球场铺设木地板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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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羽毛球场铺设木地板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 项目定位:安全、美观、经济。 建设地点:项目改造场址位于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香江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地块内。项目场址所在地块现状控规为教育用地。地块内建设场地条件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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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基本情况:体育中心A座2楼羽毛球场铺设标准比赛用木地板,人员运动摔倒时可保护其膝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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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设内容:华南师范大学汕尾校区羽毛球场铺设木地板项目施工。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本工程。 |
★ |
4 |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须满足各专项验收要求)、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通水、通电等。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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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投标价格应包括: (1)工程量清单和招标范围内材料设备的采购、施工和安装、运输、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人工费用、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2)施工和安装中的相关费用(包括安装过程中损耗、额外材料、局部设计费等; (3)按规定需完成的质量保修期内的相关费用; (4)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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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36265.27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
★ |
7 |
本项目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0873.89元;暂列金额为109927.49元(未按本项规定的金额填写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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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尽快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并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本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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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本工程技术要求:严格按国家现行的设计、施工、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严格按图施工。 |
★ |
10 |
工期要求:工期由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至验收合格之日止,建设工期为60日历天。供应商可对工期进行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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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文明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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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调整或修改。 |
★ |
13 |
工程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本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采购人欢迎各供应商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提出更高的质量等级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为达到该质量等级所需投入的资金,应被认为已包含在其报价内。 (4)成交供应商需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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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本文件提供的设备材料,仅供参考。供应商所投设备材料可以按照所列的,或采用性能更好的设备材料,但不得采用低于所列标注的设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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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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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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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解决争议方式: (一)采购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与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采购政策相违背; (二)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采购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